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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方案

  居家养老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推动的,服务对象只限于“三无”老人等较小的范围,其费用主要由政府负担。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方案

  根据x文件要求,为扎实推进我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了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确保到X年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更加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运行机制更加通畅、人才队伍更加壮大、社会参与更加广泛、智慧养老更加便捷、适老环境更加优化、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全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

  X.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县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跟踪指导、检查评估、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实施。

  X.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编制全县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制定出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运行管理办法、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医养结合工作意见及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移交办法。

  (二)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X.明确养老服务设施规划。编制全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时,应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X.X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不予通过。提出居住用地规划条件时,应当明确配套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同步规划设计要求,确定地块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内容;审查城镇居住区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前,应当征求同级民政部门意见。

  X.落实了养老服务设施配套。新建城镇居住区要按照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的居住区未配建或者配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符合规定的,所在镇政府要通过回购、租赁、置换、改造等方式补足。多个占地面积较小的居住区可以统一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单位要按照核准的规划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要明晰产权,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不具备条件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的,要盘活社区现有闲置资源,因地制宜进行改造。

  X.科学布局养老服务设施。每个镇建立X个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工作站。城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X%,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X%以上。

  X.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新建小区按照国务院《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建设无障碍设施,老旧小区统筹推进老年人住宅社区适老化改造。结合打赢脱贫攻坚战,采取政府补贴等方式,对所有纳入特困供养、建档立卡范围的高龄失能、失智、残疾老年人家庭给予最急需的适老化改造。

  X.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重点支持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建立运营补贴制度。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在省市补助基础上,县财政每个配套不低于X万元;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在省市补助基础上,县财政每个配套不低于X万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参照民办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制度给予运营补贴;农村互助幸福院根据绩效考评结果,在市级以奖代补的基础上,县级财政也要给予一定的奖励。严格落实了养老服务机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和水电气热居民价格优惠政策落实了到位。

  (三)强化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府兜底保障功能

  X.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覆盖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等各类特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老年人需求,适时调整。明确界定政府与个人和家庭之间的责任,清单之内项目以政府支出为主,清单之外项目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

  X.完善家庭养老政策支持。扩大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覆盖面,为经济困难老年人提供优质低偿的养老服务。扩大长期照护服务供给,重点支持为失能、失智老年人提供长期照护服务的护理型养老机构,落实了建设和运营补贴。实施家庭照料者免费培训计划,提高家庭成员专业照护能力。

  X.发挥商业保险保障作用。鼓励商业保险机构开发团体型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老年人意外伤害险和旅游险等险种,多渠道为老年人提供保障。鼓励养老服务机构投保养老服务机构责任险、雇主责任险等险种,鼓励养老服务人员投保职业责任险、意外伤害险等险种,通过保险机制有效分散经营风险。

  (四)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留守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X.做好农村贫困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以解决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问题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每个村配备“爱心助老员”,为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和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失独、空巢、留守、高龄的老年人提供上门探访和关爱服务。

  (五)构建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X.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各类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扶持培养一批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支持其取得合理回报和持续发展。大力发展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全县养老服务建设。

  X.支持社会力量运营。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股权合作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敬老院、养老院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技术支撑。新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由社会力量运营。

  (六)推动城市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全覆盖

  X.推广智能养老服务产品和技术的应用。支持新兴材料、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新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应用与推广。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健康管理类可穿戴设备、便携式健康监测设备、自助式健康检测设备、智能养老监护设备以及适老产品用品。对城乡特困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残疾老年人配置基本康复辅具给予补贴。

  (七)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

  X.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依托县医疗机构培养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在县医疗机构和县职业中等学校设立养老护理员和社工实习实训基地。加强对养老服务机构负责人、管理人员的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

  X.发展壮大养老护理员队伍。放宽养老护理员入职条件,加强岗位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设置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政府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按规定给予补贴。

  X.完善养老服务人才薪酬制度。制定从事居家养老护理工作岗位人员入职激励政策,对于登记备案注册的养老机构和在全县运营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服务组织,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X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落实了就业见习补贴政策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X%以上的单位,适当提高补贴标准。

