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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2021“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河长(zhǎng)制”,即由中国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河长”,负责组织领导相应河湖的管理和保护工作。下面是我的公文网为大家整理的2021“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2021“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近期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和“路长制”、“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做一通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利用元旦三天假期,县上抽调干部分三个组对全县各镇街、部门落实“路长制”、“河长制”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应该给予肯定。

    1、思想重视,工作任务得到初步落实。

  从近期的检查情况看,多数镇街、部门的领导对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比较重视,工作扎实认真。表现在:

    一是各镇街全部落实了“路长制”、“河长制”的责任划分,并及时报送到“路长”办、“河长”办;

    二是各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能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分管的路段、河段开展卫生清理整治工作;

    三是对全县道路、河流的全面整治的局面初步形成,整体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措施具体,工作成效得到初步显现。

    检查中,我们看到各镇街、部门,从各自区域的实际出发,采取了多种有效的措施,有的镇街动用机械设备,集中清理了一些多年形成的“垃圾山”、“垃圾沟”、“垃圾河”,有的镇街采取组织群众开展义务劳动的形式清理垃圾、整治环境,可以讲,全县面上的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3、领导带头,工作举措得到广泛认可。

    检查中,我们也看到各镇街、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能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有些领导率先垂范,一些工作开展好的镇街和单位,共同的一点就是群众工作做的比较到位,参与比较广泛。可以讲“路长制”、“河长制”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的举措得到全县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存在主要问题

    近期各镇街、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对同志们这几天的工作我认为应该给予肯定。但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和突出,大家应该认识到,尽管我们做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目前我们的工作效果,同市委、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镇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

    1、排查摸底不到位,卫生死角较多。

  检查中,发现各镇街的排查摸底工作很不到位,一些坡堎、沟边、河畔,垃圾随处可见;一些村组的环境卫生整治还很不到位,塑料袋等遍地。卫生死角还比较多,工作标准不高。 

    2、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

  检查中,我们可以感到镇街、部门的领导对“路长制”、“河长制”和这次卫生整治工作思想比较重视,认识也比较到位,但部分村组的干部、群众对卫生整治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将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压力没有传导到村组干部、传导到广大群众。

    3、群众发动不到位,宣传工作缺失。

  这次卫生整治工作,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群众发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多数镇都是找人来清理,这样的结果就是你今天清理你的,我明天还来倒。另外,我们的宣传工作没有跟上,包括县上在宣传方面也没有做好,工作不到位,下来我们共同重视,一定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做好宣传工作。

     4、长效机制不到位,管理措施滞后。

  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重点镇在卫生保洁方面还有一些制度,决大多数镇没有建立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保洁员的管理不够到位,我县各镇普遍存在对保洁员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5、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

  前面我讲到,多数镇街、部门的领导对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比较重视,工作扎实认真,通过这次检查,也发现有个别镇的领导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推行“路长制”、“河长制”的重要性,表现在工作中不够扎实,措施不够到位,辖区暴露的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比较多,也有一些镇将“路长制”、“河长制”的方案报送后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镇街、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也不平衡。

    另外,我县在卫生整治方面的投入不够,多数镇街领导在卫生整治时有经济方面的顾虑,这也是影响工作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工作建议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路长”办、“河长”办,要严格考核管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近期县上还将组织对各镇街“路长制”、“河长制”落实情况和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形式可采取联查、抽查等形式。对问题突出的将进行追责和问责。

  2021“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到20xx年底,全面消除水面、河岸脏乱差现象,清除河道违建和清理河道违占,河道看不到水中漂浮物和河岸垃圾,看不到浑浊污水,河道水面变洁,出境水质达到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河道水体感观变清、变净,松阳溪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出境水质优于Ⅲ类水体标准。

