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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外聘员工]国企聘用合同

聘用合同是劳动合同的一种,是确立聘用单位与应聘的劳动者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下面是 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国企聘用合同,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国企聘用合同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属街道办事处:_________________

  一、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签订本劳动协议书,共同信守本协议所列条款,共同执行《_________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协议制实施细则》。

  二、劳动协议的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_个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生产(工作)任务

  1.甲方根据本企业生产(工作)需要,安排乙方_________生产(工作)岗位,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2.乙方同意根据甲方生产(工作)的需要,服从甲方所安排的工种、岗位,遵守甲方所规定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3.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关于本岗位生产(工作)任务和责任制的要求完成规定的数量、质量指标和工作任务。具体工作任务见《岗位协议书》。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根据国家规定,按工种、岗位要求发给乙方劳保用品和配置生产、工作所必需的劳动工具,提供保障乙方安全、健康的生产、工作环境。

  2.其它必要的生产、工作条件。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的管理制度对乙方进行管理和奖惩。

  2.协议期间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调整乙方的生产、工作岗位。

  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协 议:

  (1)试用期内发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办法》,乙方违纪应予辞退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包括经甲方批准延长的医疗期)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4)乙方在病、事、延长产假和医疗期及脱产学习期间本人或为他人及亲友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服务活动的;

  (5)乙方因病在十二个月内两次不按甲方规定按时上交病假证明的。

  (6)协议期内乙方由于个人原因一年内两次被劳动组合下岗或下岗待业期间两次不服从分配的。

  (二)甲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创造有利于职工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的企业环境。

  2.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规章制度的教育与培训。

  3.确实保障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接受职工代表大会对甲方履行劳动协议的监督检查。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又无违纪行为的,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协议:

  (1)劳动协议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协议书第五条第(一)款第3项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乙方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致残;并经甲方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的;

  (4)乙方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5)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6)按国家规定录用、接收的复员、退伍军人、退役运动员和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在企业工作未满三年的;

  (7)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在协议期间乙方享有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获得政治荣誉和物质鼓励的权利。

  2.有权享受国家和本企业规定的调整工资、晋级奖励、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疗需要,有申请延长医疗期的权利。

  4.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协议:

  (1)甲方不能按劳动协议的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职工身体健康的;

  (3)经甲方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4)甲方不履行劳动协议或违反国家政策、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5)经甲方同意,属于正常工作调动的;

  (6)乙方在劳动组合中下岗,要求自谋职业的;

  (7)对新录用人员,试用期内甲方未履行招工简章的;

  (8)经甲方同意,因私出国进修或定居的。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树立主人翁责任感,维护企业合法利益。

  2.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企业管理知识、安全生产、遵纪守法和企业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3.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

  4.努力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并达到经济责任制中规定的各项指标。

  5.按甲方要求完成技术培训任务,并达到考核标准。

  6.如有违章违纪行为,应接受甲方的批评教育。

  七、劳动报酬

  1.甲方根据乙方所在岗位及岗位对劳动技能、工作能力的要求和乙方实际劳动贡献,按《_________公司岗位结构工资实施细则》或《_________公司岗位技能工资制试行办法》按月付乙方劳动报酬。

  2.甲方根据企业的经济效益及乙方在生产、工作方面的贡献,给予乙方适当的物质奖励。

  八、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1.乙方在协议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公休假日、补贴、劳动保险和福利待遇。

  2.乙方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患病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待遇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4.患有精神分裂症、癌症、瘫痪等难以治愈的疾病和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经指定医院确诊、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讨论并经职代会批准,可享受长期医疗期。

  5.乙方供养的直系亲属,按国家规定享受劳动保险待遇。

  6.甲方按月为乙方存本人月工资总额的_________%的补充养老保险金。

  7.乙方因协议期满终止协议至社会待业或属于本协议中第五条第一款第3(3)、(5)、(6)项,第六条第一款第4(1)、(2)、(3)、(4)、(6)、(8)项规定情况解除劳动协议时,甲方按照其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乙方本人相当一个月累计工资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累计工资。

  九、劳动纪律

  1. 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管理教育。

  2.乙方如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不改者,甲方可视其错误性质、情节、影响和本人态度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十、终止、变更、续订、解除劳动协议的手续

  1.劳动协议期限届满,即终止执行。劳动协议期限届满前,如双方需要续订协议时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办理续订协议手续。

