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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

  安全生产是保护劳动者的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也是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进一步实行改革开放的基本条件。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卫健委工作方案的总体安排,督促指导各单位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重点任务

  各单位要认真梳理2021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工作任务,要明确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和成果形式,确保各项工作可量化、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治理

  1.严格贯彻《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和“三个必须”原则,各级卫生健康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其他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对标履职。2.按要求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1次安全生产会议。3.按要求每年至少2次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4.综合运用巡查督查、考核考察、激励惩戒等措施。

  (二)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1.各级党组(党小组)每季度至少安排1次专题学习。2.纳入全系统所有干部必学内容。3.各单位行政部门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开展培训。4.在“安全生产月”、“瀚海安全行”、“进机关、进医院”等活动中必须有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内容,不能少于3次。5.组织学习观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纪录片-生命重于泰山。

  (三)落实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1.依据《医疗机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检查标准(暂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医疗机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继续深入推进《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版)》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基层科室人员责任意识和防范能力,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隐患,打通“最后一公里”,使全体人员都能明确消防安全岗位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形势稳定。3.开展消防安全大培训暨消防安全“明白人”培训活动,强化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火灾风险防范处置基础。4.继续推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建立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督促医疗机构加大安全投入,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5.推动医疗机构落实安全生产日巡查、月检查、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检查工作和消防设施联动运行测试,建立和实施消防设施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形成闭环管理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6.持续推进医疗机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有效提升医疗机构安全管理水平,2021年3月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均应完成自评工作,上报自评表。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1.查清危险化学品底数。对涉及卫生系统的8种典型危险化学品实施严格监管,做到底数清、数量明,建立存储分布一张图、管理使用一张表。2.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实施演练。3.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设置危险化学品储存专用库房并严格落实管理制度。4.各医疗机构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废物使用管理制度,加强违规堆存、随意倾倒危险废物等问题进行检查整改,确保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安全。

  (五)治安消防安全整治。1.加强治安防范。各医疗机构加强治安巡逻和应急处突演练,配全配强安保力量,保护好医护人员的人身安全。2.继续巩固消防车通道治理成果,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出现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问题,确保畅通。3.按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隐患问题整改工作。4.推进、宣传智慧消防建设,着力提升精准防控水平。5.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医院”活动,形成宣传教育常态化工作机制。

  (六)后勤安全整治。1.房屋安全。加强房屋安全监管排查,对老旧房屋、危房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整改责任。2.燃气安全。加强设施设备、管线、燃气器具等检查,确保安全好用。3.特种设备安全。燃气、燃油锅炉、电梯、医用气体等按照要求进行检验合格,管理及操作人员要持证上岗,定期做好维护保养,记录齐全。4.电力系统安全。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持证上岗,加强每日巡视,安全防护装备配备齐全,按期检测。5.给排水安全。加强二次供水运行人员、设备监督管理,确保用水安全。6.食堂安全。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品留样,食品加工、制作等制度,严防食物中毒等事故的发生。7.建筑施工安全。落实主体责任到位,加强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监管措施。

  二、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五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1月31日前,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单位制定本单位工作方案,制定的方案经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签批后向卫健局报送备案(方案首页右上角分管领导署名,红头加盖公章,可不带文号,附带附件1)。

  第二阶段:开展集中整治。2月至12月,各单位组织全面落实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建立“两个清单”台账,深入细致开展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逐项研究制定管控措施。要动态更新“两个清单”,每月28日前上报上月工作进展情况(附件2)。

  第三阶段:定期调度。卫生健康局定期调度各单位专项行动推进情况,包括“两个清单”更新情况、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阶段性工作总结等。

  第四阶段:组织督查问责。卫生健康局将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分时段对各单位专项整治部署落实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对重大问题、重大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对敷衍应付、推进不力、进度滞后的单位,综合运用通报、约谈等措施进行重点督办。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分管领导和部门(科室)主要负责人要真重视、真研究、真推动,要亲自部署安排、亲自组织实施、亲自跟踪问效,确保专项行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要加强工作保障。各单位要配强三年行动工作专班人员力量,为推动三年行动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充分发挥工作专班牵头抓总、督促协调、统筹推进作用,确保三年行动扎实有效推进。

  三要加强协同推进。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既要做好上下纵向协调推进,又要做实横向协调,层层压实专项整治责任,确保三年行动工作取得实效。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

  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和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

  今年上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0起,死亡20人。其中,工矿商贸业事故13起、死亡13人;交通运输业发生事故7起、死亡7人;农林牧渔业未发生统计上报的死亡事故。

  这些事故的发生,反映我市安全生产工作仍需持续加强:

  (一)工作责任有待进一步压实。今年来,企业技改、维修装修事故多发,既反应出了部分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也反应出个别县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仍然存在着盲区漏洞,导致此类项目失控漏管。

  (二)隐患排查仍需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全面不彻底,停留在翻台账、走过场等形式,止步于规章制度、设备安全等表面,忽略人的不安全行为,如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问题隐患,导致事故屡有发生,仍然是事故高发类型。