  (八)深化养老服务与医疗服务融合发展

  X.建立健全医养结合工作机制。统筹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设施资源,发挥互补优势,促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推动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开展双向合作,形成医疗护理与养老服务之间的转介机制,建立康复病床、预约就诊双向转诊、急诊就诊等医疗服务绿色通道。

  X.推进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设置老年病专科和门诊,将利用率较低的医院转型为康复、老年护理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完善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完善基层用药管理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社区用药报销政策。充分发挥我县医疗机构优势,开展失能半失能老人康复服务,发展健康养老、养生养老新兴业态。

  X.提升养老机构医疗功能。支持养老机构设立老年人医院、康复护理院等医疗机构或者在其内部设置门诊部、医务室等医疗卫生服务场所,并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对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和服务场所,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医疗机构内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

  (九)推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X.健全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老年人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规范、服务质量满意度测评、服务质量监管和等级评定等标准。优先建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快速响应和上门服务流程标准化制度。积极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监管机构和组织,建立服务监管长效机制。充分发挥企业和行业组织在标准需求、投入、制定和应用中的积极作用。

  (十)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X.加强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管理。将农村互助幸福院建设纳入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依据实际养老服务需求进行建设。完善功能设施,规范管理,建立运营补贴制度,实现可持续发展。探索农村互助幸福院与党建统领相结合、与村老年协会相结合、与村产业协会相结合、与村红白理事会相结合的“四结合”联建模式。

  X.开展关爱帮扶和自助互助服务。在巩固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开展“邻里互助”’重点满足困难家庭失能、独居、高龄老人、存在安全风险和生活困难的农村留守老年人及特困供养对象中分散居住的老年人基本养老需求,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走访、探望关爱服务制度。开展党员村干部、驻村干部、民政干事、专业社工和留守老人“一帮一”结对活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X月)。制定试点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部署会议,明确任务分工。

  (二)推进实施阶段(X年X月至X年X月)。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抓紧组织实施。

  (三)评估验收阶段(X年X至X月)。总结试点工作情况,汇总资料台账,接受上级民政部门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常务副县长和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

  (二)落实了经费保障。县财政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队伍建设经费等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各项惠民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方筹措资金。严格资金核算审批、拨付程序,自觉接受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三)严格监督检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年组织召开X次联席会议,分析问题,研究对策,交流经验。县上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镇政府及县级各成员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完成。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提升全社会的参与意识。弘扬中华传统孝道文化,强化家庭赡养主体责任,努力营造尊老、爱老、助老的良好氛围。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方案

  2019年8月,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确定第四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的通知》(民函〔2019〕88号)、《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2号),将我市确定为全国试点城市,为扎实推进试点工作任务全面完成,进一步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增进老年人福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有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以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政策措施、加大养老服务设施供给、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培育养老产业规范发展、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提升养老综合服务能力,构建多层次、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居家养老服务格局,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切实增强全市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强化政府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政策扶持、设施建设、标准制定、行业监管等方面的职责。充分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主体,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二)需求导向,服务为先。以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改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方式,努力实现服务供给与老年人需求精准对接。创新老年人照料服务方式,补齐短板,将养老服务资源向居家和社区倾斜,向高龄、独居、空巢老年人倾斜,向失能、失智、失独老年人倾斜。大力培育发展社区嵌入式、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养老服务组织(企业),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形式多样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三)统筹推进,融合发展。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创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模式。统筹推进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实现优势互补、融合发展。探索为居家老人提供服务方式、方法及路径,促进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

  三、主要目标

  通过改革试点,弥补我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底子薄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不完善、基础养老信息数据缺失、服务队伍专业性不强、医养资源融合缓慢等短板问题,力争到2021年底,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市场为支撑、互联网+为手段、医养结合为特点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服务内容全面专业、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市场运作优质高效、医养融合良性发展、智慧养老更加便捷、为老服务更加精准。到2022年,城市和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80%,标准化建设达到80%,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社会力量承接率达到80%以上,农村老年人享受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同城同等待遇,努力形成城乡一体、标准统一、服务精准、便捷高效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

