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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三篇

  一岗双责就是指同一种岗位担负两种职责.对于系统维护员我们拟采用岗位工资全额发放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完成的情况,全额或者减额发放。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1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度

  1、认真学习和全面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决议、决定,深入开展“三讲”教育,带领广大干群积极投身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2、抓好党支部自身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制度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制定落实党支部任期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全面规划本支部的党建工作。

  4、及时研究解决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和探索党建工作的规律。

  5、党支部“一班人”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支部书记对支部工作负总责。

  6、每年底党支部要对工作情况作全面总结,并在党员大会上以书面形式向全体党员报告,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评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二)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支部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委员和党小组长参加。

  2、党建工作例会主要研究党支部自身建设,分析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

  3、党建工作例会上,各党小组长要汇报党员参加党的活动情况和党员在学习、工作、生活中的表现情况。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肯定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的任务要求。

  4.支委会在召开例会前,要做好准备工作,掌握全面情况,对成绩、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意见要胸中有数。

  (三)民主生活会制度

  1、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文件要求和党支部委员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统一认识,解决矛盾。

  3、民主生活会的日期和议题,要提前通知委员做好准备。同时,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4、民主生活会要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充分体现党内生活的民主性和原则性。

  5、因故缺席的委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会议的情况和批评意见在会后由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转告缺席人员。

  6、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报请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以便了解情况、进行指导。会后,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报告。

  7、民主生活会上检查和反映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解决。

  (四)“三会一课”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小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要点。

  2、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根据支部要求进行组织。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3、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讨论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每1~2个月上一次党课,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全年不得少于10次,每次党员到会率达90%以上。

  5、以上“三会一课”,如有特殊情况,由党支部根据工作需要,酌情安排。

  (五)党员民主评议制度

  1、党员民主评议每年进行一次,在上级党组织的指导下进行。

  2、党员民主评议要按照党员标准,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强化党性、党纪和党风教育。

  3、党员民主评议在方法上可采取党员自评、党内互评、群众评议的方法进行。具体评议方法由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导性意见研究决定。

  4、党员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必要时由上级党组织派员参加。评议结束后,主持人应将评议情况转达本人,并报上一级党组织。

  5、民主评议党员的主要内容是:党员近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方面的表现情况,评议时以摆问题、提意见、找差距和落实整改措施为主。

  6、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党员民主评议,以身作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本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虚心听取党员意见,不得打击报复。

  7、民主评议党员可与每年的创先争优活动、党员集中培训及党支部民主生活会有机结合进行。

  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2

  “一岗双责”指既要抓好分管的业务工作,又要以同等的注意力抓好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案件防范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规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问责,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保持应有的力度。

  比如,某个业务处室的领导,他的岗位主要职责是搞好业务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既要抓好处室业务工作,也要抓好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和廉政建设。

  定义1

  “双责”是指国有企业各级行政管理人员在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履行行政工作职责的同时还要承担起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责任。

  定义2:

  一岗双责就是指同一种岗位担负两种职责.对于系统维护员(a岗)我们拟采用岗位工资全额发放制度,根据工作内容完成的情况,全额或者减额发放。

  定义3:

  一岗双责是指每一个岗位同时担负党风廉政建设和经营管理的双重责任.实施一岗双责是双向纳入的具体化.通过一岗双责实施责任分解建立责任网络使责任由软变硬、由粗变细、由虚变实。

  制度内容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院党组的决定,切实抓好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一岗双责指领导干部既要管理好队伍,又要抓好业务,即一个岗位两个责任。

  第三条 一岗双责的责任主体(即责任人)为党组成员和二级班子成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及副职)。

  第四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的责任,院长对全院工作和人员负责,党组成员对分管(联系)工作和人员负责,二级班子成员对本部门工作和人员负责。责任人的责任延伸到八小时以外。

  第五条 责任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责任范围内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重点督查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

  (一)院长每半年对全院工作定期督查一次以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二)党组成员每季度定期对分管(联系)工作督查一次以

  上,并适时开展不定期的工作督查;

  (三)二级班子成员每月召开一次本部门工作会议,回顾和检查本月的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并适时开展对本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进行督查。

  第六条 党组成员每半年向院党组汇报一次一岗双责的落实情况,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向分管(联系)领导汇报本部门的一岗双责责任的落实情况。

  第七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要做好交心谈心工作。

  (一)交心谈心的范围为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

  (二)院长每年要与全院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一次以上;

  (三)分管(联系)领导每年要与分管(联系)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两次以上;

  (四)二级班子成员每年要与其部门的干部职工每人交心谈心四次以上;

  (五)领导主动与下属、下属主动与领导交心谈心次数不限。

  第八条 领导与领导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之间、干部职工之间、内部与外部之间要进行广泛的交心谈心活动,时间、次数不限。

  第九条 责任人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要有书面记录,以记录资料备查。

  第十条 一岗双责责任人在督查工作和交心谈心时发现干部职工存在思想、工作、学习、纪律、家庭、生活等方面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工作,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分管(联系)领导或院长汇报。

  第十一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不出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奖励:党组班子成员奖励1200元;二级班子主要负责人奖励1000元、副职奖励800元。

  第十二条 对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全年在其责任范围内队伍和业务出现问题的责任人,给予处罚:

  (一)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受党内或行政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的,取消该责任人的评先选优资格,并对责任人按人均奖的比例扣发一岗双责责任奖;

  (二)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被书面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的,每出现一人次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100元。

  第十三条 责任人责任范围内干部职工的勤政、廉政情况作为该责任人的晋级、晋职、评先选优条件之一。

  第十四条 干部职工受诫勉谈话(含诫勉谈话)以上处理

  的,以院党组研究的决定或有关部门的处理决定为依据;责任人责任范围内的干部职工该处分而隐瞒不报党组研究被发现的,全扣发该责任人一岗双责责任奖,并对该责任人按组织程序给处理。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下文之日起试行。

  应用范围

  一、医院党政一把手、分管副书记副院长、职能科负责人、业务科室主任及护士长是本单位抓好医德医风的第一责任人,按照与医院签订的行风建设责任书的要求,要一手抓医院(科室 )的业务管理,一手抓医德医风建设,在医德医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业务管理工作与医德医风工作紧密结合,做到一起研究部署,一起督促检查,一起考核落实。

  三、严格按照医院科室职业道德建设评分方法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及个人的奖罚直接挂钩。对工作中发现、反映出的问题列入个人及科室的医德档案,认真处理,并研究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方法。

  四、对发生的不正之风行为要认真调查,并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省、州、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严肃实行责任追究。

  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3

  为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压实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党建责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科技司党支部调整党小组设置,成立四个党小组,各处处长担任党小组组长,履行一岗责任,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科技司党支部“一岗双责”制度》。

  《制度》对司长、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处处长的“一岗”和“双责”提出了明确要求。司长对本司党建工作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全责;各处处长对本处党建工作负全责。做到既要全面履行业务工作责任,又要履行加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和制度建设的党建责任,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战斗力。

  同时,《制度》将司领导和各处处长抓党建工作作为述职考核内容。每年年中和年底分别组织一次述职活动,听取司领导班子成员和各处处长“一岗双责”落实情况。对于在党建工作中措施不力、落实不严、履行不到位、考核结果较差的干部,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进行批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