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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应急预案开学准备措施

时间:2020-05-09 10:37 初中/中考
  根据全国和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有序推进返学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全面深入细致做好我市学校、幼儿园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发布的《托幼机构、中小学校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浙江省教育厅发布的《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返校工作指引》、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第2部分:学校》(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41.2—2020)等指导意见,经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请结合本地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应急预案开学准备措施,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应急预案开学准备措施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做好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相关工作,结合我省实际,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制定本工作指南。

  指南共分为师生管理、教学管理、服务管理、行政管理、疫情管理五大部分。

  一、师生管理

  开学(园)前

  (1)做好学生居家的心理健康、学习生活的引导,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督促家长和学生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保证充足营养和睡眠,适当进行体育锻炼,做好自身防护。

  (2)中小学校严格落实教育部“停课不停学”相关规定和《江西省中小学2020年寒假及春季学期延期开学期间线上教育教学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学生线上学习和课后辅导答疑,确保中小学生“停课不停学”,防疫学习两不误。

  (3)幼儿园通过微信群、QQ群等线上方式,为家长提供幼儿居家生活的合理化建议和亲子活动的指导,关注幼儿身心健康。

  (4)加强内地新疆班、西藏班等留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落实晨晚检(宿舍测温筛查)制度,做好每日住宿情况登记。

  (5)开学时间确定后,及时通过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短信、电话等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发布开学通知、返校要求及防控信息,确保每一位学生和家长知晓学校相关开学工作安排及防控要求。

  (6)幼儿园根据园舍条件,合理制定幼儿分时分批分区域户外活动办法,既保证幼儿户外活动时间,又确保幼儿身体健康。

  (7)制定学生晨、午检及进校(园)体温检测制度,寄宿制学校还需建立宿舍测温筛查制度。

  师生返校时

  (1)开展健康排查,应安排专人负责外地返校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每一名从学校所在设区市以外返回的师生前14天的出行地点、时间、所乘坐交通工具等信息,同时对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或有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的师生实行“一人一案”,安排专人对接,加强关心关爱,落实有关防控措施,根据健康状况确定具体返校时间。对从湖北等疫情严重地区返校人员进行全面排查登记和信息审报后,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

  (2)加强师生返校途中管理,密切关注师生返校行程,指导师生做好自我防护。提倡教职工自驾车往返学校,如果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返校的,需记录车次和座位号,留存备查。

  (3)提倡采用网上报到方式,减少学生聚集次数。

  (4)在校用餐师生返校时自带带盖餐盒(学校供餐配一次性餐盒可不带),提倡寄宿生自备一定数量的口罩等防护物资(不得强制);尤其要关注农村及贫困学生防护物资的准备情况。

  (5)师生进入校园时,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健康状况登记、检测体温以及行李消毒。送中小学生返校的家长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开学(园)后

  (1)落实好本校(园)错时上下学方案。中小学要求家长在校门外接送学生,避免家长进入校园。幼儿园家长送幼儿入园时,不进入班级,有条件的不进入幼儿园大门;离园时分不同区域、不同时间点,由家长在大门口接回孩子。督促接送学生的家长佩戴口罩。

  (2)严格落实学生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还需建立宿舍测温筛查制度)。师生进入学校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乏力、干咳及胸闷等不适症状者按规定带至健康观察场所,带好口罩后,送至医院进行检查。

  (3)师生根据要求每天向班主任报告身体健康情况;避免出入人流密集的场所;暂停社团活动,师生不得组织和参与集体聚会和活动。在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及教职员工在校内必须戴口罩。

  (4)严格落实手部卫生措施,推行七步洗手法,引导学生勤洗手。做到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后、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用手掏鼻孔,不要用手揉眼睛,咳嗽、打喷嚏时要主动用纸巾、衣袖遮挡口鼻,疫情防控期间在校或外出必须戴口罩,提高防病意识。幼儿园要专人落实幼儿洗手要求。

  (5)就餐师生分段错峰、分餐进食,减少聚集性就餐。可以班级为单位,学生佩戴口罩,分批到食堂购餐或就餐,视情况也可以分批返回教室就餐;或分餐配送至教室,减少集聚人流,寄宿生一律在校内就餐,不在校外餐饮店就餐。

  (6)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宿舍之间不允许串门,避免人群交叉。严禁学生自行在校外租房。

