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格式 > 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方案三篇

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方案三篇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篇一

  第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学有成效。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政治觉悟和政治警觉性,把学习和实际工作联系起来,用理论制度指导、规范自己工作,在实践中进一步增强自身免疫力,免除或杜绝出现各种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第二,把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整体业务水平。用党委的要求对照检查自己的工作,总结优点,找出差距,切实在提高思想素质的同时,把业务素质、业务水平提高一个档次。

  第三,把理论学习和职业道德的培养联系起来,端正执法为民思想,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我们要坚持把教育整顿与职业道德培养结合起来,正本清源,树立和展现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实现队伍正规化建设目标。职业道德规范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人民群众的态度问题,只有把学习和培养职业道德联系起来,我们才能做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

  第四,把理论学习和落实政策法规条例结合起来,从而提高自己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学习《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五条禁令”和“五个严禁”,就必须从“严”字入手,做到“五严”,即:真严,严得较劲;齐严,严得一致;会严,严得到位;细严,严得具体;常严,严得一贯。只有从严治警,才能有效避免、杜绝各种的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第五,把理论学习和认真细致剖析自己结合起来,使自己得到一次新的提高。我决心在学习中,对自己认真做一次剖析,严格对照检查自己,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在今后的工作中率先垂范,以自己实实在在的行动做到“八个带头”:带头以身作则,为人表率;带头严守纪律,确保政令、警令畅通;带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带头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带头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支持领导的工作;带头坚持执法为民,秉公办事;带头遵守党规党法,做模范党员;带头加强学习,苦练内功。

  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部署,按照X公安局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的要求,决定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公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全国、全区、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加强执法监督,整治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切实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能力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执法活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社会公平正义。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对执法突出问题不回避、不护短、不手软,做到一律核查、一律解剖、一律问责、一律通报,基本实现“五个进一步”和“五个确保”。

  一是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有效解决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确保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法理念,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法,心中有纪;

  二是进一步遏制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有效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确保防止冤假错案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加强执法监督,有效解决监督乏力、网上监督机制不完善的问题,确保形成更加完备的监督管理体系;

  四是进一步健全执法制度,有效解决制度存在的漏洞,确保构建更加完备的执法制度体系;

  五是进一步提升公安队伍素质能力,有效解决本领不够、本领恐慌、本领落后的问题,确保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执法铁军。

  三、重点整治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紧盯受立案管理,集中整治有案不立、压案不查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对群众上门报案,未落实“三个当场”要求;接报案后该受不受、该立不立,受立案后不及时查处,以及违法受立案。

  (2)履行法定侦查职责懈怠,立而不侦、侦而不力,该及时采取侦查措施不及时采取;对经侦查不构成犯罪的刑事案件或嫌疑人,不及时依法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对需要行政处理的不依法处理或者移交有关部门;

  对发现新的犯罪线索,不依法重新立案侦查或者继续侦查。

  (3)接受人民检察院立案监督懈怠,对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立案、纠正违法通知不认真回复执行。

  (4)弄虚作假,漏报、虚报、瞒报、篡改受立案统计数据、不如实统计上报。

  2.工作措施:

  (1)梳理排查。通过查询110接处警记录、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检查相关工作记录、评查案件卷宗、核查账务账簿、回访当事人、梳理信访举报投诉等方法,对2018年以来行政、刑事警情和在办刑事案件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梳理问题短板,建立问题清单。

  (2)集中整治。聚焦涉黑涉恶、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电信网络诈骗、集资诈骗和食药环、盗抢骗、黄赌毒等与群众权益密切相关、反映强烈的案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领导包点包案、挂牌督办等方式,全面落实整改。对新发警情的受立案情况和决定,加强审核监督,防止边治边犯。

  (二)紧盯打伞破网,集中整治扫黑除恶中暴露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惩腐打伞中暴露出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有罪不究,不作为、乱作为。

