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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

  乡镇干部是指在乡镇一线的最基层干部,他们生活在农村,工作在农村,奋斗在农村、奉献在农村,是行政队伍中的一支生力军。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1篇

  在我国,由村党支部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以及村民小组组长参与管理村公共事务,并在一定范围内代替政府行使国家的管理权,在农村中拥有广泛的权力。目前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逐年上升,且呈现出新的特点,并由此不断引发各种上访事件,既损害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又破坏了广大农村地区的和谐稳定。

  一、当前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1、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数量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且在县区检察院职务犯罪立案总数量中占较大的比例。近三年来,我院查办村干部职务犯罪类型主要是贪污、受贿及挪用公款等经济型犯罪。据统计,2013年我院村干部职务犯罪立案6人,占全年自侦案件立案总数的33.3%;2014年村干部职务犯罪立案8人,占全年立案数的38%;2015年村干部职务犯罪立案13人,占全年立案数的46%。可见近两年上升幅度之大。

  2、农村“三大员”以身试法,窝串案居多,案值也巨大。村支书、村主任、村会计即所谓农村的“三大员”,他们的犯罪大多数是共同犯罪,查一个往往就能带出好几个。如我院查办的郭家崖村村干部集体腐败案,村上的书记、主任、两个小组长、村民代表共七人被查处,涉案数额合计达100余万元。2015年,我院查办的辖区某村新老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会计四人共同作案。先查了一个案子,后带出四人共同受贿的窝案。

  3、犯罪领域广泛化。由于这几年城市建设加快,土地征用、土地拆迁、土地管理等涉土环节成为农村职务犯罪的高发领域,土地征用款上最容易出问题。另外、涉农补贴、退耕还林、专项款物、农村社保等领域的犯罪也时有发生。这里边,受贿犯罪大多是利用搞开发、发包工程、审批结算等权力索贿受贿。

  4、胆大妄为,犯罪手段单一。一是直接,作案手段直接而简单。从我院查处的贪污及挪用公款案件中,基本上采取的都是收款不入账、重复支出、重复报销等手段直接侵吞或挪用,方法极为简单。二是虚报。有的直接虚报假名或冒名领取补偿款及下拨费用,将其据为己有;有的是虚报青苗面积,虚报土地补偿等级,骗取高额补偿等。三是截留。利用经手、管理资金之便,截留资金,贪污或是直接挪用。

  二、村干部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

  通过我院近三年来查办的27起案件分析,可以看出村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五点: 

   1、法治观念淡薄。文化程度较低,法制观念淡薄,是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贿赂犯罪的重要原因。一些人错误的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工作人员,“吃点、沾点、捞点”问题不大。譬如我院查办的辖区某个村,新老书记、村主任、会计四人共同犯罪。从2010年到2014年,他们采用虚报粮食补贴和退耕还林面积的方法,非法骗取财政补贴资金合计5万余元。案件中的村书记、村主任,自己家里办有企业,经济条件都不错,在村上修水修电、道路硬化中,还拿出了自己家里的20多万元为村上垫资,他们说不是看上那几个钱,而是见其他村是这样,所以他们也就这样做了。充分反映出这些村干部法律意识淡薄,不学法,不懂法,法盲犯法。吃苦受累为村上做出贡献,因为不懂法而锒铛入狱。 

                                 

  2、财务管理混乱,收支不规范。集中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健全,没有规矩。二是村干部之间分工不明确,权力过于集中,存在一刀切、一手管的现象。三是财务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存在收支不入账、白条入账现象,给职务犯罪留下可乘之机。四是不及时做账。有些村级财务不是按照规定期限做账,而是一季度做一次帐,或是一年做一次账,有的干脆就不做账。

  3、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权力监督机制缺失。一是村民对村干部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方式和途径,或者即使了解情况,也碍于情面,顾虑重重,不愿、不敢监督和揭发;乡镇政府只指导而不领导村委会,外部监督也缺位。二是有的村子存在村务公开不及时、不透明、不全面等情况,部分村民甚至不了解本村涉农补贴的种类和金额,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全面的现状为村干部提供了暗箱操作的机会。三是村级财务公开透明度不够。村级财务公开不规范,财务公开制度不健全,公开的基础设施不到位,财务公开过于笼统、透明度不够。