  2.协议期内甲方生产、经营、工作发生重大变化,经与乙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协议的相关内容,并办理变更手续。

  3.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协议,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劳动协议手续。

  4.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和《_________公司辞退违纪职工办法》,乙方属于应予辞退的,应说明因违纪而解除劳动协议的原因。

  5.乙方被开除、除名、劳动教养以及被判刑时,劳动协议自行解除。

  十一、违反劳动协议应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协议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按照《_________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协议实施细则》第_________条的规定偿付违约金和进行经济赔偿。

  十二、其它具体事项

  1.乙方因终止、解除劳动协议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社会待业手续。

  2.甲乙双方履行协议中发生的劳动争议应及时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按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中有关规定处理。

  3.本协议未尽事宜,凡属国家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凡属国家没有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修订、补充。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_________劳动局鉴证后,自签订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本协议由甲方主管部门______劳动局监督执行。

  十三、《岗位协议书》、《病休协议书》、《休延长产假协议书》、《离岗休养协议书》、_________、_________为本协议书的附件,与本协议一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国企聘用合同2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乙方(受聘人员)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 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如下聘用合同条款,共同遵照履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项执行: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乙方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之日终止。

  (三)本合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算,至 工作任务完成时止。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聘用岗位及职责要求

  (一)甲方聘用乙方在 部门从事 岗位的工作。

  (二)由甲方确定乙方的岗位职责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2、 3、

  (三)乙方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职责要求按时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规定的工作质量标准。

  (四)在聘期内,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与乙方协商后,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三、岗位纪律

  (一)甲方有权按照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各项考核制度,做到职权清晰、责任明确、考核严格、奖惩分明。

  (二)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地方的各项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服从甲方的领导和管理。

  (三)乙方如违反规章制度和岗位纪律,甲方有权进行批评教育,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理。

  四、岗位工作条件

  (一)甲方保障乙方履行职责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和有效的劳动安全卫生防护措施。甲方提供乙方的岗位工作条件须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二)甲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职工工作时间和工休假日等规定,对乙方实行符合职业特点的工作日制。

  (三)甲方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为乙方提供职业道德、专业技术、业务知识、安全生产和规章制度等方面的培训。

  五、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待遇

  (一)甲方根据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乙方的工作表现、工作成果和贡献大小,以货币形式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待遇。乙方工资的构成和标准如下:

  (二)乙方工资调整,奖金、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等,均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方享受国家和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本合同中未尽的权益,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致残、疾病及死亡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和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甲方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期为乙方缴付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养老保险金以及其他社会保险金。乙方个人应缴纳的部分可以由甲方从乙方的工资中代为扣缴,统一办理有关手续,并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

  六、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二)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发生变化的,应当依法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三)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由甲乙双方按照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变更书》(附件一),以书面形式确定合同变更的内容。

  (四)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甲方可以调整乙方的岗位或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并向乙方出具《岗位调整通知书》(附件二),对本合同作出相应的变更。

  七、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2、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3、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4、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甲方、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5、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及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

  其工作岗位的,甲方也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至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乙方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属于国家规定的不得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为公务员的; 4、依法服兵役的。

  除上述情形外,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乙方应当坚持正常工作,继续履行本合同;6个月后再次提出解除本合同仍未能与甲方协商一致的,即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六)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双方均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根据乙方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乙方同意解除的;

  2、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工作,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3、乙方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甲方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经济补偿以乙方在甲方每工作1年,支付其本人1个月的上年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八)合同解除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相关手续。甲、乙双方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乙方的人事档案,乙方不得无故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符合规定的经济补偿条件的,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地方的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九)乙方在涉密岗位工作的,解除本合同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涉密人员管理的规定。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期限届满;

  2、甲、乙双方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现; 3、乙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休或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依法注销、撤销或者解散的。

  (二)聘用合同终止后,甲方应当为乙方开具《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附件四),并办理相关手续。

  九、聘用合同的续签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的程序续签聘用合同,续签聘用合同应当在聘用合同期满前30日内办理。续签的聘用合同期限和工作内容等由双方协商确定,并签订《聘用合同续签书》(附件五)。聘用合同期满,没有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而存在事实聘用工作关系的,视为延续聘用合同,延续聘用合同的期限与原合同期限相同,但最长不超过乙方达到退休年龄的年限。

  十、违反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工资的;

