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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1-15 14:33 工作计划范文
应急预案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素材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网络舆情应急预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提高网络舆情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明确网络舆情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对的组织机构和程序,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澄清事实,引导舆论,制订本预案。

  第二条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流行的对社会问题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

  第三条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1.及时主动,准确把握。事件发生后,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发布准确信息,稳定公众情绪,掌控舆论的主导权和话语权,把不良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2.强化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网络舆情的新闻宣传有利于审计工作大局,有利于突发事件的妥善处置。

  3.突出导向,分类处理。对于影响较大的审计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由局办公室提出新闻处置建议预案并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后,统筹安排宣传报道工作。

  第四条组织机构

  成立网络舆情处置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负责人担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对涉及工作的网络舆情采取有效措施,协调和处理与媒体的相关事宜;

  2.根据需要确定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应对新闻发言人;

  3.审定新闻宣传预案,决定新闻宣传内容,安排新闻发布;接待、管理采访事件的媒体记者;

  4.收集、跟踪、分析、处置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指导相关单位、部门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控制和引导舆论;

  5.向相关领导和部门及时上报信息。

  领导小组下设网络舆情处置、预警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设在局办公室,由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办公室负责协调和处理与网监、网宣部门及媒体的关系,收集、跟踪境内外舆情,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情况,各股室负责提供情况材料并进行核实、分析。

  第五条舆情预警体系

  办公室指定专门舆情评论员负责文字及宣传工作,收集舆情动态,发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舆情及时上报,并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引导舆情。

  舆情评论员及时收集舆情危机事件及其苗头动向,分析评估态势趋向和可能产生的社会效果。对发现的舆情,须第一时间向领导小组汇报,提出舆情处置建议并根据情况需要逐级上报。在报告的同时及时跟帖,确保正确引导舆论走向,有条不紊地开展舆情处置工作。

  第六条舆情引导机制

  舆情突发事件发生后,要按照“确认事实,快速反应,妥善处理”总体要求,在第一时间启动响应机制。当网上出现涉及审计工作的负面报道后,应坚持积极正面引导,进行有针对性地解答及跟帖,以正视听。有重大影响的舆情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新闻发布会、通气会等形式迅速反应,协调主流媒体,推出相关报道,引领社会舆论。

  第七条舆情处置预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基本要求,及时了解舆情出处,对引发该舆情的不实之处进行澄清。同时组织舆情评论员,从普通网民的角度对提出的负面质疑进行反驳,引导舆情的正面发展。

  当负面影响增大时,领导小组应有意识地选择重要信息,有侧重地在主流媒体公布信息内容,维护审计部门的形象。

  第八条舆情应对方法

  1.明确态度。应在第一时间表明态度,快讲事实,慎讲原因,表示对事件的关注和重视。

  2.提高速度。要迅速与有关单位和媒体取得联系,进行有效沟通,及时封堵删除与事实不相符的不良信息。

  3.统一尺度。要及时拿出统一的解释口径,一时拿不出完整的调查结论时,应考虑梯度发布信息,分阶段降低流言的影响。

  4.规范法度。在消除负面报道危害时,要有的放矢,方法得当,分清轻重缓急,密切关注媒体动态,防止事态反复。

  5.调整角度。对确属工作失误的情况,应将着眼点放在事后的处理、原因的调查及责任的追究上,举一反三,落实整改。

  第九条沟通协调机制

  建立与宣传、通信、公安等网络舆情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联系,定期沟通,及时了解网络舆情的最新动态,学习、提高网络舆情应对的科学方法。

  第十条责任奖惩办法

  将舆情处置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全面推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对网络舆情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股室或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网络舆情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置工作中有其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或擅自发布有关信息或报道虚假情况,导致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

  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近年来,因突发事件网络舆情应对不及时、不规范、不正确而造成较大负面影响,也严重影响事件的公正处置和善后,给单位、社会和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后果。

  为切实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应对能力,最大程度避免、减少和消除舆情危机造成的负面影响,巩固提升政府公信力,营造良好、积极的舆论环境和氛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各类市场主体、政府机关都应制定相应的应对预案。

  一、预案建立范围和响应原则

  一般预案适用于规范、指导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已经或者知晓即将通过新闻媒体、网络等途径传播,可能引起公众普遍关注,进而损害本单位、本部门、本地区形象或影响社会稳定且涉及突发事件的舆情处置工作。如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都应建立专项舆情应对预案。 

  响应原则是:舆情应对要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协作配合、讲求方法的原则,迅速掌握动态,及时准确反应,保障公众安全,适度公开透明,尽力控制风险。  