  (7)有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学生一律在本宿舍内解决洗浴问题;无独立洗浴间的学生宿舍实行学生分批次隔位洗浴。

  (8)师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必须做好个人防护。

  (9)加强寄宿学生的网购和外出管控,减少非必要的外出。

  (10)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二、教学管理

  开学(园)前

  (1)中小学校线上组织学生学习防控疫情知识。

  (2)任课教师在家利用“赣教云”学习空间、家长群、班级群等方式,根据线上教学内容,同步进行课后答疑、布置指导作业,掌握学生学习动态。不得强行要求学生每天上网“打卡”、上传学习视频等,防止增加学生不必要的负担。

  (3)确需返校的教职工及相关管理和技术保障人员(除值班人员外),必须提前报学校审批同意,并严格实行核验身份、入校登记和检测体温。严禁教职工未经审批私自返校。

  (4)加强动态管理,对教师不能准时到岗上课的,及时统筹调配好师资,保障开学后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5)开学时间确定后,根据春季学期教学时间,合理调整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科学制定教学进度。

  (6)根据学校实际条件合理制定学生课间分区域分散活动、信息化教学、网络办公、网上家访等适应疫情防控期间教育教学管理的实施办法。减少校内走班教学频次和示范课观摩活动。

  开学(园)后

  (1)以新冠肺炎防控、春季传染病防范、心理健康教育、安全知识宣传为重点,精心准备好开学第一课。

  (2)通过智慧校园等各类互联网办公系统、微信及QQ工作群等方式,组织教师分年级组、分学科组开展网上教研、集体在线备课。

  (3)做好线上教学与开学后教学工作衔接。认真对学生线上学习情况进行摸底,有针对性地制订教学计划;因校因生制宜,分类推进开学后的教学工作,加大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力度。加强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关爱。

  (4)暂停校内大型聚集活动、不得合班上课,图书馆暂不对外开放,必要时停止使用功能室、实验室等。

  (5)教职工、学生出现相关症状后,经医院排除传染病的,凭有效诊断证明返校正常上课和生活。校医(保健教师)对相关证明进行复核后,学生方可回班上课。

  三、服务管理

  开学(园)前

  (1)未经学校批准,校内教职工、临聘用工人员和外包人员一律不得返校;

  (2)设置健康观察区(室),位置相对独立,配备必要的防控物资(详见附件9)。

  (3)进一步摸清底数,落实疫情防控经费,储备足够的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资和校园生活必需品,做好相关物资的统计和使用登记。完成洗手水龙头的检修和补充、洗手液或肥皂的配备。

  (4)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特别要做好食堂、宿舍、浴室、办公室、厕所、电梯、图书馆、实验室等校舍和公共活动场所的卫生消毒。

  (5)组织开展开学前安全检查,重点对食堂、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控工作等方面开展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整改到位。

  (6)严格落实校园封闭式管理,全面排查校园所有进出通道,做好通道的管控。

  (7)对所有教职工进行防控疫情工作线上培训,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等。

  开学(园)后

  (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一次性餐具除外)。对公共卫生间、电梯、教室、办公室、学生宿舍、户外大型玩具等公共场所每天进行消毒;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3)通过开通心理热线、开设网络辅导等形式,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面对疫情的心理应对能力。做好抗击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学习辅导和心理辅导,同时要特别关注残疾儿童、贫困家庭子女、外地返乡学生和留守儿童的身体、心理状况。

  (4)严格执行学校食堂和学生集中用餐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防止带病上岗。

  (5)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记录规定,做好台账,确保食材来源清晰、可溯。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货商采购原料,严禁采购野生动物和其他不明来源的食品食材。

  (6)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供应冷荤凉菜、裱花糕点和生食海产品。保持食材采购车辆和配送车辆干净卫生,专车专用,净菜、半成品等特殊食材需专用冷藏车配送,每次运输食品前应进行清洗消毒。

  (7)严格执行加工、售卖、储存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烹饪食品应达到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餐具、用具等须采取热力等物理消毒方式充分消毒后使用。食品留样、餐厨垃圾处理等符合规定并做好记录。加强食堂后厨可视化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

  (8)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9)确保学校洗手设施运行正常,中小学校每40~45人设一个洗手盆或0.6m长洗手槽,幼儿园每班至少配6个洗手龙头,并备有洗手液、肥皂等,有条件的可配备感应式手消毒设施。