  4、家族式、利益式管理,造成弊端。首先,村级班子换届时,成员就要进行大的调整。在调整中,部分班子成员由村支书或村主任“钦点”,按照家族式关系、亲戚关系配备班子成员,文书、报账员、村务监督人员由村官引导指定,任人唯亲,排除异已。其次在村务管理过程中,往往通过利益均沾,给班子成员以及和自己走的“近”的人以物质利益,以增强自己的势力,使村民监督流于形势,如此即便村级财务没有做到村务公开,也无人敢提意见。

  5、村级选举金钱化。随着村级项目、资金的不断增加,村官的“含金量”有了提高,为了当选,参选人员不惜花费大量的钱财,或请吃喝、或送财物、或许愿,这些开支往往都要在当选后利用村级项目赚回资金,或者想方设法利用管理和监督漏洞进行贪、沾、挪、补等。

  三、村干部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

  针对日益严重的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现状,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和预防这种犯罪行为已成为当前防止农村群众矛盾激化、推动新农村建设的首要问题。

  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农村普法教育。加强对村干部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制度纪律及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教育,增强村干部自身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使之自觉抵制拜金主义的思想侵蚀。同时,加强村干部和村民的普法教育,提高他们的守法意识,使村干部在执行公务时更加自觉地遵守法律,维护村党支部、村委会工作的廉洁性。同时,也使村民增强维权意识,积极参与村务工作的监督,勇敢地举报揭发村干部犯罪问题。

  2、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堵塞“村官”贪污、挪用公款的漏洞。在执行财会制度上,做到钱账分管,按规定领取现金。建立健全财会账册,严格审查各种报销单据,做到账目收支清楚。在建立执行物资管理制度上,要加强对各种物资的验收、入库、保管和领用,做到入库验收、出库清点,杜绝因物资进出库无记录而导致的物资流失。

  3、民主监督,对村干部的权力进行监督制约。一要制订完善的《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及《财务管理监督制度》,做到“阳光”村务管理。各村要做到“四个统一”,统一制订村财务管理制度,统一由村文书或出纳到会计服务所签字领取,统一到镇会计服务所报帐核算,统一实行一年一次财务公开。二要注重村民监督小组工作,真正发挥他们强有力的监督作用,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达到自治目的,促进更好地进行权力监督。三是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每年一至二次对村主要干部进行评议,并将结果公开,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指出,并把评议结果与村干部年终考核挂钩,使民主评议不流于形式。

  4、严格司法,不断加大对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司法机关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办案,准确打击职务犯罪。只有加大了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做到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有效的震慑犯罪,维护国家机关的声誉和法律在农民心中的权威,更好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检察机关要针对个案特点,有针对性地提出检察建议。深入剖析涉农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规律、特点,不断调整预防思路和对策。

  5、打防结合,重在预防,建立起包括群众监督、法律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在内的全方位监督网络。强化群众监督,在充分保障村民对村务知情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强监察、审计两个专门监督机构的监督,发挥其专业人员有相关知识和业务能力的优势,加强对村委会工作尤其是财务工作的监督。另外,还可以充分利用报刊杂志、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村干部经济型职务犯罪案件予以曝光,进行剖析研究,形成舆论压力,以弘扬正气,防止犯罪,促进我国广大农村的持续发展。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2篇

  一、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特点

   (一)涉案人员多为乡镇领导干部、村委会主任、经济合作社主任、财务部门人员以及涉及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上述人员往往凭借直接或间接经手公款的职务便利,采用多种手段,进行职务犯罪活动。

   (二)共同作案占较大比例,通常是“村官”“带领”村委会成员,共同作案,订立攻守同盟,贪占国家和集体钱财。共同合谋,互相庇护,互相牵制,这种形式具有一定的隐蔽性。

   (三)犯罪数额小,但危害大。农村干部犯罪涉案尽管金额不大,但涉及面广,危害大,一个村子一旦出现干部职务犯罪,势必直接侵害到几十户,甚至几百户农民的切身利益,更为严重的是,它破坏了国家的法令和政策在农村的实施,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形象,影响了一方稳定和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危害性。

   (四)大案要案所占比例呈上升趋势,案值越来越大。从近年来我县所查处的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看,大案呈上升趋势,且案值由几千元上升到几万元,甚至几十万元。

   二、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的成因

   (一)监督不力、管理失控

   多数基层组织虽建立了规章制度、监督机制,制度也上了墙,但都形同虚设,没有很好地落实与执行,特别明显的是村务、政务“两公开”制,公开的内容有限,表面的东西多,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等方面的内容却很少,使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手段难以到位。同时,有的基层政府对基层组织人员监督不严,对于群众反映基层干部的问题,基层政府组织不是秉公处理而是采取袒护态度,久拖不决。

