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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时间:2021-06-11 07:02 范文大全
  党员,即政党的成员,是赞同某党的纲领和政策、遵守党章、自愿加入该党的成员。以下是本站分享的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为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党员的教育管理,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实际,制定如下量化积分考核办法。

  一、量化考核对象

  公司全体党员。以党支部为单位,划分骨干类、普通类、流动类、特殊类四个层次。支部委员成员为骨干类;在支部辖区内工作生活,具有履职能力的无职党员为普通类;长期外出流动党员为流动类;年龄在70周岁以上,长期生病或丧失部分能力的党员为特殊类,经党支部讨论后可不纳入积分对象。

  二、量化积分考核标准

  积分设置。党员积分制管理实行分类计分办法,实行百分制,分值分为日常行为积分(80分)和年度民主评议积分(20分)两部分。

  (一)日常行为积分(80分)

  为各类党员都适用的项目,内容为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情况和日常工作生活中带头发挥作用情况。

  (1)履行党员基本义务(20分)

  1、按时参加会议(5分)。能够按时积极参加上级党组织和村党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

  2、服从组织安排(5分)。组织纪律观念强,认真做好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对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务的扣分,不做分配工作的不得分;发表或传播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不当言论与信息的不得分。基础分2分。

  3、主动缴纳党费(5分)。按时足额交纳党费。不按标准或不按时交纳的扣2分;超过半年补缴的该项不得分,不缴纳党费的扣5分。

  4、热心公益奉献(5分)。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和文体宣传活动。热心扶贫帮困事业,积极参加助困、助学、助残慈善事业活动。联系结对困难家庭、规正人员、其他重点人员或年老体弱的独居老人。基础分2分,有以上行为的酌情加分。

  (2)带头发挥作用(60分)

  1、带头学习提高(12分)。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文化知识,包括:远程教育集中学习、个性化学习、读书日活动、外出参观等。基础分12分:骨干类党员以个人的学习笔记或学习手册为准,并结合日常的考勤制度,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无正当理由缺席一次扣2分;普通类、流动类党员以主动向党组织汇报学习心得体会为准,无汇报学习心得扣2分。

  2、带头争创佳绩(12分)。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进取、乐于奉献,组织纪律观念强,出色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一流成绩。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认真参与开发创业和外出创业,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协会,在职工群众中起带头致富作用;

  (2)积极向党组织提出合理化建议,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献计献策;

  (3)联系党外优秀青年或入党积极分子并做好培养工作;

  (4)在防火、抗洪、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5)其他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记分。

  3、带头服务群众(12分)。牢记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利益。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积极带职工领群众致富,结对帮扶低收入职工等弱势群体;

  (2)主动参与制止和化解各类矛盾;

  (3)积极参与环境整治、文明监督、卫生治理等工作;

  (4)积极参加救灾、困难群体救助、希望工程等各类公益活动;

  (5)提供或介绍就业岗位;

  (6)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或共驻共建活动;

  (7)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4、带头遵纪守法(12分)。模范执行党组织的各项决议,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该项实行基础分扣分制,每人每周期基础分为12分,有以下行为的不得分(或酌情扣分)。

  (1)不按信访有关规定反映问题、歪事实的,或参与组织职工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

  (2)直系亲属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

  (3)侵占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

  (4)无理取闹,阻碍国家或集体项目建设,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5)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直系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计划外生育;

  (6)其他违法违纪情况由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后,酌情扣除。

  5、带头弘扬正气(12分)。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基础分6分,有以下行为的加分。

  (1)有见义勇为行为;

  (2)对身边将要发生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违纪事件或不正之风,能够及时劝止或制止;

  (3)能够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提供破案线索;

  (4)遵守党纪法规和村规民约,家庭团结,邻里和睦,尊老爱幼,作风正派,遵守社会公德,因生活作风或邻里矛盾造成的不良影响的,不尽赡养老人或不尽扶养子女义务的该项不得分;

  (5)其他情况由党支部会议研究后,酌情积分。

  (二)民主评议积分(20分)

  每年底实行民主评议积分,评议结果为优秀积20分,良好15分,合格10分,不合格不得分。由党组织召开党员民主评议会议讨论通过,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民主评议积分需在党员职工群众代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统计,并在党支部党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后报总公司党委备案,才可作为党员评议积分。公示时,公示期不少于7天,党员有异议的,可向所在党支部反映,所在党支部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反馈调查结果,党员认可后向总公司党委提交情况说明备案。

  三、加分内容

  1、为本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招商引资牵线搭桥,按照投资规模相应加分;

  2、为本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根据情况党组织研究决定加分;