  二、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置突发事件舆情危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并设副组长1-2名,由分管对外宣传和重点领域的分管领导担任。同时领导小组下设舆情应急处置办公室,成员由业务部门、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总体负责舆情危机处置工作;查清事件真相,确定事件性质;决定舆情危机处置各项具体措施;对事件处置进行评估、总结,提出对事件当事人的处理意见。 

  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牵头组织收集、汇总舆情信息并进行研判、分析和评估,及时向领导、相关部门、上级机关通报网上舆情;加强与当地宣传部门和相关媒体的联络,分析舆情信息发展的趋势,及时向领导小组提供处置建议;与新闻媒体沟通,如有媒体采访,由办公室统一协调,业务部门工作积极配合、协助;审核并统一发布以单位名义发布的调查信息;根据需要通报网上评论引导信息,组织和协调针对性网上评论工作;组织开展舆情应对业务培训。对舆情危机及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及时展开相关调查,在最短时间内做出初步结论,对涉及舆情危机处置提供法律支持。 

  其他相关部门职责:发现涉及本单位职能的舆情,快速开展调查(督查),做好源头化解工作;提出处置建议和发布的答复内容,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根据需要及时研究并提出引导口径,组织开展网上评论。 

  舆情监测员的职责:尽早发现突发事件的网络舆情,是有效处置和正确引导的关键,各单位应建立网络监测员队伍,配合做好媒体、论坛的网上巡查,发现舆论并在其他平台上或更大范围扩散的,及时通报应急处置办公室;争取在第一时间、第一现场掌握事件真相,为快速开展实地调查、源头化解工作,提供决策和处理意见。

  三、应急预案的流程设计 

  (一)发现。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舆情监测人员至少每天早晚各一次浏览各大主流媒体网页,各单位负责舆情监测人员要密切关注本地媒体报道,以第一时间发现舆情。对微信、微博、报纸文章、电视画面、广播声音、互联网网页等,应及时保存,固定证据。 

  (二)报告。发现舆情危机信息后,应将信息逐级报告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同时报送上级部门应急处置办公室。报告信息应包括舆情发生后媒体与网络评论、引发舆情事件的基本情况(时间、地点、涉及单位、过程、结果)、网上跟贴的言论倾向。 

  (三)评估。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领导在获取发生或可能发生危机的事件信息后,落实人员对事件发展态势进行评估,对是否需要应对、进行何种程度的应对措施提出意见。按照舆情的性质、波及范围、影响程度,将舆情分为一般舆情与重大舆情。一般舆情指仅涉及管辖范围,经初步分析,对单位整体形象影响不大的舆情;重大舆情指跨地区的,经初步分析,对单位整体形象有较大影响的舆情或被省、市级主流媒体(论坛)曝光,或微博转发达100条以上的舆情。要按照实事求是、讲究策略、注重实效、系统配合的处置要求,根据不同舆情等级,采取相应的应对流程。 

  (四)处置。根据舆情危机的不同等级和职责,各单位各司其职,迅速、稳妥地开展工作。对一般舆情,由应急处置办公室牵头,协同各业务单位,经分管领导审定并统一发布权威信息;对重大舆情,由主要领导牵头,会同各单位落实源头化解工作,经主要负责人审核、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再统一发布权威信息。要主动争取话语权,通过新闻通稿、主动邀请主流媒体、官方微博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全面报道事实真相,减少公众不必要的猜测,将危机引起的毁损度降到最低。采取必要的手段和方法,随时关注事态的发展变化,视情与宣传部门、地方政府应急办、公安机关等部门及时沟通,掌握社会舆论、媒体和互联网上的反映,直至事态平息。必要时,可联系有信誉的媒体,让当事人接受采访。未经领导小组授权,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不得擅自接受记者采访。 

  (五)后续。如舆情危机事件得到较为妥善处理,社会媒体不再关注,当地民情趋向平和,处置工作可视为结束。舆情危机事件处置结束后,领导小组可根据需要,确定人员对舆情处置回顾总结,改进现实具体工作,防止类似负面舆情再次出现。  

  四、应急预案的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突发事件性质与舆情主体部门有重点地选择小组成员开展工作。舆情主体部门包括舆情涉及业务的分管局领导、部门负责人。突发事件舆情应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网络舆情的日常联络工作。 

  (二)队伍保障。建立一支责任心强、反应灵敏的网上发言人、舆情员(网络评论员)队伍。舆情员(网络评论员)至少要自行注册1个微博账号(新浪、腾讯、网易、搜狐等),以备网络评论之用。 

