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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3篇

  换届一般指换届选举。换届选举指某组织依照民主程序和自身章程,更新领导层的组织行为。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1

  按照省、市、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我镇村级党组织将进行全面换届,做好这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强化渔农村党组织的引领作用,巩固党在渔农村的执政基础,实现基层稳定、基础牢固,推进桃花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结合桃花实际,现就全镇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级组织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统领,以选优配强村级组织领导班子为重点,以解决换届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为突破口,结合我镇渔农村建设实际,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和省、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规范换届程序,严肃换届纪律,有序推进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充分集中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选出过得硬、能带富、善治理的新一届村级党组织班子,为幸福桃花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基层基础。

  二、基本原则

  1、要坚持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拓宽党内外民主渠道,即充分尊重群众、相信群众、走群众路线,又坚决维护党章赋予党员的权利,使选举结果既反映群众意愿,又充分体现党员意志。选举工作自始至终要严格按照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

  2、要坚持因地制宜的工作原则。本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继续深化完善“两推一选”办法,即先由党员、群众和镇党委分别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再由党员大会选举党(总)支部委员,最后党(总)支部会议产生副书记、书记,扩大候选人提名中的民主,提高候选人的群众公认程度。

  三、时间安排

  桃花镇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中旬开始,到11月上旬结束。

  四、职数设置和任职条件

  按照精干高效的要求,从严控制村党组织班子职数,村党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3-5名,其中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村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7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村级党组织班子成员人选一般要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听党话、跟党走,认真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记初心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责任担当过硬,重实干、敢作为,有干事创业激情,有迎难而上的奉献精神,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基层治理实践,热心为群众办事解难,具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在“两手硬、两战赢”中表现良好。

  3、治理能力过硬,会发展、善服务,懂得经营管理,善做群众工作,在带领群众致富、建设美丽家园、推进基层治理上有思路、有实招,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创美好生活。

  4、品行作风过硬,讲公道、守规矩,为人正派、诚实守信、干净干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注重树立良好家风,在群众中有较好口碑和较高威信。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得提名为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一是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涉黑涉恶问题的;二是受到党纪或政务处分尚未超过所受处分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立案调查处理的;三是非法宗教的参与者、实施者,参与邪教组织的,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四是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被查处未满5年的;五是丧失行为能力的。上述五种情况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提名为党(总)支部委员候选人:一是在疫情防控、防台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拒不配合、干扰破坏等情形的;二是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以及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被查处的;三是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扰乱公共秩序、涉黄涉毒等行为被处理的;四是本届任期内有考核不称职、被歇职教育未整改、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先锋指数考评中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五是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有侵占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行为未整改到位的;六是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五、方法步骤

  村党组织换届选举要与村委会换届选举统一部署、分步实施、分阶段推进。村党组织换届选举,一般采用“两推一选”的工作方法进行,具体按以下工作流程操作。

  (一)制定方案,宣传发动

  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镇成立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结合实际制定选举实施方案。召开镇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组织开展相关人员换届选举工作培训。

  2、广泛宣传发动,开展学习教育。组织广大党员深入学习相关会议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级换届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同时,还要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等有关党内规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本工作方案,通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和广泛的宣传,真正统一广大党员的思想认识,为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奠定思想基础。

  (二)民主推荐和确定候选人

  1、做好党员和群众推荐。召开村级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听取本届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述职报告,公布村级党组织的设置和任职条件,推荐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党内民主推荐应有五分之四以上正式党员参加。以下六类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年老体弱卧病不起或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④工作调动、下派锻炼、上派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⑤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仍在留党察看期间的,党员因依法留置、逮捕的已被中止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⑥因疫情影响和防控要求,确属无法返乡参选,且经本人同意的。群众民主推荐参加人员一般由不是党员的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等组成,人数与参加党员推荐人数相同。党员和群众推荐票数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得票数较低的不得确定为候选人。

  2、做好镇党委推荐。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推荐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组织。

