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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20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按照地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xx年全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东民领字〔20xx〕1号)文件要求,特制订20xx年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地有关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拓展平台,创新载体,丰富内容,细化创建活动,切实把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为创建活动的鲜明主题,结合食品药品监管实际,以重大节庆、赛事、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活动为平台,以“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地方医药经济发展”为载体,突出民族团结宣传,不断推动各民族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二、主要工作

  (一)组织开展民族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对民族食品,特别是清真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的监督检查,保障清真食品的清真信誉,维护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进一步完善清真食品的监管监制程序,做好全区清真食品和清真牛羊屠宰的监制工作;加大对《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

  (二)开展少数民族聚集区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食品药品安全属地责任,恪尽职守。要依照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对农村食品药品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进行全面彻底排查,重点检查生产、经营单位的卫生、经营许可证件、从业人员健康证件、肉食品等原辅料购进渠道、操作间、藏储间消毒、防鼠、防蝇、防尘设施设备及卫生条件、周围环境及污水排放、垃圾处理等,及时发现隐患及时解决问题,防止出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三)加强对少数民族群众法律法规教育。紧紧围绕全区食品药品监管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开展宣传,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群众聚会、大型活动、农村赶集、穆斯林群众礼拜及村委会召集村民会议等时间,引导活佛、经师、阿訇等宗教教职人员结合讲经说法,采取“民族语言”、“宗教语言”等方式,向少数民族群众重点宣传食品药品监管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和打假治劣典型案例等。运用各种手段,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活动,特别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进一步强化服务群众的观念,维护和谐稳定,促进民族团结。

  (四)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法制宣传活动。本着主题鲜明、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全面推进“法律七进”活动,有针对性的开展法制宣传,使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活动真正进得去、见实效。采取张贴宣传画、制作墙体永久性标语、设置宣传橱窗、展示宣传板画、上街咨询、清理家庭小药箱、举办知识竞赛、发放知识读本、发送手机温馨短信提示、现场观摩执法、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寓教于乐,让各族群众在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中增加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和职能的感性认识。重视发挥系统行风义务监督员、监管信息员、协管员的作用,通过他们的间接宣传增强宣传效果。

  (五)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本着以点带线、以线带面的思路,开展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村”活动。力争利用3—5年的时间,在全区所有行政村建设食品药品安全村,做到各村有比较完善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建立村委会、小食品店或小餐饮店、村民共同参与的多方位宣传教育体系,饮食用药安全常识得到普及,村民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明显提高,生产经营者的诚信意识、法律意识明显增强,规范我区农村食品药品市场,保障各族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联点帮扶活动。面向民族自治地方和散杂居地区民族乡村,整合各种资源,结合党政领导干部和扶贫联点工作,把创建活动作为联点帮扶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帮扶力度,支持帮助建设“民族团结示范村”。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民族团结进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把创建活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做到与中心工作和工作重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20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民宗委的统一安排,我市将x月定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现制定如下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巩固和加强各族人民团结进步这一主线,着眼“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营造XX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的良好法治环境,推进我市民族法制建设,加快我市少数民族和民族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为凝聚各族人民力量,推动XX经济社会发展“增量提质、跨越赶超”而努力奋斗。

  二、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促进各民族团结和谐、共同发展

  三、活动内容

  1、 宣传我市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作法与成效;

  2、 宣传民族法律法规,报道我市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3、 报道少数民族和民族村组人民群众民生改善情况。

  四、时间安排

  1、 x月中旬,制定并印发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方案;

  2、x月下旬,召开市相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暨动员会,部署20xx年XX“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

  3、x月上旬开始,组织XX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围绕主题,根据不同媒体宣传报道特点,认真开展专题采访报道;

  4、 x月,对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进行总结。

  五、具体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 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由市民宗局局长严立新任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任副组长。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拟定活动方案,并联系相关新闻单位,做好相关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2、 深入宣传报道。各新闻单位要围绕今年的主题制定采访报道计划和具体方案,安排专题报道版面,及时刊登、播出有关报道文章、图像。20xx年XX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要围绕主题,突出重点,丰富活动形式,在宣传报道的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3、 强化联动配合。相关部门和乡镇要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提供新闻宣传线索,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确保活动收到实效;

  4、 市民宗局要及时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在年底将相关情况报省民宗委。

  2020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今年9月是自治区第37个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为扎实推进我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丰富活动内容,按照《临河区民委关于开展2020年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切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区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力宣传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积极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二、活动主题和内容

  今年的活动月以“民族团结助力脱贫攻坚,各族人民携手共进小康”为主题,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一)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各村要结合当前重点工作,采取会议学习、集中宣讲、户外宣传等多种形式,集中力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批示批示精神,宣传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宣传全镇各族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和鼠疫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聚居村庄在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方面取得的成就,不断激发各族干部群众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热情。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1.各村文艺志愿服务队相互配合,选送优秀节目,共同举办一次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文艺演出。

  2.各村组织两委干部、村民小组组长、党员、村民代表观看民族题材电影。

  3.以各民族聚居村组为单位,9月14日开始,集中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主要形式有:张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横幅,设立宣传专栏,内容包括民族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与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事务性工作程序规定以及民族工作基本常识等。

  4.邀请区民委讲师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关于民族政策理论知识讲座。

  (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认真对照《临河区落实自治区〈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和《临河区创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进村组活动。结合九月份主题党日活动,采取村民推荐、党支部审议、党员、代表评议、村级公示工作程序,每个村评选出1-2名脱贫攻坚、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致富带头作用发挥好、人居环境整治、抓党的建设等体现“三个离不开”的优秀人物。持续开展先进典型宣传,有效增强各族群众脱贫的信心和决心,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不断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典型、弘扬正能量的良好社会风尚。

  (三)深入开展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化难题活动。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民族都不能少”重要指示,积极组织开展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化难题活动,对照少数民族人员台账,全面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研,及时掌握少数民族群众面临的就业、教育、医疗等生产生活难题,积极主动对接双河卫生院和新丰卫生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分村开展一轮送医送药下乡活动,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生产生活水平。同时,组织开展涉民族因素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妥善处理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切实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按照《临河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全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顺利开展,经镇党委研究,成立双河镇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各项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治文(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阮永杰(镇党委副书记、政府镇长)

  贺生智(镇人大主席)

  成 员:吕 波(镇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

  李 勇(镇纪委书记)

  雷喜云(镇武装部长)

  巩 蓓(政府副镇长)

  冯海荣(镇主任科员)

  张树公(镇主任科员)

  各村党支部、驻镇相关单位,要认真对照活动安排,由党支部书记、驻镇单位负责人牵头,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确保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内容丰富,活动成效显著。

  (二)提前谋划部署,精心组织落实。各村要紧紧围绕活动月主题,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做到职责明确、安排周密、措施有力。要适应新时代的要求,创新活动方式和活动载体,积极开展“互联网+民族团结”等活动,团结奋斗脱贫奔小康,努力扩大活动月的社会影响力,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

  (三)认真总结经验,巩固工作成果。各村、驻镇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及时通过美篇、信息报送等形式,宣传报道活动开展情况。镇党建办在镇微信公众账号开设专栏,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先进人物进行集中宣传报道,全面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各村在9月底前将本村活动月工作开展情况报送至镇党政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