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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是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做了最佳安排,并具有较强的方向性、导性粗线条的筹划,是应用写作的计划性文体之一,在现代领导科学中,为达到某一特定效果,要求决策助理人员高瞻远瞩,深思熟虑,进行周密思考,从不同角度设计出多种工作方案,供领导参考。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社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以建设东部新中心、打造活力新瑶海为契机,建立完善党建引领城市基层治理新机制,科学调整社区规模,合理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完善社区功能,提升居民认同感、归属感和满意度,努力构建服务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二、基本原则 按照有利于社区管理、有利于资源整合、有利于功能发挥的要求,以镇为单位,对所辖社区进行优化整合,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规范性原则。根据《关于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原则上按照常住人口3000户、1万人左右的标准设置一个居委会”,结合我镇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坚持地域性原则。以社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居民的认知度、归属感及社区的历史、文化、交通等自然因素为基础,按照街、路、巷、自然形成的地块来规划社区,保持地域完整性,做到地缘关系明确,地域范围清晰。

  3.坚持功能性原则。通过社区调整,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服务效率,进一步改进社区服务方式,增强社区办理社会公共事务功能,使社区服务更加贴近居民生活。

  4.坚持利益共同性原则。将享有共同利益的居民、单位划入一个社区,原则上村改居不变,尽可能减少由此带来的社会矛盾与不稳定因素。

  三、调整方案 根据区民政局要求,我镇社区总数由X个调整为X个。总体方案如下:撤销XX社区,将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XX路以东划入XX社区管辖;

  将XX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划入XX社区管辖;

  将XX路以东、XX路以南、XX南路以西、XX路以北和XX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XX南路以东、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三个区域划入XX社区管辖;

  撤销XX社区,将XX社区整体划入XX社区管辖。调整后辖XX、XX、XX、XX、XX、XX、XX、XX个社区:

  1.调整内容 XX社区:将XX社区XX路以北、XX路以东、XX路以南、XX北路以西和XX社区XX铁路线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XX路以东区域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交界、南至XX路、西至XX街道交界、东至XX路。

  XX社区:将XX社区XX铁路线以北、XX路以西、XX路以东、XX路以南区域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东路、南至XX铁路线、西至XX街道交界、东至XX路。

  XX社区:将XX社区XX线铁路以南的XX市场及水果市场、XX社区XX路以东的XX市场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交界、南至XX交界、西至XX路、东至XX交界。

  XX社区:将XX社区XX路以东、XX河以北、XX路以南区域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路、南至XX河、西至XX路、东至XX交界。

  XX社区:将XX社区XX路以南、XX路以北、XX路以西、XX路以东区域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交界、南至XX路、西至XX路、东至XX河、XX路。

  XX社区:将XX公司XX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路、南至XX河、西至城东交界、东至XX路。

  XX社区:将XX社区XX路以南、XX路以北、XX路以东、XX新居XX区和XX区和XX公司XX路以南、XX路以北、XX路以东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路、南至XX路、西至XX路、东至XX路。

  XX社区:将XX社区长临路以南、XX路以西、XX路以北、XX路以东区域划入XX社区管辖,现边界范围北至XX路、西南为镇域界、东至XX路。

  2.飞地情况。此次社区优化整合涉及飞地的社区,凡涉及征迁安置、信访维稳等由原单位负责,划入单位积极配合;

  其他日常工作由划入社区统一管理。

  3.社区“两委”人员安排。整合后的社区“两委”成员,由镇党委依照相关规定研究决定,上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批准后组织实施。不再担任社区“两委”成员的同志保留原待遇不变,直至本届任期结束。

  4.社区工作者员额核定。社区工作者实行总量调控和额度管理,原则上暂按已核定的171名员额数执行。

  5.社区资产处置要求。尽快组织对涉及社区的财务审计工作,规范化管理社区优化整合后涉及财、物方面的问题,待全面审计结束后,合并取消的社区资产,按要求进一步明确交接事项。

  四、时间安排 原则上2020年3月底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社区优化整合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全镇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扎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社区优化整合工作圆满完成。