  (2)认定标准不一、审核把关不严、深挖力度不够、取证能力不强。

  (3)参与或变相参与社会黑恶势力,充当其“保护伞”。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要按照准确核查、限期清零、件件有结果的要求,采取上提一级、异地用警、交叉核查、视频调度等措施,全面核查、认真反馈群众举报线索。重点梳理全国扫黑办、公安部扫黑办挂牌督办、重点关注的涉黑涉恶案件办理进展,确保线索核查工作扎实落地,确保所有举报线索清仓见底。

  (2)集中整治。围绕社会治安、乡村治理、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自然环保、信息网络、文化旅游、教育卫生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梳理在逃黑恶犯罪分子,确定一批目标逃犯,充分利用公安大数据、大情报等,加大预警分析,强化追捕力度,持续抓好追逃工作,组织开展境外黑恶逃犯集中抓捕行动,逐人落实追逃责任,加大追逃力度,努力实现逃犯“清零”,以最大战果取信于民。

  (三)紧盯优化营商法治环境,集中整治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和侵害民营企业权益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正确区分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的界限,不正确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

  (2)对企业等市场主体违法立案、越权办案、违反法定程序、滥用强制措施及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账户、账册、财产,影响企业和群众正常生产经营。

  (3)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保护不力,企业投诉无果。

  (4)对破坏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假冒伪劣等侵害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打击不力。

  (5)以执法名义变相报复、勒索企业。

  2.整治措施:

  (1)排查梳理。对2018年以来仍在查办未有明确结论,上级交办、群众投诉举报、申请刑事复议复核、检察机关立案监督以及人民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及民营企业的刑事案件或者犯罪线索逐件逐条进行清理。对排查出的执法问题、案件和线索要制定任务清单,逐一逐条进行核查。

  (2)查纠整改。对存在执法问题的案件和线索,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对存在分歧的重大疑难案件,各级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多警种、多部门联合调查、集体通案,或者从全区公安机关法治专家人才库、公职律师抽选精干力量协办,征求法律顾问意见等形式进行专家会诊,提升查办涉及民营企业案件的公正性、权威性。

  (四)紧盯严格强制措施管理,集中整治违规取保候审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取保候审适用对象不符合法定条件,利用取保候审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

  (2)取保候审后中断侦查,未及时移送起诉或依法作其他处理,未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未依法及时解除取保候审。

  (3)解除取保候审或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未依法依规及时对案件作出处理,造成案件长期搁置。

  (4)未按要求设立、使用保证金专用账户,违规收取、保管、没收、不及时退还保证金,截留、坐支、挪用、侵吞保证金,保证人不符合条件,人保、财保并用。

  2.工作措施:

  (1)清理排查。通过查询执法办案信息系统、核对相关工作台账、调阅案件卷宗、财务账簿、梳理信访投诉等途径,分门别类、全面细致地排查2018年以来办理的取保候审案件、人员的数量、相关处理进展及保证金等情况,登记造册,做到账实相符。

  (2)集中整治。各级公安机关要从案件事实证据、适用法律法规、遵守办案程序等方面认真进行核实,找准找全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对取保候审违规问题,能纠正的要及时纠正,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也要逐一认真研究确定整改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细化具体的整改进度、工作步骤、解决措施、责任目标。对疑难复杂案件,要积极会商检法机关、提请当地党委政法委协调解决。

  (五)紧盯严格涉案财物管理制度,集中整治涉案财物管理违规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违反法定程序随意扣押、没收,以及超范围超期限查封、封存、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

  (2)不开具法律文书、专用收据和财物名称、种类、编号、规格、数量、重量、质量、特征及来源去向登记不清。

  (3)无专门场所、无保证金扣押款专户、无专人管理,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不将保证金交到指定专户,坐支、挪用、私分扣押物品。

  (4)不严格执行交接手续、该移送不移送甚至私自处理。

  (5)返还财物不及时,随意没收保证金等。

  2.工作措施:

  (1)排查清理。各级公安机关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2018年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

  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做到物案关联,逐案建档。要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

  (2)集中整治。对梳理排查出的突出问题实行限期整改、挂牌整改,靶向整改、源头整改,要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措施、责任人,以任务书、交办单等形式挂牌立项,确保整改责任和措施落地落实,真正实现办案与保管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到位。