  3、组织考察和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两推”情况,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报镇党委组织考察。镇党委在考察中要注意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并会同区级有关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审查和考察情况反馈村党组织。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结合组织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确定新一届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村内进行公示,并报镇党委审批。

  (三)党内民主选举

  1、制订《选举办法》。上届村级党组织在镇指导组指导下,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制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的依据、候选人产生程序、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监、计票办法等。

  2、印制选举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和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的选票。

  3、确定该村党(总)支部选举大会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村党(总)支部提出不计入应到会党员人数及情况,集体研究后并报镇党委核准,并公告。)

  4、召开村党(总)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支部委员会。会议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主持,差额选举村支部委员。

  5、选举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召开新一届村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

  6、继续进行党员大会,通报村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选举情况,新当选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向全体党员进行任职演说。

  7、落实“三项承诺”。竞职承诺。候选人就遵守换届选举纪律、依法公平参选、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等方面向党员、群众作出承诺。干事承诺。候选人围绕本村级发展目标,提出任期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标,向党员、村民作出承诺。有条件的地方,可统一组织竞职演说。辞职承诺。候选人承诺当选后若出现违法违纪、不能正确履职或群众评议差等情形的,主动辞去职务。

  六、选举工作基本要求

  1、切实加强村党组织选举工作的领导。村党组织选举工作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并由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各村、机关各科室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2、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做好选举工作。选举工作自始至终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的选举程序进行,特别是对候选人的产生、确定和对村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的投票选举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选举工作的程序抓实抓好。

  3、正确行使民主权利。要引导党员和群众正确领会市、区委关于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要求党员坚持党性原则,克服本位思想,不凭个人感情、人缘关系投票,更不能拉关系,搞串联,拉选票。对选举过程中出现的不正之风和非法组织活动,尤其是干预、破坏和贿选等行为,要严肃查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党委。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2

  经街道党委研究决定,从2015年5月25日到7月中旬,村级党组织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东港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港市2013年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发〔2013〕3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就做好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严格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条例规定,把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起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尊重广大村民的意愿,努力建设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群众公认的新一届村党总支班子。

  通过换届选举,努力选拔政治素质好、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强的党员进村党组织班子,进一步提高村党组织班子的整体素质,优化班子结构,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政治建设,健全完善村(居)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动街道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要坚持的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要在充分发扬民主、尊重民意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产生过程,要自觉接受街道党委的资格审查和考察,选举产生委员、书记、副书记后,要及时履行街道党委备案和报批手续。

  (二)坚持依法依规选举的原则。换届选举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东港市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不得减少或违背程序。

  (三)坚持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要扩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透明度,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村(居)党总支班子成员的职数、任职条件、选举程序、选举结果等要全部公开;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党员都享有参与选拔和被选拔的权利;大力创造使广大党员充分展示自身才能的机会,把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为村党组织班子成员,实现优中选优的目标。

  (四)坚持分类指导的原则。结合各村(居)特点和实际,尊重党员和群众的意愿,坚持分类指导,实行“一村一策”、因村制宜,确保选举工作顺利实施。

  三、村(居)党组织的选配要求

  (一)严格把握候选人资格条件

  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

  2、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工作能力,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

  3、品行良好,热心公益,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奉公守法,作风民主,公道正派,群众公认;

  5、身体健康,能胜任村(居)党总支工作;

  6、原则上连任村(居)党组织书记年龄应在65岁以下,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年龄应在45岁以下,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严格控制村(居)党组织班子职数

  各村(居)党组织班子职数为5人,其中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3人。

  (三)注重优化班子结构

  加大年轻干部选配力度,努力保证新当选的党组织班子中年纪较轻、学历较高的成员有适当名额。要把党组织选举与明年村委会选举统筹兼顾,确保一定数量的妇女委员,力争实现书记、主任“一人兼”和委员“交叉任职”。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即党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党内民主选举,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具体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5月25日-5月31日)

