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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三篇

  活动是由共同目的联合起来并完成一定社会职能的动作的总和。活动由目的、动机、动作和共同性构成,具有完整的结构系统。第一文档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一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助推依法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市法宣办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出的“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法治宣传“属地、属事”责任以及“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执法和司法过程中,深入社区(村居)基层开展普法宣传,针对疫情防控中的突出问题、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舆论场上的误读误解,进行精准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学习、掌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意识,引导政府依法行政、公众依法办事,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良好舆论环境。

  三、主要任务

  深入宣传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防控举措;深入宣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品卫生安全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涉及公共卫生的刑事、民事、行政事项和涉及医疗事故纠纷、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交通管理与运输、劳动与社会保障、保险、网络信息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法工作;加强辟谣疏导,积极传播权威信息、放大理性声音、批驳谣言谬论,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不当做法和依法查处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曝光,澄清不实传言,避免造成误解误读。

  四、重点举措

  1、设立一个疫情防控普法专栏。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充分发挥新兴媒体平台作用,以图解、动漫、H5、短视频等适合新媒体传播的方式,开展依法防控宣传。各地、各单位和相关媒体开设“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专栏,进行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发布《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分类汇编》《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二十三问)》《2020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范最全指南H5》等与疫情防控相关的法律法规,展播优秀的疫情防控主题法治文化作品,并集中推送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情况。省普法办制作的防控疫情公益普法宣传产品请到公共邮箱下载,供大家借鉴使用(邮箱:[email protected],密码:pufa1985)。

  2、创作一批疫情防控普法作品。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主题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各地各单位切合主题创作漫画、书画、微视频、山歌、诗词等普法作品(要求微视频和动漫作品限定1分钟、3分钟、5分钟或10分钟以内,标清作品,附文字说明,上传视频格式为mp4或mpg;漫画作品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jpg格式上传,附文字说明;书画作品像素宽度不低于1024,上传格式jpg,电子版图片大小不低于2m,附释文和文字说明;山歌、诗词等不限篇幅,附文字说明)。

  3、组织一次疫情防控普法竞赛。全国普法办在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上开展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联合“头脑王者2”推出网络答题对战游戏《防疫知识大作战》,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推送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拓宽学习内容和途径。广泛动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疫情防控知识竞赛和网络答题活动,努力扩大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知晓度、参与度,引导公众科学理性防疫战疫。

  4、汇编一册疫情防控普法案例。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针对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主管板块,采用“以案释法”等形式,重点围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指出的十类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传染病防治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重点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各地各单位在普法过程中注意收集有关案例,按要求向市法宣办报送“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市法宣办牵头汇编有关案例,对相关法律知识进行宣传解读,并在全市主流媒体网站、新媒体、融媒体发布,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群众遵纪守法,积极支持和配合依法防控疫情。

  5、宣传一批防疫普法典型。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创先争优意识,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掀起“比、学、赶、帮、超”热潮,积极投入到疫情防控普法行动中来。要注重挖掘依法防控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典型事例,大力宣传广大执法司法人员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先进事迹和感人故事,在全社会树立法治权威、弘扬法治精神,凝聚起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的强大合力。要营造出“人人学习先进、人人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立足本职、勤奋工作,为取得疫情防控阻击战全面胜利贡献力量。

  五、责任分工

  全市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市法宣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做好法治宣传工作。

  1、宣传、解读疫情防控相关法律规定,在疫情防控相关立法修法过程中开展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各方面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相关法律。(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在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展法治宣传。(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3.在公共交通工具、运输场站内开展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负责动物防疫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

  5.负责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6.负责防疫工作相关的价格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7.负责国境卫生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责任单位:赣州海关、龙南海关)

  8.指导网络视听和广播电视媒体履行媒体公益普法责任,支持和配合各有关单位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行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

  9.在日报、广播电视台开设疫情防控普法专栏。(责任单位:赣南日报、赣州广播电视台)

  10.运用12348江西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和法律援助热线,为广大群众提供防控疫情方面释法答疑。(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1.其他市直有关单位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开展相关法治宣传。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各地、各单位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系列重要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工作要求,把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强化法治保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避免群众和社会误解,防止产生舆情或负面影响。

  2.整合部门合力,压实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协调,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按照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明确任务,压实责任,积极将法治宣传融入到疫情防控工作中,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合力,共同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既要主动对本系统本单位干部职工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也要面向服务对象和帮扶群众开展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防疫知识的普及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努力形成立体传播、覆盖广泛、整体联动的普法声势和格局,坚定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信心和决心。

  3.创新宣传形式,讲求普法实效。各地、各单位要落实公益媒体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媒体平台作用,同时依托微信、抖音、西瓜视频、法治融屏等新媒体媒介,制作一批生动、通俗、易读、接地气的防疫抗疫公益普法宣传产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送到机关、企业、网络、社区、农村、医院、学校、家庭和防控场所等基层一线,确保人人了解疫情、掌握疫情。要运用“以案释法”形式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坚决抵制扰乱社会秩序、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阻碍预防防控措施、干扰医疗机构场所、制售假伪劣防护产品、非法捕杀收购运输出售野生动物及制品等行为,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4.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引领示范。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统筹兼顾、精心组织,要发动法学教育工作者、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会、律师协会积极投入到行动中来,要发挥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公证员、律师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示范带动作用,广泛宣传疫情防控法律知识。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专项行动期间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故事,以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及时报市法宣办。“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法治宣传专项行动工作纳入2020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和“七五”普法总结验收考核。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二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决打赢防控“新冠肺炎”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强防控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结合我县情况,制定《三门县“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活动方案》。

  一、 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针对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农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疫情防控专项法治宣传行动,注重以案释法,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注重把普法融入到相关立法、执法和管理服务过程中,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依法防控意识、依法治理能力,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宣传重点