  (六)紧盯执法办案纪律要求,集中整治违规异地办案和违反“三个规定”的突出问题。

  1.整治内容:

  (1)不严格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异地办案协作“六个严禁”》和《关于进一步依法严格规范开展办案协作的通知》要求、不规范履行办案协作程序,趋利性执法和单方面跨区域执法、超管辖权限办理案件和争抢案件、过度采取强制措施和侦查措施。

  (2)超越职权下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变更强制措施、降格或者升格处理案件的命令等。

  (3)超越职权私自向办案单位或者办案人员提出案件管辖、定性处理意见。

  (4)超越职权批转涉案材料。

  (5)向办案单位负责人或者办案人员提出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当事人近亲属、代理人及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人员。

  (6)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7)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8)不主动、如实记录、报告 违反“三个规定”行为以及其他问题。

  2.工作措施:

  (1)排查梳理。通过上级通报、异地警务情报信息交流、涉警舆情等渠道排查异地违规办案线索,组织核查,发现问题。通过个人填报、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受理信访举报投诉、调阅案卷、走访纪检督察部门等形式、全面排查梳理公安队伍中存在的违反防治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问题。

  (2)集中整治。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深入贯彻公安部“六个严禁”规定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安机关跨省异地办案协作工作的通知 》,切实明晰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坚持“打招呼”和不如实记录报告的一起查、一样严,严格落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和违纪违法案件“一案三查”制度,对存在违规行为的民警,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和领导严肃追责问责。对故意隐瞒、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

  四、组织领导

  为确保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推进,成立工作小组。

  组长:XX(法制大队教导员)

  成员:XX(督察大队副大队长)

  XX(纪检监察室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XX(法制大队民警)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案件复查审核、巡查监督等工作,办公室设在法制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

  五、具体工作步骤

  (一)自查复查,摸清底数。

  一是以执法办案管理平台数据为基础,统计全区办案部门X年-X年X月X日以来办理的全部案件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情况,联系办案部门先行自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X日),法制大队组织民警进行复查(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对自查和复查的问题登记造册,建立工作台账。

  二是通过警综平台数据汇总数据,核实涉案财物的物品和数量时间截止为X年X月底)。

  (二)纠错整改,强化督导。针对自查和复查处理的问题进行排查,按册逐项整改(X年X月底前结束)。各执法办案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区局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小组针对各执法办案部门的整改情况进行巡查督查,发现问题责令整改,逾期仍未整改的,按照目标考核管理制度进行扣分,并将相关整改情况上报区局专项整顿工作组和纪检、警务督察大队。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在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是贯彻落实“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的重大举措,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际行动。要迅速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把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作为一项基础性、全局性工作来抓,在“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中统筹安排,通过教育整治活动,着力破解制约全区公安机关执法质量、效果的难点问题,彻底根治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顽瘴痼疾。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区公安机关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责任分工体系,切实加强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此项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谋划,深入发动,明确目标,细化职责,完善措施,充分整合各方面资源,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切实推动专项活动有序开展。实行月调度机制,各相关执法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工作,在每月25日前,向区局法制大队报送本月梳理问题清单和上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报告。

  (三)坚持整体推进。局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整治督战,各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推动整治落实,确保专项活动清仓见底、不留死角;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指导和协调调度,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等部门作用,推动构筑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整治工作格局。

  (四)强化督导检查。区局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通过明察暗访、挂牌督战等方法,加强督促检查,跟踪问效。要把学习教育、排查问题、整改落实贯穿整治全过程,法制、督察审计信访、政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督,督促整治措施落地见效,对整改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的,责令重新整改,对专项活动组织不力、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五)形成长效机制。开展严格执法监督、整治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活动,要坚持急治标、缓治本,既要发现查处问题,坚决打好攻坚战,还要避免采取“运动战”的方式。对发现的问题,既要整改处理,更要查找根源,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抓重点、抓顽瘴痼疾。要抓深层次的问题,遵循科学规律,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