  四、重点任务

  (一)建立“基础养老信息数据库”。

  1.健全养老服务工作机制。成立三亚市养老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区政府成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完善“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机制。建立跟踪指导、检查评估、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确保试点工作有效实施。(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2.创建“智慧养老社区”。加快互联网+养老服务深度融合,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技术、大数据开发多种“互联网+”应用。支持创建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实施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改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3.建立养老服务信息数据库。对全市老年人进行评估等级分类,绘制集老年人动态管理数据库、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档案、养老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于一体的养老“关爱地图”,通过养老基础信息数据库自动为不同健康状况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增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4.科学合理布局养老服务设施。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多规合一”总体规划,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到2021年底,全市建设1个示范性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各区分别建成1个集综合为老服务、日托照料、膳食供应、娱乐学习为一体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以及35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5.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延伸。探索在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天涯区高峰敬老院现有资源,在设定的104张养护床位的基础上,开设可容纳30名老年人的日托照料中心,推进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融合发展,为社区老年人提供短托、日托照料、娱乐等服务。(责任单位:天涯区人民政府、市民政局)

  (三)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向农村延伸。

  6.大力发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以解决农村地区贫困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为重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农村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以及城乡低保、失独、空巢、高龄等特殊困难家庭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居家养老服务。(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7.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覆盖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失独、空巢、留守等各类特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界定政府与家庭之间的责任,清单之内项目以政府支出为主,清单之外项目以个人和家庭支出为主。(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8.开展农村贫困老年人关爱服务。将养老服务托底保障与精准扶贫政策对接,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访制度,组织开展关爱服务活动。依托敬老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开展“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为农村老年人提供娱乐、棋类、竹杆舞、盘皇舞、老年教育等活动场所,形成多元化的农村居家养老服务格局。(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四)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9.丰富养老服务供给主体。鼓励各类优质社会资本进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领域,扶持培育一批品牌化、专业化、连锁化社会养老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0.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运营。通过购买服务、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敬老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直接提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或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技术支撑。新建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全部由社会力量承接运营管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1.推进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融合发展。探索医养结合康复疗养模式,支持医养结合机构设置老年病门诊、康复理疗等老年慢病专科,充分发挥我市中医康复疗养的特色优势,建设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开展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发展健康养老产业、护理养老产业、临终关怀服务产业等新兴业态。鼓励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承接需要长期照护的老年人。(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推动居家和社区“智慧养老服务”。

  12.创建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和支持嵌入式社区养老设施建设。采取公购(公租)、民营等方式利用住宅小区闲置空间,引入公益性和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在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居民小区设立养老服务站点,对提供日托养老服务的站点给予综合运营补贴。拓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向居民小区和院落提供延伸服务。引导同一小区内老年人自愿合伙居家养老,由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养老服务站点提供居家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六)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助餐服务。

  13.试建“长者饭堂”示范点。结合大社区试点改革,各区(育才生态区)分别配建2个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长者饭堂”为一体的示范点,分别为:海棠区龙海社区、林旺南社区;吉阳区卓达社区、六道社区;天涯区马岭社区、高峰社区;崖州区崖州湾科技城大社区、梅山大社区;育才生态区育才大社区、雅亮大社区。(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4.建立老年助餐服务机制。坚持以广覆盖、保基本、可持续为原则,重点保障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助餐需求,面向广大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制定《三亚市开展社区长者饭堂助餐服务试点工作方案》及长者饭堂服务运营管理指引等相关文件。力争到2021年底,全市建成10家长者饭堂,逐步推进全市城乡社区全覆盖,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多元化、专业化的社区养老助餐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七)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5.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发展机制。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与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合作,建立养老护理员和社工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对养老机构服务组织、志愿者等养老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及定期培训。(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6.发展壮大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加强养老服务护理员队伍岗位培训,提升技能水平,拓宽其职业发展空间。设置居家养老服务公益性岗位,政府设立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公益性岗位条件的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职业培训、就业见习补贴等支持政策。(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政府)

  (八)发展公益互助养老服务。

  17.发展和扶持志愿养老服务。通过“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居家互动”的工作原则,创建居家养老志愿服务“时间银行”新模式。以养老服务信息化为依托,以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为驱动,充分借助区域内优质服务资源,为城乡低保家庭中失能、半失能、空巢、独居、失独老人和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精准、优良的志愿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技工业信息化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18.开展关爱帮扶和互助服务。在巩固家庭养老功能的基础上,开展“邻里互助”,重点保障失能、高龄、独居、空巢、分散居住特困人员以及农村留守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全面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定期探访、关爱服务制度。开展党员、村干部、民生协管员、网格员、专业社工与留守老人“一帮一”结对活动。(责任单位: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起草并制定三亚市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改革试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全面启动实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