  (10)做好校门口社会接送车辆的疏导与管理,禁止校外外卖、快递进入校园等。寄宿制学校在大门附近定点设置学生领取快递窗口。

  四、行政管理

  1.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应由学校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成员包括学校领导班子、学校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明确职责分工,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2.学校(幼儿园)要制定本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包括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各岗位工作责任制度(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班级、各老师)、疫情防控工作流程、信息上报流程、家长沟通机制、应急处置预案等,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和演练。

  3.根据卫健部门的防控要求,结合学校(幼儿园)实际,制定细致全面的开学(园)预案(预案内容需包括防控措施、师生返校安排、教育教学管理、疫情处置等内容)。疫情没有得到基本控制前不开学,学校基本防控条件不具备不开学、师生和校园公共卫生安全得不到切实保障不开学。

  4.做好学校(幼儿园)疫情防控宣传。围绕战“疫”经验、典型人物以及防疫知识等,发好声、传好音。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回应师生关切,教育引导广大师生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5.建立日报告与零报告制度。疫情防控期间,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日报告”与“零报告”。学校(幼儿园)如发现有疑似新冠肺炎早期症状(如发热、乏力、干咳等)和异常情况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6.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7.安排好轮班值守。对学校教师与行政值班人员的办公室配备消毒用品,规范防疫隔离、消毒等流程。

  五、疫情管理

  如发现新冠肺炎病例(含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时,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1.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学生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立即安排患者到健康观察区(室)进行隔离,初步排查后,报告学校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联系120救护车送辖区定点医院诊治。

  3.发生疫情的学校暂时停课(复学时间由属地教育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确定),并配合疾控机构流行病学调查,对所有接触过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人员进行调查,确定密切接触者。掌握病例的活动史、人员接触史,掌握重点人群名单、医学观察人员每日健康情况等信息。除密切接触者外,与病例曾接触过但不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原则的人员,判定为一般接触者。对一般接触者要做好登记,并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一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做好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安排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教职工、校内临聘人员、外包人员等配合疾控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戴一次性医用手套。

  4.加强校园巡查管控,及时处置校园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处置涉校舆情事件。

  5.要在当地疾控机构的指导下,按消毒指南做好病例所在宿舍(公寓)、教室等疫点、公共场所的清洁、即时消毒和终末消毒。

  6.根据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密切接触人员等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密切家校沟通合作,有针对性的开展心理支持和危机干预工作;稳定家长和师生的情绪,避免过度恐慌。

  注:以上措施适用于疫情尚未明确结束时,若疫情明确结束,则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应急预案开学准备措施

  为做好中小学(幼儿园) 2020年春季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江山市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防疫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对师生生命安全负责,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省市及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坚持最严格、最细致、最全面的防控方针,做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周密防控,形成工作合力,严防疫情侵入校园,严防发生校园聚集性疫情,确保学校开学前后安全平稳有序。

  三工作原则

  (一)安全第一原则。各校(园)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强烈的使命感,始终把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强化问题导向,科学研判形势,扎实做好开学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防教结合原则。各校(园)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开学后各项教育教学活动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两不误。

  (三)科学防控原则。各校(园)要加强学校卫生(保健)室建设,组织开展师生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及技术的培训,提升科学防控应对能力。

  (四)联防联控原则。各校(园)要加强与当地医疗机构、公安等部门单位及乡镇(街道)沟通联系,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

  (五)即时响应原则。各校(园)要根据疫情的发生、规模、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按规定启动快速反应机制和应急预案,及时向市教育局和市疾控中心报告,确保信息畅通,处置及时有效。

  四、工作体系

  (一)防控组织体系。各校(园)要成立由党组织书记和校(园)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书记、校(园)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

  (二)防控制度体系。各校(园)要制定疫情防控工作“三方案”、“十制度”。“三方案”是指开学返校前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教育教学工作方案。“十制度”是指校园通风和消毒制度、校园环境卫生检查通报制度、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学校预防接种管理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因病缺勤登记和病因追踪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疫情联防联控和学校例会制度、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制度。各校(园)要严格按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制度规定执行到位。

  (三)指挥管理体系。各校(园)疫情防控工作接受属地乡镇(街道)管理和指挥,并接受市教育局的业务指导。各校(园)要加强与属地医疗机构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实施网格化管理,根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责任,通力协作,共同研究解决问题。严格疫情信息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等有关单位报送信息。

