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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工作措施3篇

  应急预案,是指面对突发事件如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环境公害及人为破坏的应急管理、指挥、救援计划等。下面是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2020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工作措施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规范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展览活动复展复业,经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法科学开展展览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充分发挥展览业在扩大开放、增加就业、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展览业防控和应变能力,确保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各项展览活动科学稳妥、安全有序开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向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各地人民政府要对属地举办的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联防联控。展览活动疫情防控按照分区分级标准,根据举办地疫情应急响应级别相应的疫情防控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

  (二)群防群控原则。坚持底线思维,牢固树立群防群控意识,所有展览活动参与者(包含展览场所单位、展览举办单位、参展商、服务商、观众、现场工作人员等)都必须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自觉执行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控职责,确保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领域防控,做到不留死角。

  (三)科学专业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疾控部门的专业防控要求,在卫健、疾控部门的指导下,科学防控、专业防控;制订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防控到位,处置及时,信息收集要完整和可追溯。

  (四)分级分类原则。根据疫情响应级别,结合展览活动特点和各地实际情况,针对来自市内、省(区)内、跨省(区)、境外不同区域和低、中、高不同等级风险地区的展览活动参与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审慎举办大型涉外展览活动,要按照国家和各地防控疫情境外输入的要求做好防控并落实管理责任。鼓励境外参展商和观众通过在线方式参展参会,或委托其在华分支机构、代表处或合作伙伴等参加线下展会。

  (五)动态调整原则。根据疫情形势发展变化和本地区疫情响应级别调整变化,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本地区疫情防控总体要求,各地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合理调整展览活动防控措施。

  (六)风险可控原则。中、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不举办展览活动。在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低风险地区可举办必要的展览活动。举办展览活动要做好疫情风险评估,有效管控并防范重大风险隐患,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确保展览活动风险总体可控。

  三、严格落实展览活动举办地防控责任

  (一)举办地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根据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按照展览活动举办地疫情应急响应级别,分别由相应的省级、地市级、区县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对展览活动出具举办必要性和已落实防控举措、具备举办条件的评估意见。商务、公安、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信息沟通,根据各级疫情防控领导机构出具的意见和职责分工做好展览活动的审批、备案和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各有关单位制订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督促展览活动有关单位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按照“谁举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展览活动举办单位(主、承办单位,下同)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负责制定展览活动期间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指定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

  展览场所单位承担展览活动疫情防控现场管理责任,负责展览场所防疫消杀、通风保洁、现场疫情防控设备、相关防疫物资、应急处置场地的安排配置。

  其他展览活动参与者承担联防联控责任,要按照展览活动疫情防控要求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科学戴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如在现场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立即自我隔离并及时通知疾控工作人员。

  (三)鼓励展览活动创新服务。地方政府要支持和鼓励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做好展览活动,采取线上预登记、错峰观展、人员限流、实名入场等方式,做好展商观众注册、安检、门禁、自助取证、顺序入场、精准对接等服务工作。

  (四)加强工作人员防疫培训。地方政府要指导督促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展览场所单位、相关服务企业等提前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排查,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加强疫情防控信息宣传,确保防疫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地方政府要引导和支持展览活动举办单位采取线上线下多样化宣传方式积极开展展览活动期间防疫宣传,确保所有展览活动参与人员知悉防疫要求,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压实压紧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场所单位等疫情防控责任

  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和展览场所单位要根据展览活动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做好现场应急医疗、人员隔离、消防安全、防疫物资配备等服务保障安排;要依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和国家卫生健康委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四早”措施;严格遵循信息必验、身份必录、体温必测、消毒必做、突发必处的“五必”要求。

  (一)展览活动举办单位的防控责任

  1. 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展览活动的安全防护要求及健康查验程序,做好注册人员健康状况信息核验和登记,对展览活动参与人员实施健康排查,确保人员信息可追溯。

  2. 按防控要求合理规划展览活动人员动线,提出流量管控方案。根据场地规模控制入馆人员数量,实行预约分流、分批错时入馆等管控措施,引导参展观展人员保持合理间距。

  3. 合理规划场地分区及展位布局,通道宽度和展位间距要符合防控要求。加强现场人流管控,引导人员有序观展,有序进出。

  4. 加强防疫物资保障,展前做好口罩、消毒用品等必要的防疫物资储备。

  5. 对所有展览活动参与人员实施健康排查,并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培训工作。

  6.一旦发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须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7. 主动配合展览活动举办地相关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二)展览场所的防控责任

