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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

  信访,是指公民个人或群体以书信、电子邮件、走访、电话、传真、短信等多种参与形式与国家的政党、政府、社团、人大、司法、政协、社区、企事业单位负责信访工作的机构或人员接触,以反映情况,表达自身意见,请求解决问题,有关信访工作机构或人员采用一定的方式进行处理的一种制度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

  XX市信访局:

  由你处转发过来的信访件XXX号文已经收到并仔细阅读过了,我们很重视,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主要负责稿件人员了解情况,核对了相关证明材料,并重新审阅了XX病XXX产品的内容,现针对该读者来信内容,向贵局函复如下:

  XX病XXX是保健食品,由XX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广告批文XXXX号,显示具有辅助XXX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血糖偏高者。广告内容中提到的国际XX病课题攻关联合实验室,客户提供了国际XX病课题攻关联合实验室的证明和XXX是申请商标的证明,申请商标加上TM就可以作为广告宣传。(证件附后)。另外,该读者提到的有关字眼确实存在夸大功效的用语,我们自20xx年6月4日起已停止发布此内容。

  一直以来,我们都积极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整改工作,对于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等产品的审查都实行严格的把关,由于这类产品与广大人民的健康息息相关,我们不敢掉以轻心。但由于有部分内容在审查过程中未能准确把握,或受到同城其它

  同类内容的影响,导致有些内容出现夸大功效等字眼。这说明我们的工作仍然做得还不够,内容审查的专业知识仍然有待提高。

  对于这次做得不够的地方,以及造成不好的影响,我们定引以为鉴。今后,我们会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容把关工作力度,避免出现同类事情。

  XXX有限公司

  XX年X月X日

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

  张**:

   你好,你于2013年6月8日向国家投诉中心反映的信访件已收悉,经**市教育局调处,现回复如下:

  2010年8月26日,由**市信访局牵头召开了有关你的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励健主持,市人事局、市劳动局、市教育局、低塘街道办事处、低塘街道教辅室及学校均派专人参加会议,在你本人要求认定工伤但目前不具备条件的情况下,考虑到你家庭困难,本着和谐稳定和人道主义的精神,对你既不上班也不请假的情况下,作出了发放病假工资的决定(有会议纪要)。协调会后,你当年度9月份的工资4212.5元已于9月3日发放给你;自2008年11月至2010年8月期间停发的工资也于2010年9月8日进行了补发,扣除19000元借款后,发放给他本人的金额是64611元。与此同时,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励健和市信访局局长、市人事局局长分别对你进行约谈和必要的疏导教育,并将调处的.发放病假工资方案告知于你。此后,你仍频繁信访,要求落实相关的工资、福利待遇等。

  你提到的工伤认定和赔偿、工资福利待遇、办理退职手续等事宜或已由法院依法作出了相应的判决,或由相关部门已多次办理答复,为重复访。

  特此回复

  **市信访局

  xx年x月x日

  关于**信访事项处理情况答复意见书

  xx先生:     

     您7月8日所反映的问题,我局于7月8日已受理,并向您发出了《信访事项实体性受理告知书》,现答复如下: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及诉求

  (一)信访人基本情况:xxx:男,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电话xxxxxxxx,居住地址:新疆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小区x号楼xxxx室。

  (二)诉求:变更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权利人、树种、林种内容的事宜。

  三、调查情况

  经了解,您于2003年买断红旗坡农场荒地(有买断合同书),2006年4月办理了编号为A650*****7679的林权证。2020年您用该林权证办理贷款时,发现其所办的林权证中“林地使用权权利人”为“红旗坡农场”;“主要树种”一栏,林权证为“红枣”,实际为“苹果”;“林种”一栏,林权证为“生态林”,实际为“经济林”,导致其无法办理贷款,随后您到原办证机关温宿县林草局办理变更手续,由于此地块现属于阿克苏市管辖,温宿县林草局要求您到阿克苏市林草局办理变更,而阿克苏市林草局以“谁办证、谁纠错”为由,要求其到原办证机关办理变更,由此导致您上访。

  四、办理情况

  接到此信访案件后,我局立即责成森林资源管理和法规科第一时间了解上访问题情况并迅速办理,同时对您进行了安抚。根据您所提供的材料和调查情况,经审核,森林资源管理和法规科认为您提出的林权证变更申请合理,并按照“谁办证、谁纠错”原则,向温宿县林草局发函,同时督促协调温宿县林草局给予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

  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之日起30日内向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或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复查申请,如逾期不提出复查申请,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xxxxxxxx局

  xxx年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