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聘临时人员劳动合同书范本
甲方(聘用单位):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被聘用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
家庭详细住址 联系电话: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为本单位临时用工人员。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本合同期为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初聘者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合同期满即终止。若因工作需要,双方可经协商同意续签劳动合同。
二、乙方在甲方 工种。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可更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向乙方提供工作必需的基本设备、工作条件。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工作)、劳动纪律等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
三、聘用期内,甲方向乙方每月支付劳动工资 元(全年发11个月工资,1个月辞退费)。甲、乙双方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对门卫、宿舍管理人员等特殊工种,根据岗位特点,不计超时劳动报酬。
四、在聘用期内,收集整理甲方为乙方全额购买工作期间的养老保险(乙方自行缴纳后凭票报销),其余保险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工作时间内因公发生意外伤亡事故的,甲方按国家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五、合同期内,未经对方同意或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给予对方赔偿。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
2、被聘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被聘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聘用者患病或非因公受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5、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解除聘用合同:
1、聘用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的;
2、聘用单位不履行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规定,侵害被聘用人合法权益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一方需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提前30个工作日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
九、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或上述条款中的未尽事宜,可以协商解决;未达成协议的,可向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提请仲裁。
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双方各一份,县教育局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签字 (签字盖章)
(单位盖章)
201 年 月 日 201 年 月 日
临时工勤人员聘用合同
招聘方:酒泉市西大街小学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甲乙双双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自愿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工勤服务人员。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负责夜间学校值班护校 。
2.相关区域卫生清理及垃圾清运 。
3.学校安排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间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双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数量,并对乙方提出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求。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为正常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根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准时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权利。
(2)乙方每月有权获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资(数额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执行)。
(3)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必须由个人向相关机构缴纳医疗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导致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甲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因个人身体因素及其它因素导致的各种意外情况的发生(包括工作时间和其它时间;包括校内和校外),其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义务。
(4)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5) 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要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爱学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声誉。
(6) 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擅自离职、辞职;不得再兼任有报酬性的其它职业。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品行不端正、品德修养差,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负伤、致残,医疗期间或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内累计达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 合同解除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提供给的设备和财产,交割手续清楚后方可离校,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己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计算,每少一天,违约金按100元支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辖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八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双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双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
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临时工勤人员聘用合同
招聘方:甘肃省山丹培黎学校 (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学校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甲乙双双本着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作岗位
甲方根据自愿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自签约之日
起,聘用乙方为甲方的 。
第二条 工作职责
1、 。
2、 。
3、 。
第三条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根据甲方工作需要、聘用期间考核结果以及甲乙双双意向,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聘任期限另行商定。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签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义务
(1) 甲方有权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数量,并对乙方提出具体的工作职责要求。
(2) 甲方提供给乙方为正常开展工作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3)甲方根据聘用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按月
准时核发乙方应得的工作报酬。
2、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享有参与学校办学、教育教学、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等方
面的权利。
(2)乙方每月有权获得由甲方支付的工资(含甲方为乙方缴付的
三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金) 元。
(3)乙方接受甲方根据内部岗位、目标责任制要求进行的考核。
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享受甲方正式教职工一半的节日补贴。
(4)乙方在甲方聘用期间,必须由个人向相关机构缴纳基本养老
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劳动保险基金。乙方患病、因公导致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由乙方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予以报销,甲方不再承担与此相关的任何责任。乙方因公负伤、致残治疗期间,享受甲方发给的基本工资。乙方非因公导致负伤、致残的医药、住院费用及其它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自己承担。
(5)乙方在招生奖励等方面享受与甲方教职工同等的待遇。
(6)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甲方制定的管理服务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可按规定予以处理。
(7)乙方事、病、婚、丧假,必须执行由甲方制定的《山丹培黎学校教职工考勤办法》。
(7)乙方必须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乙方要忠于职守,服从领导,团结同志,关爱学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维护甲方声誉。 (8)、乙方在受聘期间,不得擅自离职、辞职;不得再兼任有报酬性的其它职业。
第四条 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因无法抗拒的非人为因素等特殊情况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或终止本合同
2、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可以解除、终止本合同。
(1)在聘用期间考核不合格或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不能履行工作职责,品行不端正、品德修养差,经甲方教育仍不改正,在甲方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者。
(3)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不服从甲方工作安排的。
(4)严重失职,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被依法行政拘留、刑事拘留、劳动教养的。
(6)患病或者因公、非因公负伤、致残,医疗期间或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7)连续旷工达3天以上或聘任一年内累计达7天以上的。
(8)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五条 合同解除处理
1、如果甲、乙双方一方要解除、终止本合同,需提前一月书面通知对方。
2、甲乙双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归还在受聘期间由甲方提供给的设备和财产,交割手续清楚后方可离校,否则甲方有权依法追究己方相关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任何一方无故擅自解除、终止本合同的,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未履行合同的时间计算,每少一天,违约金按30元支付。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管辖地的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第八条 合同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双鉴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双协商,作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双各执一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