  1、换届动员。街道党委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对街道指导组、村(居)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宣传发动。各村(居)成立以村(居)党总支书记为组长的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对选举工作进行动员和安排。学习上级有关文件,公布村(居)党总支委员、书记和副书记职数,制定、通报村(居)党总支的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3、沟通请示。各村(居)党总支向街道党委沟通换届选举工作,并呈报沟通意见。在街道党委原则同意后,向街道党委呈报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推荐大会、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换届选举的请示。包村(居)工作指导组要深入各村(居)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指导。

  (二)民主推荐阶段(6月1日-6月7日)

  由上届村(居)党总支负责组织召开本村(居)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民主推荐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

  1、参加人员:本村(居)有选举权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参与推荐的党员和群众代表分别不少于各自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群众代表由村(居)委会成员、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小组长、村(居)其他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及本村(居)村(居)民中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构成。

  2、会议主持:会议由村(居)党组织召集,街道党委包村(居)工作指导组主持。

  3、推荐方式:推荐采取无记名和独立填写的方式进行,党员、群众代表一起推荐,分别计票(党员和村(居)民代表的推荐票用两种颜色区分)。推荐委员和书记、副书记人选,用一张推荐票,等额定向方式进行,即:投票时,只要在票上标有推荐职位相对应的栏内写上要推荐的人选即可。具有党员、群众代表双重身份的,只投党员民主推荐票。

   4、推荐会议程序:

  (1)学习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和副书记资格条件。

  (2)上届党组织书记向党员和群众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3)推荐计票人员。由党员和群众代表各推荐2人组成计票组,负责民主推荐计票工作。

  (4)投票推荐。由包村(居)工作指导组发票,党员、群众代表独立填写选票,投入票箱。

  (5)当场查票、计票,公布得票数。

  (6)选取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民主推荐得票顺序和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选取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按照得票顺序等额选取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选取的人选当场予以公布。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应考虑“两个多数”,即:“多数党员和多数参加推荐人员的意见”,得票未同时超过到会参加推荐人员、党员半数以上的,不能列入初步人选。如果按“两个多数”选取的候选人初步人选没达到要求的人数,就不足的名额进行二次推荐。

  (三)资格审查和组织考察确定候选人阶段(6月8日-6月11日)

  1、上届村(居)党组织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届村(居)党组织召开支委会议,根据“两推”结果,按不少于20%的差额比例,提出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等额提出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上报街道党委审查。

  2、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街道党委根据考察情况批准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街道党委重点审查各村(居)上报的委员、书记、副书记预备人选是否具备任职资格和符合推荐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作为候选人:一是不积极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路线、方针、政策,甚至违反规定带头上访闹事的;二是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三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差,不履行法定义务,群众不拥护的;四是参与邪教组织,聚众赌博,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五是利用宗教、宗族甚至黑恶势力等干预选举、拉票贿选的;七是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交纳党费、做党组织分配工作的。街道党委对符合任职条件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群众基础等进行认真考察。在此基础上,召开党委会,集体研究后,按不低于应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批准确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含书记、副书记),等额确定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向村(居)党组织下发批复。

  3、公布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村(居)党组织对街道党委批准确定的下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和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张榜公布(公布时间不少3天)。

  4、其他事项。候选人预备人选党组织关系不在本村(居)的,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到本村(居)。

  (四)党内民主选举阶段(6月12日-6月18日)

  l、制定选举办法。村(居)级党组织在街道包村(居)工作指导组指导下,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街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制定好选举办法。选举办法包括选举办法的依据、选举名额、选举程序以及投、监、计票办法等。

  2、确定召开本村(居)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街道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的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的;年老体弱和长期患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因工作调动、外出学习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3、印制选票。委员选票上方标明“新城街道××村(居)党员大会选举党总支委员选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列入委员候选人中参加选举),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从左到右排列,候选人姓名的上方留有空格供选举人填写表示意见的符号,候选人姓名右方留有一个供填写另选他人姓名的空格,另选人空格上方留有填写表示意见符号的空格。选票下方注明填写选票要求。

  4、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一届委员会。会议由上一届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主持,街道党委包村(居)工作指导组参加,差额选举村(居)党组织委员会委员。程序是:

  (1)清点到会党员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不低于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可以开会。

