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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3篇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在这场庚子年初的“大考”里,面对肆无忌惮的新冠状病毒,我们有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有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的党员干部,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这场“战疫”必胜,中国必胜!本站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供大家参考选择。

  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工复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用好用足援企稳岗政策,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积极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切实做好相关“调停缓撤”项目、民生项目、生态环保项目、产业项目的开工复工。

  二、开复工主要条件

  1.防控机制到位。项目单位负责人必须现场指挥调度,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建立疫情防控组织架构,明确疫情防控应急流程、具体工作人员、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道(社区)主管部门、疾控部门。作业人员较多的项目需成立防疫专班,专人专岗,落实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应报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备案。

  2.员工排查到位。把好项目作业人员入口关,对项目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填写《健康信息登记表》,核实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家庭住址等关键信息,并与项目所在街道(社区)共享,特别要重点排查涉鄂(湖北)涉汉(武汉)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如果有重点防控地区外来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设置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如没有条件设置的,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不得接收重点防控地区的返潭务工人员或与确定感染者有过接触史的人员。必须确保项目施工区域作业人员身体状态良好。

  3.物资保障到位。项目单位要按照卫生防疫部门制定的标准开展疫情防护工作。项目单位防疫物资包括口罩、体温检测设备、消毒水剂、应急药品、应急车辆等,物资储备不少于3天用量。

  4.阻断隔离到位。项目开复工前,各作业区域必须进行全面消毒杀菌;开复工后,每天定期进行消毒杀菌。项目作业区域必须确保规范有序、整洁卫生、空气畅通且具备防控管理条件。项目作业区域只设置一个出入口,24小时设岗,对所有进出项目作业区域的车辆、工作人员或外来人员一律实行“一测二查三询(测量体温、查验身份、询问动向)”并进行实名制登记,严密掌握作业人员身体状况及行踪,门卫每岗不得少于2人。项目作业人员在项目建设区域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同一区域作业人数控制在20人以内,每天早晚2次对作业人员逐一检测体温,一人负责检测,一人负责复核,并记录在案。一旦发现员工有发热、咳嗽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或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作业现场应立即暂停作业、实行有效隔离阻断。项目单位应立即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卫生防疫部门并及时安排患者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配合疾控部门开展防治,同时报告项目所在行政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

  5.内部管理到位。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作业现场必须摆放、张贴安全和防疫宣传展板。项目单位应确保每日监测上报员工身体状况,督促员工每天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发现情况及时报告、采取处置措施,并加强员工下班后管理。做好项目施工区域、厂房、住宿区及食堂等人员密集区的疫情防控,做好场地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工作。作业人员不得集中用餐、不得聚餐,应采取分散用餐、错时供餐、打包配餐等方式就餐。项目单位对住宿区应每天做好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尽量分开、单独住宿。洗手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作业场所及生活区域必须做好生活垃圾分类,严格按照卫生防疫要求处置废弃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垃圾。

  三、开复工手续办理

  1.自查。项目业主单位对照疫情防控相关标准和本通知要求进行开工复工前的全面检查。

  2.备案。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实行备案管理。由项目业主根据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条件向各县市区、园区(示范区)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3.开复工。项目备案后,即可开复工。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园区(示范区)管委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加强疫情防控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的组织领导,及时进行研究部署,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指挥,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复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专人进行“一对一”蹲点帮扶,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2.强化主体责任。各项目业主单位要自觉担当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坚决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坚决做到疫情防控条件不达标不开工复工,坚决支持配合所在地方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3.强化监督管理。重点建设项目开复工要严格落实“五个到位”要求,确保监督管理无死角、无盲区、无遗漏。开复工前,项目单位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知识培训,发放安全和疫情防控手册,进行严格科学的疫情教育宣传。各重点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要会同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疫情防控情况的监督检查,如发生对疫情防控不到位的情形,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强化协调联动。各项目业主单位与所在地方一定要畅通信息渠道,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服从大局,克服困难,众志成城,齐抓共管,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推进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开工复工。