  到20xx年底,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呈现人水和谐的情景。

  二、整治工作内容

  采取“水岸同治,建治并举、监管结合、全民参与”的方针,从“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三大方面着手,全面加强松阴溪水系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建的重点是:加强松阴溪沿线村庄污水收集设施建设;治的重点是: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行为;对沿岸经营生产、违章建(构)筑物等违章行为进行全面整治;监的重点是:严格环境准入制度,加强涉水环境污染执法监督管理;管的重点是:加强水体环境卫生管护,从源头上控制新污染产生,完善“五水共治”的长效机制;参的重点是:通过媒体、各类活动加大水环境整治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引发群众和各界团体关注,形成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强劲态势,引导单位、团体、个人履行社会责任。工程治水、管理治水、社会治水具体措施如下:

  (一)工程治水

  工程是治水的手段。为实现松阴溪治水目标,按照“统一计划、先近后远、突出重点、分类分步”的思路实施工程治水。近期开展沿岸养殖场污水整治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措施,使河水水质进一步提升。远期通过养殖场关停拆除,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程措施,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治水效果。

  堰头行政村672户生活污水整治,6户农家乐的污水整治,包括堰后至大溪汇合咱和金坑溪(内寮村至松阴溪汇合口处)流域内生活污水治理任务。20xx年年底完成。

  (二)管理治水

  管理是长效治水的关键,实行重拳治水、铁腕治水、机制治水。强化水环境整治力度,整合执法力量,严格执行“四个一律”:河道违建一律拆除、沿河100米内无证养殖场一律关停、沿河乱排放污水行为一律严处、污染水体行为一律重罚。从日常巡查、执法管理等方面,建立各职能部门既各司其职、又联合联动的长效管理机制,全面落实管理治水的工作责任。

  1.加强规划审批管理,源头控制排污行为。区建设分局在确定区块规划设计条件时应将排污方案,纳入审核范围,源头控制排水设施建设。

  2.加强排水设施建设管理,防止雨污水混接混排。

  3.加强农村生活污水设施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转。

  4.加强排水行为管理,防止污水乱接乱排。

  5.加强水系日常管理,及时发现损坏和违章问题。区水利局要牵头抓好“清除河道违建和清除河道违占”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河道管理执法力度。根据职能强化河道及沿岸日常管理和维护,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健全日常巡查机制,查处违法占用河道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设施损坏和违章违建行为。加强淤泥治理,完善日常清淤制度。

  6.加强松阴溪沿岸环境卫生管理,打造洁净水系环境。区国土分局要牵头抓好“洁净村居”创建工作,健全完善督查考核方案,加强沿岸环境卫生督查考核。碧湖镇要深入开展“洁净村居”创建,进一步健全农村长效保洁机制。

  (三)社会治水

  社会是长效治水的保障,加强媒体宣传,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1.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舆论导向作用,积极向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主流新闻媒体投稿,广泛持久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先进典型的总结和推广,形成推进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

  2.开展各类团体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共青团、妇联、老年协会、学校等部门和社会各界团体应围绕松阴溪整治工作目标内容,开展多形式主体活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村民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充分发挥民间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的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投身水环境治理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3.建立监督平台,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通过通讯、网络等快捷方式联合建立社会监督平台,进一步完善问题督办机制,充分发挥公众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有效处理问题。

  4.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建立健全日常管理机制。碧湖镇要落实村两委等基层的治水工作责任,明确松阴溪水系各段面河长,并督促落实治水具体方案和日常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在治水中的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松阴溪“河长制”三级河长体系.相关村明确村级河长。碧湖镇和区国土分局建立松阴溪整治工作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倒排工作计划,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成效。

  (二)强化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协调作用,每季度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及时交流先进经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每月通报整治情况,实施整治工作督查考核。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三)强化督查考核。在各责任单位自查基础上,镇治水办联合开展督查。同时,将责任单位治水完成情况纳入各责任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四)强化资金保障。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做好项目资金预算,纳入年度计划予以申报。

