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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整改报告

  自查是财务大检查的一种组织形式。企事业单位组织自查小组或指派自查人员,依照国家财经法规对其经济业务事项的合法性所进行的自我内部检查活动。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2020《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整改报告,供大家参考。

  2020《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整改报告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部署会议要求,着力加强基层党的建设,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提升开发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水平,促进两新组织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美好幸福江岸提供组织保障。

  二、自查整改对象

  开发区所有党支部。

  三、阶段划分

  (一)自查阶段(12月11日至12月14日)。以党支部为单位,对照自查整改标准,逐项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

  (二)整改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4日)。推行问题清单销号管理制度,严格对照《条例》标准要求,整改一个、销号一个。

  (三)核查阶段(12月25日至12月26日)。以党支部为单位,逐一核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全部整改到位。

  四、自查整改项目与标准

  (一)组织设置

  1、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2、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3、开发区两新企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4、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

  5、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6、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7、基层单位提出成立党支部申请,所在街道工委或者单位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批复和选举结果由街道工委、单位党委报区委组织部备案。

  8、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9、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二)基本任务

  1、所有党支部要认真落实8项基本任务(《条例》第三章第九条)。

  2、不同领域党支部要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条例》第三章第十条)。

  (三)工作机制

  1、党支部党员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2、企业发展重要事项以及与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3、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4、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

  5、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四)组织生活

  1、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2、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3、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工委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4、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

  5、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6、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7、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

  (五)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1、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2、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3、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4、社区、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5、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6、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7、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区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

  8、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

  (六)领导和保障

  1、党工委书记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2、工委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3、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五、有关要求

  (一)全面落实责任。各党支部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支部书记要切实带头,亲自部署党支部对标自查整改工作。

  (二)全面梳理排查。各党支部做好对标自查的同时,要切实负起责任,对党支部开展全面排查,梳理汇总形成问题清单。

  (三)全面整改到位。开发区党工委将加强对整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督办,抓细抓严每一项整改工作,确保党支部按标准按程序按期限全部整改到位。

  2020《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整改报告

  市XX局党委:

  按照市XX局党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部署要求,XXXX党委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四个看重点内容,全面开展自查整改,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习落实情况

  (一)提升认识、抓学习。坚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党建工作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提升党建工作尤其是党支部工作水平,打通制度最后一公里。将《条例》内容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融入组织生活,常态化开展学习研讨。抓实党建工作培训,重点学习《条例》内容,统一为各支部订阅《条例》单行本,线上利用党建三级网络微信群学习支部工作制度,上下联动推动学习落实。

  (二)对照标准、补短板。以学习贯彻《条例》为抓手,围绕四个看内容,组织XX属各党支部进行全面自查,对标对表,查摆自身存在问题,在全面自查的基础上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形成长效机制。

  (三)严格监督、促落实。发挥党建巡查小组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党建工作巡察小组巡察内容,推进《条例》学习的同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

  二、《条例》自查情况

  通过自查,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支部规范化建设尚存在不足,工作标准不高,争先创优意识不够强。二是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落实不到位,学习教育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三是党支部经费保障不到位,XX属各党支部还没有设立独立党费账户,党员活动经费没有向支部划拨。

  三、整改措施

  (一)保持定力,坚持思想建党。强化政治引领、党建先行,坚持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作为抓党建和队伍建设的根本遵循和方向,有针对性的抓好担负夜班值岗值勤任务党员警察的教育管理,做到学习内容、人员、时间、效果的四落实,切实发挥头雁效应、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落实制度,规范党建运行。以三会一课为抓手,从严规范、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通过抓学习、立规矩、树标杆,夯实基层支部建设基础、增强争先创优意识。完善提升党建工作一群一室一站建设,充分运用党建活动室、党建工作群和党建工作站,有效提升支部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水平。

  (三)抓实支部,建强战斗堡垒。以贯彻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为契机,重新合理规范支部设置,调整充实支部骨干力量,举办支部书记、党务骨干培训班,围绕三会一课,规范组织生活。按照标准要求,落实支部经费保障。加强与兄弟单位党建学习观摩,协同推进五好党支部创建,提升支部建设水平。

