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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病毒疫情乡村防控工作方案

  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新冠病毒疫情乡村防控工作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新冠病毒疫情乡村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和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病例,规范疫情调查和密切接触者管理,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防控措施

  (一)成立应急指挥部

  成立镇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镇长任指挥长,分管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具体指挥、组织、协调全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

  1、各村(社区)做好对本村(社区)内外出武汉务工回乡人员和就学人员摸排工作,并及时上报镇办公室;主动配合传染病防控工作相关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和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工作。

  2、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以及其它各类医疗机构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有禽类或其他动物接触史的发热病人和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防控工作。镇卫生院负责本镇内不明原因肺炎院前急救、转运工作并做好个人防护。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疫情防控及摸排。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做好对武汉回来的人员摸排上报工作,确保将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确保疫情及时发现有效处置。

  (二)加强应急值守,规范疫情日报告工作。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确保信息畅通,确保突发事件信息快速上报和卫生应急快速反应,各村(社区)要安排专人对摸排信息进行汇总,每日下午15:00前,将本辖区摸排的可疑人员信息表格发至社会事务办。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责任追究。各村(社区)及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对工作不力、履职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追究相关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新冠病毒疫情乡村防控工作方案

  当前,周边国家疫情持续爆发,局部地区处于失控状态,国内零星疫情时有发生,北京、河北、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还存在高、中风险地区,疫情形势严峻复杂、不容乐观。春节将至,大量的务工人员、学生群体、回乡探亲人员等陆续返威入威,又至冬春呼吸道疾病高发时期,防疫情反弹形势严峻。为指导农村地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科学精准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据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和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云南省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昭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春节期间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昭疫防办发〔2021〕1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强化常态化防控举措

  (一)疫情监测。落实“早发现、早报告”要求,落实“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规定和相应的处置流程。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卫生室、个体诊所及药店要提高对新冠肺炎病例的发现、报告意识,加强对患者流行病学史的询问和追溯,要严格落实首诊报告制度,充分发挥“哨点”作用,做好退烧药、抗病毒药、抗菌素等药品处方或销售的实名登记,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可疑患者,2小时内必须向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对缓报、迟报甚至瞒报的严肃处理。县卫健局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核酸采样并第一时间送到县人民医院检测,要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对采样力量薄弱乡镇卫生院的人员培训和采样物资保障力度,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专家组要加强对基层监测排查工作的巡回指导和督查。乡镇卫生院要做好发热病人核酸采样,及时送县人民医院开展核酸检测。县人民医院要在6小时内反馈结果,阳性结果第一时间报送县卫健局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在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诊断后立即进行医学隔离观察并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二)重点人群防控。实施村(居)民网格化管理,各乡镇、村(社区)要组织人员全面摸排返乡、外来重点人群情况,确保每一位感染者追踪到位,每一位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应隔尽隔。自2021年1月28日春运开始后,对跨省返乡人员、来自省内中风险区域的返乡人员、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等重点人员,需持7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返乡,返乡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应第一时间到县人民医院进行核酸检测,由村(社区)负责开展追踪监测,核酸检测费用自理。对来自或途经国内高风险地区入威返威人员,一律严格执行14天集中医学隔离观察,期满后再进行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期间进行4次核酸检测。对于“三非”人员、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村(社区)经群众举报或自行排查中发现的,应立即向辖区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牵头严格按现行规定进行管控及处置。对我县辖区内冷链食品从业人员等高风险人群至少每周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服务业从业人员定期开展核酸抽样检测,力争主动发现疫情。村(社区)要将网格内所有返乡人员纳入网格管理,对返乡后不主动报告人员,严肃依法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

  (三)重点场所防控。各乡镇、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的企业和学校等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做好辖区内企业、景区、民宿(酒店)、餐馆、村民活动室、养老院、学校、幼儿园、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场所的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等工作,定期开展环境核酸检测并储备必要的防护物资。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要做好医疗废弃物的消毒和处理,做好日常环境消毒。

