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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方案”,即在案前得出的方法,将方法呈于案前,即为“方案”。第一文档网精心为大家整理了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市安委会、区安委会安排部署和镇党委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14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强化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持续下降,较大事故有效遏制,全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地质灾害防治能力明显增强,为决胜脱贫攻坚、同步全面小康、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企业主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安全生产治理新格局。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决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坚持预防为主。强化标本兼治,实现从注重事故处理向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转变,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

  ——坚持“五个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和精准治理,坚持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坚持社会共治,更加注重从源头上管控高危行业、从系统上治理安全风险隐患、在制度设计上推动公共安全治理的改革创新。

  二、主要任务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有关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14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专题讲座学、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组织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集中观看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二是全面系统宣传贯彻。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要结合“安全生产月”“全国防灾减灾日”活动,通过大喇叭、群众会,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途经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强化警示教育,营造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不得放松的社会氛围。三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村(社区)、镇直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省的实施细则、市、区的实施办法,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生产企业制定科学的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行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镇安委办要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等措施。四是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紧紧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要特别重视加强电力、油气、水利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毕节市委毕节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五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推进企业依法经营,严格落实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加强各类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化系统建设应用。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立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隐患排查机制,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安全生产建设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七是落实企业应急处置责任,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特点及危害,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严格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有关规定。(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一是严格烟花爆竹项目准入条件。二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使用、废弃和销毁处置安全管理。(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重点针对占用,堵塞消防通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区域开展集中整治,2020年,各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二是聚焦老旧场所、电动车、彩钢板建筑、小型经营性场所、村居民自建房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物联网监控、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平台和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五)森林防火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责任机制,深入开展野外火源综合治理,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完善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机制。二是提升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水平,按照“因险设防、重点突出、全面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根据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需求,完善基础设施设备建设。三是着力加强基层队伍能力建设,着力提升应急救援队员安全救火知识和救援技巧,及时补充、检修防火工具,确保应急防火物资充足。(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六)道路运输和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隐患路段治理,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弯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全面清理整治“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高危风险企业”“终生禁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六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七)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一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深入推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非煤矿山整顿关闭工作。二是配合上级部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健全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改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机制,大力提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推动以机械化生产替换人工作业、以自动化控制减少人为操作,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配合上级部门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加强采面作业、爆破作业、边坡、机械、机电设备、运输作业管控,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配合上级部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八)建筑工程(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公路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城乡房屋和市政工程建设:开展各方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施工现场人员素质提升、施工现场信息化监管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能力提升等专项行动,持续提升建筑施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能力,提高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镇村建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水利工程建设、水利设施安全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镇水务站牵头,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公路工程建设:推进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底初步建立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深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2020年底完成行业重大风险摸排工作,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实现清单动态更新。持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红线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整治《贵州省公路水运项目“坚守工程质量安全红线”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所列30条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九)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按照有关规定,进一步摸清全镇工贸行业企业尤其是规模以上工贸企业底数,掌握企业主要生产工艺、安全设施设备及主要危险因素。二是督促工贸企业建立完善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三是严格评审程序,持续推进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建设,充分发挥达标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大对未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重点实施监管。四是深入开展有限空间、工贸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和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安监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健全落实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强化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开展燃气等剧毒、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排查整治。加强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建立特种设备“双控”体系,提升电梯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推进气瓶风险监测能力建设。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稳步推进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改革试点工作,深化特种设备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完善特种设备标准体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全镇特种设备风险防控水平进一步提升。(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一)乡村(农村、饮水)安全专项整治。农村:围绕畜牧业、渔业、农机、农村能源、农药和其他领域,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三个必须”的要求,全面开展农村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认真分析农村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从源头抓住农村安全的隐患点、防范的薄弱点、事故的多发点,着力防范化解农村安全风险。整合有关部门资源和力量,形成关注农村、推动农村的工作合力。发挥农业服务中心和农村党组织服务职能,推进乡村安全文明,提升农村安全治理水平,加快平安乡村建设。(农业服务中心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饮水:全面落实“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供水设施和行业消防安全等整治工作,深化源头治理,切实防范化解农村供水安全风险。(水务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二)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治理。开展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对城镇燃气用二甲醚储存站、储配站,瓶装燃气供应站、配送站、供应点等全面开展安全检查。二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对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充装、非法运输和倒装瓶装燃气等行为进行排查,依法严厉打击,加大对重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形成强大震慑。三是整治经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已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的瓶装燃气生产经营企业为无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检验不合格气瓶、无登记使用证气瓶、翻新气瓶或已判废未去功能化气瓶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瓶装燃气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掺混二甲醚的经营行为;加强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查处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仍使用等行为。(村建站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三)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全面排查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督促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建立和完善从原辅料购进到出厂检验全过程的追溯体系,药械经营企业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开展药械经营活动。二是加大对食品药品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禁超限、假冒伪劣”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特别是学校食堂、社会福利机构食堂、工地食堂等地集中就餐点、宾馆、饭店、小饮食店、农家乐等的全面整治,加大对精神、麻醉、毒性、放射性等特殊药品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监管力度。三是加强“非洲猪瘟”疫病防控。抓好猪肉及其制品销售、冷库、餐厨废弃物监管,严防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猪肉及其制品进入市场销售,严防来自疫区的生猪产品进入冷库,流入市场。(市场监管局普宜分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四)教育领域及学生安全专项整治。一是开展校园基础防控能力整治。配齐配足安保装备“九小件”,完善围墙、护栏等实体防范设施建设,安装完善校园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视频监控,实现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推进入侵报警、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二是组织开展消防、洪涝转移、防震减灾、反恐防暴等应急疏散演练。三是开展消防、交通、建筑设施、食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排查整治。全面开展安全排查整治,规范用火、用电,加强对校园在建工程施工场所的排查,加大对学校有毒、剧毒、易制毒、易制爆、易燃、易爆等危化品采购、储存、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力度,深入整治校园周边综合环境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教管中心和普宜中学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十五)地质灾害防治专项整治。一是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摸清辖区内或行业领域内地质灾害现状。采取地面调查的方式,对地质环境脆弱区、高位隐蔽性地质灾害开展全面的专业排查,基本查清潜在隐患风险。二是进一步健全镇、村、隐患点四级防控体系,充分运用“贵州省地质灾害实时监测预警系统”,切实发挥“人防+技防”的作用。强化雨情、汛情监测,畅通预警预报信息共享,全面加强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三是对经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属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不适宜工程建设或工程建设适宜性差的,要严格审批,尽量避开地质灾害危险性大区域。四是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积极组织申报地质灾害防治项目,争取中央、省、市、区资金支持,对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自然因素引发)进行工程治理。(国土所牵头,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

