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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最新

  

   党风即党的作风,是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和世界观在党的工作与活动中的表现,是全党包括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个人在政治、思想、组织、工作、生活等方面体现党性原则的一贯的态度和行为。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2021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五中全会精神、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训词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各级纪委会议部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警新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明政治纪律,严肃党内生活,严格监督执纪,严治突出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廉洁的过硬公安队伍,为圆满完成各项公安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一、筑牢“两个维护”思想根基,确保队伍绝对忠诚可靠

  1、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督促广大民警特别是领导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常态化思想政治学习制度,着力铸造忠诚警魂,切实把“四个意识”内化为全警的政治素养、外化为全警的实际行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严肃查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确保政令警令畅通,永葆公安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本色。

  3、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组织生活,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从严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以《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为尺子,监督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检查《准则》和《条例》执行情况,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要求。

  2021年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根据《__工程学院20__年工作要点》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按照学校党委、纪委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推进一岗双责为重点,按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部署,结合基建处工作实际,制定基建处20__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和要求

  坚持“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主管领导负责原则,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范工作,明确本部门领导在做好基建工作的同时,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按照省市委和学校党委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加强监督教育管理,不断完善惩防体系建设;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提高反腐倡廉科学化水平,切实把防治腐败的要求和措施融入基建工作的全过程。

  (一)贯彻决策部署,落实反腐倡廉、规矩工作的各项要求

  深入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委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实质。组织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会议精神系列活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判断和任务部署上来,坚持不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检查考核机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基建管理工作,同步推进。

  (二)严明工作纪律,营造风清气正、团结向好的工作氛围

  加强政治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维护学校稳定;绝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学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引导党员干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内组织生活等党的组织制度,增强组织观念、程序观念。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个人主义等现象,坚决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等问题。继续深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活动,从节约一张纸、一支笔开始,创建“节约型科室”。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工作日午间禁酒制度,严格请销假程序。加强对各科室人员到岗在位、服务态度、遵规守纪、工作秩序、任务完成等情况的实地督查。

  (三)反对“四风”,弘扬勤勉务实、勇于担当的新时代精神

  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着力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规范行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切实解决部分党员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廉洁意识不强等问题。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改进会风文风等。督促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干事创业意识,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加强对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监督监控。认真执行上级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基本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使用、干部提拔、评优晋级、人才招聘等方面工作的管理。

  (四)科学创新,深入推进抓小管早、惩防并举的防腐体制建设

  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拓展廉政文化宣传平台,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廉政文化活动,营造崇尚廉洁、反对贪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加强制度建设,要坚持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抓“小”管“早”,把“人、财、物”等权力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细化决策事项,明确决策责任,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

  二、工作措施与考核

  处室责任人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以身作则、尽职尽责地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科室负责同志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支部书记人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各科室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中,探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打造反腐倡廉合力

  党风廉政建设要以廉政责任为着力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手抓基本建设工作,一手抓党风廉政建设,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机制。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及时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二)开展党员廉政教育培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一是采取定期和集中相结合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拒腐防变能力。二是深入学习“十九大”重要思想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认真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党日活动和党员全员培训,集中全体党员进行廉政勤政教育,将开展先进典型示范教育与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反腐倡廉教育的效果。

  (三)健全监督管理各项制度,筑牢防腐惩腐铜墙

  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坚持每月一次的学习制度,专题学习活动全年不少于三次。认真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按照学校要求,积极参加学校领导干部述廉述工作和民主评议机关工作。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处务公开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以公租房质保期内的维修工作为抓手,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四)加强队伍建设管理监督,擦亮廉洁自律眼睛

  成立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切实落实党风廉政防范措施。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全面部署,严格考核。每个月对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年底考核依据。加强本处室自身组织建设,定期组织党员开展思想交心,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积极配合学校,主动组织参加学校“廉政文化进校园”活动。

  (五)建立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建设阳光廉洁工程

  严格遵照《徐州工程学院基建廉政防控风险点防控手册》要求,建立健全工程优质、资金安全、干部廉洁、群众满意的基本建设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基建工程高效、安全、廉洁运行。

  2021年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计划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积极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层层压实责任,规范权力运行制约,持之以恒纠“四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深化标本兼治,扎实有效地推进樟坪畲族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特制定本乡20xx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要求,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加强纪律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明确重点,狠抓落实。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改进作风和规范权力运行为关键,紧密结合樟坪畲族乡实际,更加注重日常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更加注重制度落实和纪律执行,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组织领导

  乡党委成立樟坪畲族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乡纪委书记担任办公室主任,乡纪委其他人员为成员,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的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

  1、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担当。

  一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乡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樟坪畲族乡实际,制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到早部署、早安排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要定期召开会议,经常化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风廉政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解决责任制落实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三要切实保持层层压实的工作态势,坚持“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进一步细化责任、健全制度、强化措施,全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2、有效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责任意识。

  一要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乡党委与各分管领导、各村党支部、各股室长分别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责任目标和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承担起分管股室、联系村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将分管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3、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保持作风建设常态化。

  一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进一步改进全乡工作作风,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地落实其他相关规定。加大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职务消费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干部作风状况的评价和考核,保持作风建设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巩固和深化全乡作风建设的新常态。二要围绕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敢于较真碰硬,集中发力,坚决整治当前干部队伍中的作风问题,切实把坏风气破除掉、把好作风立起来,使全乡党员干部作风全面过硬起来。三要增强全乡干部职工的纪律意识。加强对干部职工在履行职责、遵守纪律等方面的教育,落实好上下班打卡考勤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外出报备等制度,使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观,努力实现我乡党员干部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4、抓好党风廉政教育和宣传工作,筑牢反腐倡廉的思想道德防线。          

  一要全乡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党章》,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对党的法规制度心存敬畏、模范遵守、坚守底线。二要加强全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要从预防、监督、警示入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教育的长效机制,把廉洁自律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成长的全过程,实行乡党委与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三要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市委、市纪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及会议精神,并通报学习各种典型案例,从而起到警示作用。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使党纪国法入心入脑,严明党纪筑牢思想防线,切实把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摆在首位,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四要全乡各党支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工作。每个村委会和村小组都要悬挂宣传横幅,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要做到及时更新,宣传栏不足的要及时增设。要在各村醒目位置、重要路段设立长期宣传牌,提高群众的知晓率,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良好的氛围。

  5、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确保廉洁务实。

  一要乡纪委定期到各村督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向乡党委报告各村工作进展及督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将督查结果与各村的年终考核挂钩。二要在全乡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大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的宣传力度,严厉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以及在脱贫攻坚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等问题,对乡村干部存在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及时处理、严厉惩治。三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定期组织乡纪委人员对辖区内各村各单位进行督查,严厉查处涉黑涉恶问题。同时,要动员广大群众积极提供问题线索,坚决铲除黑恶势力,严肃查处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党员干部。着力纠正少数单位和农村基层干部作风不实、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办事不公等问题。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贯彻落实。

  四、检查考核

  年终乡党委对各村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督促整改落实。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各村党支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领导干部违反或者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进行责任追究:1、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2、对上级机关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3、对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的;4、疏于监督管理,致使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5、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6、放任、包庇、纵容下属人员违反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等法律法规,弄虚作假的;7、有其他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行为的。

  受到责任追究的领导班子成员、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取消年度考核评优和评选各类先进的资格,并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