  (二)组织推进(2020年6月至2020年8月)。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建立督办机制,加大督查、检查和考评力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试点工作情况。

  (三)检查评估(2020年9月至2020年10月)。按照试点工作的要求,市对各区(育才生态区)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各责任单位根据上级评估要求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形成全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接受民政部、财政部的绩效考核评估。

  (四)持续实施(2020年11月至2021年10月)。按照改革试点任务分解表持续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

  (五)总结推广(2021年11月至2021年12月)。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推广改革试点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民政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各区(育才生态区)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二)落实经费保障。市、区财政要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养老队伍建设经费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2020—2021年每年安排彩票公益金的50%用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项目。安排整合各项惠民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等多方筹措资金。严格资金核算、审批、拨付程序,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三)严格监督检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跟踪指导,每半年组织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责任到位、任务落实。每季度各区(育才生态区)、各责任单位将推进情况上报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并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各区(管委会)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监督问责,确保各项改革试点任务按要求、按进度、高质量完成。(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职能部门要积极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典型经验,积极引导全社会参与共建的局面,提升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和水平,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养老服务改革的红利。(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各区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运营项目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项目方案

  一、概况

  我国人口老龄化具有发展迅速、规模巨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到2019年底我国老年人口已达到2.54亿。许多年老体弱、患有慢性病或残疾的老年人,由于白天家中无人照顾,不仅生活质量低下,而且面临诸多不安全的风险因素。目前,我国生活自理能力部分受损,日常生活需他人照料的半失能老年人的数量接近两千万。在家庭规模和家庭照料资源日益缩小的背景下,如何依托社区满足这些老年人的照料需求,使他们能继续生活在自己熟悉的家庭和社区中,已经引起了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建立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社会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机制”。全国老龄委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民政部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和《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分别指出“要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服务体系”“要在城市社区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建设是贯彻落实养老服务“以社区服务为依托”这一政策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一个重要环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近年来得到了迅速发展,在满足社区老年人的日间照料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目前我国老年人日间照料基础设施的建设整体上较为薄弱,设施缺乏,已有设施则存在面积小、功能单一、服务水平低等突出问题。为了合理确定新建和改扩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规模和水平,完善配套设施,规范建筑布局和设计,制定相关建设标准尤为必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的建设,提高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更好地为老年人服务。运营方式按照:公建公营、公建民营、民建公助的方式,根据各地条件可选择性自行事实。

  建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采用“互联网+养老”的运营模式,为老年人提供以居家为基础的:生活帮助、健康管理、紧急援助三大体系服务。

  二、社区日照:

  充分利用现有的社会资源,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增加紧急救助、产品代购、康复理疗、健康指导、家政服务、文娱活动、主动关怀等一系列服务体系,促进医疗服务向健康管理服务迈进,同时增加生活服务,全面满足老人多元化的需求。

  三、运营模式:

  建设一套杰佳通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实现O2O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智能运营模式。

  一个中心、多个站点的一站式服务。

  服务体系:

  (一)健康服务:

  在服务中心增加健康管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

  1、动态电子健康档案:

  为每位老人建立动态电子健康档案,记录老人的基本信息,家庭信息、健康状况、既往病史等,当老人发出紧急求助时可根据档案及时作出应急措施。

  2、健康筛查:

  中心配备专业健康管理师,通过定期的健康体检,为慢性病患者提供专业的、长期的、有效的慢性病干预方案,从早期筛查,危险因素控制,高值管理及早期治疗,饮食、运动、生活方式的干预,疾病管理及医院转诊,术后的康复理疗等多方面进行干预,减少慢性病造成的危害。合理分流患者。

  3、饮食搭配、运动指导、保健指导:

  在养老服务站配备专业的健康管理师、公共营养师,对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就医指导、身体状况评估、健康养生等服务,定期举行健康营养讲堂,提高老百姓的健康营养知识,使老百姓有一个健康、长寿、高质量的生活。

  4、康复理疗

  为社区日照配备专业康复理疗仪器,对于一些慢性病患者、术后患者进行康复理疗,减缓老人的衰老速度,提升各器官的机能。

  1)软组织治疗仪:

  适用于慢性软组织损伤、风湿性关节炎引起疼痛症、颈椎病、肩关节炎、坐骨神经痛、肌肉拉伤等。

  2)肠胃治疗仪:

  适用急慢性胃肠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胃肠功能紊乱、胃肠消化不良。

  3)脑血管治疗仪:

  A.神经内、外科、脑血管病、偏瘫肢体功能等康复治疗。B.康复理疗科:脑梗塞、脑出血等康复治疗。C.老年病科:脑萎缩、老年性痴呆、高血脂等康复治疗。D.儿科:脑瘫、大脑发育不良

  (二)生活服务:

  1、产品代购:

  为老人提供上药上门,米面油等生活用品送货上门,网上代购,让老人少花钱,买到优质的产品。

  2、家政护理:

  通过与中心取得联系,在中心进行登记,用户可以要求各种家庭服务,包括:家庭病床、家庭用餐、家庭计时、优惠消费配送、家庭代理、家庭设施维修、家庭出行、家庭购物、专家服务。

  3、主动关怀:

  4、兴趣爱好

  定期组织象棋大赛、太极拳教学、健康操、书法汇等活动,满足老人的精神文化需求。

  (三)紧急援助:

  1、一键呼叫:中心设立专业坐席调度人员,每天24小时值守接听老人电话。当老人需要帮助时,不用记号码,只需轻轻一按,呼叫中心电脑上就会立即弹出用户的信息,调度人员会及时回拨电话寻问需求,并及时调动相关服务力量提供服务,同时根据需要可联系120,110,119或者亲属子女等。

  2、监控定位:给老人配备电子保姆、老年手机,但老人外出时可实施定位查询,避免一些突发情况。

  服务规范:

  1、场地规范

  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应包括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餐厅等“四室一厅”。

  2、人员要求至少配备3名工作人员,站长1名、护理员1名、业务员1名。

  护理员需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服务规范

  ①日间休息室

  A、向日托老人及家属讲解服务内容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服务合同,为老人建立服务档案。每天下午6点老人离开后将房间地面、桌椅擦洗一遍,整理床铺,保持床铺整洁。

  B、每周四清洗更换一次床单位,如床单位被污染,当天更换。

  C、屋内产生垃圾及时清扫,保持屋内无异味、无杂物。

  D、遇到老人回家晚延误下班时间,不得催促老人,不能对老人冷言冷语。

  ②图书阅览室

  A、每天下午6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随时查看清扫室内垃圾,保持室内清洁。

  C、随时整理图书,保持书架整齐。

  D、每周五下午6点整体打扫一次,归类整理一次图书,标识清楚准确。

  E、平时注意标识的准确摆放,避免图书杂乱无序。

  ③休闲娱乐室

  A、每天下午6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杂物。

  C、每天注意开窗通风,保持室内无异味。

  D、每天检查娱乐器具的完好程度,及时处理。

  E、每星期二整体清扫一次。

  ④健身康复室

  A、每天下午6点擦洗地面、桌椅,整理屋内物品。

  B、地面杂物及时清理,保持地面无杂物。

  C、注意每天开窗通风。

  D、注意日常健身器械的维护检查,及时处理问题,避免因设备问题造成老人身体损伤。

  E、每周一全面检查健身器械一次。

  F、康复仪器使用

  Ⅰ每人只能每台仪器每天做理疗一次,一次时常约20分钟。

  Ⅱ理疗温度:夏季为25-26°,冬季为28°以内。

  Ⅲ糖尿病患者在做理疗时,调试档位不可过高。

  Ⅳ站长根据老人实际情况选择处方档位(1档或者2档)。

  G、仪器使用禁忌

  Ⅰ患有心脏方面疾病或者做过心脏搭桥、支架手术者禁止使用仪器。

  Ⅱ患有皮肤病者禁止使用仪器。

  ⑤餐厅

  A、每天下午6点擦洗地面、操作台,整理屋内物品。

  B、垃圾及时处理,不堆积。

  C、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无异味。

  D、餐具及时清洗消毒,保证清洁无污渍。

  E、破损餐具及时更换,避免意外伤害。

  F、每周三整体清洁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