  (三)执法处罚仍需进一步严格精准。一些部门执法不严,不敢动真碰硬,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做到铁腕执法,部分行业主管部门今年以来零罚款,“三违”行为屡禁不止,特别是小微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易发。

  (四)安全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根据今年的事故统计分析,60%以上事故都是因违规作业、冒险作业所导致的,充分反映出一些企业安全教育流于形式、员工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宣传不扎实,未深入人心,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今年以来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以解决问题为重点,积极推进三年行动集中攻坚

  一是细化目标任务。各三年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铜陵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明确2021年度81项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化管理;同时,市安委办还结合省里部署,研究制定集中攻坚重点任务清单,做到任务明确、职责清晰、要求具体,确保各项任务抓细抓实抓落地,不折不扣按期完成。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三年行动专班按期召开了6次会议,统筹协调全市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跟踪督办重点工作;完善并严格执行“一情况两清单”月报制度和工作进展周报制度,加大三年行动推进力度;制定了市直部门领导联系点制度,指导并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制发了三年行动工作专刊,通报各项工作进展,压实各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以去年12月底国务院安委办第一检查组来铜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反馈意见为导向,市县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针对问题,强化举措,进一步夯实三年行动基础工作,强化水上交通安全风险防控,加大工贸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力度。目前,涉及我市35项问题全部照单整改完毕。

  (二)以压实责任为主线,强化推动安全工作走实走深

  一是加强谋划部署。市安委办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年度部署,印发了2021年安委会工作要点,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各行业领域工作任务,同时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年度20项重点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落实市安委会领导、相关责任单位责任,指导全年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开展考核巡查。在省对市2020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巡查中取得考核名次进位的成绩,并按时完成了考核反馈意见整改。同时,分组对县区(经开区)、市安委会有关部门共20个单位进行考核巡查,综合评定各单位2020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充分发挥考核引导、激励和监督作用。

  三是开展警示约谈。根据安全形势,对事故多发地区开展警示约谈,敲响警钟,压实安全责任,加强风险研判;并结合事故特点,对有关县区和市直部门印发工作提示函,深入分析事故原因,研判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盲区和漏洞,落实防控举措,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三)以遏制事故为目标,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我市立足“三个聚焦”,连续开展了“大排查大整治”“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等专项行动,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二季度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环比均下降46.2%。

  一是聚焦重要时间节点。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在“两节两会”、“清明”“五一”、端午、汛期等重点时段开展督查督导,先后召开6次专题会议强化部署,市安委办及时印发相关通报通知,加强安全工作提醒,各部门各县区纷纷开展各类明查暗访,细化实化工作举措,强化抓好重要节点安全防范工作,全力保障全市安全平稳。

  二是聚焦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吸取全国全省典型事故教训,分析我市事故易发风险和基础薄弱环节,制定《2021年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以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等5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制定《2021年全市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整治计划》,对虹桥家园1#楼消防安全隐患等8处典型的、突出的、难以解决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不断提升全市整体安全水平。

  三是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各重点行业领域结合集中攻坚三年行动,扎实开展执法检查、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危险化学品领域:建立重大危险源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化工园区改造提升、有序推动全市24家危险化学品生产和1家经营企业“二道门”建设、完善《铜陵市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非煤矿山领域:严格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以严防冒顶片帮、中毒窒息、透水、采空区坍塌、尾矿库溃坝等12项内容为重点,对非煤矿山进行全覆盖全面检查;建筑领域:印发《铜陵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指导手册》,扎实推动城市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完成生产经营房屋的安全排查,强力推进建筑施工防高坠专项整治行动,整治高处作业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落实、作业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印发通报13期。交通运输领域:全覆盖开展渡口渡船和港口水运安全专项督查,围绕持续排查清理源头隐患、严管路面通行秩序不放松、不断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提升交通应急管理能力四大方面发力,扎实推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百日会战”。消防领域:推进全市12处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多部门联合开展大型商业综合体、商场超市、天然气企业等专项督导检查,深入排查隐患。其他重点行业领域也按计划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今年以来,各重点行业领域共排查整治隐患11088条,整改率95%,市级部门成立督导检查组1293个,督导检查6395次,行政处罚364次,预防性罚款154.2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企业87家。

  (四)以提升意识为核心,创新组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一是谋划年度宣传。制定宣传计划,在“一报两台”开设宣传专栏,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计划组织新闻记者深入企业生产一线明查暗访,对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专项督查、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制度措施成果等方面进行宣传报道,并编制安全生产应知应会手册,广泛发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度、关心度、参与度。

  二是组织专题培训。先后举办安全生产专题培训班和《刑法修正案(十一)》主题宣讲培训会,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典型案例和鲜活事例等方面内容,对县区、市直有关部门、重点企业负责同志共计350余人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风险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是开展安全月活动。认真组织开展全国第20个“安全生产月”——“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宣传活动。通过举办安全生产咨询日、开展线上有奖答题、“公开课”、“快闪”等系列活动,利用微信朋友圈广告、短信等载体扩大宣传范围和受众面,广泛传播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三、近期重点工作安排