   (二)财务制度不严,乱收乱支严重

   近年来,农村经济发展较快,但相应的财务正规化管理却跟不上,白条子入账、假票据入账等现象还时有发生,致使财务管理无透明度,财务制度流于形式。突出表现为三个方面:一是收去无制约。有的村基本上没有经费收支审批制度,财务支出、审批一人说了算。二是账目不健全。有的村收入支出不按规定建账,村干部乱花钱,为滋生腐败创造了温床。三是财务人员素质低。由于村级财务人员整体素质偏低,加之对其政治和业务培训少,不少会计人员缺乏法制观念,财会业务水平较低,账务处理随意性大。四是账目审查力度不到位。有关部门对农村账目审查仅局限于年终象征性对账,发现问题也不及时纠正,导致个别基层组织人员有恃无恐,胆大妄为,以至发生违法犯罪。

   (三)文化素质较低,法律意识淡薄

   涉案的村干部文化程度普遍不高,大多只有小学、初中文化水平。由于他们自身文化素质不高,平时又不主动学习,对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或一知半解,以致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不清,对违法后果的严重性认识不足,可以说他们有些违法犯罪行为源于他们自身的无知,文盲加法盲,导致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三、关于基层村干部职务犯罪预防的建议与对策

   (一)加强学习。针对某些基层干部素质较低的现状,首先要定期、不定期对基层组织人员进行党性教育、财经管理、法律知识的培训,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增强他们的法制意识。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收取的各项款项要及时纳入财务,统一管理,合理使用。村支书、主任、会计、出纳等人要认真改选财务手续和执行财务制度。对于重大事项,村委会要集体审核,逐项审查,严格把关,杜绝财务漏洞。

   (三)建立和完善对基层组织干部的监督制度。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乡村级各项管理制度,认真落实财务、村务公开制度、理财审核制度、乡村级账务资金“双代管”制度,以及乡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发包处置和项目建设招投标等有关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作,从根本上杜绝暗箱操作。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反腐败斗争的中心环节,是人民群众评价反腐败斗争成效的重要标准,也是一种极好的警示教育形式。只有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才能向广大群众表明我们反腐倡廉的坚定决心,才能消除腐败行为带来的消极影响,震慑腐败分子,教育广大党员干部。

  当前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特点及预防3篇

  一、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

   (一)以权谋私,贪污、侵占、挪用公款、侵吞集体资财。由于村级资金的收入不同于一般的单位,资金来源五花八门,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截留资金比较容易,相对隐蔽,且方式多样。因此,个别村干部上任后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贪污受贿,侵吞集体资财。

   (二)以请客送礼为名,吃喝玩乐,挥霍浪费。有些农村基层干部无视群众疾苦,贪图享乐,公款吃喝风现象依然存在,把大量的村级集体资金浪费在餐桌上,有的借“开展工作需要”向有关人员送“红包”、送礼为名,壮大自己的腰包,虚列、虚增开支、虚报冒领、报销话费等。

   (三)独断专行,失职渎职。主要表现为作风不民主,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经村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独断专行,搞一言堂,个人说了算,甚至因官僚主义严重导致失职渎职,这种现象在一些村干部当中比较突出。尤其是在工程和资源发包、财务管理方面更为突出,村主要负责人严重违反财务管理程序和民主决策制度,给集体利益造成巨大损失。

   (四)作风霸道、欺压群众。一些农村基层干部不注重提高自己的修养,工作方法简单,态度粗暴,自认为是村里的“土皇帝”,开口骂人、动手打人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主要表现在:在处理与村民有关的各种事务时,不是按照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执行,而是带着有色眼镜处理问题,有的甚至出现了严重欺压群众的现象。如宅基地审批、涉农资金的补贴、农村低保等问题不沟通、不协调、随心所欲、善自主张。在村务管理中,有些村干部想的不是把村级集体的财产管理好,促进集体财产的发展,而是考虑自己用钱怎样不受约束、牵制、监督。在用人上利用职务之便安插亲信朋友,大搞宗族化、亲属化,导致群体上访事件时有发生。

   二、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导致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个人方面的原因,也有社会方面的原因,具体说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一是不注重学习,不关心时政,对当前农村建设的新任务缺乏理解,对落实中央一系列惠民政策缺乏思考,对如何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更是无所适从;二是不注重自律。作为基层的村干部,收入微薄,工作辛苦,与社会上的老板、大款们比起来自然有很大落差,由于经不起磨砺和诱惑,自然而然想到了利用手中的权利来满足愿望。