  2.严明纪律要求。各社区、机关各部门要严明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机构编制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确保“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资产不失”。

  3.确保平稳有序。各社区要妥善解决整合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积极做好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思想工作,讲清政策、打消顾虑,减少不稳定因素,确保全区社区优化整合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社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加快建设繁荣、幸福、美丽、文明清江浦,打造区域中心城市标志地。从实际出发,科学优化社区规模,合理整合社区资源,不断完善社区功能,切实实现区域规划最佳、设施配套最全、服务效率最高、资源整合最优、居民受益最大。

  二、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按照“规模合理、四至清晰、功能完善、便于管理”的要求,通过新设、拆分、合并、四至调整等方式,合理确定全区社区规模和数量,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社区服务网络。

  (一)科学合理,配置资源。立足实际、统筹兼顾,合理配置资源,充分考虑周边公共服务资源、社区办公用房等因素,提高为居民服务水平,提升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能级,区划优化后社区综合服务用房达到600平方米以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社区所处地理位置、居民的认知度、归属感、风俗习惯及社区的历史、文化、交通等因素为基础,以街、路、巷为基本界线进行条块划分,做到地域范围清晰、不交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特殊群体聚居住区综合根据工作需要,科学合理配置,提高工作效率。

  (三)规模适中、适度超前。根据苏发〔2011〕15号文件,原则上根据现有常住居民户,城市社区一般2000—3000户标准设置一个社区,对市主城区1000户以下的社区一律进行区划优化。同时,着眼城市未来发展的城区面积和人口规模,为待开发小区入住率达标后成立新社区预留好空间。

  (四)依法办事,稳妥推进。要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程序和要求进行,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操作。要稳妥做好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三、工作步骤

  本轮社区布局优化工作从2018年7月24日开始,8月22日前完成。要分阶段、有步骤,扎实有序的做好各项工作,在时间安排上分四个阶段。

  (一)动员准备阶段(时间:2018年7月24日至8月3日)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动员会议。(责任单位: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上报审批阶段(时间:2018年8月3日至8月10日)

  1. 各街道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负责人参加,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制定工作实施步骤,明确优化时间表,按照区统一部署做好社区布局优化工作。召开工作动员会议,传达全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会议精神,统一思想,统一认识,进一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2. 派驻工作人员。街道向涉及调整社区派驻工作人员,会同相关部门对社区居委会的集体资产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全面清理、登记和封存,妥善保管好各类档案资料。(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3. 进行风险评估。对初步优化方案进行论证和风险评估,完成并上报风险评估报告。(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4. 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根据初步优化方案,召开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相关会议记录。向居民代表传达全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精神,引导广大社区居民积极支持和配合社区布局优化工作。(责任单位:各社区)

  5. 形成街道决议。召开街道领导班子会议,形成本街道社区布局优化的决议。(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6. 进行方案论证。指导各街道、社区开展工作,根据初步优化方案,深入社区进行调研,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并成立专家组对方案进行论证,制定《社区调整示意图》。(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7.上报工作请示。以街道办事处名义向区政府报送《关于社区布局优化的请示》以及其他相关资料。(责任单位:各街道、区民政局)

  (三)组织实施阶段(时间:2018年8月10日至17日)

  1.批复方案。以区政府名义统一批复各街道的请示。(责任单位: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组织实施。组织召开街道全体社区工作者大会,传达全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精神,宣布区政府批复,公布社区名称、办公地点、临时负责人和办公电话等,具体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街道办)

  (四)检查验收阶段(时间:2018年8月17至22日)

  深入总结社区布局优化过程中的经验和作法,及时发现问题,随时上报情况。优化结束后,逐个进行验收,查找问题,总结经验,确保社区布局优化工作圆满完成。(责任单位:区社区布局优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街道办)

  四、组织保障

  (一)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社区布局优化工作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有利于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提高站位,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相互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做好工作衔接,保持稳定大局

  为确保工作的连续性,现社区工作人员换届之前一律不核减,进入优化后的社区工作。各街道根据实际情况,在社区换届选举前指定新社区临时负责人。加强管理和监督,教育广大社区工作者识大体、顾大局,自觉维护社区稳定,保持工作连续性。