  (2)大会议程。

  〈1〉听取下届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职数和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会委员侯选人产生情况说明。通过候选人名单。由参加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表决。

  〈2〉通过大会选举办法。宣读后,由参加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表决。

  〈3〉通过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名单。选举设监票人3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上届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在征求多数党员意见,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提名,总监票人从监票人中提名。宣读后,由参加会议的有选举权的党员表决。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指定计票人2名,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4〉选举产生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选举时,一律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将正式候选人提交大会差额选举。

  ①监票人当众检查票箱。清点人数。

  ②分发选票。监票人向有选举权的党员分发选票,并向大会报告发出选票数,发出的选票等于到会的有选举权的党员数,可以进行选举。

  ③主持人讲解选票的填写方法和要求。

  ④填写选票。选举设立单独填票处,按照总监票人、监票人、上届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委员、其他党员的顺序,逐个独立到填票处填写选票。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意志代写,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写选票。

  ⑤投票。填好选票后,由党员本人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回到原来位置坐好。

  ⑥清点选票。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众打开票箱,计票人清点选票,核实收回的选票数,由总监票人将核实情况如实报告会议主持人。

  ⑦确认投票是否有效。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投票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投票无效,应重新选举。会议主持人据此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⑧计票。宣布选举有效后,监票人和计票人进行计票工作。计票结束,要将计票结果填写到计票结果报告单上,监票人、计票人在计票报告单上签名,然后,由总监票人向大会公布计票结果。

  ⑨确认当选人名单。根据得票结果,确定当选人名单。候选人获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半数,始得当选。获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以上的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依次取到应选名额。

  〈5〉二次投票及不再进行选举的相关事宜。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得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以上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按规定的差额比例从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确定候选人,进行第二次投票,从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中依得票多少的顺序取足不足的名额;如当选人数接近应选名额,经上届委员会提出意见,征得到会半数以上有选举权的党员同意,可不再进行选举。

  5、召开新一届村(居)党总支部委员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在新的委员会选举产生后,立即召开支委会,由上届委员会推荐一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街道党委包村(居)工作指导组参加,等额选举村(居)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在党员大会上没有被选为本届委员会委员的党员,不能被提名为本届委员会的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如果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在选举委员时落选,由全体委员酝酿讨论后,在全体委员中提名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报街道党委审批后,再进行选举。

  民主推荐和选举过程中,计票时均不实行“上加法”和“下加法”。

  6、向街道党委报告换届选举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大会和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议召开情况,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单。

  (五)村(居)下辖党支部换届选举(6月22日至7月中旬)

  党总支换届以后,各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好下辖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求在7月中旬结束。党支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在总支领导下,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结合本支部的情况,讨论、制定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总支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讨论发展党员、预备党员转正问题和表彰、处分党员;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承担上级村党组织安排的其他工作。换届选举工作原则上要参照村(居)党总支换届方案的总体要求,在充分酝酿、民主讨论的基础上由党员直接选举委员、书记。党员人数较多的支部支委职数为3人(含书记);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由党员直接选举支部书记。选举中要坚持把思想素质好、党性观念强、群众威信高、热爱党务工作的党员推选到党支部书记的岗位上来。

  (六)材料归档和建章立制阶段

  1、做好归档工作。党员大会、支委会议、党支部选举结束后,计票人应将选举结果填写清楚,经总监票人签字后,与选票一起封存。一年内,未经党组织同意,任何人不准启封与销毁。党员大会及第一次支委会议的文件、资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2、做好离任和落选同志的思想工作。对落选和因年龄、身体等原因卸任的同志,要做好思想工作,教育和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

  3、委员会及时开展工作。新一届委员会要及时召开委员会议,明确分工,讨论制订新一届委员会任期目标,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

  五、切实加强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各村(居)要从加强党的领导、提高党的执政水平的高度,把村(居)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纳入议事日程,党总支全体委员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做好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重大意义,明确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掌握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要求,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在换届选举工作的先锋模范作用,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一)建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街道党委成立村级党组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的领导和组织工作;各村(居)党总支部要在街道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换届工作的准备、宣传和选举等工作。总支部书记负总责,其他支委要做好分工,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工作中要自觉接受党委包村(居)工作指导组的指导和监督,按照党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开展换届选举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质量。