  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5月25日前)。制定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20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

  (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并报送镇安委办,镇安委办汇总梳理向镇安委会报告,并上报镇安委办;2022年12月,镇安委办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镇安委会审议后,上报镇安委办。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成员,全面领导全镇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各专题、专项整治分别成立专题组、专项整治组,负责组织领导对应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由各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应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镇安委会建立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建立制度机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工作专班和督查组等,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

  (二)强化支撑保障。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向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推动实施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等重大工程,加强地质灾害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

  (三)强化依法监管。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重点难点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双控”系统,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系统对企业进行自动打分,评定ABCD四个等级,对企业实施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针对C类、D类企业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针对失分项、事故隐患频发点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安全监管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督导问责。镇安委办、组织室、考核办要加强对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通报”,综合运用考核、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要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格追责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要切实做到暗访常态化、巡查随机化、问责及时化,有效督促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把工作抓细抓实。

  (五)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体系建设,编制修订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专项应急预案,做好预案间的衔接,避免预案职责重复、职责不清、内容不准、处置程序混乱等问题。督促指导企业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和地质灾害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抓好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广泛开展应急演练,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等依法依规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并加强演练评估。加强救援队伍建设,配齐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推动社会化应急救援服务,督促企业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或购买应急救援服务,推动高危行业企业及主汛期等重点时段实行24小时应急值班,确保快速稳妥处置突发情况。

  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区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决策部署,根据《原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原安发〔2020〕1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三管”机制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清单和闭环管理机制。加大检查巡查力度,督促各社区、辖区企业单位不断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源头治理,强化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积极化解安全生产风险,全力以赴营造安全发展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推动各社区、辖区各企业、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利用街道党工委会议和街道、社区干部周一例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规定》等制度规定。督促各社区、辖区各企业、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理论学习的必学内容,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2次。二是组织观看专题片《生命重于泰山》,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讨论,并将其列入企业“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三是密切配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部门,对各社区、辖区企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四是深入开展安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公众聚集场所“七进”活动,切实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安全生产、支持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