  (三)严肃组织纪律,强化管理监督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挠、干扰社区布局优化工作。对于蓄意破坏、制造事端、影响稳定、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任意挪用、挤占社区资产和财产。要严肃财经纪律做好移接交工作,对借社区布局优化之际,隐匿资产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对不服从组织管理和安排,工作懈怠,产生不良影响的,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四)做到统筹兼顾,保持工作连续

  各街道、各社区要做到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要充分调动全体社区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既要保证主要工作在上级机关指导下组织好、协调好、落实好,又要保证日常工作有序进行;既要做好当前社区布局优化主要工作,又要未雨绸缪,对社区布局优化结束后可能出现的问题认真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社区优化整合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理顺城乡管理机制,规范撤村建居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会议精神,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锚定“1+5”发展目标定位不动摇,着眼“规模调优、资源整合、班子建强、服务提质、发展加速”目标,按照“先领导后群众、先摸底后推进、先试点后扩面、先定原则后抓具体”的思路,以“组织融合、人心融合、治理融合、发展融合”为基本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和谐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为我镇建设苍南中部宜居宜游的魅力“花园城镇”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目标。通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实现“三确保、四优化、五促进”目标。“三确保”: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任务,不留尾巴、不留后遗症;确保依法依规、稳妥推进,不出非正常事件;确保实现组织意图,选优配强村(社区)组织班子。“四优化”:优化村(社区)组织班子结构,优化村(社区)规模布局,优化基层治理体系,优化资源配置方式。“五促进”:促进村(社区)组织统筹能力提高、促进中心村辐射带动作用发挥、促进乡村人口集聚、促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共建共享。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上下联动。始终在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强化各社区党委的主体责任,加强村(社区)党组织对辖区各类组织、各项事务的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推进、各村居齐头并进的工作态势。

  ——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操作。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浙江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政策法规,明确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要求,规范程序步骤,强化过程管理,确保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合法合规。

  ——坚持尊重历史、符合民意。根据行政村历史沿革、风土人情、地理位置、发展现状和群众意愿,主动加强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引导,讲清讲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重要意义,讲清讲明有关政策措施,最大程度争取支持配合,稳妥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

  ——坚持因村施策、稳妥推进。立足当地实际,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按照宜留则留、宜撤则撤、宜并则并、宜改则改的原则,一村一策制定优化调整方案和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确保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符合实际、有序推进、风险可控、和谐稳定。

  ——坚持从严从实、选优配强。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要求,围绕建设基层铁军连队的目标,大力拓宽选人视野,加强人选考察审查,注重在优秀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乡贤能人等群体中发现人选,真正把跟党走、品行正、心肠热、办事公、能力好的优秀人才配备到村(社区)组织班子中。

  二、调整要求

  根据我镇村(社区)规模现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六个不变”前提下(土地<林地>承包关系不变,原各村各项结对扶持政策在规定期限内原则上保持不变,公益性生产生活设施的投入和受益范围不变,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村<社区>干部基本报酬不变,已安排的各类扶贫资金和帮扶项目的享受对象范围不变),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推进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调整方式

  按照“地域相近、人文相通、血缘相亲、产业相融”原则,综合考虑户籍(常住)人口、地理位置、历史渊源、产业特点、发展水平等因素,通过做大集镇村、做强中心村、以强带弱、以富带贫、产业发展、抱团发展等形式,科学合理推进村规模优化调整。

  在加大调整力度前提下,对少数民族村、单个海岛村和重点历史文化村(列入国家和省名录的传统村落)等需要予以保留的特殊村,由各村党支部建议,经镇党委讨论后提出意见,报县委研究同意,再报市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以不纳入调整范围。

