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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巡察汇报材料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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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人事巡察汇报材料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材料

  市农发办党组

  (2017年4月26日)

  根据中共宜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四届市委第二轮巡察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以来,我办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三超”、“两乱”、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办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我办“三定方案”编制人数13名,实有13人,已满编满员。领导职数配置为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5名,内设四个科室(秘书科、计划财务科、项目管理科、科技宣传科)及机关支部,目前已配置党组书记、主任1名,党组成员、副主任2名,副调研员2名,正科级领导3名,正科级干部1名,副科级领导2名,副主任科员1名,根据“三定方案”及领导职数配置的相关要求,我办科级职数无超配情况,目前已超配副处级非领导职数1名。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14年以来,党组提拔任命副科级干部3名,其中副科长2名,副主任科员1名,任职岗位调整1人。即:朱训同志、易建军同志于2016年 月分别提拔为科技宣传科副科长、项目管理科副科长;周懿同志于2015年1月转业(副营级)任命为副主任科员;陈琪同志于2016年4月由项目管理科科长重用为秘书科科长。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 落实“四项权力”, 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14年以来,我办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 “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 “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竞争上岗方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办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科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推行竞争上岗。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竞争上岗,没有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况。四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14年以来,我办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年龄断档情况较严重,专业性人才缺乏;四是领导分工及干部岗位长期没有调整。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办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农发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建设一支能够担当农发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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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沛县县委巡察组工作要求,2017年以来,我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无“三超”、“两乱”、假履历、假档案、假身份、吃空饷等问题,没有参与跑官要官、拉票、说情、打招呼、党政领导干部兼职任职等问题。现将我局组织人事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人事工作总体情况

  (一)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置情况。园林中心编制人数22名,实有14人。领导职数配置为一正三副,内设六个科室人秘股、办公室、审批股、绿化管理股、财审股、纪检监察室(作风办),目前已配置党组书记和副局长2名。

  (二)干部选拔任用情况。2017年以来,共任命周敏、张征为科员,重用刘明旭为新成立的绿化管护中心主任,张真真为绿化管护中书记。

  二、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情况

  (一)落实“四项权力”,做到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公开。在选人用人工作中,我们在认真组织学习的基础上,落实各项监督机制,力求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大家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大家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大家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大家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干部职工。一是落实了“知情权”。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二是落实了“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三是落实了“选择权”。充分尊重干部职工意愿,把在民主测评中得票数相对较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四是落实了“监督权”。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

  (二)把好“四个关口”,做到选拔任用工作公平、公正。2017年以来,我局选拔任用工作采取了“制定方案、申请报名、审查资格、民主测评、考察公示、决定任命”等程序,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严把“四个关口”。一是严把推荐关。把民主推荐作为干部考察的必经程序。提拔的所有科级干部,都是在民主推荐中得票多、在干部职工中威信比较高、业绩突出的干部。二是严把考察关。在考察过程中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了全面考察,做到“三查、三谈、三审”:“三查”,即查思想动态、工作业绩、人事档案;“三谈”,即与单位干部职工、与分管领导、与同科室人员谈;“三审”,主动请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综治信访部门审。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在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坚决执行《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的各项要求,做到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上会,未竞争上岗方案的不研究。四是严把公示关。严格执行干部任前公示制,同时把任前公示与任职谈话制度相结合,主要领导和分管纪检工作领导都分别逐一对任职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谈话,并要求其本人就廉洁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作出承诺,同时,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做到了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归档及时。

  (三)遵守“四个严格”,做到选拔任用工作纪律严明。

  在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执行了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防止了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一是严格任职资格。我局坚持“凭实绩、重德才、看民意”选用干部,并将信念坚定作为选用干部的第一要求,使政治素质好,思想解放,文化程度高,政绩比较突出的年轻干部进入了科级中层干部队伍。二是严格程序。把好了“四个关口”,即推荐关、考察关、讨论决定关和公示关。三是严格推行竞争上岗。根据中组部、国家人事部《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和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竞争上岗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我办干部选拔任用均实行竞争上岗,没有破格提拔干部的情况。四是严格监督制度。选拔任用前,坚持把选拔职位及条件公开,让干部职工先知情,再推荐。

  2017年以来,我局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干部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二是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和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三是人员结构不尽合理,年龄断档情况较严重,专业性人才缺乏;四是领导分工及干部岗位长期没有调整。就以上存在的问题,党组将认真分析和深刻反思,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将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列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继续要求组织人事干部深入学习领会精神,使他们不断提高认识,深化理解,吃透精神,把握本质,对干部工作政策法规了如指掌、熟练运用。进一步重点抓好新走上领导岗位科级干部对《条例》的学习、理解和执行。

  二是注重从“四严”入手,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坚持原则,正确把握干部工作方向,严格执行标准,准确把握选拔任用尺度,严格履行程序,规范选拔任用过程,严格遵守纪律,恪尽职守,公正廉明。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教育和培养。针对我办干部队伍“青黄不接”的状况,要对年轻干部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给任务”“压担子”,促使他们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农发业务技能,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四是要切实加强对干部和选任工作的监督。从制度上突出对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努力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干部的满意度,建设一支能够担当改革发展重任、勇于战胜艰难险阻、善于处理矛盾纠纷的干部队伍。

  组织人事巡察汇报材料组织人事工作专题汇报材料

  7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召开县科技局党组、纪检组和组织人事工作汇报会,分别听取了县科技局党组工作、纪检组和组织人事工作汇报。县委第一巡察组全体人员,县科技局党组班子成员及纪检组人员参加会议。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衡震向县委第一巡察组详细汇报了近年来党组和组织人事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的整改思路,县科技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立恒汇报了纪检组主要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今后改进努力措施。

  县委一巡察组认为县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汇报会材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对存在的问题找得较准,做到不遮不掩,改进具体可行,希望县科技局继续围绕巡察工作重点内容对党组工作汇报、纪检组工作汇报和组织人事工作汇报材料进行修改充实完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党组织统揽全局的政治统领作用,以问题为导向,针对自查出的各方面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即知即改,加强整改落实,推动巡察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

  县科技局党组书记衡震表示,对于巡察组提出的问题,虚心接受,并立即改正,积极配合,做好巡察各项工作,助推科技创新工作追赶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