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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3篇

  辅警,全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依照《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设立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3篇,供大家参考。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1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招聘、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意见》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根据社会治安形势发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意见》明确,按照职责分工,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同时明确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可从事的相关辅助工作,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警务辅助人员要按规定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招聘使用。各地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治安情况,科学配置并合理控制警务辅助人员规模。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同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人员,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意见》要求,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投诉和退出机制,严格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将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或工作细则,不断推动警务辅助队伍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发展。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2

  近年来,为解决警力不足与所承担的繁重任务之间的矛盾,县局聘用了部分辅警人员协助公安民警开展工作。近期,由于个别辅警的违规问题,造成了媒体的报道炒作,影响了辅警队伍和县局整体形象。根据《**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针对一些单位疏于管理和部分辅警违规违纪的现象,为了加强辅警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辅警工作行为,特制订此意见。

  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

  大力提升辅警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政治工作是各项工作的生命线,有效的政治思想工作是完成各项工作的思想保证。各用人单位要把辅警队伍政治思想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期化,每年开展核心价值观、宗旨意识等主题教育,对辅警进行理想信念、思想品德、职业道德、宗旨意识教育,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倡导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提高辅警廉洁自律、勤政敬业意识和道德觉悟,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确保全体辅警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二、严格规范职务行为

  辅警人员,是指由县局及各单位招录并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辅警人员不具备执法资格,不得独自进行执法活动。各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市公安局辅警管理规定》,切实按照规定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安排辅警从事与自身身份不符的工作。要严格落实人民警察指挥监督制度,辅警工作必须由正式民警带领,辅警人员要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自觉服从领导和正式民警的指挥,坚决禁止私自执法的错误行为,做到不越红线一步。

  三、严格落实管理责任

  用人单位要及时发现在协辅警队伍中出现问题,研究并采取相应对策措施,重点抓好协辅警辅助执法、日常管理、队伍形象等环节,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精细化的要求,注重细节和长效管理,从点滴养成抓起,从具体工作做起,不断强化爱岗尽责理念,使协辅警队伍具备良好的素质,切实发挥作用。

  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是辅警人员管理的责任主体。各用人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辅警人员思想政治教育,纪律作风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注重及时发现,并及时解决队伍建设中所暴露出的苗头性问题,切实做到严格教育、严格制度管理。纪检监察、警务督察及各用人单位,要对辅警的管理、执勤等活动开展不定期督导检查。督导检查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进行,重点是及时发现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堵塞队伍建设管理方面的漏洞。

  辅警人员违反工作纪律的,视其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对于情节轻微的予以停职检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等处理;对于多次批评教育无效、屡次违纪或违纪情节严重的,坚决予以辞退;对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意见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辅警人员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对所在单位的责任民警和主管领导,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四、严格遵守工作纪律

  辅警人员工作期间,应严格遵守人民警察法律法规、警纪警规、条令条例以及公安机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违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服从公安机关的管理,听从人民警察的指挥,做到文明执勤,恪尽职守,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尊重社会风俗习惯,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自觉维护公安机关良好形象。严禁参与执法活动;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扣押他人的合法证件及合法财物;严禁搜查他人的身体或者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严禁辱骂殴打他人或者教唆殴打他人。

  (二)辅警人员在工作期间统一着装,保持着装严整,举止端庄,精神饱满。着装时不得染发,留长发(男发不过鬓,女发不过肩);不得在履行警务活动中染指甲、化浓妆。非工作需要不准穿制服进出宾馆、酒楼及各种娱乐场所;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要注意形象,不准出现袖手、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等不良行为。不得将辅警制服转借和贩卖给他人。

  (三)工作期间,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串岗,不能从事扎堆聊天、玩游戏、炒股票等与工作无关活动。待人接物要保持良好仪表,礼貌待人,语言文明,态度和蔼,自觉消除“四难”现象(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严禁出现“冷、硬、横、推”的问题。

  (四)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利用协助公安机关工作之便向他人泄露案情等警务秘密,严禁为当事人通风报信。

  (五)严守“五条禁令”,严禁工作时间内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严禁使用武器、警械。不得酗酒,参与赌博,不得做其他有损公安机关形象的事。

  (六)严格廉洁自律,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接受当事人钱、物及有价证券,不得接受当事人吃请送礼;严禁出现“吃、拿、卡、要”现象;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从事非法中介等其他有偿服务谋取个人私利。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3

  警务辅助人员是公安机关管理使用的一支重要力量。基层一线公安工作事务繁多庞杂,既需要正式编制的执法者开展警务工作,也需要大量警务辅助人员予以协助。但同时要看到,目前,一些地方的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不够规范,部分人员素质有待提高,若出现侵害群众利益的事件,不但会严重损害公安机关的形象声誉和执法公信力,还会被群众诟病,造成群众对公安机关的误解,对这类问题,必须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开展辅警队伍教育整顿,关键是坚持问题导向,查找并剖析问题根源,切实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不足,提升队伍战斗力。笔者结合交管工作实践、综合汇总多地信息发现,公安交管部门辅警队伍作为一支有力协助交管工作的队伍,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后勤保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少数辅警缺乏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不作为、乱作为;部分辅警思想觉悟不高,纪律观念不强,自我约束不强,对待工作不够主动、对待警令敷衍完成,交往关系复杂;部分辅警法治意识不强、道德防线不牢等,严重损害辅警队伍和公安交管队伍形象,影响了公安交管事业健康发展,亟待通过教育整顿,进一步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开展教育整顿打造高素质辅警队伍

  公安机关要结合工作实际和辅警队伍管理状况,研究制订工作方案,对辅警队伍开展教育整顿,着重解决辅警队伍中存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管理规范、辅助有力、纪律严明、保障到位的辅警队伍。

  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措施落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领导,制订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本单位辅警队伍教育整顿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查摆重点、方法步骤和工作要求;要紧密结合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及时召开辅警教育整顿动员大会,认真对标对表,查找本单位辅警队伍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薄弱环节。

  抓好学习教育,深化思想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组织辅警认真学习规范辅助执法执勤的有关文件,进一步明确辅助执法各项要求;组织辅警参与民警日常的政治理论、警示教育学习,做到同学习、同教育;组织辅警深入学习法律法规、警规警纪,深刻剖析辅警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不断提高思想认识,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开展问题排查,列出问题清单。要深入查找辅警队伍在宗旨意识、履职尽责、遵纪守法、辅助执法办案、工作作风、生活作风、自律意识、工作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通过多种方式,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通过“照镜子”的方式,对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组织辅警全面自查、互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列出问题及整改清单;各单位要逐项明确责任和整改期限,做到认识不提高不放过、问题找不准不放过、根源挖不深不放过、整改不落实不放过。

  落实整改措施,强化队伍管理。要针对查摆中发现的问题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分类、归纳、整理,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和时限,确保各项整改落实到位;要加强辅警思想政治教育,增强辅警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水平;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辅警,要认真落实监督管理制度,最大限度地预防、减少违纪违法行为;对辅警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敢于动真碰硬,找准症结、立整立改;要采取谈心提醒、一对一帮教、办班学习等多种方式确保教育整顿取得实效,切实督促辅警遵纪守法,养成良好作风。

  强化督导检查,狠抓责任落实。要及时开展明察暗访,对开展教育整顿情况全面了解、跟踪检查,对部署不到位、查摆不全面、措施不得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对流于形式、走过场的严肃追究责任;对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民警辅警,一经查实,给予严肃处理;认真总结教育整顿成效和经验,对措施得力、效果显著、无违纪违法的部门,结合绩效考评给予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