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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方案是从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都部署具体、周密,并有很强可操作性的计划。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最新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推行“云上宣传”

  利用UMU直播平台与“峨溪税堂”有机结合,向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宣讲疫情期间的税收政策。进一步拓展完善“非接触式”办税功能,建立“替您跑”“全天候预约”“峨溪税问通”宣传服务阵地,持续加大税收政策推送力度,在线互动回复纳税人的涉税咨询和热点关切,远程协助点对点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税系统操作疑难。

  02推行“精准宣传”

 

  加强网格化宣传管理,组建涵盖纳税服务、各税源管理分局、纪检组等部门的网格化宣传管理平台,确保政策宣传和享受双100%。组建征管数据分析和政策咨询专家服务团队,全方位梳理分析纳税人涉税需求,精准开展线上包保服务,深入疫情防控重点企业、县数字经济产业园等开展“点对点”宣传辅导。印制宣传操作手册,向重点人群发放和辅导。

  03推行“共建宣传”

 

  期间,12个党支部均与非公企业党支部开展结对共建活动,安排10余名税务干部参与县经济开发区及各镇非公企业共建活动,确保了政策有效宣传和落实。加强向县委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汇报沟通,与县融媒体中心开展“政策宣传面对面”联合宣传,全面展示税收政策成效。走访“两会”委员和代表,发挥龙头企业家作用,持续提升宣传的影响力。

  最新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明确活动主题。总局决定,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继续以“税收·发展·民生”为主题。这一主题直观地表述了税收、发展、民生之间的联系,已得到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普遍接受,公众认知度较高,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税法遵从度。根据总局和省局精神,结合我市实际,2013年全市地税系统税收宣传月活动将以“感恩小平.地税为小平家乡发展作贡献”为宣传重点。各级地税机关务必紧紧围绕总局确定的宣传月主题,围绕各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产业特点,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的职能作用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本质,深入宣传税收在筹集财政收入、调节收入分配、保障改善民生、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进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宣传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及早谋划,周密部署,认真制定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抽调精干人员,充实宣传力量,进一步强化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协调、经费保障、激励考核和资源共享,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密切与各级国税部门协作配合,为税收宣传月活动顺利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创新宣传形式。各级地税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一批针对性高、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税收宣传的实效性和针对性。要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和手段,通过生动活泼、形象直观、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吸引力、辐射力和渗透力。各单位应于2013年5月10日前完成税收宣传月工作总结,推荐1-2个优秀创新活动项目(附相关文字及音像资料),填写《税收宣传月新闻宣传活动统计表》,统一报送至市局(办公室)。市局将对各单位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纳入年度绩效目标考核。

  二、扎实抓好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地税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各级地税机关要按照党的十八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市地税工作会议各项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务求实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年税收宣传工作。

  (一)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要围绕中心工作,突出以下三个方面的宣传重点:一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坚持依法行政、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方面取得的成效。二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广大纳税人和民生改善“两个大局”方面取得的成效。三是大力宣传地税部门在优化纳税服务,提升政风行风中取得的成效等。

  (二)加强涉税舆情管理。各级地税机关要充分认识涉税舆情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细化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涉税舆情监测、分析,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关切,做好突发舆情事件的快速应对。坚持标本兼治、注重预防,提升攻关能力,从源头上消除涉税舆情。

  (三)改进宣传作风。要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方针,把握群众脉搏、倾听群众呼声,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打造宣传精品。严格执行省局、市局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在全系统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鲜活朴实的文风。要力戒形式主义,避免在税收宣传过程中增加纳税人负担。

  三、努力构建税收宣传长效机制

  (一)健全宣传保障机制。要落实“三同步”工作机制,坚持税收宣传月集中宣传与日常税收宣传“两手抓”,充分调动系统上下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严格按照《四川省地税系统税收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开展税收宣传工作,形成局领导负责、办公室牵头、各业务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大宣传”工作格局。进一步健全税收宣传长效机制,不断扩大宣传覆盖面,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持续不断地深入开展下去。

  (二)适时开展特色宣传。要根据不同阶段税收中心工作的需要,不定期地策划和组织专题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和税收工作。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发挥各地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地域性资源优势,创新宣传内容和载体,把时代精神、税务特点与地域特色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创新型宣传活动项目,努力增强税收宣传的灵活性和实效性。

  (三)整合充实宣传力量。要加强向地方党政领导的请示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税收宣传工作的大力支持。要加强宣传干部队伍建设,充实宣传力量,采取以会代训、以评代训和专业培训等有效方式,提升税收宣传队伍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覆盖面大、影响力强的优势,增强税收宣传活动的社会效果。要积极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活动,实现部门力量和社会资源的互补,形成全社会的宣传合力。

  (四)及时报送宣传信息。各扩权县局要及时向省局报送税收宣传活动信息,各单位应按期向市局上报开展税收宣传的情况,及时报送重大新闻线索,以便市局统筹安排宣传力量,适时推出内容新、价值高的重大活动和重点新闻,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地深入开展。

  最新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

  一、税收宣传月主题和指导思想

  20xx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是: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

  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税收与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税收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着小康社会的实现进程。开展以“依法诚信纳税,共建小康社会”为主题的税收宣传,体现了税收工作与时俱进的客观要求,有利于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有利于税务部门坚持依法治税,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质服务的关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服务意识,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有利于增强广大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的自觉性,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光荣”的社会氛围。

  20xx年税收宣传活动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当前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题,加大税法宣传力度,普及税法知识,增强全社会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推动税收事业健康发展。

