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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检察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以下是本站分享的市人民检察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市人民检察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保证我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高效运转,全力以赴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现制定《XX市人民检察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相关会议精神,确保思想上极端重视、措施上极力准备、组织上极度高效,以对当事人、对检察干警及其家属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紧要的工作抓紧抓实抓到位,坚决落实好联防联控、值班值守、舆情引导、请示报告等各项机制,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二、落细落实重点防控措施

  (一)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要根据防控工作需要, 进一步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成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全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研究部署应急处理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二)开展重点人群疫情监测,严防输入性病例。对从湖北省以及部分疫情较多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干警,要按照当地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及时主动到有关部门登记,并在家进行医学观察和自我隔离,如出现呼吸道症状或发热,要第一时间到医院就诊,并向本院如实告知有关情况。所有来院的外单位人员和案件当事人、律师,进入本院办公区、办案区均须佩戴口罩;

  检察干警因办案、办公尤其是信访接待、安保等接触院外人员的,均须佩戴口罩,并严格做好防护。本院各出入口、接待大厅要安排专人值守,为窗口及安保、信访接待人员配备体温检测仪及必要的防护设备,未经安全检测不得进入院办公、办案场所。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坚决果断措施隔离和控制传染源,并向卫健委报告,规范处置流程,阻断传播途径。

  (三)科学合理安排司法办案等工作。因春节假期延长受影响的,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的办案工作。非紧急特殊情况并经本院院领导同意,不得安排干警赴疫情较多地区执行公务,不得在未采取严格防护措施的情况下接触当事人。

  (四)减少或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各类会议和集体活动,取消春节后的团拜活动、各部门不必要的会议或集体活动。对必须进进行工作部署等相关事项,要尽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机关消毒和物资保障。教育引导干警科学掌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呼吸道传染防控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办公、办案场所要保持通风换气,搞好环境卫生,定期消毒、保洁,保障医疗防护用品的储备及更新。

  三、做好应急值守,严格信息报告

  安排好假期延长期间干警值班和院领导带班工作。如有当事人来访的,值班人员要妥善处理,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同时要进一步严肃值班纪律,严格落实院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严禁谎报、瞒报、漏报。

  市人民检察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及要求,切实做好我局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高度重视、依法防控、积极应对、科学处置”的原则,进一步提高专项应急处置能力,全力降低和控制疫情的传播及蔓延,科学、规范、配合做好全市疫情应对及防控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阳泉市能源局新冠肺炎疫情应对防控应急保障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担任。

  组 长:崔正宏

  副组长:樊文平 王文生 闫文翔

  成 员:管秀萍 孙巨军 霍宏武 王子豪

  杨鹏飞 曾 晋 冯 岩 付贵虎

  赵 晶 王晓伟 穆建军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开展疫情防控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联络沟通、隐患排查、应急处置、宣传引导等工作。樊文平副局长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各科室、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并对疫情防控全局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对疫情防控重点工作进行研究决策、对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成效进行监督指导。

  (三)办公室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与上级单位沟通联络,及时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负责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的具体实施,及时协调沟通领导小组各成员,确保本预案中各项疫情防控工作有效落实。负责防控工作相关信息的接收、发布、汇总和报送工作,同时负责安排疫情应对防控期间信息上报和值班值守事宜。

  (四)各部门、各单位职责

  按照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负责及时接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责任与业务分工,做好职责、行业内疫情应对、处置、信息报送及监督指导工作。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防控机制

  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对疫情应对防控工作的认识,“一把手”要负总责,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分工、压实责任,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确保疫情应对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疫情监测

  早发现、早预防是疫情防控最重要的一环,要采取有效防控措施的基础,每日岗前、岗后,对到岗人员体温情况进行监测记录,如有异常,严禁上岗,并按要求采取居家隔离手段,观察身体健康情况。

  (三)强化防范措施

  1、各科室、单位安排领导和业务骨干到单位带班值班(有工作任务未完成需在单位进行的一并留守)。其他工作人员可利用微信和电子邮件等信息手段实行线上单独办公(涉密工作除外)。居家办公期间必须遵守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规定,一律不得外出串门、聚集,确需外出要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社区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压减各类会议活动,能用现代化手段安排的工作,不建议集中开会安排部署。

  2、要做好单位内部的消毒措施,每天对机关楼内进行消毒,要使用防控机构推荐的消毒剂和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各科室、单位人员要每天做好办公室清洁工作,特别做好地面、桌椅、电脑、门把手等部位的清洁。同时,要加强室内通风透气,保持适当工作距离,杜绝串岗聊天。