  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情况报告制度。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中要及时上报重大问题以及重大事件,对选情复杂的村,街道领导小组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换届选举工作消极应付、领导和指导不力、处置不当、解决问题不及时或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坚持因地制宜,加强分类指导。各村(居)党组织要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透村情,因村(居)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搞好指导。对情况复杂、矛盾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要建档立卡,找准原因,实施“一村一策”,确保按时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实行街道领导干部包片,机关干部包村(居)的工作责任制。深入实际,具体指导,确保换届工作目标的实现。

  街道“包村联组结亲”活动参与人员组成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具体指导每个村(居)的换届选举工作。包村(居)工作指导组的职责是:学习掌握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中央、省委、丹东市委和东港市委关于做好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文件精神;熟悉掌握所包村(居)党组织班子情况,做好选情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党组织制定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案;依法现场指导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每个环节的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问题;及时向街道党委反馈工作情况,认真贯彻执行街道党委的意见。

  (三)加强宣传教育,抓好骨干培训。要充分利用会议、标语、板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目的意义、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程序步骤,教育村“两委”干部和参与竞选的人员树立正确的权力观,采取合法、正当的方式参与竞选。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进一步增强民主法制观念,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宣传党组织成员的任职条件;宣传政治素质强、发展能力强的致富能手、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主,宣传设岗定责活动优秀上岗党员,统一广大党员和群众思想,形成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工作环境。

  (四)严肃换届选举工作纪律,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要严格选举程序和相关制度,规范竞选行为,保证选举的公开、公正、公平。坚决纠正和查处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防止和抵制各种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对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暴力、威胁、欺骗、伪造选票、砸毁票箱、冲击选举会场及其他破坏、妨害选举等行为,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其当选无效。对因违法违规操作引发群体性上访事件、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要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内纪律。教育引导党员把积极参与换届选举工作作为自觉参与党的执政活动的具体实践,按照党章要求,自觉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的原则,增强党性观念,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对无故不参加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要加强教育;教育无效的,要依照党内有关规定作出严肃处理。

  (五)认真做好换届选举的后续工作。换届选举结束后,街道党委主持和指导各村(居)搞好新老班子工作移交。指导村(居)党组织班子健全党务、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落实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四议一审两公开”制度,深入开展民主决策实践,全面推进村民自治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加强对新一届村(居)党组织班子成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兑现对群众的公开承诺。要指导新一届村(居)党组织书记制定任期承诺和年度工作目标,签订任期承诺目标责任书。做好换届选举难点村的矛盾化解工作,保证新当选的村(居)党组织班子顺利开展工作。各村(居)要及时整理换届选举工作档案,做好选举信息的报送工作。

  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3

  各村党支部:

  做好全乡新一轮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实践,是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政权的重要保证,对加快建设展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示范窗口”,实现“发展高质量、治理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以及《开化县关于高质量做好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时间安排

  全乡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从10月16日开始,至11月10日结束。

  二、选举方式和职数设置

  (一)选举方式。村党支部选举实行“两推一选”方式,先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再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二)职数设置。按照精干高效原则,科学设置村党支部班子职数,村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一般应设村党支部副书记,党支部副书记原则上应兼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三、任职资格条件

  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任职资格条件详见《开化县村社组织换届候选人(自荐人)人选资格条件联审办法》(开村换办发【2020】1号)规定。

  四、工作程序

  (一)前期准备阶段

  1.制定换届实施方案。建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导组,指导各村开展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党章党规、有关法律规定和上级文件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村党支部换届工作方案,明确时间安排、人选标准、实施步骤、纪律要求、组织领导等。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对换届工作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研究制定“五年发展规划”。各村围绕基层党建“百千万”工程、农房整治“后半篇”文章、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培育美丽经济、推动乡村治理、脱贫攻坚等先行制定“五年发展蓝图”,并细化具体任务,明确推进措施、时间节点等。