  (2)解除本合同后,未依照有关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的。支付赔偿金的标准为:

  2、因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按照乙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乙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经甲方出资培训,原约定的服务期未满而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当向甲方赔偿培训费,标准为:

  2、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因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甲方中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甲方的经济损失。

  (三)双方共同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条款

  1、 2、 ……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 (二) ……

  十二、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也可以自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甲方所在地或者聘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十三、附则

  1、甲方有权根据国家和本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以适当方式公告,或告知乙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依据。乙方应当熟知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

  2、本合同一式三份,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一份存入受聘人员个人档案。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国企聘用合同3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学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级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教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学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后学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专业技术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职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所在二级学院(教学部):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就甲方聘任乙方为_________教师事项,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被聘任在_________职位工作。如果院系发生变化,双方应该根据需要重新确认乙方工作的院系和职位。变动之后,乙方原来合同规定的待遇等内容原则上不应该改变。

  2.聘期内甲方保证乙方全职在_________特聘岗位上工作,但甲方安排乙方执行外出合作研究、进修、培训任务的除外。从海外直接应聘的特聘教授人选如有特殊情况,聘期内保证每年在甲方特聘教授岗位上工作时间不少于_________个月。

  第二条 聘期

  本岗位首次聘期为_________年,即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任期满后,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期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方意向,甲乙双方可续签聘任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第三条 工作目标

  1.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书约定及甲方关于本职位工作任务和职责要求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实现工作目标。

  2.乙方在聘期内应完成的工作目标:_________

  第四条 岗位任务

  乙方在聘期内应承担的工作任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教学任务(包括承担核心课程讲授任务、培养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博士后研究人员、高级访问学者):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教学安排,每学年完成研究生或本科生教学任务,总学时数达到_________学时以上。

  (2)乙方必须按质按量地完成教学任务,认真完成学院及教研室分配的教学工作,认真进行课程建设(如教材编写,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改革,实验方法变革等)。

  2.争取和主持科研项目,科技创新研究任务及目标:

  (1)乙方在考核期内,必须至少主持过1项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至少主持1项省部级以上重大项目的子课题;或主持1项横向科研项目(科研经费在_________元以上)。

  (2)乙方对主持的科研项目,应该认真负责,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以及学院科研项目中后期管理的相关规定保质保量地完成。

  3.学科建设任务:

  (1)乙方应该积极参加学院以及所在教研室的学科建设工作,协助完成相关的学科建设目标。

  (2)乙方在考核期内平均每学年必须有1篇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国外杂志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 _______大学);或考核期内有1篇公开发表在SCI收录杂志(IF3、0以上)学术论著(第1作者或通讯作者,作者单位为_______大学)。

  4.人才培养任务:_________

  5.队伍建设及其他任务:乙方应该完成学院以及教研室分配的与教学相关的工作以及行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 禁止兼职

  乙方承诺,未经书面向甲方提出申请,并获甲方许可,不在校外兼任有报酬性的职业。

  第六条 教师道德

  1.乙方应当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乙方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教育事业,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恪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团结合作,爱护学生,关心集体,自觉维护学校声誉。

  3.乙方在聘期内,不得擅自辞职、离职,应当做到爱岗敬业。

  第七条 科研条件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持,配合履行职位职责,要求甲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能力允许的前提下,为乙方提供教学和科研必要的工作条件。

  2.甲方必须为乙方申请项目提供必要的条件,从人力、物力和时间上为乙方主持和完成项目提供以下便利:

  (1)实验室及仪器设备条件:_________。

  (2)科研配套经费:_________。

  (3)工作助手(可由特聘教授自主选聘):_________。

  (4)办公条件:_________。

  (5)生活条件:_________。

  (6)招生条件(包括指导博士,硕士研究生及指导博士后工作人员,高级访问学者等):_________。

  第八条 作品署名

  乙方在聘期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等成果均属职务成果,其发表有关论文,著作或申报有关奖励,专利和科研项目及经费等,均须同时署乙方及甲方名(即必须同时署作者及作者单位,作者单位只能署甲方名)。

  第九条 监督与备案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教学与科研进行监督,包括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2.乙方应认真如实填写兼职教师信息表,遵守甲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学管理及教学检查,并参加必要的教研活动。

  3.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教学大纲授课。开学一周内将自己所任课程的教学进度交所在系(部)审查,合格后备查。