  (二)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按照属地管理权限,2020年底前,推动辖区各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内部管理、预防控制、应急处置等各方面基本制度机制,为全面有效落实安全生产各项主体责任夯实制度基础。2021年底前,通过巡查检查,推动辖区各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制度机制;对未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和不能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依规处理。街道应急管理站要按照区应急管理局要求,全面完成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建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外部审计、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风险清单制定、安全风险管控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双报告”、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系统联网、落实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或应急救援协议、落实承诺制度。2022年底前,改进完善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推动辖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落地,安全生产水平明显提升。

  (三)配合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

  2020年底前,一是对辖区危化品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排查,

  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建立台账。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危货运输、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三是推动企业单位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2021年底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精细化工艺反应安全风险评估,使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全部达标。2022年底前,配合有关部门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企业全部完成搬迁改造。

  (四)配合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2020年底前,一是推动辖区有关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消防安全摸底排查、风险评估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道施划标线标志标准化管理和实施老旧小区“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治理。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完成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教育培训。2021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各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和措施。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完成社区片警工作人员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前,一是配合部门做好辖区老旧场所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的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验收等事项。二是推动建设街道、社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街道、社区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三是配合有关部门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消防安全综合应急救援体系。四是推动完成社区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等重点人群消防教育培训。

  (五)配合开展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

  2020年底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煤气燃用、涉爆粉尘、垃圾堆场、污水处理设施等企业风险隐患排查,严查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控“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涉爆粉尘处置等过程安全风险,严防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粉尘危害。2021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规范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管理,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行为。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督促涉爆粉尘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严防涉爆粉尘企业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炸重特大事故发生。2022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推广使用“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严格落实相应装置的工艺流程、控制手段、操作方式等安全要求。二是配合有关部门督促引导涉爆粉尘企业开展技术攻关和工艺改造,从源头上降低安全风险。

  (六)配合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

  2020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排查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风险隐患,推动经营企业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建立油气管道地理信息系统。2021年底前,配合有部门整治管道周边乱钻乱挖等问题,从严从重打击先清后占、盲目施工、打孔盗油等破坏损害油气长输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危及管道安全运行的乱建乱挖乱钻非法违法行为。2022年底前,推动辖区企业油气长输管道保护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有效落实,属地监管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七)配合开展校园安全专项整治。

  2020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校车安全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二是推动辖区各类学校建立消防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配合有关部门补充消防设施,畅通消防通道。三是推动辖区各类学校完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危险化学品采购、运输、存储、使用、废弃物处置等环节的风险管控和排查整治。2021年底前,一是深入推动辖区各类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建立完善校园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公告、监测、预警制度。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各类学校加大对学校电气设备火灾隐患、高校实验室安全、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等专项整治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2022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各类学校健全完善教育系统“人人有责、层层负责、各负其责”的全员安全责任体系。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深入分析辖区校园安全突出问题,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实施,提升治理水平。

  (八)配合开展商贸流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2020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辖区商贸流通企业安全生产巡查检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二是配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进行排查和评估,推动辖区企业建立问题隐患和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治要求,加快推进实施。2021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动态更新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展会等5类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两个清单”,推动辖区相关企业持续进行全面深入细致专项治理,提高消防、电气火灾、危险化学品等安全管理水平和应急能力。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相关企业加大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清单整改力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和时限,促使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22年底前,一是配合有关部门对辖区企业单位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二是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相关企业单位进一步健全风险管控重点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等安全生产工作机制和管理体系,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法治观念、安全素养。

  三、进度安排

  从2020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7月)。召开街道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启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实施方案,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动员部署、层层推动落实。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深入分析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紧密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本辖区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开展安全风险隐患的排查治理,推动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紧密配合有关部门,推动辖区企业单位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推广有关社区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巩固提升(2022年)。积极与有关部门联系沟通,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深挖问题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辖区推广。辖区各社区、各有关企业单位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街道应急管理站汇总梳理后上报原州区安委会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充分认识专项整治是消除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场“攻坚战役”,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固原市、原州区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强化使命担当,层层抓好组织实施。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下大决心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彻底破除不适应新时代安全生产发展的瓶颈问题,彻底根治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深层次问题,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水平。