  要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国家税务局的部署,围绕20xx年税收宣传月的主题,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强与当地党政、财政、地税等部门的联系,争取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采取广大纳税人喜闻乐见的形式,着力宣传依法行政的事例、诚信纳税的典型、优质服务的措施、办税程序的操作,曝光涉税违法的案件等,不断增强税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税收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有组织、有步骤地进行,收到良好的宣传效果,市局决定成立税收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杨辉

  副组长:梁绍英、徐健、刘坤、凌国清、邵友东、文建中

  成员:卢华君、邱克、樊茗、罗大益、姜红、苏伟林、覃标、李乃新、吉健民、万宁川、蔡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主要负责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日常工作。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

  四、税收宣传月活动主要内容

  (一)召开“依法诚信纳税暨开门纳谏”座谈会。

  4月1日,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与南宁市国税局、地税局联合举办“依法诚信纳税暨开门纳谏”座谈会,邀请自治区政府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及部分纳税人代表,共同探讨当前税收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并以此作为全区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启动仪式。届时,广西电视台记者将采访自治区政府领导和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领导,并在广西卫视新闻栏目播出。该项活动由南宁市国税局、地税局承办。

  (二)组织收看近期将在中央电视台一套播出的电视连续剧《税务局长》、大型税法宣传专题片《国之血脉——税收》。

  (三)自治区国税局、地税局与广西日报社合作,在《广西日报》上开辟税收宣传月报道专栏,报道各地税收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情况。各单位要积极组织人员进行采访报道,尤其是要突出报道形式新、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力争多上有质量、有深度的稿件。

  (四)举办“国税杯”新闻摄影比赛。由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主办,南宁市国家税务局承办,广西新闻摄影学会协办的“国税杯”新闻摄影比赛将于4月份结束,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摄影作品的投稿工作。

  (五)开展“贴近纳税人”系列活动。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基础上,深入调研倾听纳税人呼声,广纳意见建议,为纳税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优良纳税服务,营造良好的投资、经营环境。

  1.开展市局领导重点税源户上门调研服务日活动。从4月6日起,市局领导与各有关单位负责人组成调研组,到南化集团等重点税源户开展调研服务活动。

  2.召开外来投资者税企座谈会。4月12日,市局召开外来投资者税企座谈会,就投资环境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税收秩序等内容交流意见。

  3.召开重大贡献企业座谈会。4月21日,组织对地方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召开座谈会,邀请政府、财政、国税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就“为首府实现跨越式发展再创佳绩”进行探讨。参加座谈会的企业包括:南宁卷烟厂、中国移动广西分公司、中国石化广西分公司、南宁糖业、南宁供电、广西桂冠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南宁烟草、浮法玻璃厂、宁振纸业等。

  4.开展“我对搞好国税工作进一言”问卷调查活动。4月4日至5月10日,市局向南宁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发出问卷调查表,收集纳税人对国税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各项工作提供依据。

  (六)举办“诚信杯”南宁市个体工商户税法知识竞赛。4月上旬,南宁市国税局、地税局共同举办“诚信杯”南宁市个体工商户税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笔试和电视竞赛的形式,在全市纳税人中掀起“学税法、懂税法、守税法”高潮。

  (七)开展“网上送税法”活动。利用现有“南宁市国税局网站”的资源优势,发布最新的税收政策和有价值的税务服务信息,努力提高网站的点击查询率。

  (八)张贴税收宣传画。根据自治区国税局的安排,市局将1305套税收宣传张贴画分配至各城区局、开发(华侨)区局、县局,各单位领取宣传画后,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张贴宣传。

  (九)在南宁市市区16个路段的商场、会所悬挂税收宣传标语。

  (十)与广西电台、南宁电台联合开设“国税之声”、“国税快递”栏目。

  五、工作要求

  20xx年税收宣传月活动项目多、内容实、要求高,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严密组织,确保税收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一)争取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搞好税收宣传工作。各单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四家班子领导汇报税收宣传工作,取得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同时,加强与地税、财政、司法、新闻宣传等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共同组织开展一些影响力大、群众广泛参与的税收宣传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努力使税收宣传由部门行为转化为社会行为。使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优化组合,实现最优配置和最佳的税收宣传效果。

  (二)宣传形式与内容要有机结合,防止走过场。多年来,我局开展了大量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既有大规模上街宣传税法的活动,也有通过办税服务厅直接面向纳税人的宣传,还有深入企业开展税法辅导、送法上门的宣传,又有利用媒体开展的形式多样的宣传等,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不论采取何种宣传形式,都要注重宣传的实际内容,把形式和内容融为一体。特别是要根据宣传的重点,选择有效的宣传形式,力求税收宣传内容形象化、具体化,切忌形式主义,防止走过场。

  (三)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加强对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重点抓,一级抓好一级,层层抓好落实。要成立领导和组织机构,制定出具体的税收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确定好税收宣传的项目,安排好税收宣传所需要的经费,落实好项目开展的部门和专职人员,确保各项宣传活动落到实处。

  (四)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要加强对税收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解决好项目开展需要的人、财、物等方面的问题,确保活动项目的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五)加强信息交流,及时做好总结。宣传月期间,各单位(部门)要组织写作骨干深入基层,积极采写稿件,加强与新闻单位的沟通交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增加上屏、上报、上刊率。市局将在《南宁国税信息》编发税收宣传活动专辑,以推动税收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宣传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部门)于5月10日前将税收宣传月活动总结、税收宣传月活动情况统计表和税收宣传优秀创新项目报市局办公室。

  (六)税收宣传月期间,市局不再统一印制宣传资料下发各部门。如果各部门需要准备税收宣传资料,可自行在ftp“办公室宣传组”目录中下载涉及增值税优惠政策、内资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政策、内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审批事项、发票管理等方面的宣传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