  (五)强化宣传推动。要把推动“河长制”工作作为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推动“河长制”工作实施,积极向区级主要媒体投稿,及时报道开展“河长制”行动的工作进展、措施成效和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工作推进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引导单位、学校、企业、群众履行社会责任,自觉控制污染、推行清洁生产生活。

  2021“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州、县各级《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镇河流保护管理水平,根据《阿拉营镇全面推进河长制实施方案》(阿河发〔2018〕2号)要求,在2020年上半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和“四个全面”总体布局,牢固树立绿化发展理念,紧抓创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机遇,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进一步深化创新我镇生态水域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全力保护提升水生态,为我镇经济建设提供优质的水环境支撑。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各级全面实施“河长制”的决策部署,继续完善健全镇级河长组织体系,强化镇级河长办公室职能,全面落实河长会议、信息共享、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等工作制度。

  继续开展河流断面划界和监测点规划建设,加强水量水质监测管理;扎实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工作,确保2020年下半年辖区内15条河溪、8座水库乱填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现象得到有力遏制,河库水质得到有效改善;加大联合排查、执法力度,确保河溪、水库范围内无新增违法建筑;继续推进河流沿线违法构筑物拆除工作,逐步恢复沿岸水域生态,巩固团结溪“样板河”工程,继续推进河库“样板河”全面建设,促使水资源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

  三、工作任务

  (一)继续加强水资源保护

  在2020年上半年基础上,继续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的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

  (二)全面推进水域岸线管理保护

  严守河道岸线和河岸生态保护蓝线,扩大拆违治乱工作、养殖区改造工作的成果,制定持续、有效、平稳的治理计划,基本恢复辖区内河库生态系统,继续推进样板河建成后的示范带动工程。

  (三)继续加强水污染防治

  继续加强综合治理和入河污染源排查,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严防和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在__年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水产养殖、农业面源、船舶港口等污染防治,强化和扩大重点行业清洁改造、工业集聚区污染集中治理成果,保障全年水环境质量达标。

  (四)继续加强水环境治理

  根据“一河一策”,细化和量化各类水体水质保护目标。推进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清理进度,开展饮用水源规范化建设,推进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继续实施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将工作面扩大到全镇土地范围,确保地下水不受污染。

  (五)继续加强水生态修复

  继续推进河流生态修复与保护,发挥水林田系统、水源涵养林和湿地系统、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系统、安全生态水系等的作用,确保水生态修复有大的提高。

  (六)强化执法监管力度

  贯彻河湖保护管理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肃查处涉河涉水违法犯罪。增加公安、水利、环保、农业、行政执法、规划建设等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开展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专项执法行动频次,依法严厉打击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截流等危害水安全的违法行为。

  (七)继续开展“星级河道”评选活动

  在河道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为主要评选内容的基础上,细化“星级河道”评选标准,增加水域保护和治理内容,加快推进镇“样板河”河段的综合治理提升工作,促进河流保护、防治、治理、修复等各项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法定作业,也是我镇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镇村两级河、库按照“一条河流、一位河长、一个团队、一个专户、一抓到底”的要求,建立集中统一的协调机制。各村、各部门要坚持“党政同责、属地负责”的基本原则,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河长制组织体系。各河长既是本辖区流域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也是镇级河流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明晰权责,到岗到人,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密切协同协作。各条河流联系部门要对河长负责,协调督促各工作组开展综合协调、执法监管、督导检查、考核考评、宣传报道、承上启下等日常工作。

  镇、村两级要加强协同配合,镇直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共享共融的监测机制、齐抓共管的督导机制、协同联动的执法机制、多元稳定的投入机制,依法履行流域保护管理的相关职责。各相关责任单位要把各承办项目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需协调解决事项及时报送镇河长办汇总。

  (三)加强工作督查。建立落实长效监督机制、工作落实制度和健全评比考核制度,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四)加强宣传引导。依托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手段,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制”的重大意义,倡导文明生活习惯。同时,在河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标明河长职责、河流概况、管理目标及监督电话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