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工作计划 > 工作计划模板 >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中国全党共同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全党动手一起抓。其中的要害,就在于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能否把这份责任扛起来,是对党的领导干部担当精神的检验。"中央纪委委员、驻司法部纪检组组长韩亨林说。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意义重大,是必须坚持并不断深化的重要政治任务,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不断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为新时代财政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一)坚定政治信仰。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推进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财政机关作为政治机关的根本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到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作表率,在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在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二)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党员干部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五个必须”,严防“七个有之”,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为抓手,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切实履行党员义务,自觉遵循组织程序,服从组织决定,严格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机关政治生态,打造对党忠诚的财政队伍。

  (三)加强政治监督。要突出政治监督,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对党员干部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在实际行动上,坚决纠正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

  二、坚持抓好学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基础

  (一)加强理论武装头脑。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持续兴起“大学习”热潮。要坚持边实践边学习,在学深悟透上持续发力,把系统学、跟进学、联系实际学做扎实,推动学习领会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督促、引导党员干部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抓好自学,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努力做到在深化学习上更加全面系统,在学用结合上更加紧密科学,在推动工作上更加有力有效。

  (二)加强财政文化建设。要坚持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紧密结合新时代财政工作职责使命,开展学习培训、党课宣讲、专题研讨等活动,积极组织“财政大讲堂”特色文化学习。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坚定文化自信、坚持文化浸润,引导党员干部要牢记党员身份,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始终坚持人民立场、秉持高尚情怀,始终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忠于职守、认真履职。

  (三)持续强化警示教育。要坚持每年至少集中一次警示教育,每半年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部署,做到警示教育全覆盖。注重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及时学习纪委的正反典型案例通报,时刻对照警醒,举一反三,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强化审计干部遵规守纪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三、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

  (一)坚持不懈纠治“四风”。坚持从小事抓起,聚焦突出问题,对“四风”问题露头就打,真正做到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不懈,化风化俗。深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懒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进一步正风肃纪。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让利剑高悬、警钟长鸣,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行有所止。组织党员干部经常性地查找“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从抓好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等具体工作做起,杜绝脱离实际胡乱作为、脱离群众高高在上、心存侥幸应付差事等问题。

  (二)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结合法治财政建设,通过改革和制度创新,形成有效管用的体制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推动预算编制科学化和标准化,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严控“三公”经费,从源头上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要求。压缩审批自由裁量权,规范资金分配程序,严防干预、插手资金分配和项目评审的行为。持续强化内控理念,严格落实内控制度,引导财政干部自觉按权限、按制度、按流程办事,切实防范工作和廉政风险。继续加大专项资金清理、整合、规范力度,从源头上防止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问题。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公务卡等改革,努力消除“隐性”消费和违规支出。充分发挥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投资评审等作用,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高效使用。进一步拓展预算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完善预算公开的方式方法,全面提高预算透明度。积极参与扶贫民生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确保扶贫等民生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

  (三)严格责任落实。增强政治担当,履行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工作抓具体、抓深入,一项一项抓落实。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提出针对性对策,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及时遏制苗头隐患。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已探索形成的、实效管用的机制,常态化掌握所属人员的思想动态。引导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和党支部七项基本工作法,规范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用好谈心谈话这一有效工作方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紧贴新时代财政工作中心任务,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18年,普陀区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战略部署,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毫不动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面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正风肃纪,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捍卫作风建设成果;进一步强化担当,尽心履职,不断强化“财”必须自觉服从服务于“政”的意识,努力做到财政业务工作和反腐倡廉建设“两手抓、两手硬”,为全面完成财政各项工作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我们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并第一次将党的政治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局党组的首要政治任务。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工作是党和政府的崇高事业,是治国理政、巩固政权、造福人民的光辉伟业,也是社会发展的强心命脉和国计民生的重要保障。公共财政的本质特征要求财政人讲政治、讲大局、讲公立,始终站在治国理政、民族振兴、实现中国梦的高度,认真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的各项战略部署,强化看齐意识,找准使命定位,结合普陀实际,认真落实国家重大体制、重大财政方针政策和改革要求,为促进经济社会稳步发展,提出具有全局性、战略性、专业性、针对性的思路举措和对策建议,切实做到“以政立财”、“以财辅政”,将财政事业融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上海创新驱动发展、经济转型升级和普陀实现“三个转型”、全面建设“科创驱动转型实践区、宜居宜创宜业生态区”的伟大实践中去,不断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清廉从政,全心全意服务人民。

  二要强化思想引领。要通过学习增强理论武装的自觉,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通过学习坚定维护核心的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作为财政干部最紧要的政治任务、最根本的政治立场、最重要的政治纪律;要通过学习强化理想信念之魂,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机关公职人员在政治上都要站得稳、靠得住,对党忠诚老实,与党同心同德,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三要把握工作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要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作为首要任务,提升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扎实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当新时代排头兵、先行者”大调研活动,坚持把实践作为根本落脚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牢牢把握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这条主线,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毫不动摇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深入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财政部门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政要有更高要求、更高标准。要加强作风建设,带头严守党的各项纪律和规定,不踩“红线”、不越“雷池”。