  3、因工作表现突出,党员个人当年度受总公司发文表彰的记1分;受县级发文表彰的记2分;受市级发文表彰的记3分;受省级以上发文表彰的记5分。

  4、公司集体工作当年度受发文表彰或作为示范、典型推广的为骨干类党员加分(其他类型党员经所属党组织研究后酌情加分):总公司级加1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5分,省级以上加8分。

  5、其他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加分。

  四、扣分内容

  1、无故缺席会议及学习培训的,每次扣2分。

  2、党员或直系亲属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每例扣5分。

  3、党员应珍惜党员荣誉,坚持原则,做到遵章守纪,不参加黄、赌、毒和一切迷信活动,子女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以上每违反一项的扣10分。

  4、党员本人或直系亲属参与集体上访的扣10分。

  5、外出流动党员每季度未向公司党支部上交一篇书面工作情况或电话汇报季度思想情况的扣5分。

  6、党员与同事不团结影响较大,并且职工反映强烈,经核实事实清楚的,扣5分。

  7、不遵守换届纪律要求的扣10分。

  8、无故不参加村组织的大型义务活动的,每次扣2分。

  9、其他事件,经所属党组织研究,酌情扣分。

  五、量化考核办法

  1、支部在次年1月10日之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公布各党员积分情况,并张榜公示;

  2、以考核积分60分为基准分,对参与积分管理的党员按照积分评定星级。当年积分60-69分为一星级党员;70-79分为二星级党员;80-89分为三星级党员;90-95分为四星级党员;96分以上为五星级党员

  3、对二星级党员,村党组织书记要进行约谈,督促其提高;对一星级党员,要作为相对后进党员进行批评教育,督促整改;当年积分低于60分(不含60分)的,不参与星级党员评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组织处置;低于50分(含50分)直接除名。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如何发挥和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一直是基层党建工作的难题。日前,市委组织部正式下发《关于实行党员积分管理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积分制”,记录党员变化、衡量党员作用、评定党员优劣,使广大党员肩上有责、争先有标、行为有尺、考核有据。

  根据《办法》,党员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全体党员(含预备党员)为对象,分基础积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三部分,每自然年为一个积分周期,每个积分周期结束时,根据基础分、加减分汇总确定每名党员当年度积分。其中,基础积分满分100分,包括:参加集中学习、按时参加会议、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主动交纳党费、及时汇报思想、发挥模范作用、遵守党规党纪、深入联系群众等8个内容。如果党员在一年时间内,有参加疫情防控、防汛抗台、灾害救助等突发性事件和文明城市创建、环境整治、文明劝导等专题性、阶段性服务项目;参加矛盾化解、助民服务、爱心捐款等公益活动;受到镇街园区、宜兴市级和无锡市级以上党内表彰奖励等5类表现优异行为,均可加分。同理,如出现无正当理由,连续3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或不按时足额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散布负面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一定影响等6种行为的,每次扣减5—10分。

  据介绍,今后党员年度积分情况将作为民主评议、考核奖惩、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通过每一个实实在在的分数,让每位党员看到自己与优秀党员的差距,用“小积分”的杠杆撬动“大队伍”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全市党员的创造力和凝聚力。

  2020年党员积分制管理实施细则

  积分制管理是指把积分制度用于对人的管理,以积分来衡量人的自我价值,反映和考核人的综合表现,然后再把各种物资待遇、福利与积分挂钩,并向高分人群倾斜,从而达到激励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县委十四届七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加强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纪律严明、作用突出的党员队伍,夯实党组织基础,为实现工业转型升级、商务提质增效、信息化突破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根据工信局党委印发《党员积分制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凤工信党发〔2015〕8号)精神,特制定县工信局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细则》。

  一、基本原则

  开展党员积分制管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分类指导、逐层推进,动态管理、注重实效,贴近实际、民主公开的'基本原则,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切实增强广大党员党性意识、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适用范围

  县工信局党支部全体共产党员。

  三、主要内容

  (一)党员积分方式及分类标准

  1.积分设置。党员积分按年度100分计算,分基础分20分、任务分70分和奖励分10分。2015年党员基础分为20分,以后每年基础分值为上年度党员个人积分的20%。

  2.积分构成。(1)基础分(20分):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基本义务和党组织对党员的基本要求,党员围绕政治素质、服务群众、遵纪守法、道德示范、组织生活、廉洁奉公进行赋分。基础分采取扣分的办法,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逐项进行考核扣分,扣完为止。(2)任务分(70分):局机关党员任务分,按照党员个人岗位职责和承诺事项进行赋分,明确和细化党员年度岗位目标任务,每月赋分5-6分。根据评诺情况、履诺完成情况,计算出任务分。(3)奖励分(10分):对党员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重大贡献、见义勇为或获得县级以下(不包括县级)表彰、表扬情况,酌情加分。