  (二)村改社区

  1.将符合条件的村改为城市社区或农村社区。①城市社区以完成城中村改造的村为重点,凡集体土地已基本征收完毕(一般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2亩),村庄已全部或者大部分完成拆迁,或近期已列入规划需整体征收土地和搬迁,且村民已落实安置计划,原则上要列入村改社区范围,一般要2个以上行政村改社区或者采取撤村并居建社区。新建社区人口规模一般为1500至3000户;新建住宅区、城市中心区要扩大人口规模,一般为3000户以上。②农村社区以城镇规划建成区以外,已完成股改、村集体经济较好、产业相同特色明显、居住相对集中、村民融合较好、外来人口较多的行政村,通过新村(社)规划有意愿建立社区的村为重点,可以实行村改社区(一般指2个以上行政村改社区)。新建社区规模不低于1000户。

  2.综合考虑人口分布、地理位置、历史渊源、发展现状和产业特点等因素,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采取撤村改居、撤村并居等方式,稳妥有序推进村改社区工作。

  3.村改社区后,原则上保留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村集体所有的房屋、土地(含尚未开发的村留地、尚未征收的集体土地等)、设施设备、存款、债权等资产,由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继续负责管理、经营。原已签订的各类有效经济合同不变。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不调整。社员股东继续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选举权、表决权、监督权。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社员股东代表继续履行职责。原村级公共设施,继续保持公益集体性质。

  三、方法步骤

  在前期调研基础上,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与启动阶段(2019年2月—3月下旬)

  1.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社区党委要采取召开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资料等形式,开展村(社区)基本情况排摸,确保做到“三资”核查清、群众意愿清、历史人文清、组织队伍清、重点人物清、“三宗”情况清、信访问题清、风险隐患清等“八个清”,“八个清”未到位的,不得启动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特别是要在3月15日前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

  2.建立健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立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分工。

  3.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各社区要逐村制定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具体方案,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定社会稳定风险防控方案,做好复杂村专项审计工作,统筹考虑村(社区)组织班子人选。各社区要及时向镇委逐一汇报关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模拟方案。

  4.研究新村(社区)名称。严格按照《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充分考虑历史沿革、文化渊源、风俗习惯、地理环境、社会知名度、群众意愿等因素,经充分酝酿、反复论证,拟订新村(社区)名称。新村(社区)命名,由所在村居提出后经镇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经县民政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确定,市民政局备案。

  5.提出新村(社区)办公地址。在充分利用现有村(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基础上,按照人口集聚较多、经济发展较好、交通相对便利、公共设施相对完善等要求,结合办公地址与原村距离、服务半径、发展前景等因素,提出新村(社区)办公地址。新建扩建村(社区)办公楼的,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3月中旬—4月底)

  1.全面动员部署。在全面完成“八个清”,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的基础上,在全镇召开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动员部署会的基础上,各社区要再次发动,统一思想、形成共识,明确要求、强化纪律,各项工作要及时跟进,讲清讲透目的意义,明确调整目标、调整范围、工作要求、时间步骤、组织保障,形成合力共抓、全面推进的工作态势。特别是落实“四个100%”要求,即参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的工作人员政策知晓率100%、调整村(社区)群众(户代表)意见听取率100%、镇领导干部与村(社区)干部谈心谈话率100%、涉及村(社区)党员干部纪律承诺书签订率100%。

  2.收缴保管印章。社区要集中收缴并保管规模优化调整涉及村的党组织、村委会、村监会、股份经济合作社等村级组织印章。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印章的,由村党组织书记提出,经驻村干部、联片领导审核后准予使用。

  3.依法依规实施。通过集体决定、请示批复、班子组建、“三资”融合等程序完成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通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方案和村集体资产处置方案,提出新村(社区)名称和办公地址,形成相关请示报镇人民政府;镇人民政府研究形成《关于要求调整村(社区)规模的请示》报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作出批复,镇宣布调整村(社区)规模决定、组织设置和干部配备;新村(社区)挂牌运行。

  (三)总结完善阶段(2019年5月)

  1.档案整理移交。按照“统一收存、统一管理”要求,完成被撤销村级组织档案资料、各类印章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的整理、更换、移交等工作。对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故销毁、变卖、占有或拒交的,依法严肃进行查处。