  (四)家校协同体系。建立中小学(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以班级为单位,强化班主任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信息排摸、思想辅导、心理疏导、情况上报等职责,督促家长履行好监护人责任。

  五、重点工作安排

  (一)做好师生返岗返学前期组织引导

  1.完善师生健康档案和动态跟踪。各校(园)要在开学前一周完善每位师(含临时用工,下同)生的“一码一表一报”(“一码”指健康码;“一表”指师生健康信息档案表;“一报”指师生每日申报健康状况,有异常情况由学校在健康信息档案表中记载),落实健康信息日报制度,各校(园)要落实专人每日做好全校师生动态和健康状况跟踪,及时做好汇总分析,并报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加强教师的返江返岗管理。要按照“能返早返”原则,按照要求做好返岗管理。校外无固定住所的返江教师由教育局统筹安排食宿。对目前暂不具备返江条件的教职工,各校(园)要落实人员做好安抚, 并要求其承担能在线上完成的力所能及的工作任务。

  3.引导在市外学生有序返江。各中小学要全面、准确掌握目前还在市外的学生的动态及健康状况,按照“能返尽返,可返早返”原则,引导学生返江。各校(园)要按防控要求落实返江动态及健康信息跟踪记载。对暂不具备返江条件的学生,各校(园)要落实专人做好每日联系、思想引导和心理疏导工作,多种途径做好居家学习指导。

  (二)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1.完善防疫设施条件。在校门口设立体温检测区;要设置临时隔离留观室(见附件3)。完善室内场所如教室、图书馆、体育场馆、实验室、活动室等通风措施,加强校园各类场所流动水洗手设施配备。

  2.做好防疫物资储备。以学校为单位,按开学后半个月用量筹集疫情防控所需物资(额温计、84消毒液或百威消毒液、口罩),额温计按每班一只配备,口罩按教职工每人每天1只测算。班级数在 12个班及以上的学校配备热成像智能测温设备,较大规模学校配备2台。

  3.规范校园清洁消杀。按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 号),规范校园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在正式开学前3天,严格按规范对校园内传达室、扶梯(或电梯)、走廊、教室(包括功能教室)、寝室、食堂、卫生间、图书馆、会议室、室内活动场所及校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幼儿园还应重点对教玩具、寝具、图书等幼儿密切接触的器械进行消毒。各校(园)要按要求做好直饮水设备清洁消毒。

  4.强化校园安全检查。各校(园)要在正式开学前5天,组织人员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各类安全隐患,建立隐患清单,明确整治、检查责任人员,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验收销号制度,确保闭环管理到位。

  5.统筹做好人员安排。各校(园)要做好开学师生人数统计和学校教育教学及后勤保障工作人员安排。根据学校建立的师生健康档案和动态跟踪,开学时间确定后,及时做好到岗返学师生信息统计。根据教职工到岗情况,对教育教学、后勤保障等各岗位人员进行必要的调整。学校的疫情防控要做到分工明确,落实责任。各校(园)师资临时缺口原则上由各校(园)内部调剂自行解决,确有困难的,在开学3天前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

  6.加强防疫知识培训。市教育局在开学前一周为各校提供师生疫情防控知识视频,并做好各校(园)种子(保健教师)培训。各校(园)要在教职工返校首日做好对教职工的培训;在开学前5天做好相关岗位教职工的防疫工作操作规范培训,确保教职员工熟知相关操作流程;在开学前3天完成学生线上防疫培训全覆盖。

  7.科学安排教学计划。学校根据上级明确的开学、放假、中高考时间和双休日安排等情况,结合开学前线上教育教学开展情况,统筹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进度,科学调整教学计划,做好本学期整体教育教学工作安排。基教科、幼职成教科、教进校要提前对学校做好指导。

  8.严格返岗返学条件。师生进校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一是绿色健康码;二是健康信息档案表记载无异常;三是进校时体温检测正常。对暂不符合进校条件的师生(特别是学生),各校(园)要做好安抚,待条件具备时,及时通知返岗返学。

  9.实行开学预告制度。市教育局和学校在正式开学前一周发布开学预告,明确各级各类学校正式开学事宜;学校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等途径,告知家长、学生学校正式开学时间、报到事宜及开学准备相关要求,引导学生及家长做好相关准备。

  10.检查开学准备工作。开学前3至5天,市教育局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各校(园)落实本方案情况,确保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到位。