  对于获得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表彰、通报表扬的另行加分(不占奖励分值),按照党员申请、党支部申报、党委初审、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的程序进行。有加分项目的党员必须提供证明资料。

  3.积分方式。党员积分计算方式为“党员积分=基础分值+任务分+奖励分”。

  党员年度积分=全年累计积分×评议折算比例(具体折算比例按照党员民主评议办法执行,附件1)。

  4.党员定级标准。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以上的党员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党员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党员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党员可评为不合格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1)侵占集体资产或挪用集体资金的党员;(2)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期间的党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观看处分期间的的党员。

  5.不参与积分党员。年老体弱、长期病卧、身体残疾、丧失劳动能力及因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根据本人意愿,填写不参加积分管理党员审批表,并经党支部、党委填注意见,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后,可不参与积分活动。

  (二)认真做好积分管理

  1.制定考评细则。党员实行分类管理,制定考评细则,科学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细化评分办法进行赋分。

  2.严格积分登记。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局党委统一制定的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附件4-3),指派专人负责,根据考核积分细则进行登记填写。基础分在年初一次性计入积分登记表,并按月汇总积分。支部每月10日前将汇总情况报局党委备案,经局党委审核后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群众监督。

  3.搞好民主评议。党支部严格按照局党委党员民主评议办法,组织开展评议,并及时上报评议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员每年12月底积分经民主评议按比例折算后,为该党员本年度积分。

  四、操作流程

  积分制工作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展,以党支部为单位具体实施,基础分为20分。主要操作流程分为11个步骤。

  1.制定积分细则。党支部结合行业特点、党员岗位工作制定考核细则,明确党员任务分(70分)、赋分标准、评分办法以及奖励分(10分)加分办法。积分评定细则应该与本单位绩效考核制度相结合。

  2.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由综合素质高、思想品德好,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记录员主要负责党员日常考勤考核、工作情况收集、台账填写、积分公示、上报等日常工作。

  3.党员申请。党员月底填写党员积分申请表(附件4-4),汇报本月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由分管领导签注意见(是否完成、完成质量)后交送记录员汇总。

  4.考核登记。记录员每月收集登记党员日常考核考勤、履行义务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填写党员积分台账(党员月积分明细登记表,附件4-5)。

  5.支委会初评。各党支部召开支委会,依据个人申报情况、分管领导审核意见、记录员考核结果,提出每名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

  6.党员大会评定。每月第一个星期五,党支部向党员通报支委会提出的党员上月积分初步意见,由党员评议通过。对有异议的,进行复议。

  7.公示登记。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群众及服务对象的监督。若有异议的,要重新进行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将积分情况在积分台账(党员积分管理记录表)上进行登记。

  8.上报备案。记录员将党员上月积分情况(党员积分情况一览表,附件4-6),在每月10日前上报局党委备案,接受审核。

  9.年底评议。每年年底,由局党委组织以支部为单位开展党员民主评议。评议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格次,分别按100%、90%、85%、80%的比例对党员年终积分(加入全年奖励分后)进行折算,折算后的结果即为党员年度积分。记录员登记年度党员积分登记表(附件5-7)。

  10.评定格次。支部依据党员年度积分确定党员年度定级格次。对年度积分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的可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含80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含60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

  11.积分核查。支部按要求建好台帐,接受局党委的积分核查。

  五、党员积分结果运用

  1.对优秀共产党员,建立“英模库”进行登记,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评先树优活动。

  2.对合格党员和当年晋升两个等次的党员,推荐参加县级评先树优活动。

  3.对基本合格的党员,取消参加评先树优资格。

  4.对不合格党员,取消一切参加评先树优资格,列入帮扶教育对象,由局党委指派人员进行“一对一”帮扶教育。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按自行脱党予以除名。

  六、措施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是一项党员管理的创新举措,通过制定评分细则和打分,将党员的考核工作纳入日常化,便于党员自我约束,自我检查,自我提高,使党员明确自己应尽义务和工作职责,化宏观为具体,能使党员测评工作更具操作性。

  2、加强领导,搞好组织。为了切实搞好党员积分制管理工作,工信局支部成立了工作机构,支部书记为组长,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3、紧扣考评,严格程序。积分制工作坚持与单位各类目标任务考核有机结合,凸显工作实绩,对成效明显的党员充分肯定,同时也为后进党员树立标杆。优秀党员要继续巩固先进,发挥样板作用,增强示范效应;合格党员要对标找差,制定提升措施,着力补强“短板”;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转化措施比学赶超。

  4、加强考核,建好台帐。评分细则是考核党员日常工作的优劣的标准。必须制定的较为具体明确,记录员及时对有关登记表进行记录,建好台帐,使此项工作开展的扎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