  2021年教育整顿工作方案篇三

  为深化和拓展2018—2020年“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三年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提升城管执法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市城管局《关于开展2021年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通知》(沪城管执〔2021〕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从2021年3月10日至4月9日,在全区城管执法系统开展2021年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作风建设和违法违纪问题整改精准发力,提振队伍士气、重塑队伍形象,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提供坚强的思想和作风保障。

  二、目标任务

  本次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2020年本市城管执法系统开展“百日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情况的通报》(沪城管执〔2020〕61号)、《关于2020年下半年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沪城管执〔2021〕3号)(以下简称《两个通报》)中反映的重点问题,以及市民群众反应强烈的其他突出问题,进一步严明纪律、改进作风,努力打造“崇法善治、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砥砺奋进”的城管执法队伍。

  三、活动问题

  坚决整改各类违法违纪问题,重点抓好以下6种问题的整改:

  1.接受可能影响执法公正的现金、礼品、宴请、代金券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2.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或对上级督办决定不立案、拖延执行、变相消极抵制;

  3.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4.参与涉嫌赌博、吸毒、色情活动;

  5.酗酒、吵架、斗殴;

  6.违反规定使用公务车辆、执法车辆。

  四、实施步骤

  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从3月10日开始,到4月9日结束。按照“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正风肃纪”三个环节推进落实。

  (一)学习教育阶段(3月19日前)

  各中队要制定本单位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和要求,形成任务清单。同时,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印发学习材料,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法,以中队为单位,组织全体队员学习。每周至少学习1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

  学习材料包括: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风”问题和党史教育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六条禁令”(试行)》、《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本市城管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以及《两个通报》等。

  (二)查摆剖析阶段(3月20日至3月29日)

  各中队要结合《两个通报》中的典型案例,召开中队班子和班组自评互评会,要坚持领导带头自查,以上率下,通过自己查、相互评、领导点、全体议等方式,对照六个方面整顿要求,紧密联系岗位职责、班子实际,查找单位和个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剖析危害大小,认真反思产生的原因。

  通过查摆剖析,要深入了解、梳理、归纳城管执法队伍管理、执法工作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分析查摆问题原因,对照问题形成本单位的查摆剖析材料。

  每名执法人员要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反省在作风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写好个人学习心得体会和剖析材料。

  (三)正风肃纪阶段(3月30日至4月9日)

  各单位针对收集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的问题,要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整改措施,重点围绕加强制度建设和强化监督考核来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目标、重点和时限,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对查摆出的问题,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改正,坚决纠正;对整改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制定限期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及时有效地整改纠正。对系统性问题,要制定常态长治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队伍管理、人员管理、监督问责等配套文件制度,发挥制度的治本功效,持之以恒推进问题整改工作。

  对查摆中发现的违反工作作风、办案纪律和廉政规定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要严格按照相关纪律规定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如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要坚决处理和依法移送。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中队要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的重要性。一是组建工作小组,由支部书记负总责组织实施、党政班子成员分工协作推进落实,同时,落实责任清单、明确具体承办人员。二是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对整顿活动的开展进行全面安排和部署,发放学习材料,明确学习内容。三是认真推进转段,确保学习、查摆、整顿每个阶段收到实效,保证每个阶段的时间、人员、效果三落实,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加强监督检查

  各中队要认真加大对活动实施情况的自查。区局将对各单位的活动实施情况开展专项督察,一查各单位学习台账是否齐全,二查执法人员学习体会和剖析是否完整、充分、到位,三查随机执法人员对“八项不准”、“六条禁令”等相关政务纪律、行为规范的知晓程度。通过督导检查,如发现思想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整改不力、敷衍了事的现象,区局将督促纠正、严肃批评,情况严重的,通报批评,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完善规章制度

  各单位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要进一步加强制度规范的建设,在全面分析总结本单位制度建设基础上,拾遗补缺、废旧立新,全力建设一套有规则、可执行、强监督、能追责的全闭环制度体系,形成用教育引领、制度管人、奖惩分明、有错问责的长效机制,推进执法作风纪律建设工作常态化和长效化,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