  深入阐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宣传党中央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以及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的有力举措;深入宣传《传染病防治法》、《突出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治安处罚法》、《刑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等防疫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解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浙江省人大常委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见》等决策部署,积极引导广大群众正确理解、严格执行、切实遵守。

  三、活动措施

  1.县普法办组织全县专业法律工作者及律师编写《肺炎防控法律解读》、《依法防控肺炎法律问答》等法治宣传资料线上线下进行宣传发放。

  2.强化以案释法,全县各执法机关要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整理编辑依法防控疫情相关违法典型案例,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情况对外警示宣传。

  3.县普法办邀请律师对普通公民及企业主等在此次新冠肺炎防范工作的法律责任进行针对性解读,并录制相关宣传音频在农村广播、宣传车、无人机上在全县进行巡回宣传;制定《关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法律服务行业惠企便民的工作意见》,组织全县法律服务行业为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积极提供法律意见建议;法律援助和公证处开通疫情相关法律服务绿色快捷便民通道。

  4.落实全县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普法责任制,将宣传防疫相关法律法规工作纳入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和年度考核重点;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原则,结合自身职能在报、网、微、屏等媒体上,积极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各执法机关结合防疫相关案例开展以案释法工作;有条件的单位可以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制作防疫相关的法治宣传微视频、小动漫、警示教育片等开展宣传。

  5.基层一线疫情防控工作人员结合防控工作,利用发放相关普法宣传资料、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广播等方式开展释法宣传,特别是人口密集场所的普法宣传;进驻企业人员结合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开展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工作,帮助企业准确了解复工复产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村法律顾问等利用之江法云微信群加大疫情相关法律宣传,省市民主法治村普法志愿者等积极参与本村依法疫情防控宣传。

  四、保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深入学习、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防控疫情专项法治宣传行动作为当前最重要的普法任务抓紧抓好,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依法防控工作。切实把握好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宣传纪律,做到宣传报道严谨规范、法律解读准确生动。

  (二)落实普法责任。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职能开展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教育。既要主动面向社会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有针对性地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推动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三)注重宣传实效。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要从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出发,从群众的期待和需求出发,突出重点,开展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安全感。强化以案释法,以生动直观的形式,让群众通过典型案例的依法处理感受到防控工作有序有力和社会公平正义。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活动方案三篇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直各单位,在温垂直管理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对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根据全国普法办、省普法办、台州市普法办和市委市政府的具体部署,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当前,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直接关系经济社会大局稳定。各地各部门要在前期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的基础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以及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做好疫情防控法治宣传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最迫切、最紧要的任务,积极主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各项工作,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专项法治宣传行动由市普法办牵头,广泛组织和动员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基层群众共同参与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各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主体责任,明确工作举措,积极部署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活动。要紧紧围绕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我市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可能存在的薄弱环节,各司其职,多措并举,凝聚合力,精准施策,以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全天候、全方位、全领域法治宣传,引导全社会在疫情防控中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为提高全市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是紧扣宣传重点。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防控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的各项决策部署做好普法宣传,推动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有序高效开展;要抓紧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动物防疫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解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全力稳企业稳经济稳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关于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意见》等决策部署;同时要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劳动保障、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依法出台的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二是把握关键环节。各地各部门要把普法融入到疫情防控相关执法和司法过程中,做到执法司法、科普教育、政策宣讲与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同步开展。强化以案释法,执法机关要持续发布疫情防控期间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典型案例。要整合资源,搭建平台,通过多种途径向全社会传播权威、准确、专业、生动、鲜活的法律知识和法治资讯,引导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和非常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官方“报、网、端、微、屏”等主流媒体平台,通过开设疫情防控法律知识专题、专栏等形式,让人民群众随时随地、足不出户就能获得优质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要立足职能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挖掘、分析疫情防控工作的法治需求,加强与法治宣传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合作,为群众提供及时准确的普法公益服务。

  三是聚焦重点领域。主动服务疫情防控一线,加强对实施隔离的村(社区)、居民住所、定点医院、隔离收治场所、交通要道卡口等重点场所的法治宣传,积极回应基层的法律需求,帮助基层干部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第一线。倡导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发挥示范作用,依法实施防控举措;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和“法治带头人”的引领作用,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利益诉求。深化“三服务”活动,结合疫情防控加强法治宣传宣讲,帮助企业准确了解复工复产政策,依法妥善处理好劳动关系。加强农贸市场、超市、药店、车站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的法治宣传,让广大群众及时知晓疫情防控的法律政策措施,正确行使和履行法定权利与义务。

  三、具体举措

  (一)落实工作责任。市普法办把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的表现和实效作为全市“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必查项目和普法类评先创优表彰的重要依据;同时,把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与处置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作为谋划“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着力推动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各地各部门将疫情防控重点宣传内容纳入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以案释法。各地各部门对疫情防控期间因不可抗力引发的合同履行、交通运输、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涉及民生领域的热点法律问题,持续发布以案释法案例;各执法司法机关重点做好打击抗拒疫情防控、暴力伤医、制假售假、造谣传谣、哄抬防疫用品和民生商品价格等违法犯罪行为的以案释法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案列报送至市普法办。

  (三)丰富宣传形式。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络、进单位、进公共场所等活动,针对不同普法对象的不同需求,编制疫情防控法律指南、企业和居民抗击疫情法律防护手册等法律指引;利用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及时发布疫情防控热点法律问题解读;做好全国普法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有关法律知识问答》的网络宣传;积极参与全国普法办举办的疫情防控网上法律知识有奖竞答活动和全省开展的以“防控疫情、法治同行”为主题的防控疫情法治宣传作品创作征集展播活动。

  请各地各部门及时将工作信息、案例以及其他相关情况报送至市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