  (三)精细安排开学报到

  1.实行教职员工分批报到制度。在确保符合进校条件的前提下,学校领导和后勤管理服务人员提前7天到岗到位,其他教职员工开学前5天报到,做好正式开学各项准备工作。各校(园)要跟进对教职工的防疫培训。

  2.实行学生分段错时报到制度。科学安排学生分学段或分班错时报到(具体开学时间按照上级要求执行),确保学生入校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有序,切实防止报到当日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各校(园)要提醒教职工上下班、学生上学放学尽量不乘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物品。

  3.严格落实师生入校健康监测。进入校园的师生必须是之前统计的符合进校条件的师生。师生入校时必须经过体温测量,无异常方可入校。学生到班级后由教师进行健康询问与体温检测。发现异常,应立即劝导家长带回或带至临时隔离留观室,并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严格门卫管理,报到当日禁止家长、自驾车辆进入校园,平时严控家长进校园。

  (四)从严落实教育教学管理

  1.创新抓好德育活动。各校(园)要充分结合疫情发展情况,制定完善符合本校实际的德育工作方案,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不断创新德育模式,加强爱党爱国爱家乡爱校教育、社会责任教育、生命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劳动实践教育和家校联动教育,各校(园)要认真组织好教育局统筹安排的“开学第一课”。

  2.掌握师生健康动态。各校(园)要严格落实每日师生员工健康询问、体温晨午检制度,寄宿制学校还要实行晚检制度。发现异常,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落实缺课缺勤师生追踪记录制度、复学证明查验制度。师生员工在校期间出现发烧、咳嗽或其他身体异常情况的,要立即报告学校卫生保健人员,由学校卫生保健人员会同临时隔离留观室管理人员将其带至学校临时隔离留观室,按相关预案做好处置工作。

  3.强化安全日常管理。严格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在确保消防安全、应急疏散等安全前提下,除学生到校时间外,学校尽可能减少校园出入口,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校园。确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进入校园的,要严格履行报批手续,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人员;入校时要严格执行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和体温测量。继续停止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场馆等设施。

  4.减少校内集聚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各校(园)不组织大型室内报告会和聚集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控制室外大型活动;不组织校外研学和教师外出交流,不组织人数较多的教职工会议等;暂时关闭图书馆、阅览室等可能导致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的相对封闭教育场所,暂时关闭电梯,具体开放时间待教育局通知。不组织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不组织学生参加校外集体活动;暂停小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中职学校实习学生要按照相关企业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加强管理,对疫情防控措施不落实、风险管控不到位的企业,不得安排学生实习。

  5.加强师生就餐管理。学校食堂要推行错时分散用餐,有条件的学校应采用盒饭制,将学生个人用餐分班配送至教室,避免食堂用餐人员集聚。加强用餐学生的管理,不得让学生到校外流动摊贩等处用餐,不得送外卖进校园,减少学生与校外人员接触和集聚的机会。食堂员工在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口罩、帽子、手套。

  6.做好场所通风消毒。按校园重点场所防控体系要求,严格做好教室、食堂、师生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日严格按规范做好校园卫生清洁和日常预防性消毒工作。

  7.加强应急处置演练。校内发现疑似症状患者,立即启动校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第一时间报告教育局和疾控中心,同时开展调查处置工作。各校(园)要在开学前进行一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演练。

  六、强化工作落实

  (一)严肃工作纪律。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面广量大,开学前后是对各校(园)防疫工作的一次重大考验。书记、校(园)长作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师生员工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对不服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和事,进行调查问责处理。

  (二)加强师生关爱。各校(园)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校园网站、手机短信、家长群等渠道,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 普及新型肺炎的防控知识,增强师生及其家庭成员防护意识。强化家校沟通,特别要加强对无法正常到校的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做好师生的心理辅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校(园)要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不得瞒报、漏报、虚报、迟报信息。疫情防控期间,继续实行师生健康状况动态监测和“一日一报”制度,各校(园)于每天10:00 前按规定渠道报送师生健康状况监测信息;及时完成临时性要求的数据报送。如遇突发紧急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和预案要求第一时间报送。

  中小学幼儿园2020年春季开学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及应急预案开学准备措施

  01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复杂性,强化“守土有责”的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增强主动性、前瞻性、科学性,构筑起学校疫情防控严密防线。

  2.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本校本单位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的工作组。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快制定本校校园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建立健全日常校内筛查机制、校园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将防控工作抓得实而又实、细而又细。