  8. 根据展览活动规模情况,展览场所应划定明确的功能分区,如落客区、测温区、安检区、登录区、展览展示区等,做好观展线路的指引,有效控制人流和人员活动间距。

  9. 展览场所单位应配备必要的门禁、安检、测温设备,设置临时隔离区,并配备适量应急防疫物资。

  10. 应建立现场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做好日常健康监测。工作人员须戴口罩,人员入场须进行体温检测。

  11. 展览场所单位在展览活动举办前,应对展览场所和设备,特别是空调、通风系统进行全面检查、清洁消杀。

  在展览活动布展、开展和撤展期间,应加强展馆通风换气,每日定时高频做好公共区域、高频接触点位的清洁消毒,并在相关区域更新公示消毒情况。

  12. 展览场所单位要协助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做好展览活动参与人员的健康排查、安全检查、秩序维护、现场巡视、流量管控、应急处置等现场疫情防控工作。

  13. 通过海报、广播、短信、电子屏、宣传视频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倡导良好卫生习惯,增强健康防护意识,营造文明参展参观良好氛围。

  (三)服务商、参展商的联防联控责任

  14. 预先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健康排查,按要求向展览活动举办单位如实报备。

  15. 负责做好本单位展位和服务区域的日常消毒、人员防护工作。

  16. 如本单位工作人员出现发热、咳嗽等疑似症状,要主动自我隔离并及时告知展览活动举办单位,配合做好早期排查等工作。

  (四)餐饮管理防控措施

  17. 餐饮服务商必须具备法定经营资质,做好服务人员的卫生防护,严格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防控措施的规定开展工作。

  18. 设立专用就餐区,间隔安全距离取餐用餐。

  19. 加强就餐区卫生管理,定时做好防疫消毒工作。

  (五)垃圾处置防控措施

  20. 加强垃圾密闭化、分类化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

  21. 展览场所内应设置“废弃口罩垃圾桶”并作好标识。安排专人每日及时收集、集中消毒,并按有毒有害垃圾进行处置。

  各地要根据本指导意见,结合本地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际,指导展览活动有关单位进一步细化、优化和完善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展览活动疫情防控工作不折不扣落细落实落地。

  2020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工作措施2

  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是指按照甲类管理的鼠疫、霍乱、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甲 型 H1N1 流感以及新发现或突然发生,造成或者有可能造成人民健康严重损害的传染病或其他传染病爆发或流行,含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公告形式明确的按甲类传染病采取预防控制措施的乙类传染病。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各部门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应对能力和水平,规范疫情控制进程中的具体作业行为, 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危害和影响,保障公司员工及顾客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性非典型性股炎预防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工作目标

  1. 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自我保护认识。

  2. 完善和规范疫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疫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三、工作原则

  1.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员工的防护意识和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预防工作,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 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按规定和上级要求成立疫情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处理、上报、协调与落实本部门疫情的预防工作。

  3. 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四、组织管理

  各部门疫情防控以属地管理为主,与企业系统管理相结合。本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疫情应急领导小组的全面指挥工作,发现本部门员工或来店客人中有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 病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决定并安排专人以最快的通讯方法在2 小时之内向所在驻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公司管理部门和总经理报告。组织人员做好传染病日常防治工作的管理及后勤保障。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规范要求和规定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五、预警机制

  根据国家发布的有关疫情预警信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有针对性的公布预警信息或解除预警戒信息。各部门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获悉重大疫情的信息后,应立即落实预防措施,做好部门员工与顾客的安抚工作。

  六、疫情响应

  一旦发生或有可能发生的突发重大传染病疫情,立即启动本预案。根据国家发布的疫情等级,做好预防疫情患者的筛查准备工作,必要时做好人员疏散等紧急工作。

  各部门根据当地人民政府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利用 图像、影视、互联网、手机等多种形式对员工及顾客开展突 发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知识的普及教育,宣传卫生科普知识。

  各部门应保障突发疫情事件的应急基础物资经费,购置处理突发传染病疫情事件相适应的物资,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调用,经费、物资使用后及时补充。

  七、应对措施

  当发现可能是疑似病例患者时,周边工作人员要冷静, 立即通知本部门运营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向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报告。

  1、当发现高度疑似突发重大传染病病例时,经本部门 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立即向疾控中心和公司领导报告。

  2、就地隔离患者,做好沟通和安抚工作,采取必要的 防护措施,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如一次性口罩、手套等。