  (四)爱国卫生运动。在农村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树党旗”爱国卫生“7+1”个专项行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实现农村环境整洁干净。在农村因地制宜开展生活垃圾治理,加强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持续推进农村公厕提质达标;提倡村(居)民勤洗手,因地制宜加快公共洗手设施建设;保持室内定期开窗通风,提倡村(居)民随身携带口罩,在人员密集、通风不良的封闭场所且与他人距离小于1米时应当佩戴口罩并定期更换;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清除病媒生物孳生地,降低传染病通过媒介传播风险。发动农村群众积极主动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养成健康生活习惯。

  (五)宣传教育和健康促进。各乡镇、村(社区)要充分发动乡村组三级干部、外派劳务输出工作组、流动党支部等力量灵活运用有线广播、流动宣传车、微信群、宣传画、短信和上门宣传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对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返乡人员防控要求及时告知并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要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持之以恒落实好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等常态化防控要求,增强村(居)民防护意识和发热后第一时间报告、就诊意识,做到群防群控。与周边省、市、县接壤的村寨要加强疫情期间减少出县,加强对入县人员登记管理宣传,鼓励村(居)民及时报告入县串门人员情况。强化自我组织、自我管理和自我“防疫”能力。倡导养成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聚餐使用公筷、合理膳食、适度运动、控烟限酒、经常开窗通风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倡导节庆文明新风,“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一律不办”,严格控制庙会等民俗活动,暂停宗教活动场所聚集性活动,依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要尽量少摆席、少串门、少走动,避免人群聚集,家庭私人聚会聚餐控制在10人以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六)应急准备。各乡镇、村(社区)要根据防控工作安排,储备好防控物资,做好应急演练,提升防控能力。以村(社区)为单位储备一定量的口罩、体温计(有条件的储备体温枪)、消杀药械等防护物资。对春节期间的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发生疫情后的生产生活保障等做好应对准备工作。要迅速完善封乡镇、封村(社区)预案,组织预案的实战演练,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和操作性,确保一旦需要能立即启动预案并组织区域封闭。

  二、及时处置疫情

  (七)快速响应。各乡镇、村(社区)发现疫情后要立即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并积极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县卫健局要迅速组织调派疫情分析、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疗救治、环境消杀、社区防控等工作队伍开展疫情防控,按照“六个立即、一个及时”的要求,立即开展流调溯源、立即隔离、立即封闭管理、立即核酸检测、立即派出工作组、立即报告信息,做好集中隔离、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等应对工作,并及时向公众发布信息。

  (八)疫点管控。疫情发生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根据情况,科学划定风险等级区域,管控区域范围可精准划至最小单元(如居民小区、楼栋、自然村组等),依法依规按程序报批后采取交通管制、停工停业停学等措施。规范设置进村检疫点,落实出入人员测温、询问、登记、扫码、消毒等措施,并提前做好隔离期间村(居)民的物资供应和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各乡镇、村(社区)要协助将新发现的核酸检测阳性者,转运到县人民医院规范治疗。根据疫情进展,若需要采取封乡镇、封村(社区)措施的,按照封乡镇、封村(社区)预案及时组织实施。

  (九)流行病学调查。县卫健局要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组建县级流行病学调查队伍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队伍规模要按能满足当地发生暴发疫情的极端情况需求准备。强化疾控、公安、工信、通信、交运等方面协作,综合运用公共卫生、大数据技术和智能化手段,多部门配合追踪病例轨迹、来源、活动范围等,争取最短时间摸清可能的感染来源,判定、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要在24小时内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将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以及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进行网络报告。各乡镇、村(社区)和村医要积极配合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十)核酸筛查。县卫健局要对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开展核酸采样培训,保证每个乡镇卫生院均具备核酸采样能力。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科学研判核酸筛查范围和规模,根据《云南省区域性全员核酸检测工作指南》,依托医疗卫生机构、固定、移动检测力量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快速组织开展核酸检测工作,必要时组织开展多次核酸筛查,排除潜在风险。