   (二)财务管理混乱,制度执行不力。一是财务制度形同虚设。虽然当前各村都建立有财务管理制度,成立理财小组、村财务监督小组,且公布上墙,但这些制度执行难,理财小组、村财务监督小组也显得乏力,甚至因人员长期外出有的形同虚设。虽然实行“村账镇管”,但只重记账,而轻审核和监管;有的村支书或主任自己就管钱管章,很多大数目开支不经村委会集体讨论;许多村没有很好地实施民主理财制度、财务审批制度,对现金、实物管理不严,对集体经济的操作很少接受群众监督,因违反规章制度或工作失职造成经济损失也很少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二是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的村干部为谋取私利方便,不愿让群众了解村务、政务和财务;有的村干部思想上害怕群众知道多了不利于自己、不方便谋私,应该让群众明白的事情却暗中操作,缺乏民主和透明度。不少村财务只按会计科目公开,群众看不到具体每笔开支,难以发现漏洞。

   (三)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由于乡镇体制改革,客观上使得乡镇人员减少、财源减少、工作压力加大,少数乡镇干部认为,农村税费取消了、村民又自治了,抓农村工作没有着力点了,产生了一些不正确的思想。一种认为农村基层工作“不必管”,因为村里没有多少钱和物可管,再者村是自治组织,不想自找麻烦,对村里的工作能推就推;第二种对农村基层工作“不愿管”,认为村里工作很细很繁琐,管只会带来麻烦,干脆不管,对村里的工作避而远之。

   三、防范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建议

   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预防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监督的公信力和惩治的威慑力,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为新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

   (一)切实抓好廉洁履行职责教育,营造“不想犯”的社会氛围。一要加强村组干部的廉政教育。通过积极开展“十个一”倡廉工程、岗位廉政教育、“正风提效”工程、纪律教育学习月等活动,把廉政教育融入村(居)各项工作之中;结合学习贯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创建“无职务犯罪示范镇、村(居)”活动,通过举办农村干部学习辅导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教育,通过以案说法,提醒村(居)干部严格遵守廉政制度,筑牢防腐思想防线。二要加强业务知识培训。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村干部进行文化知识、财务知识、法律知识培训,改变目前部分农村干部学历相对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让其明白自己手中的权力来自人民,属于人民,应服务于人民。

   (二)进一步完善“三资”管理制度,建立“不敢犯”的内控机制。一要建立健全“三资”管理的日常管理制度。在落实“村账镇管”的基础上,大力推广“组账村代理”的做法,规范资金的使用、收益、分配管理;建立健全资产资源处置的公开协商、公开竞价、招标投标等制度,加强资产的清查、登记、评估和经营,加强资源承包、出让和开发利用的规范管理,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确保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建立完善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管理制度,资产资源的承包、租赁、出让必须签订书面协议,严格归档管理,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管。二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由村务监督委员会承担原村民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监督职能,对农村“三资”进行有效监管;要充分发挥村廉政监督室的作用,通过加强对村组干部廉洁履行职责的监督,规范村级党务、村务和财务管理,提高事务公开透明度,落实群众对党内事务、村务活动、财务情况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不能犯”的制约体系。一要重点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检查。把农村“三资”清理监管情况、支农惠农政策、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农村集体资产和资源处置情况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公开平台和村务公开栏公开,接受社会和村民的监督。二要落实经济审计监督制度。各镇(街)的农经、财政部门每年要对各村(社区)“三资”情况进行一次年度审计,并将审计情况收集装订成册归档保存;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届中、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做到离任必审,审计结果实行公开,积极推进农村审计监督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三要强化职能部门责任。农业部门要统筹指导各镇(街)建立完善“三资”管理制度,重点完善农村资产、资源的评估、承包、租赁、出让、经营等制度,确保资产、资源保值增值。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的监管,重点要规范“村账镇管”的财务委托代理制度,积极推行“组账村代理”工作,规范村组集体资金的使用管理。民政部门要指导村(居)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督促村务监督委员会行使监督职能;纪检部门要加强对各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农村基层干部违反“三资”管理规定的案件,并把“三资”管理列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四)注重预防,形成“不会犯”防控网络。一要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岗位和个人,认真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腐败的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实施相应的预警防控措施,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所有岗位的腐败风险防控机制,实现工作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对象的“全覆盖”。二要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各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对查出的涉案人员,查出一个处理一个,绝不姑息迁就,有力地惩治和威慑腐败分子,保障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措施的落实,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