  2.建立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新村(社区)各类组织议事决策、财务管理、工作例会等各项工作规章制度,落实“三会一课”、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和“五议两公开”等制度要求,确保新村(社区)组织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制定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办法,加强对原村办公楼、文化礼堂、为老服务中心等各类活动场所管理,面向群众开展文体娱乐活动,确保原村各类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作用。及时制定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加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

  3.加强干部教育管理。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集中培训、跟班学习、师徒结对等形式,对新村(社区)干部进行集中培训,帮助村(社区)干部明确职责任务、理清发展思路、提高工作能力。完善村(社区)组织班子和干部考核管理办法,推动村(社区)干部担当作为。组织新村(社区)干部开展交叉走访,熟悉村情民意,增进群众感情。

  4.做好证照标识更换。民政、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做好门牌户牌、道路交通标识、公交站点名称等更换工作,公安、人力社保、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妥善做好群众户籍、身份证、社保卡等证照的办理和信息变更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继续做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确保社会安定有序。新村(社区)要加强村(社区)活动场所标识管理,及时将含有被撤村名称的标志标识、牌子展板等设施内容进行更新完善。

  5.同步推进融合发展。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要根据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情况,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帮助新村(社区)制定规划,优化村庄用地布局,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和新村聚居点等农民建房用地指标。宣传、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卫生健康等部门要以新村(社区)为重点组织开展“村晚”“邻里节”、“运动会”等群众性活动,提升群众对新村(社区)的认同感。

  四、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成立藻溪镇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实行集中办公,落实工作经费。建立“一个村、一位领导、一个团队、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工作机制。镇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直接责任人职责,亲自抓、负总责,镇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村(社区)、全程参与。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具体责任人职责,听从指挥、主动作为,村(社区)组织班子成员要全力支持配合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推行复杂村(社区)“四个一”工作机制,即“1名县级领导包干督战、1名乡镇领导干部具体负责、1个攻坚组合力作战、1个公安专班全力投入”。

  (二)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党委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实行“一周一研判、半月一会商”的工作机制。镇组织办牵头统筹,负责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组织设置和干部安置分流工作的指导;民政办负责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程序的指导;农业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村级集体资产处置和管理的指导;镇纪委负责查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工作纪律;政法、信访、公安和司法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打击黑恶势力,净化社会风气,维护社会稳定;宣传办负责宣传和网络舆情监测引导等工作,形成良好氛围;司法部门负责做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经费保障;档案部门负责监督、指导乡镇做好调整村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移交等工作;共青团、妇联负责发动群团组织支持配合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做好共青团、妇联等村级组织设置、人员配备工作。

  (三)注重统筹兼顾。各部门站所要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推进中心工作、加强基层基础有机结合,做到统筹兼顾、衔接有序、协调推进。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生态搬迁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动移民群众向移民地村(社区)融入。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后进村(社区)整治结合起来,切实解决少数村(社区)组织软弱涣散等问题。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结合起来,盘活资产资源,统筹安排项目,拓展发展空间,实现优势互补、抱团发展,确保每个新村有发展项目、有1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基础设施建设结合起来使用,统筹考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文化礼堂等基础设施建设,做到合理规划、集中实施、共享使用。把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推动乡镇重心下沉、力量下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四)严明工作纪律。采取无告知检查、常态化督查、民意调查等形式,加大督查考核力度。严明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三个一律”要求:曾受刑事处罚的一律不作为村(社区)各类组织班子成员;不支持不配合工作的,一律就地免职(歇职);恶意阻挠破坏的,一律追究责任。

  (五)营造舆论氛围。把宣传引导贯穿到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工作的全过程,通过制作悬挂标语横幅、编发宣传“小册子”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宣传有关政策,为群众释疑解惑,最大限度凝聚共识。各单位要统一宣传口径、严把宣传方式,未经镇村(社区)规模调整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严禁利用网络媒体宣传。实施舆情监测机制,强化对舆情的收集、研判和预警,对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信访和舆情,要第一时间掌握真相、消除影响;建立村(社区)规模优化调整重大事件、重要信息及时报送制度,超前抓好风险防控,及时稳妥处置突发事件,确保平稳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