  (十一)隔离医学观察。县卫健局要按照“三非”人员、中国籍偷渡回国人员、所有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高风险地区返威人员“应隔尽隔、一人一间、集中隔离”的要求,上述重点人员全部在县级集中隔离场所规范开展隔离医学观察,集中隔离场所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进行改造,隔离区内配齐送餐人员、垃圾清运人员、保安人员和医务人员,分工明确,各司其职,隔离场所启用后不得提供与隔离无关的服务;要加强管理人员、医务人员和相关服务人员培训,规范送餐、消毒和垃圾处理等服务保障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要加强隔离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发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后及时转运。各乡镇、村(社区)要制定农村地区大规模集中隔离预案,做到隔离人员12小时内能转运到县级集中隔离场所。各乡镇、村(社区)和村医对于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要通过发放告知书、悬挂告示牌、每日上门等方式,强化落实单人单间居家健康监测、体温监测等措施。建立帮扶制度,由乡村组建爱心服务队,主动问询、及时协调解决隔离人员和居家健康监测人员的困难。

  (十二)医疗救治。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要严格落实“四早”要求,接诊时要询问流行病学史,及时发现、报告并转诊可疑病例。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要在相对独立区域设置发热门诊和留观室,对所有前来就诊的发热患者开展血常规检查和核酸采样。乡镇卫生院要按照不低于床位总数的10%配置监护床位,提前做好供氧等基础设施安排,建立健全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对疑似病例和核酸检测阳性者要立即隔离并报告,发现感染者后,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安排负压救护车确保2小时内转运至县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十三)对口帮扶。县卫健局牵头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的指导,不断提高乡镇卫生院疫情防控工作水平,着重提升乡镇卫生院呼吸、感染、儿科、护理、院感防控、临床检验等重点科室技术能力。

  (十四)环境消杀。各乡镇、村(社区)要对公厕、垃圾堆放点、集贸市场等易出现疫情传播的重点公共场所,开展常态化清洗消毒,制定专门的消毒工作方案,设立专门值班员,负责消毒和秩序管理工作。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进行全链条、彻底消杀。对生活垃圾要消毒并外运集中处理,对隔离人员产生的垃圾按医疗废弃物规范处理。

  三、加强保障

  (十五)组织领导。对照脱贫攻坚包保体系建立县处级领导挂乡包村、乡镇干部包村(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的三级网格分包体系,实施网格化管理,明确网格员,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强化冬春季、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防控。落实党委政府属地责任、行业部门主管责任、单位主体责任、个人和家庭自我管理责任。发挥村(社区)干部、网格员、党员和志愿者的积极作用。县卫健局牵头建立健全乡村公共卫生科室,强化乡村卫生健康治理,组织村(居)民开展卫生防疫工作。政法、公安部门要依法打击处理扰乱隔离点、交通运输、市场等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乡镇、村(社区)要发挥群防群治优势,组织发动群众构筑起“村村是堡垒、家家是哨所、人人是哨兵、处处有防范”的多层次全方位防控体系,切实筑牢疫情防控网。

  (十六)物资和人员保障。县人民政府负责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的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县卫健局要加强对乡镇卫生院和村(社区)卫生室医务人员新冠肺炎防控技术与院感防控培训。乡镇卫生院要及时完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并组织村(社区)卫生室开展演练。根据疫情进展和防控工作需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及时组织防控和医疗力量进行援助。各乡镇、村(社区)要加强生活物资、家庭取暖等方面保障,对留在当地过春节的群众做好关心关爱,做好困难群众生活兜底保障工作;要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生产生活物资等应急物资运输保障,按照“非必要不阻断”原则,保障运输车辆快速便捷通行。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统筹和政策衔接,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出台的方案、预案和文件要求,统筹做好农村地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工作。

  新冠病毒疫情乡村防控工作方案

  为落实以乡村(含社区,下同)防控为主的综合防控措施,指导乡村科学有序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早发现病例,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监测方案》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要求

  (一)党政牵头、乡村动员,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做好乡村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相关定义