  3.加强督导检查。疫情防控期间校领导在岗带班,落实校领导和干部值班机制,配备足够力量做到24小时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加强对疫情防控各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离职守、失职渎职、推诿扯皮、行动迟缓等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各校开学前应对照《开学工作任务清单》逐一检查核实并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各地应对各校开学工作准备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健全信息报送制度。全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中小学(幼儿园)、班级、老师、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每天逐级按时上报《全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日报表》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信息汇总报表》。

  5.加强联防联控。学校要建立与政府、医院、社区、家长等多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掌握属地教育主管部门、卫生健康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就近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所在社区的疫情防控人员名单及其联系方式,加强联防联控。

  02

  全面细致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6.全员摸底调查。根据省疫情防控办《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省疫情防控办〔2020〕7号)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做好全覆盖的师生健康监测,各学校、幼儿园应立即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含食堂、保安等物业人员)、学生家长就师生员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与假期旅游、外出情况及健康码申领情况向学校提交健康申报表,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7.严格实施有条件返校制度。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的细则和要求,逐一审核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并建立每日监测机制,及时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坚决杜绝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师生员工返校上岗上学。

  8.科学合理做好开学后教师和工作人员配备。按照允许返校人员的情况和教育教学工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适度调整教师和干部工作岗位,明确工作职责。配齐医护人员,原则上每个校区应配备一名熟悉疫情防控工作的校医或联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排医护人员在学校定点值守。并在开学前对教师和校医进行疫情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帮助其熟悉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处置程序。

  9.做好校园清洁消毒。正式开学前,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5号)要求,对学校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进行全面消毒。

  10.校园防控物资准备。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开学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对照市教育局制订的杭州市中小学、幼儿园和直属高校、专修学院开学后防疫物资基本配备标准,精准测算统计开学后学校防疫物资用量情况,并通过多渠道筹集防疫物资,确保配齐备足各校开学后15个工作日的防疫物资,为学校有序开学提供基础保障。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规范有序。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要规范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避免出现学生误食情况,杜绝中毒、火灾事故发生。

  11.设置发热患者“临时隔离室”。“临时隔离室”位置应相对远离教学集中区,购置和配备防控所需的测温仪、可用于环境的消毒剂(如含氯消毒剂、二氧化氯类消毒剂等)和消毒器械、工作人员的一次性医用口罩;校医院(医务室、保健室)及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应储备一定数量隔离衣、医用防护服、护目镜、一次性橡胶手套、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鞋套、防护面屏等。以上采购的物资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学校应向供应商索要相关产品合格质检报告。要明确隔离办法、要求,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12.全面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制度。严控人员进出,除应急值班值守人员外, 禁止其他人员进入校园。所有进出校园人员(含值班干部、保安、保洁等)均要落实身份核实→“扫码或亮码+测温”→登记→放行等工作流程。

  13.做好开学工作提示。学校具体开学时间和师生返校时间明确后,学校及班级要通过“告家长书”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提示返校报到当天和开学后应注意的事项,确保平稳有序开学。

  03

  严格做好开学后学校疫情防控工作

  14.实施错时到校和弹性离校。学生到校时间应错开上班交通高峰,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分年级错时到校。可分年级、分班级分批放学离校,切实防止校门口交通拥挤、学生和家长大量聚集。幼儿园除报到当日,平时严控家长入园;中小学家长原则上不进校园;学校停止举办任何进校园的家长会和家长开放日等活动。

  15.继续实施校园封闭式管理。除允许返校的本校教职工和学生以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内。进入校园的任何人员,学校应核查其返校条件,未取得“绿码”的教师和不符合返校条件的学生,应予以劝返,相关人员佩戴口罩,并必须严格测量体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一律不得进入校园。疫情流行期间,对外地来杭学习考察的团组,请各地、各校(园)婉言拒绝或请其推迟来杭。

  16.落实体温测量制度。学校严格落实晨午检制度,每日 2 次检测体温,并做好登记。制订师生员工进校体温晨检、午检和寄宿生每日晨午检操作管理方案,明确时间、地点、人员及职责、流程要求。提醒走读生家长每日早上在家做好第一道晨检,发现问题及时就诊或居家观察。