  (三)响应保障。要形成和完善一套反应快速、运作有效的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机制。对发现涉及本系统的重要敏感负面舆情在4小时内、特别重大敏感负面舆情在2小时内向上级报告,并在24小时内通过网络发布权威信息。对网上重大敏感负面舆情事件还应及时向宣传部门(网宣)和公安部门(网警)通报相关情况。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24小时网上舆情值班制度。舆情主体单位要及时受理网民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在知晓发帖内容后3小时内(非工作时间顺延)作出初步回应;需按程序办理的,经部门领导审定在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确定答复意见;对确需延长办理时间的,应当作出说明,最长办理时间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对属地明显的网上信息,由当地政府或部门独立处置;对属地不明显或跨辖区的网上信息,由上一级机关处置、落实源头化解、处置工作。

  (四)培训保障。要加强对舆情应对业务能力的培训,努力提高运用互联网应对舆论的能力,提高与媒体打交道的能力。由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培训工作,进而提高系统应急指挥和紧急处置的能力。 

  (五)奖惩保障。对及时上报信息,处理坚决果断,处置及时有效的相关部门及人员,应予以通报表彰。对执行预案不力,玩忽职守,贻误时机,导致事件恶化,造成重大消极影响和严重后果,或不遵守纪律,擅自向外界透露事态发展、处置进程等相关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信息隐瞒不报或未及时上报的部门及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网络舆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水平,有效应对和快速化解网上舆论危机,支持积极向上的主流舆论占领各种网络信息传播载体,形成学校网络舆情预警防范和监测引导机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关于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网络上出现的对学校社会声誉、教学秩序、事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信息,或对学校师生生活、工作、学习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突发网络舆论情况。

  二、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原则。将重大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纳入全校应急工作统筹安排,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

  2.预防为主原则。学校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做好网络舆情突发的预防工作。

  3.协同一致原则。各处室、年级组、教研组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协同一致,处置好网络舆情突发事件。

  三、组织机构和保障

  1.东岗小学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魏宏舜

  副组长:蔡继英谢延平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团队负责人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日常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事宜。

  四、处置程序及办法

  (一)研判预警。学校信息处及其他处室对本校可能引发重大网络舆情的突发事件、热点敏感问题,要及时搜集掌握有关真实信息,做好应对处置准备,增强工作前瞻性和时效性。

  (二)快速反应。学校处室发现重大网络舆情后,要按照快速、畅通原则和逐级报告、双重报告等要求,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副校长、校长。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建专门工作组,召开碰头会,制定并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快速及时内将事情原由、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等组织成汇报材料,并做到30分钟内口头汇报和90分钟内书面汇报。如有必要,需将材料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沟通有关情况。

  (三)分类处置。面对网络媒体出现的突发重大网络舆情,按照信息内容的不同,在严格执行保密法律法规、新闻宣传纪律等规定的基础上,需按以下不同办法分类处置:

  1、属询问、置疑、诉求类的,安排学校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办理、提出答复意见,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回复;能当即回复的要当即回复,需要一段时间办理后才能回复的,要在当日回复处理意见并告知回复处理结果具体时日。

  2、属对学校某一突发事件或社会热点、敏感问题恶意传播或炒作类的,要依法告知事实真相或事件处置情况;对于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或严重损失及告知事实真相、事件处置情况后仍继续恶意传播或炒作的,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3、属捏造、歪曲或夸大事实,恶意攻击、诽谤,煽动闹事或涉嫌网上违法犯罪活动类的,要依法澄清事实真相,如属于学校内部人员,以说服教育为主,情节恶劣者按学校相关校规校纪给予处罚,如属于校外人员商请执纪执法部门依纪依法查处。

  4、属对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工作有重要积极意义类的,要积极采纳建议并按要求予以回复。

  (四)动态跟踪。学校要落实专人对突发重大舆情及处置后的事态实行动态跟踪,适时采取应对处置措施,坚决防止网络舆情危机发生。

  (五)总结评估。在网络舆情被消除或趋于平稳后,学校网络应急舆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舆情的发生、传播和处置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梳理、反思,不断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应对网络媒体的能力。

  五、后续工作

  (一)善后处置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指导做好突发事件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尽可能地减少损失和影响。

  (二)总结分析

  学校综合治理领导小组会同参与处置的相关部门(单位)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吸取经验教训,进一步修订和完善预案。

  对玩忽职守、造成严重损失的,要报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责任人行政处分,违反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