  (一)乡村。本方案中“乡村”是指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所辖的村和社区。

  (二)乡村疫情划分

  1.乡村未发现病例。指在乡镇居民中,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2.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乡村出现病例,是指在乡村居民中,出现1例确诊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尚未出现续发病例。

  暴发疫情是指14天内在小范围(如一个家庭、一个工地、一栋楼同一单元等)发现2例及以上确诊病例,病例间可能存在因密切接触导致的人际传播或因共同暴露感染的可能性。

  3.乡村传播疫情。指在乡村居民中,14天内出现2例及以上感染来源不清楚的散发病例,或暴发疫情起数较多且规模较大,呈持续传播态势。

  (三)疫点、疫区的划分

  1.疫点。如果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将病例可能污染的范围确定为疫点。原则上,病人发病前3天至隔离治疗前所到过的场所,病人停留时间超过1小时、空间较小且通风不良的场所,应列为疫点进行管理。疫点一般以一个或若干个住户、一个或若干个办公室、列车或汽车车厢、同一航班、同一病区、同一栋楼等为单位。

  2.疫区。如果出现了乡村传播疫情,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规定将该社区确定为疫区。

  (四)密切接触者

  与病例发病后有如下接触情形之一,但未采取有效防护者:

  1.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如与病例近距离工作或共用同一教室或与病例在同一所房屋中生活;

  2.诊疗、护理、探视病例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如直接治疗及护理病例、到病例所在的密闭环境中探视病人或停留,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其陪护人员;

  3.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包括在交通工具上照料护理过病人的人员,该病人的同行人员(家人、同事、朋友等),经调查评估后发现有可能近距离接触病人的其他乘客和乘务人员;

  4.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其他与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人员。

  三、乡村防控策略及措施

  (一)乡村未发现病例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具体措施包括组织动员、健康教育、信息告知、疫区返回人员管理、环境卫生治理、物资准备等。

  1.组织动员:乡村要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干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家庭医生为主,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对社区(村)、楼栋(自然村)、家庭进行全覆盖,落实防控措施。

  2.健康教育:充分利用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使群众充分了解健康知识,掌握防护要点,养成手卫生、多通风、保持清洁的良好习惯,减少出行,避免参加集会、聚会,乘坐公共交通或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时做好防护,戴口罩,避免接触动物(尤其是野生动物)、禽类或其粪便。

  3.信息告知: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出现呼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就诊,发热患者到发热门诊就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到定点医院就诊。每日发布本地及本社区疫情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4.疫区返回人员管理:乡村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区返回人员应立即到所在村支部或乡村进行登记,并到本地卫生院或村医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检,每天两次体检,同时主动自行隔离14天。所有疫区返乡的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者,及时就近就医排查,根据要求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医院隔离;其密切接触者应也立即居家自我隔离或到当地指定地点隔离。隔离期间请与本地医务人员或疾控中心保持联系,以便跟踪观察。

  5.环境卫生治理:乡村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消除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6.物资准备:乡村和家庭备置必需的防控物品和物资,如体温计、口罩、消毒用品等。

  (二)乡村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

  采取“内防扩散、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6项措施,以及密切接触者管理、加强消毒。

  7.密切接触者管理:充分发挥乡村两级预防保健医生、家庭签约医生、乡村干部等网格管理员的作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并实施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有条件的应明确集中观察场所。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指导观察对象更加灵敏的监测自身情况的变化,并随时做好记录。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定点医院等准备工作。

  8.消毒:乡村要协助疾控机构,做好病例家庭、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以及公共场所清洁消毒。

  (三)乡村传播疫情

  采取“内防蔓延、外防输出”的策略,具体包括上述8项措施,以及疫区封锁、限制人员聚集等2项措施。

  9.疫区封锁:对划为疫区的乡村,必要时可采取疫区封锁措施,限制人员进出,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等。

  10.限制人员聚集:乡村内限制或停止集市、集会等人群聚集的活动,关闭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等公共场所。必要时停工、停业、停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