  3、到岗工作人员要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测量。如出现发热、咳嗽、流涕等异常情况时,要密切关注病情变化,对疑似新冠肺炎病例,需第一时间上报,并附详细说明材料。本人及密切接触的直系亲属等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症状应第一时间报告并及时就诊,瞒报漏报的坚决问责追究,情况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4、要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的监管,特别是机关食堂、停车场要在落实消毒措施的基础上,做好垃圾收集和消杀等相关工作。防疫期间,机关食堂暂停营业。

  5、充分发挥宣传栏、公众号作用,加强对疫情防护知识的宣传科普,积极教育干部职工,加强体育锻炼,平衡膳食,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和抵抗力。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关注权威机构疫情信息报道,做到不传谣、不信谣,切实做好干部职工心理疏导,避免引起恐慌情绪。认真贯彻落实防控期间上级和卫健部门要求的其他防控措施。

  (四)落实疫情报告制度

  防疫期间,我局实行每日信息报告和“零”报告制度,信息报送以科室、单位为主体进行报送。各单位、单位负责人需定点报送本科室、单位人员身体状况,全局干部职工手机须保证24小时开通。

  四、工作纪律

  (一)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研究疫情防控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靠前指挥、关口前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在防疫维稳工作中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落实好防疫维稳的主体责任。要结合科室、单位职责,依法打击各类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的不法行为,及时发现处置各类造谣、不实疫情的信息,积极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全面强化联防联控工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三)强化工作纪律,严肃追责问责。防疫期间严肃工作纪律,在疫情防控期间不担当、不作为,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退缩、推诿扯皮、到岗不及时贻误工作等行为将依规依纪追究纪律责任。

  市人民检察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2月21日,县人民政府县长郝春明组织召开了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集中传达学习了银川市关于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民政局对县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并就进一步扎实做好我县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为切实将我县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抓实抓细抓牢,现结合会议精神和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责任,层层抓好工作落实

  成立民政局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局长徐军担任,副组长由副局长哈东军、纳超英担任,成员由孙静、席吉兴、张燕、冯悦、王祥、安军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养老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全面安排部署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

  领导小组下设中心敬老院、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中心敬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哈东军担任,副组长由王祥担任,成员由孙静、张燕、李全义组成;安馨养老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组长由纳超英担任,副组长由安军担任,由席吉兴、冯悦、李伟组成。防控工作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各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同时各养老机构也相应的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各养老机构院长担任,成员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组成。各养老院根据各院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养老院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落实区市县党委、政府及民政部门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决定、要求;实时监测和防护,切实保障养老服务对象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二、建立疫情管控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落实

  结合贯彻落实县委下发《关于落实疫情管控“四包一”“四服务”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好养老机构服务对象管控工作。即:以养老机构老年人为单位,由民政局副局长牵头,带领一名民政局科室主任、一名医护人员组成工作服务专班,分别包抓两个养老机构,并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养老院内管理人员、医护人员、护理人员要严格落实管控服务工作职责,做好老年人的健康监测、心理疏导、餐饮配送等工作。

  1.副局长负责落实好“盯管职责”,做到“包干到院”。全面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工作人员服务情况;封闭期间监督落实院内人员不能外出规定;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安排和督促民政局科室主任、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2.民政局科室主任负责落实“管控职责”。每天协助局领导清楚掌握全院工作人员、老年人每日情况,每日检查一次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多渠道了解院内老年人需求情况;通过微信视频、电话谈心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劝导其不擅自外出,严格遵守院内各项规定,并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体温监测等工作;协调解决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督促养老院管理人员、医护人员干部落实各自工作职责。

  3.医护人员负责落实好“监测职责”。严格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及卫健部门要求,做好封院期间防疫知识宣教,做好院内工作人员、老年人健康检查和心理疏导等工作;每日定时做好工作人员、老年人两次体温监测工作,登记每日情况并及时和局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共享信息;每天要通过上门查看、敲门确认、微信视频、电话谈心、谈心谈话等方式引导工作人员、老年人打消心理顾虑、消除不必要恐慌,劝导其认真遵守疫情期间各项规定,不外出;督促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落实好全院人员体温监测、送餐服务和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

  4.养老机构工作人员要落实好服务责任。要按照服务要求,落实好院内老年人体温监测与送餐服务等工作。协助医护人员对老年人进行体温监测、了解健康状况并做好记录,也可通过询问了解、谈心谈话等方式做好老年人健康宣传、心理疏导等工作;及时了解院内老年人生活需求,督促老年人做到勤洗手、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定时收取老年人房间垃圾并做好口罩、垃圾集中消毒处理,同时完成室内外楼道、院内消毒杀菌工作,确保各项监测、服务保障工作有条不紊。

