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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以案促改就是用好用活正反典型案例,警示敲打那些思想上有想法、行为上有动作、游走在纪律边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筑牢道德防线,坚守纪法底线,不犯错误、少犯错。第一文档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供大家参考选择。

  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持标本兼治,不断以治标促进治本”的讲话精神,按照《中共济源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的方案〉的通知(济办文〔2017〕35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十届省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在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同时,更加注重标本兼治,全面推进以案促改,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我市科技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目标。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剖析,深挖问题根源,查找思想上、制度上、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制度,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科学、权力运行规范透明的良性局面,进一步在思想上制度上筑牢防线,努力构建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工作程序

  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市科技局开展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自8月18日至10月25日,按照宣传动员、剖析整改、建章立制、监督检查四个阶段,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扩大执纪审查后续效应。

  (一)宣传动员(8月18日至8月23日)。召开全局以案促改活动动员暨警示教育大会,宣读部分违纪违法案件剖析材料,安排部署以案促改工作,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工作氛围。会后,全体工作人员要通过个人自学、集中学习、廉政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认真学习省、市以案促改工作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政商关系重要讲话,明确目标任务,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规矩意识和廉政风险意识,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二)剖析整改(8月24日至9月10日)。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要从典型案件中领导干部堕落成为腐败分子、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本原因,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做到“六对照、六查摆”,即:一是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理想信念缺失问题,查摆在思想政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二是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宗旨意识淡薄问题,查摆在密切联系群众方面存在的问题;三是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查摆在守纪律、讲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四是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党内监督缺失问题,查摆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五是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官商不分问题,查摆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方面存在的问题;六是对照典型案件反映出的制度漏洞问题,查摆在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查摆问题要准、要深、要透,做到不保留、不遮丑、不护短。局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负责人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任务。全体工作人员要撰写个人自查报告,提交局党组审核。

  (三)建章立制(9月11日至9月30日)。把开展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与作风纪律整顿工作相结合,排查廉政风险点,查漏补缺,动态调整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健全完善监督制约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重点围绕政治纪律、考勤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工作作风等方面,加强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大改革和制度创新力度,做好制度的清理和规范工作,完善部门内控制度,堵塞以权谋私、作风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为群众办事“踢皮球”“中梗阻”、一次性告知不到位等方面的体制机制漏洞。建章立制工作要广泛征求意见,注重制度质量,加强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完善制度落实机制,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四)监督检查(10月1日至10月25日)。以案促改领导小组将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科室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重点听取查找问题是否精准、突出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并执行到位。局纪检组按照《坚持标本兼治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济纪发〔2017〕7号)要求,对全局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图形式、走过场的科室和个人通报批评,确保以案促改工作顺利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领导,成立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协调全局以案促改工作,负责工作的部署推进和监督检查。各科室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该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加强领导、认真谋划,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扎实开展。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活动的具体安排推进和活动开展情况的信息汇总与反馈。局纪检组要做好与市纪委的沟通协调,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活动,督促做好廉政风险排查、制定整改台账、建章立制等工作。各科室要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三)认真总结,务求实效。各科室要按照方案要求,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及时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经验做法等,9月25日前报送以案促改工作总结。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梳理汇总,形成专题报告,于9月30日前报送市纪委。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将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各科室要结合实际,充分运用典型案件剖析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成果,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11月4日,市委召开常委会会议,通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原副省长彭宇行的党纪政务处分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审议我市“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市委书记刘超主持会议并讲话,与会市委常委同志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政协党组书记逐一发言,一致表示坚决拥护中央决定,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汲取教训,带头落实党纪党规,以彭宇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高标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定不移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深入。

  会议指出

  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给予彭宇行党纪政务处分,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充分体现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的鲜明态度。

  绵阳作为彭宇行曾经的任职地,以彭宇行严重违纪违法案为镜鉴,扎实开展警示教育,高标准开展“以案促改”工作,是我们必须完成好的重要政治任务。

  全市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决拥护中央决定,认真领会中央精神,结合正在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对照反思,切实引以为戒。

  要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强化政治责任、保持政治定力、把准政治方向、提高政治能力、增强斗争精神,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不做,坚决维护党中央定于一尊、一锤定音的权威。

  要自觉加强政德修养,切实筑牢防腐拒变思想防线,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光明磊落、表里如一;树牢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和廉洁操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自觉净化社交圈、朋友圈、生活圈。

  要自觉增强法纪观念,始终做到不越界、不越轨,自觉尊重宪法法律和党纪权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法定程序履行职责,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筑牢廉洁从政的法治屏障;树牢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政绩观,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真正做到为民用权、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

  要扎实抓好“以案促改”工作,坚决肃清不良影响,严格对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整改举措,定任务、定责任、定时间,确保各项整改措施全面落实到位;把抓好“以案促改”工作,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抓实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发现问题整改相结合,与开展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三项整治”“三项教育”回头看等相结合,一体谋划、统筹实施,确保“以案促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

  会议审议了我市“以案促改”工作方案,对做好“以案促改”工作提出要求

  强调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按照《工作方案》确定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各项整改工作。