  一要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一以贯之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做深做细做实“四责协同”机制建设,要把党组、纪检组、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的责任组成有机整体,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合力。党组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研究分析,完善制度供给,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净化政治生态。纪检组要履行好协助党组推进以及自身的监督执纪责任,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把严明党的纪律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无论是班子建设还是队伍建设,无论是经济建设还是社会建设,都要强化纪律意识,使党员干部在严明的纪律约束下干事创业。党组书记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要发挥好“一把手”的示范带动作用,带头抓、主动抓、严格抓,坚持“四个亲自”,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班子其他成员要切实落实“一岗双责”,把承担的责任具体化,融合到分管的业务工作中去,落实到具体的工作环节。

  要坚持上下联动,将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科室延伸。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抓好科室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主动排摸岗位廉政风险点,采取积极有效防控措施,增强防控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要按照局“提醒谈话”的制度规定,负责对科室人员的廉政谈话,做好谈话记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及时提醒,防范在前;要与科室人员签订年度“机关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责任书”,让每位同志都明确自身岗位廉政建设的重点项目和主要措施,并作出庄严的个人承诺。

  二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以贯之纠“四风”、转作风。深入学习和领会《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市委和区委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捍卫作风建设成果。发扬钉钉子精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

  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开展企业、居村、民非大调研,坚持工作重心下移,扑下身子深入群众,切实找准和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教育引导机关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自觉传承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带动作风全面好转,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三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以贯之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决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用纪律管住干部。加强纪律教育,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强化纪律执行,让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深化运用第一种形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完善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突出执纪审查重点,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着力强化财政职能担当,切实发挥反腐倡廉源头治理作用

  财政部门肩负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经济、监督管理之重任,面对各方资金需求,要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发挥反腐倡廉源头治理作用。

  一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建立预算安排与绩效目标、资金使用效果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加大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特别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的绩效评价力度,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是深入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不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规模,逐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大力培育和发展社会服务组织,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领域相关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进一步推进承接主体分类库建设,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更好地发挥市场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的重要补充作用。

  三是稳步推进公物仓管理机制改革。在摸清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家底,特别是房屋占有、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开展房产调入公物仓管理试点,探索分类处理方式,逐步将全区超标配置、低效运转或长期闲置不用的资产调入公物仓集中管理、统筹调剂,实现资源共享。

  四是加快财政信息化建设。全面推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构建高效率和高效益的财政国库运行机制;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的数据采集与应用、流程监控功能,着力提升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积极配合区人大推进实施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与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的信息共享机制。

  五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提高财政预决算公开的全面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完善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监督考核机制,有效调动各预算主管部门推进预算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着力加强监管与服务。切实加强财政、财务、会计监管,将政策业务培训、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有机结合起来,使财经纪律和财务会计制度得到有力贯彻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一步一脚印地扎实推进下去,才能交出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卷。我们要在党中央的正确指引下,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纪委的具体指导下,高举旗帜、维护核心,坚决拥护、自觉遵循党的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提升站位、履责担当,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和执着,把“严”字长期坚持下去,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自觉用党纪党规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言行,坚决不触碰纪律底线;要以对工作的责任心、对人民的感恩心和对权力的敬畏心,在各自的岗位上用好财、管好财,为维护财政形象、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是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乘胜而上开启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官之年。2021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重点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加强纪律建设,严厉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继续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为促进财政工作取得新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强化责任担当,全面落实主体责任

  一是要落实支部主体责任。局支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主体,进一步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责任意识,从严从实抓班子带队伍。主要负责人当好“领头雁”,坚持责任上肩,按照“四个一”要求,定期分析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从严治党及廉政建设工作,听取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工作汇报,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要根据责任分工,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任务,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定期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经常性与分管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同时做好纪实留痕工作,确保落实有力、倒查有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地生根。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按照局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和责任分解,及时研究制定措施,明确分工,抓好落实,开展科室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一般工作人员动态,落实提醒责任,深化基层干部党风廉政责任意识,促使全体干部种好党风廉政“责任田”,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二)深化学习教育,形成风清气正良好氛围

  一是强化廉政宣传教育。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两准则四条例”,深刻领会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化警示教育活动,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全覆盖,把党的纪律教育纳入党员“每月学习日”的必学内容。创新廉政宣传教育形式,强化教育引导,推动党风廉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守政治信仰和政治担当。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请示报告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

  三是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创新清廉文化载体,拓展廉政文化宣传阵地,丰富清廉教育内容,继续开展廉洁机关创建活动,把廉政文化建设作为机关党建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干部读廉政书籍、看廉政影视、撰写廉政文章等活动,提升党员干部的廉政素养。班子成员轮流为党员讲授廉政党课,带头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注重家庭家教家风,自觉做到廉洁自律、廉洁用权、廉洁齐家的模范,激发干部职工加强品行修养和廉洁自律的内在动力,使局干部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营造积极向上的清廉氛围。

  (三)强化作风建设,打造作风过硬队伍

  一是强化各类监督。积极开展日常监督,强化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完善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文件等。盯紧春节、五一、中秋、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扎实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以及“四风”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服务对象的走访调研,对干部监督服务企业过程中的行为进行监督,确保落实纪律规定不走样。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监督执纪问责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注重抓好重点岗位、重要节点、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对不正之风问题、顶风违纪行为坚持“有案必查”,对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执行党的纪律、选人用人、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的党员干部,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