  三、坚持不懈,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1.抓好区市县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文件贯彻落实。各小组工作人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区市县党委、政府及区市县民政部门召开的关于疫情防控工作各项会议精神和下发的各项文件精神,坚决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要熟悉掌握《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等内容,结合民政厅下发的关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系列通知要求,进一步学懂弄通,坚决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要求,切实做到使每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逐项抓好落实。

  2.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封闭管理后,要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坚持做到“十个凡是”。凡是入住养老院老年人的家属、亲戚到养老机构探视的,一律谢绝,讲明原因,做好疏导工作;凡是入住养老院的老年人2019年内被家属亲戚接回家过年的老年人,疫情防控期间,一律采取居家留观居住,待疫情稳定后,再通知入住;凡是户籍宁夏以外春节期间回家过年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返回到宁夏,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休假期间居住小区在疫情防控期间存在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等情况住宅小区的工作人员,休假结束,也暂时居家隔离,不安排入院工作;凡是要求新入住老年人一律暂停接收;凡是养老院的老年人一律取消集中用餐,全部实行送餐服务,每天由工作人员向每个房间送餐,而且餐具全部使用一次性餐具;同时院内暂停一切聚会活动;凡是养老院院内所有人员每天都要实行晨检、晚检制度,记录体温,而且每天必须配戴口罩;每天要院内工作人员对室内室外采取喷洒消毒液进行消毒;凡是在敬老院工作的人员,必须做好值班值守工作,不能随意外出养老机构;封闭期间,凡是院内老年人因封闭有不适应情绪的,工作人员要耐心做好在院老人心理疏导、心理慰藉工作;每个养老机构都要设置隔离场所,凡是发现有个别老年人出现体温异常情况,要尽快采取隔离措施,落实好监护和检查,以防发生意外,有效阻断传播途径;凡是到养老机构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一律暂停。同时,各养老服务机构要安排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及时向入住老人家属发布院内疫情防控安排和相关服务通知,让老人家属掌握了解疫情期间老人在院情况。

  3.突出重点,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一是在前期严防死守的基础上,要切实抓好“三突出”落实“四结合”。要突出防控阻击,积极将病毒阻击在院门外,严格管理在院老年人和工作人员,禁止人员出入;要突出防控管理,积极将病毒消杀在感染之前,落实好室内外巡查护理、消杀灭菌、分散就餐等工作;要突出隔离监测,设置隔离区,一旦出现感染,确保疫情可控可防。要将防控老年人感染同防控工作人员感染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结合起来,将疫情防控工作同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危化品安全等结合起来,将落实封闭式管理与老人需求入院结合起来,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运行两不误。二是要切实落实《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的通知〉》、《民政部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养老机构老年人就医指南的通知》要求,严格按照《指南通知》相关条款要求实行操作管理。三是要及时分析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的薄弱环节,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要求,细之又细、实之又实的抓好各项规定落实,严防疏漏,严防推诿,严防松懈麻痹,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四、积极协调,确保疫情防控物资供应安全

  防控期间,各养老机构出现防护用品、生活物资短缺情况,养老机构负责人或民政局工作人员要积极协调联系,采取送货上门方式予以解决。要坚决杜绝工作人员外出购置生活用品和防护物资情况。凡是养老院需要购买生活用品及生活物资,供货单位送至大门口,要将送来的生活用品及物资实行登记备案。登记备案要详细登记送货时间、送货人姓名、身份证号、供货单位、联系电话,购置的物资品种名称、数量等内容。生活物资用品清点后要经过消毒处理,再入院。老年人亲属给老人送来的生活用品,也要全部进行消毒处理后,再转交给个人。同时民政局将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解决养老机构防疫工作、生活需求等方面存在的经费物资保障问题。

  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制度

  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暴露出我各县养老机构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还存在管理工作不细致、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经验不足等问题。各养老机构负责人要清醒认识自身存在的问题,根据近日来开展的防控工作,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结合当前各个检查组在督导检查过程提出要求整改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落实。同时还要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加强监督检查,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不断完善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不断强化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率,全面提升养老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确保疫情防控取得全面胜利。

  六、工作要求

  1.民政局将协调安排电信部门在各养老机构出入口安装监控设备,监督各养老机构禁止人员出入规定落实及来访人员、购置生活用品登记落实情况。

  2.各小组成员要按照工作要求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将不定期抽查各养老机构防控工作落实情况。如发现养老机构工作人员有履职不到位,工作推诿扯皮现象,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