  2020《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自查整改报告

  一、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宣传和落实《条例》的规定

  2019年3月18日,我党支部召开了落实《条例》的专题会议。党支部书记温聪源传达了省委组织部和广东金融学院党委关于贯彻《条例》的指导意见,带领支部党员学习《条例》的全文内容以及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共广东金融学院委员会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学校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等文件。温书记做了动员讲话,初步拟定我支部贯彻《条例》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广泛宣传、深入学习、学用结合、对标落实的思路。支部党员一致认为,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在社会基层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肩负历史重任。为了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认真落实好《条例》是新时代的要求。

  二、上传下达落实党建工作、兢兢业业发展内涵建设

  我支部积极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结合实验教学中心工作实际,带领支部党员共同营造严管理、重沟通的实验教学服务环境,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

  1.注重党支部思想政治建设,贯彻落实各项决议责任

  巩固“四个意识”,政治理论水平不断提高,时刻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结合实验教学中心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全面加强中心党支部组织建设,以我校《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指导,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落实到每名党员,深刻认识到党支部建设的重大意义。

  持续“两学一做”、“三会一课”工作活动,2018年度本支部召开支部党员大会7次、党小组会7次、支部委员会6次、支部书记党课3次。从中心实际出发、从自我出发,提升党性意识、党员意识,并体现于具体工作中。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把中心党员锻造得更加坚强有力,为新时代学校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2.明确支部委员责任,推进自身建设

  按照基层党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明确党支部委员责任,树立榜样标杆、立足岗位、严格要求自己。创新组织生活,支部委员带头给党员上党课,发挥领学、带学、督学的作用。对党支部党员的基本情况有清楚的了解,委员的选举与批复均严格按照相关章程实施。按时召开支委会及党员大会,结合政治时势、部门工作动态等情况,总结工作计划的实施与经验教训,在讨论交流中开成共识,作为下一步部门工作的指导及参考。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十九大精神、新党章、《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习近平总书记最新讲话精神。在学习中提升模范意识,在具体工作中架起党组织与师生之间的连心桥,服务于师生的实际需求,深刻了解了实验教学服务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与成就感。

  3.组织生活形式媒体化、公开化

  实验教学中心支部党员活动场所设在实验教学大楼的807室,但中心成员少、任务重、间散,组织生活团体性难以满足。支部创新发挥实验教学中心的技术与媒体优势采用qq、微信群,微党课、网络视频、FTP共享等方式将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媒体化、公开化,支部党员可以碎片化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书记的系列重要讲话,以平时的行动领会如何做一名合格的党员。

  4.抓实运维和安全服务工作

  实验教学中心是全校实验教学运行的保障部门,在运维技术人员严重紧缺的情形下,部门的全部技术人员,包含部门领导均需投入到运维和安全服务中。全体人员既是专业技术人员更是消防安全员,责任重大。42间实验室利用率高达85%以上,每学期承担250多万人时数实验课的教学任务。为了确保实验保障体系顺利运转,中心成员在摸清实验课程基本情况后,提前制定运行管理计划,并采取“分而治之”策略,将实验室管理、教学辅助任务责任到人,协助各学院的实验课程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在中心全员的共同努力下,充分发挥党员的引领和模范作用,增强党员的服务理念,为部门打造“优良的设备,优质的服务”的服务环境。

  5.配合二级单位建设

  2018年实验教学中心协助相关二级单位完成的实验教学设备选型、配合施工、技术支持和专业培训等工作。例如,马克思主义实验中心暨党建活动中心建设于2018年投入使用,建成后成为全校重要的共享资源,打造兼具实验教学和党建教育功能的智能教育平台,服务于学校教学、科研、党建、学生思想政治等活动。

  由实验教学中心、金融数学与统计学院协同建设的金融建模校内实践基地,与凯纳资本集团、国海证券广州分公司、广发证券中华广场营业部以及深圳米筐等企业建立起量化投资研究对接,培养量化投资人才。