  (二)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切实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了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街道其他领导、辖区派出所所长、各中心站所负责人、各社区党支部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在街道应急管理站下设办公室,应急管理站站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统筹本辖区、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全力推进各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

  (三)完善机制,务求实效。把专项整治工作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机结合,切实把专项整治过程转变为解决问题、建章立制、堵塞漏洞的过程。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要建立重大问题隐患清单,对企业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建档立册、逐项销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依法予以查处。要坚持突出问题治理与制度措施完善并举,深入分析问题隐患产生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认真梳理在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顶层设计,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各企业单位要按照“两个清单”要求,对照排查发现的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补充完善相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投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事故处置报告等方面的具体制度措施。

  (四)强化督查,严格问责。街道将把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重大事项督查和效能考核之中,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强化对各社区、辖区有关企业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工作落实不力、推诿塞责以及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和人员,将严肃问责。各社区、辖区各有关企业单位严格落实“一季一报”制度,整治情况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报街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街道2021年安全生产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4月10日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11日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区委区政府《长沙市开福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新河街道实际,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开展新河路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时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有效防范较大及以上事故,城市安全能级显著提升,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二、组织领导

  依托新河街道安全生产委员会,建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推进本街道辖区专项整治工作。

  顾  问:梅文辉

  组  长:张  武

  副组长:杨  剑  盘剑华  彭小布  封新跃

  聂义平  吴  怡  张宇宏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黎四平担任,联络员为周宣妤。

  三、主要任务

  (一)1个总方案

  新河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主要任务是:推动全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和各企业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心入脑,提高政治站位、工作摆位,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强化街道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3个专题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组织集中观看“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安排中心组专题学习,认真学习领会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通过学理论、听报告、谈体会以及参观各类安全生产主题展览、赴生产经营单位实地走访调研等多种形式,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的理解,并制定贯彻落实具体举措。

  全方位多角度宣传贯彻。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防灾减灾日”和安全生产“五进”等活动,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等服务场所设置展板展区、张贴宣传标语图画等。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长沙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制度。

  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提升全员安全生产法治意识,不断提高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负责人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切实落实“一岗一责”。倡导将安全生产责任制向全员公示,自觉接受监督,实现安全生产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司其责。推动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技术和管理团队。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构建双重预防控制机制,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安全风险研判承诺制度。深化隐患排查治理,督促企业使用风险隐患“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强化重点场所和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企业外包管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能力建设,优化生产安全事故处置流程,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3.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能力建设专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机构改革后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安全生产工作新形势新要求,按照“属地管理、权责一致”的原则,以街道、社区为重点,完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机制。一是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健全管理体制,充实监管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加强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实践经验。二是健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常态化机制,完善应急值守和事故应急救援及处置机制,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三是强化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四是抓好安全生产奖惩机制建设。强化正向激励,严肃责任追究,加大考核力度。