  第十条 考核

  1.甲方每年按确定的岗位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乙方进行年度考核。乙方须向所在院系聘任委员会(或学术委员会、考核委员会)汇报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并提出下一年度的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甲方根据院系意见确定考核结果。

  2.对考核不合格者,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解除聘任合同。

  3.乙方三年聘期结束后甲方对乙方进行届满考核,依据乙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明确考核等级,并依据考核结果以及工作需要决定续聘与否。

  4.考核结果作为工资,职位津贴发放和继续聘任的依据。若乙方经考核不合格,则甲方有权视情况减发或停发工资,职位津贴,甚至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

  5.甲方应保证行使考核权时做到公平公正,符合规定程序,并保证相应的透明度。乙方对考核结果不满时,有权向甲方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第十一条 工资和福利

  1.在聘任期内,甲方应该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标准和乙方的工作性质等支付工资给乙方。

  2.除前款工资性劳动报酬外,乙方还可按学校规定领取校内津贴(含税金)。在学校津贴制度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上述津贴制度应同时变化。

  3.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法律,_________省地方法规和学校规定的各种社会福利待遇,包括保险,医疗等费用。甲方同时为乙方子女就学提供可能的方便。

  4.甲方不提供住房。有关住房的待遇按学校现行政策执行。

  5.公派出国(出境)按照学校教职工出国(出境)办法执行。

  若出现被甲方解聘者,乙方不再享有甲方提供的上述权益。

  第十二条 成果奖励

  1.年末甲方将根据本年度所有兼职教师的考核结果,评出的优秀兼职教师,给予一次性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2.乙方在聘期内做出突出成绩的,甲方应积极推荐申报有关奖励或资助。

  3.乙方在本校每连续工作满五年,在学院允许的前提下,可享受6个月的学术假,职从事学术研究工作;学术假为有薪假期,乙方在享受学术假的学年,基本教学工作量要求减半;乙方要求享受学术假,需提前6个月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4.乙方如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或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工作并且在项目中负有较重要责任,在课题进行期间,可申请额外享受不超过二年的有薪学术假,在享受学术假期间,乙方教学工作量免于考核。

  第十三条 校方对合同的解除

  1.乙方在聘期内如不能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经甲方专业职务聘任委员会审议,甲方有权予以解聘,终止本协议,并保留在媒体公布解聘消息的权利。

  2.聘用合同期内,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聘用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不能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目标,给学校工作造成严重损失的;

  (2)不服从聘用单位工作安排的;

  (3)严重失职,对学校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不能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违反工作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品行不端,师德修养差经教育仍不改正,在校内及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6)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或劳动教养的;

  (7)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仍不能从事原工作,又不服从另行安排适当工作的;

  (8)受聘人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的;

  (9)乙方经学校学术委员会确认,有严重违背学术道德,违反学术规范的情节;

  (10)乙方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校或出国人员未经学校同意逾期不归,超过三个月,或在一个月内经两次书面催促明确拒绝归校。

  第十四条 受聘方对合同的解除

  1.下列情形之一者,受聘人员可以要求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单位不能履行聘用合同,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受聘方必要的工作条件或未按时支付受聘方报酬;

  (2)经聘用单位同意,受聘人员升学、应征入伍、调出本校到其他单位工作。

  2.乙方在聘期内因特殊原因提出辞聘的,需提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报请教育部审核后,方可辞聘,并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 合同解除的处理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须以出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以协商为前提。

  2.甲乙双方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归还甲方在聘用期间由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设备和财产,乙方不得再以甲方教授/副教授的名义从事学术及其他社会活动。

  3.聘任期间如发生双方无法预见、无法防范,致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事由,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聘任双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处理。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如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的,按未履行的聘期时间计算,每少一年,应支付的违约金为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聘期内若享受过甲方出资培训的,乙方违反规定擅自解除合同时还应向甲方退回全部培训费用。

  第十七条 乙方的申诉

  乙方可就职务聘任,业绩考核和纪律处分等方面的问题,向学校教师编制核定与职务聘任委员会提出申诉或投诉;申诉和投诉必需以书面形式提出,且必须充分说明理由。

  第十八条 保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第十九条 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 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 合同的终止

  如一方提出终止协议,则需提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按照本协议所有在校学生均已毕业或据所规定的各项条款妥善安置以及处理好各种财务等事宜后,方可终止协议。

  第二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三条 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四条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二十五条 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二十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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