  扎实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对各地各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以及对绵阳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聚焦重点对象,推动日常监督落地见效;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推动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整治突出问题和堵塞监管漏洞,围绕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市政府七项规定成果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建立完善招商引资、国有资产监管等领域的相关制度机制,做到标本兼治、治防并举,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在绵市委常委出席会议,有关方面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根据《中共郑州市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经发[20xx] 46号)要求,经区党委研究,决定围绕师淑君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为主线,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决策部署,继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做好执纪审查后续文章,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通过对师淑君违纪违法案件深入剖析,全面查找全区党员干部在思想认识、党性观念、规矩意识、 廉洁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廉洁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推动形成权力结构配置更加科学、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的良好格局,努力为将我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沿线对外开放的制高点、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和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承载区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活动范围

  全区各局办、委属企业,各党支部。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15日-12月31日。

  四、活动内容

  突出“十自查、八举措”,切实推进以案促改,确保取得实效

  (一)对照“十自查”,找准不足。“十自查”即: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政治理论学习深不深、组织纪律守没守、“四风”问题改没改、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财经纪律违没违、以权谋私有没有、群众纪律犯没犯、工作纪律严不严、生活作风正不正。1.自查党性观念强不强。重点自查是否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是否贯彻落实上级党(工)委和区党委的决策部署,是否组织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在个人社交媒体、公众场合造谣传播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不当言论等问题。2.自查政治理论学习深不深。重点自查是否在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中存在思想不重视、态度不端正、自觉性不高、虚以应付、走过场等问题。3.自查组织纪律守没守。重点自查是否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执行民主集中制,是否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问题。4.自查“四风”问题改没改。重点自查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是否存在出入私人会所吃喝,违规组织公款旅游等问题。5.自查廉洁自律标准高不高。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大操大办婚丧嫁娶,是否收受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是否违规经商办企业、在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6.自查财经纪律违没违。重点自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侵占,是否虚开发票冲抵个人费用、私设“小金库”及挪用贪污专项经费等问题。7.自查以权谋私有没有。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和插手工程建设,是否在招投标领域等方面进行利益交换、贪污受贿或谋取利益等问题。8.自查群众纪律犯没犯。重点自查是否存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9.自查工作纪律严不严。重点自查是否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等懒政怠政现象,是否违反工作日午间饮酒及作风纪律涣散、无故脱岗、吃空饷等问题。10.自查生活作风正不正。重点自查是否存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行为,是否存在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等问题。

  (二)实施“八举措”,确保实效。“八举措”即:建立一个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一个专项方案、开展一次警示教育、列一份问题清单、制定一份整改措施、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写好一篇心得体会、形成一份整改报告。1.建立区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区党委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以案促改活动工作方案,并报经开区党(工)委备案。3.组织召开全区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动员大会,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4.全区党员干部要对照“十自查”,对照典型案件,深刻剖析自我,列出问题清单。5.全区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以案为戒,针对查摆剖析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始终把解决突出问题贯穿以案促改全过程。6.区党委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深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全区党员干部要结合以案促改活动开展情况,撰写一篇高质量的心得体会。8.活动结束时,区党委将专项以案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监督,并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经开区党工委。

  (三)加大检查考评,强化督导问责。区党委要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建工作内容,与全面从严治党述责述廉相结合,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区党委将不定期对以案促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反馈、约谈、通报、问责等形式,推进以案促改工作落到实处。

  五、方法步骤

  抓住警示教育、查摆剖析、深入整改、建章立制、总结报告5个环节,分为宣传动员、查摆整改、完善制度、督导总结4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区党委组织召开警示教育暨专项以案促改动员大会,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全区各相关单位要深入组织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及时传达有关要求,研究部署以案促改工作。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平台,通过编发信息、简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以案促改工作氛围。

  (二)查摆整改阶段(11月1日-11月30日)。要对照“十自查”,反躬自省,查找存在的问题。11月20日前,区党委要召开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进行深刻的自我剖析。11月25日前,全区党员干部要结合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提出的批评意见,举一反三,找准症结,完善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

  (三)完善制度阶段(12月1日- 12月15日)。区党工委要全面对现有制度进行清理评估修订完善,重点查找招商引资、工程招标、企业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风险漏洞,修订完善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权力监督制约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确保执行主体明确、权力制衡科学、程序设置适当、监督责任明晰、内容严谨规范、措施有效管用。

  (四)督导总结阶段(12月16日--12月31日)。区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对各单位以案促改工作情况、问题台账建立、整改措施制定、规章制度完善、以案促改效果等进行督导检查,对活动开展不重视、敷衍应付、工作不力的,要严肃问责。12月20日前,委属各单位、各党支部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经负责人审签后,向区党委报告;12月25日前,区党委要形成以案促改专项工作报告,向经开区党工委报告。

  六、组织领导

  (一)成立机构组织。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出口加工区专项以案促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见附件),统筹协调以案促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二)压实两个责任。区党委要认真履行以案促改主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分管领域或部门以案促改工作的指导。要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向基层延伸。

  (三)形成工作合力。区党委要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以案促改工作,建立信息共享、协调配合、检查考核等机制,发挥主导推进作用。把以案促改工作列入党员干部教育内容,教育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并督促指导开好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以案促改工作的典型事例和突出成效,扩大覆盖面、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