  3、疫情传播期间按时对部门区域进行严格消毒。

  4、重大疫情暴发、流行时,对本部门办公室等场所进行卫生处理,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疫情,并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采取措施;封闭或者封存被病原体污染的相关物品;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5、需对本部门员工、顾客、来访者采取体温检测等预 防性筛查的,需严格按照疾控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办理,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员工通道进口应配备体温计或测温仪,其中配备和使用体温计的,一用一消毒的操作应公开进行,并确保消毒溶液的使用安全。进行体温检测筛查的员工须确保自我防护措施有效到位。

  6、重大疫情尚未解除其间,需加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分管负责人带班的防控值班制度。

  7、做好舆情监测与控制工作,并按规定报告公司舆情 应对管理部门。

  八、突发重大疫情信息报告及信息发布

  本部门的疫情发现、处理、防控措施起动机解除等全过程信息的发布,均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负责上报。

  1、发现突发重大疫情患者应在 2 小时内向疾控中心和

  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重大疫情发生时,疾控行政管理部门要求实行“零 报告”制度的,须严格报告程序,逐级向上级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瞒报、迟报和漏报。

  3、信息发布前应确定信息发布形式,拟定信息发布通 稿。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信息发布纪律,未经批准严禁擅自 对外发布信息。

  九、疫情解除

  疫情期间,须随时关注省、市和驻地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公布本行政区域的疫情信息。政府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宣布解除紧急措施后,本预案停止执行。

  十、本预案自 2020 年 1 月 21 日起执行。

  【】公司或【】部门(章)

  全面负责人:

  xx年 xx月 xx日

  2020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及工作措施3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卫健委、福建省政府、厦门市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的工作通知精神,维护公司的工作秩序,确保公司全体员工及员工家人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规定,以及市政府发布应对疫情指挥发出的通告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

  组长:刘双印

  副组长:

  组员:

  二、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职责

  1、根据公司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制订疫情防控工作规划、应急预案、处置办法。

  2、加强公司日常疫情报告制度的管理好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与评估,并配合各地政府部门做好疫情处置工作,降低疫情危害。

  3、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疫情防治知识宣传,张贴疫情防控知识文案,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宣传传染病防治专题知识。

  4、微信管理群开展疫情联防联控。

  5、做好开工后每天人员进出办公室检查、消毒工作及资料档案留存。

  6、负责防控物资的采购。

  7、负责与各地相关政府部门联系疫情防控事宜。

  8、负责安排落实公司其他各项防控及应急措施。

  三、复工后工作安排及员工职责

  1、自2月10日起采用轮班制和居家办公模式开展工作,为确保复工后工作有序开展,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错峰安排员工到办公室拷贝文档资料,借用办公设备,在必要情况下安排每日轮班人员到公司上班,其余人员居家办公。

  2、到公司轮班员工须遵守观音山物业规定,携带有效证件进出办公大楼,积极主动配合体温检测、消毒等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安排。

  3、严格落实厦门市政府发布的应对疫情指挥发出的通告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文件要求上报信息,实施隔离等。

  4、上班期间,所有人员保持通讯设备畅通,积极主动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内容,使用企业微信打卡上下班,召开会议等。严禁工作时间脱离岗位,耽误工作进度!

  5、到公司轮班工作人员尽量选择步行、自行车、开车的方式上下班,尽可能避免乘坐人员较为集中的公共交通工具,在上下班途中、办公期间都必须佩戴口罩,注意通风,勤洗手,用餐时间自觉、主动保持与旁人间隔2米。

  6、停用公司指纹打卡机打卡,每天8:30、12:00、13:30、17:30使用企业微信填报上下班记录。

  7、厦门市内各大超市均正常营业,朴朴、京东到家、美团外卖等配送服务基本正常,轮班人员应选择正规合法的外送商家或者选择到观音山10号楼一楼购买餐食。

  8、关注身体状况,坚持每日填报“健康上报”,为员工建立健康管理档案。

  9、公司门外张贴告示,严禁外来人员到访。

  10、因国家各级政府部门防疫工作安排不能按时返厦复工人员,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报备部门领导和综合部,由部门安排具体工作事宜。

  11、使用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消控物资,在i厦门小程序上登记购买口罩,保障基本应急。

  12、尽可能选择营养餐食,适度运动,保持身心舒畅。防疫期间遇有突发事件或需要帮助请及时联系公司疫情防控应急工作小组,任何时候,公司与你同在!

  四、为客户提供优质的不间断服务

  2月3日起,蓝海企业采取线上及电话等灵活办公方式,迅速开展各项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蓝海企业全体员工将坚守岗位,为客户持续提供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