  (三)10个行业专项整治

  1.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通过三年提升行动,完善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安全监管能力,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一是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和使用安全管理,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治理。二是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推动科技创新,严格标准规范和要求。三是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提高化工行业从业人员准入门槛。四是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问题导向,紧盯“民居民宅”等五类场所,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五是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强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运用“互联网+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2.烟花爆竹专项整治。烟花爆竹经营环节重点整治“下店上宅、前店后宅”、非法经营、储存等顽瘴痼疾(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3.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通过实施三年行动,用三年时间,全面细致排查治理工贸行业领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规范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场所作业行为、以及“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普及作业安全知识,避免错误操作和盲目施救,确保辖区内工贸行业企业安全,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一是有限空间作业。对照《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督促企业开展自查整改,组织开展专项执法。二是粉尘涉爆场所作业。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的金属粉尘、木粉尘、粮食饲料粉尘企业为重点,大力开展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是园中园厂中厂。所有“厂中厂”、“园中园”企业,尤其是无照经营违法行为(应急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4.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加强道路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进一步夯实道路运输安全基础,确保道路运输安全形势持续向好。(综治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5.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积极落实国家总局、省局、市局有关政策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既解决当前突出的、急迫的、基础的现实问题,又解决长久以来的顽疾固症,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高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种设备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形势稳定向好的态势。一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宣传行动。集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及市场监管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大安全宣传力度。二是开展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大落实行动。巩固全区特种设备领域“安全主体责任年”活动成果,全面推动落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安全责任,健全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安全承诺制度。三是开展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大整治行动。全面贯彻《湖南省特种设备隐患排查工作履职指南(试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验机构和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要求分别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严格执行特种设备重大隐患“一单四制”制度,开展危化品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食品生产企业相关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开展电梯隐患排查治理,加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安全工作。四是开展特种设备基础管理大提升行动。强化基础管理。全面摸清特种设备底数,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要求及时申报并接受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开展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督促使用单位抓好隐患整改,全面从严执法,清理使用状态不明特种设备,加强安全应急管理;五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大执法行动。(市场监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6.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通过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城市建设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建立城市建设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大力推动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科技创新,不断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扎实推进城市建设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全面排查利用原有建筑物改用为酒店、饭店、学校、体育馆等人员聚集所安全隐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功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二是开展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加强地下管线动态管理。 三是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肃查处施工安全事故,狠抓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提升施工安全治理能力,严厉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经济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7.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二是集中开展三类场所消防安全治理。开展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提升大型商业综合体(5万平方米以上)消防管理水平,提升石油化工及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生产及储存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三是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四是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五是分级分类督促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突出整治重大火灾隐患,强化事故责任追究和信用联合惩戒。六是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综治办负责)

  8.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建立重点危险废物名单,督促重点危险废物单位开展申报登记,督促重点危险废物单位严格落实申报登记制度、管理计划备案制度,坚决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实转移联单制度;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依法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加强对辖区内重点危险废物单位的监督管理,对发现的违法问题要依法严肃查处。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城管环保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

  9.违法建设整治。重点排查治理违法建设行为衍生的安全隐患问题。从清查底数、集中整治、统一监管、严控新增入手补齐违法建设领域安全短板。在3年时间内做到基本消除违法建设存在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防范违法建设安全风险的长效机制,同时逐步减少历史违建存量、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零容忍”,铲除滋生安全隐患的“温床”,切实改善城市人居环境,营造安全的生态、生活、生产环境。一是全面摸排违法建设安全隐患底数。开展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摸底排查;二是全面开展违法建设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仓库(厂房)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整治。继续落实“五条断然措施”,开展临建、违建仓库物流、仓库厂房整治“回头看”,对未经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审批、许可的违法仓库(厂房)或未按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仓库(厂房),以及临建手续过期的仓库(厂房)依法整治;全面落实民居民宅等5类场所隐患清理。根据《开展五类场所安全生产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加强对民居民宅、安置小区、物业小区、物流市场和废旧厂房的常态化检查与清理整治。三是全面管控违法建设安全隐患。严格巡查防控,做好违法建设安全专项整治日常性、常态化工作,做好违法建设的安全管控。严格源头审批,杜绝新的违法建设安全隐患的发生。(城管办牵头,各相关部门及社区配合负责)

  10.工业园区专项整治。(新河街道无)

  (四)N个专项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景区、人员密集场所、校车、寺庙、敬老院养老院、民爆物品、渣土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民政办、综治办、应急办、城管办、经济办负责)

  四、时间安排

  从2020年5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2020年5月至6月)

  结合本街道实际,在往年专项治理工作基础上,统筹规划,抓住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定本街道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

  (二)动员部署(2020年7月15日前)

  组织召开部署动员会议,部署本单位职责范围内工贸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提出目标任务,并通过举办培训班、微信平台宣传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有限空间、粉尘防爆、园中园厂中厂等宣教工作,宣传和普及相关安全常识和科学施救知识,提高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监管业务水平。

  (三)组织实施(2020年7月16日至2021年12月)

  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进行辨识,建立企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等相关台账,对自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和问题台账,按照“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在企业自查自纠基础上,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曝光,形成监管执法威慑力,推动工贸行业企业有限空间、粉尘防爆以及厂中厂园中园安全管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2022年)

  全面总结工贸行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工作情况,对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做出客观的评估,对执法检查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查找出安全监管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

  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用会议落实会议、用方案落实方案,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街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二)落实依法治理,严格监督检查

  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严格执行《长沙市安全生产条例》、《长沙市消防条例》等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标准。全面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深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