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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审查清理总结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育人功能,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12月27日上午,市教育局在西四楼会议室召开邯郸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会议。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图书审查清理总结,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图书审查清理总结

  中小学图书馆,是思想道德教育的阵地、是文化知识教育的阵地,也是社会实践教育的阵地,具有重要的意识形态属性,承载着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而藏书质量是发挥中小学图书馆育人功能的重要保障。

  为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中小学图书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发展,充分发挥中小学图书馆(室)育人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出版管理条例》《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课程标准,木栾办中心校开展了的图书审查清理工作。

  安晓锋老师带领木栾街道办事处各校教师根据标准对图书馆的图书进行全方位清查,对查出的问题书籍、登记造册,有保存价值的图书单独存放。在清理之列的图书包括非法图书、不适宜图书和外观差、无保存价值的图书三大类。

  本次图书清理专项活动还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办法:

  首先,建立了健全的图书剔旧更新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图书剔旧工作,将失去保存和阅读价值、不适宜的图书从馆藏中剔除并注销,优化馆藏结构,加强图书馆配备建设,确保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不断提高馆藏图书质量和适宜性,使馆藏图书更加适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要求。

  其次,完善了监督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严禁盗版图书等非法出版物及不适合小学生阅读的出版物进入校园,将教育部《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小学图书馆馆配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科学合理配置纸质书刊。制定捐赠图书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建立健全出版物采购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按照“凡进必审”“谁选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建立“双审查”责任制,把好选用关。

  第三,进行了自查。一是通过书目筛查,将存在问题的图书进行标注,对单核查清理;二是进行现场核查,对图书馆全库、班级图书角等区域的图书逐本审核;三是问题图书复查,将全部问题图书进行再核查,确保有保存价值的图书没有被清理。

  最后,完成清理后对问题图书进行分类清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坚决防止和杜绝图书阅览室向学生开放借阅不适宜图书,同时避免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图书剔除。一是要将全部问题图书建档造册,做好记录,立即下架,另库分类存放;二是有违合法性的图书应坚决给予清理,集中销毁;三是有违适宜性的图书,应另库保存,停止借阅;四是有违可观性方面的图书分类处置,具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图书要及时更新剔旧,复本量过大的图书应按当地有关规定保留合适数量,多余部分另库保存,质量差、使用率低的图书应集中剔旧处理。

  通过图书审查清理,不仅还学生们一块“洁净”精神领地,更改善了阅读环境,充分发挥图书在扩大学生阅读量、深化教育教学方式改革中的重要作用。

  图书审查清理总结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决策部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提高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角)(以下简称图书馆)图书质量,营造健康安全的育人环境,保障广大师生教育教学需求,充分发挥图书馆育人功能,决定开展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查清理范围  中小学校图书馆的图书、期刊、电子读物等。

  二、审查清理依据  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专项行动由教育部基础教育司组织,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参与实施;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图书审查清理工作,科学编制工作方案,指导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开展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及时汇总分析有关结果。

  (一)自查。学校根据标准逐本审核,将需要清理的图书登记造册(样表可参照附件2),提出清理意见,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

  (二)清理。学校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意见,按照资产处置办法和相关规定,对图书进行分类处理:非法图书坚决清理;不适宜和外观差的图书,停止流通,另库保存;可能有保存价值的陈旧图书单独存放。


  (三)抽查。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抽查,督促、指导、检查学校的自查和清理工作。教育部将适时开展抽查并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明确有关职能部门和学校职责分工,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将此次专项行动与加强学校管理有机结合,科学有序推进。

  (二)落实清理标准。标准是专项行动自查、审查、清理和抽查的主要依据,各地各校要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尺度,确保清理效果

。  (三)完善长效机制。各地要落实《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要求,把《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馆配图书的主要参考依据,按照“凡进必审”,“谁推荐谁负责”,“谁选用谁负责”原则,建立图书采购责任机制,把好新增图书入口关;要根据本地实际,按照“谁受赠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捐赠图书工作责任机制,明确审查流程,确保捐赠图书质量;定期开展图书剔旧更新,确保中小学图书馆每年生均新增(更新)纸质图书不少于一本,逐步减少教科书同步练习、寒暑假作业、习题集、试卷、考试辅导等图书资料,不断优化馆藏结构,提高馆藏质量。

  四、其他

  请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和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审查清理工作报告盖章后邮寄至基础教育司装备与信息化处,电子版发送至基础教育司和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邮箱。

       图书审查清理总结

  为开展滨州市教育局中小学图书室图书审查清理专项行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滨州市沾化区富国街道城西小学12月10日起开展了为期一周的图书清理工作。

  图书清理工作成立了以王岩校长为组长,图书管理员以及教师代表组成的图书清理工作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和工作办法,建立健全了图书剔旧工作机制。在王校长的带领下,图书清理工作组首先进行了自查。一是通过书目筛查,将存在问题的图书进行标注,对单核查清理;二是进行现场核查,对图书室全库的图书逐本审核;三是问题图书复查,将全部问题图书进行再核查,确保有保存价值的图书被清理。

  对问题图书进行分类清理,相关情况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加强工作指导,坚决防止和杜绝向学生借阅不适宜图书,同时避免将具有保存价值的图书剔除。一是要将全部问题图书建档造册,做好记录,立即下架,另库分类存放;二是有违适宜性的图书,应另库保存,停止借阅;三是有违可观性方面的图书分类处置;四是复本量过大的图书,确定合理的图书复本后,清理多余的复本,多余部分另库保存,质量差、使用率低的图书应集中剔旧处理。

  通过这一周紧锣密鼓的图书审查清理工作,图书清理工作组认真总结,掌握图书室基本情况,完善相关政策,落实有关要求。此次图书清理活动共清理了造册不合格图书 1665 本。完成自评工作报告和“中小学图书室配图书审查清理情况汇总表”。 提高了学校馆藏图书质量和适宜性,使馆藏图书更加适合小学生年龄特点和认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