  6.做好示范交流工作,扩大实验教学中心的辐射作用

  实验教学中心十分重视对外合作与交流,现有2个国家级示范中心,5个省级示范中心,每年兄弟院校都会与我中心进行参观交流,相互学习彼此的经验。我支部党员经常参与院校间的讨论、示范,起到了很好的辐射作用。

  7.坚持按《条例》规定的工作机制、组织生活执行支部工作。我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坚持经常性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经过充分讨论。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也坚持经常性召开。“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目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做到谈心谈话,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坚持按规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联系支部党员实际情况进行党性分析。

  三、实验教学中心支部在落实《条例》过程中自查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支部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得到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赞扬,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为: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不强。支部学习领悟《条例》仍未透彻,用《条例》指导支部的建设和实践不够。

  2、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仍有待加强。在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中,有些工作还没有做到位,与上级要求存在一定的距离,需要不断改进。调动党员积极性程度不高。

  3、发挥会议讨论的作用不够。会议是讨论学习的一种形式,党员自己的表态与意见是民主生活要主要体现,不但不会影响工作,还能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相互促进、相互学习;有时会议对《条例》的理论、工作部署一般都会清晰,但在落实时往往出现形式主义,达不到省委和学校党委的严格要求,需要不断加强不断自我革命。

  4、密切联系服务群众仍需提高。支部对党的建设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支委会对党建工作的重视力度和深度仍需进一步提高,对党建的日常性工作创新手段还不够多,措施不够有效。在思想教育、组织生活、服务意识方式方法、岗位细化量化上仍显不够。在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等方面仍比较薄弱有待加强。

  四、分析我支部落实《条例》的自查中产生问题的原因

  1、理论学习不足够。

  没有全面领悟习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刻内涵,对党章的学习深度不够,活学活用、学以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工作方法方式仍有待提高,开展工作时站位不高,大局观不全面。

  2、突出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还不够。

  工作满足于完成上级交办的任务,主观能动性发挥不够,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够多,力争上游百舸争流的工作书面不够多。有时将政治学习搞成文件学习文案摘抄、读报、复读机,没有入心入脑,没有指导工作实践。党课教育不系统、形式化、缺乏新意,比较生硬。

  3、在制度落实上不出问题就行的现象。

  一是对自己的要求不够严格,而没有思考如何更好的在自身落实各项制度;二是在管理方面存在只要不出事儿就默许的态度,缺乏执行制度的狠心肠、铁手腕。

  4、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够规范

  会议时间不固定,会议安排随意性大。由于实验中心本职工作强度较大,有时支部的工作计划存在延期拖沓现象。

  5、党支部活动较少。

  受活动场所、时间、经费、实验中心工作繁杂任务重责任大、办公条件制约等因素影响,有时候好的制度、好的想法难以落实,党员作用难以发挥,难以凝聚党员,工作成效不大,辐射面不广。

  6、支委会建设仍有待加强。

  对党建业务学习不够、钻研不深,一些党建基本理论没有深入推敲。党建工作理不清思路、找不准问题。

  五、拟开展的改进措施

  1、进一步突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政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引导,准确把握党员思想动态,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进一步推动党支部党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引领支部党员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2、认真落实《三年行动计划》。我支部将重点围绕“规范化建设”“组织力提升”“基层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聚集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明确落实《三年行动计划》的思路、举措和完成时间。

  3、严肃支部党内组织生活,加强制度建设。领导班子带头学习《条例》,认真抓好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查摆问题,狠抓整改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党员之间广泛开展各个层面的经常性谈心谈话,坦诚相见、交流思想。进一步强化了“四个意识”和党员的身份意识。

  4、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支部要经常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经常性举行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会议。党支部组织生活记录必须规范,按照组织设置、班子建设、发展党员、组织生活、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费收缴使用、制度计划等方面,对党支部建设和活动情况相关资料要分门别类做好整理。

  5、参考《广东金融学院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制定符合本支部情况的任务清单,对照《条例》规定的各项领域重点任务,研究细化量化的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