  17.严格校园卫生消毒制度。参照《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试行)》(浙教防控办函〔2020〕6号),每天校园实施消毒措施。妥善保管消毒剂,标识明确,避免误食或灼伤。实施消毒处理时,操作人员应当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学校暂停校内超市营业。不接受、暂存私人物品,对到校邮寄物品及时进行消毒。教室、宿舍、图书馆、活动中心、食堂、礼堂、教室、办公室、洗手间等区域,应加强通风清洁,每日早、中、晚打开门窗通风3次以上,每次不少于30分钟,所有教室内空调暂停使用。严禁安排学生在密闭的环境下学习和活动。

  18.加强食品安全与餐饮卫生管理。加强食堂人员管理。落实食堂员工健康申报制度、晨午检制度,加强个人卫生宣传教育,食堂采购人员及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加强食堂、餐厅卫生消毒工作。食堂、餐厅每日消毒1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推行分餐制、盒饭制。尽量避免人员集体用餐,推行分餐制,可采取按年级分时段进餐、送餐到班级的方式,积极创造条件,保障就餐时相隔距离。

  19.保证学生寝室卫生。严格落实寄宿制学校住校生管理制度。寄宿制学校要加强住校生管理,学生宿舍实行封闭管理,宿舍出入口处应安排检查点,负责每天测量体温。每天进行晚点名和就寝巡查,不共用、混用脸盆毛巾、牙缸等物品,无必要寝室间不串门走动。注意观察学生健康状况。寄宿制学校还要严格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配足配齐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做好住校生健康管理和应急处置。学生寝室要做到整洁卫生,按时消毒,保持通风。加强幼儿园午睡室的定期通风和紫外线消毒等工作。

  20.暂停各种聚集性活动。强化班级管理,以班级为单位组织教学活动,无必要不串门。停止组织聚集学生的校(园)内外大型集体活动,不组织大型的室内报告会和年级、校级聚集活动,集体性活动尽量安排在室外进行,控制室外大型聚集活动。暂不组织学生到校外尤其是人员密集场所参加集体活动。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不组织学生参加跨区域的学习、竞赛、交流、实践等活动。原计划组织教师外出的考察、学习、师生春游、社会实践活动一律停止。小学不宜安排跨年级组班的放学后托管服务。暂停学校体育场馆对内对外开放,开放时间另行公告。学校体育课尽量安排在户外场地进行。

  21.加强卫生健康教育。学校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宣教,利用现有的广播、橱窗走廊、校园网等手段,普及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依法依规开展科学防控。组织师生学习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师生个人防护要点指南》(浙教防控办函〔2020〕3号),指导师生加强个人防护。要求每一名学生养成勤洗手习惯;严禁随地吐痰,注意咳嗽、打喷嚏时的卫生礼仪;师生间、同学间交谈保持适当距离。

  22.建立缺课登记追访制度。学校每日必须掌握所有未正常到校师生的健康状况,对缺勤、请假、早退师生,落实专人每天做好电话、网络访问,了解身体状况,进行情绪安抚,提出健康建议,记录并汇总相关情况。

  23.强化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发现发热等疑似患者,学校应立即启动应急处置预案。根据《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严格按照“学校、幼儿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排查处置流程”进行处置,并及时联系当地疾控机构请求指导处理,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04

  有序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24.科学合理调整教学计划。对学生居家学习质量进行诊断评估,做好延迟开学期间线上教学与开学后线下教学的衔接,按照实际开学时间,科学确定教学起点,优化教育教学计划,完善教学方案。幼儿园原则上按实际开学时间组织安排幼儿教学活动和收取相关费用。根据实际开学时间及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如需调整学期教学时间安排,另行制定具体方案。

  25.落实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爱。各地各校要组织干部教师重点做好援鄂医务人员、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的教育关爱和帮扶工作,逐一建立基本台账,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坚持“一人一方案”,一对一落实关爱教师,统筹各学科教师力量,实施关爱帮扶,做到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对就读初三、高三年级的,一对一安排教师在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复习备考等方面给予指导帮助。每周一次向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或其他直系亲属报告其子女学习生活情况。

  26.做好个别辅导方案。对前期排摸中掌握的无法开展线上学习的学生以及不能按时返校的学生,尤其是在重点疫区尚无法确定返校时间的学生,要以年级或班级为单位,制定个别化的教学辅导方案。

  27.加强顶岗实习学生的关心和指导。对正在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顶岗实习的职校学生,相关学校要落实管理责任,协同实习单位共同加强实习学生的安全防护和实习指导工作,做好对实习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及时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有关专修学院参照上述要求执行,具体方案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