  3.呈报换届选举请示。根据各村党员队伍情况、发展需求,公布新一届党支部成员名额、结构要求、任职条件和候选人推荐范围。各村党支部在乡党委的领导和指导下,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可以由上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组成。召开村支部委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宜,呈报召开党员大会的请示,内容包括党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和主要议程,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差额比例,委员、副书记、书记选举产生办法等。乡党委及时研究审批,指导做好相关筹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

  1.清查梳理党员人数。乡村联动对每个村党员进行逐个登记,准确掌握有选举权并能够到会参加换届选举的党员情况。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者因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而生活不能自理的;④工作调动、下派锻炼、上派挂职、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⑤因疫情影响和防控要求,确属无法返乡参选,且经本人同意的。正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的、被依法留置、逮捕的党员,不计入应到会人数。

  2.“两推”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召开村党员、村民代表会议,组织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对现任委员会进行届末考评。同时开展推荐测评,推荐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建议名单,推荐票数在支部党员大会公开,得票数较低的不得确定为候选人。乡党委根据党员群众推荐的建议名单,结合“三联工程”考评结果,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集体研究推荐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党支部。

  3.考察联审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各村召开支部委员会议,根据“两推”结论,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下届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对象,报乡党委组织考察。按照考察名单开展个人素质自评、基本知识测评、综合面试评议、民主考察评价,加强对人选的全方位考量。要按照“三审三签”的原则,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步骤为村自审、乡党委资格初审、报县级部门联审。审查过程中,严格落实组团联村团长、纪委书记、党委书记“三签字”制度。乡党委综合考察和资格条件审查情况,研究通过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反馈给村党支部并在全村范围内公示3天。

  4.签订“三项承诺”。乡党委对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集体谈话,强调换届纪律,做好有关法律法规及换届纪律教育培训。同时,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竞职承诺、干事承诺、辞职承诺“三项承诺”并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正式选举阶段

  1.做好大会筹备组织。准备好召开党员大会有关文件资料,包括会议通知、党员名单和应到党员名册、监计票人员名单、选票、选举办法、会议主持词等,至少提前2天发出会议通知。提前布置会场,备好投票箱、设置独立的画写选票处。

  2.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提前清点到会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数不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召开党员大会通过选举办法、监计票人员名单、对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酝酿、宣布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有序组织党员依次画写选票、上台投票。当场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先行确认有效票、无效票,对疑问票进行认定。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主持人宣布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当选人名单。召开新一届委员会全体会议,投票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3.及时报批选举结果。选举结束后,新一届村党支部委员会向乡党委书面报告选举情况。选出的委员,报乡党委备案;书记、副书记,报乡党委批准。

  (三)后续总结阶段

  1.开展新老交接。与换届选举中落选退职的同志谈心谈话,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离任村干部待遇,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换届结果,继续发挥作用,支持新班子工作。组织村党支部新老班子做好公章、文档、资金、办公场所等移交工作,指导新班子明确责任分工,迅速进入角色,践行干事承诺,推动五年发展规划落地。

  2.落实备案管理。按照村党支部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要求,做好村党支部书记“一人一档”备案工作,并与换届选举工作相关材料及选举结果一起,于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15天内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做好材料归档。根据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有关文档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基层组织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要高度重视,把换届选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分工负责,责任到人。组团联村团长及驻村干部要在乡党委的领导下,掌握实情,做好群众工作,切实做好日常沟通协调工作。

  (二)严明组织纪律。从严打击贿选行为,坚持“有报必查、露头就打”。严格执行“十严禁”“十不准”纪律要求,在换届选举中,凡参选者违反禁令当选的,一经查实,其当选结果无效。要严格落实换届选举期间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对无故不参加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活动或有其他各种干扰选举行为的党员,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严格规范操作。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村党支部班子换届选举工作程序,把好每个环节。要进一步加强对党员的教育,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引导党员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要求,行使好民主权利,履行好应尽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