  当前,已进入汛期,高温、大风、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增多,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市安委办将深刻吸取“6.13”湖北十堰市张湾区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事故、“6.25”河南柘城展开武术馆火灾事故等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压实责任,增强政治敏锐性,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防范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建党百年营造良好氛围。

  (一)念好“实”字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一是突出重点攻坚任务。按照《安徽省“1+11+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度集中攻坚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省级各行业督导迎接准备,突出“六强化、六聚焦”攻坚任务,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二是全面排查风险隐患。深刻吸取近期国内发生的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等专项行动,严、实、细推进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坚决做到风险隐患排查“全覆盖”、隐患治理“零容忍”。三是严抓整改整治。保持高压严管态势,结合扎实推动5个市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计划和8处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对整治中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五个一批”和“四个一律”执法要求,严厉打击“三违行为”。

  (二)念好“新”字经,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组织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走深走实;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切实推动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升全员防范安全风险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持续开展“铜都行”,邀请新闻记者跟踪采访报道,曝光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念好“防”字经,全面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专项行动

  按全省统一部署,自6月初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七一”安全风险防范集中攻坚行动。结合三年行动领导联系点制度,由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分别带队,采取暗查暗访、专项检查、联合执法、综合督查等形式,查盲点、查漏洞、查弱项,实现对县区、乡镇和重点行业领域“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全覆盖,强化事故灾害防范应对能力,确保各类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处置到位,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四)念好“紧”字经,紧紧盯住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防范

  各行业领域做好当前突出风险分析研判,针对性的加强安全防范。非煤矿山:围绕“管住水、护住坡、看住井、应好急”要求,严格落实非煤矿山防汛度汛风险管控措施;狠抓尾矿库行政首长、监管部门、企业等负责人责任,切实用好尾矿库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严防溃坝漫坝等事故发生。危险化学品: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办法(试行)》,推进化工园区、小化工和危化品企业安全分类施策“三项整治”,组织开展“消地联合”检查督导,持续加强危化品安全防控监测信息系统完善和实战化运用。建筑施工:重点突出恶劣天气下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防控,全面加强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围挡、临时工棚、民工宿舍安全检查,及时采取可靠的防风加固措施,遇极端恶劣天气按照有关规定全面停工。交通运输:加强“两客一危”“四类重点船舶”等重点对象安全监管,强化汛期交通运输安全风险防范,突出抓好“七一”前后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保障。燃气安全: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大检查,督促燃气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管道的巡护和检查,从运输、管网巡检、入户安检等方面开展自检自查,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同时,重点检查瓶装液化石油气储配(供应)站、汽车加气站、大型商业用气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小型餐饮用户和农贸市场的安全供用气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关停取缔“黑气点”。消防安全:紧盯高层建筑、餐饮娱乐等人员密集场所和物流仓储、老旧小区等高风险场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安保任务为主线,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等消防安全火灾防控。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结合季节风险因素,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原则,加强特种设备、电力、工贸、民爆等其他行业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事故发生。

  (五)念好“严”字经,严格落实汛期应急管理工作

  进一步强化汛期值班值守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值守,确保人员在岗、信息通畅,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及时妥善应对和科学处置。进一步健全完善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加强安全风险、灾害性天气、地质灾害和人流车流监测,及时发布各类风险预警预报信息。进一步规范防汛物资储备,确保险情发生时能及时调用,抓好应急装备检维修,确保运行正常。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确保所有从业人员具备基本的应急技能、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本岗位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程序,保证专兼职救援队伍随时保持救援状态,关键时刻,能拉得出、打的赢。

  全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总理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区安委会制定的《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区应急管理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以及1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按照“不能等事故发生再倒查是谁的责任;不能等隐患变成事故再倒查整改隐患;不能等事故救援不力再倒查应急准备;不能等吸取教训再倒查政策机制;不能等事故问责再倒查履职尽责”的五个不能要求,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坚决整治制约安全发展的突出矛盾,坚决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除隐患、防风险。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区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生产保障。

  二、主要任务

  推动各生产经营单位坚持以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政治站位不高、思想认识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建立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组织观看专题片。全区各生产经营单位要集中组织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方位、全过程、全链条压紧压实安全责任。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40条刚性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四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深入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四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五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二是完善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

  (四)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要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三、时间步骤

  从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按程序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2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单位要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单位重点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

  为确保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效开展,区应急管理局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危化科,具体负责综合协调、沟通联络、组织调度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制定本行业领域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安全督查手册,推动企业每个岗位都要制定安全岗位手册。

  (二)提升保障能力。企业要不断增加安全投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严格追责问责。区应急局将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各单位6月30日前上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具体实施方案,从7月起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22年12月,区应急局将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