  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根据省政府有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切实做好我省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特制定指南。

  一、工作目标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则,切实做好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对作,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将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企业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二、职责要求 1.各企业应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疫情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2.制定本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度,并将责任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

  3.明确并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信息报告人。

  4.认真落实单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各项措施。

  5.保障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必须的物资、场所、人员与经费。

  6.企业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时,应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疫情处置等工作。

  三、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

  复工后要进一步强化责任,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防止出现疫情,强化安全生产。

  (一)复工前防控措施 1.信息告知:向职工发布防控相关信息,湖北疫区的职工未经医学观察者禁止回厂工作。

  2.组织动员: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防控工作组织体系,组成专兼职相结合的防控工作队伍,责任落实到人,实现车间(科室)、班组和个人全覆盖,制定防控方案,落实防控措施。出现呼 吸道症状无发热者应及时就医。

  3.健康排查:

  (1)开展全体职工休假期间的生活旅行情况登记,全面掌握职工是否离苏及前往地点、身体状况是否良好、是否与发热病人有过密切接触、是否接触过野生动物等情况。

  (2)对近两周有湖北省旅行史、居住史返苏职工,由企业登记并随访其健康情况,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身体状况。

  (3)排查发现发热、呼吸道或消化道症状者,应指导其及时就医,就医时应佩戴医用口罩。

  4.物资准备:加强口罩、温度计、消毒药械等疫情应对物资准备,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配置必要的临时隔离宿舍。

  (二)复工后防控措施 1.健康申报和晨检:建立健康申报和职工晨检等制度,由专人负责对每位职工进行体温测量。有班车的企业,应在上班车前进行测量,发热症状者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单位。对发热、咳嗽等症状的职工,立即指导其到发热门诊就医。

  2.科学佩戴防护用品:应为职工配备医用口罩,未佩戴口罩的职工禁止乘坐班车或进入企业人群密集岗位。晨检人员应佩戴医用口罩。企业要指导职工正确佩戴口罩、做好口罩的定期更换和使用后口罩的正确处理。

  3.洗手消毒:各控制室、办公室、食堂、卫生间等工作场所和生活场所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消毒用品,如无洗手设备,应配备70-75%的酒精搓手液或免洗手消毒液。班车、公务用车、接待室、办公室、电梯、桌椅、工作台、地面等交通工具、公共区域和物体表面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定期消毒,每日2次。

  4.个人卫生:职工应加强个人卫生,打喷嚏和咳嗽时应用纸巾或手肘部位(不是双手)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5.健康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宣传,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推广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身体 抵抗力,提高职工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治的正确认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6.环境卫生清理: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食堂、职工宿舍、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环境卫生清理和药物消杀。

  7.通风换气:加强职工工作和生活场所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空气流通。减少使用空调,定期开窗通风、清洗空调;

  对有回风的集中式空调系统,要在回风口设置低阻中效空气过滤器,并加强新风口空气过滤器的清洁和更换,保 证人均新风量符合《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的要求。

  8.减少集体性室内活动:停止职工非必要的出差,可采取远程视频会议、企业邮件等交流形式,最大限度减少大型聚集性的室内活动,以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9.饮食安全:集体用餐的企业,应注意食物安全与卫生,并加强对餐具消毒及管理。

  10.外来人员管理:制定外来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外来人员信息登记、手部清洁、体温测量和口罩发放等工作。外来人员应由接待人员陪同到指定场所办公、休息和就餐。

  (三)发现病例后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管理:企业要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自有住房的应居家隔离,有集体宿舍的应由单位安排临时单间宿舍隔离,隔离观察期限14天,每天2次汇报体温和其他健康状况。隔离观察期间如岀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则立即向当地的卫生健康部门报告,并按规定送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2.加强消毒:企业可在当地疾控机构指导下,做好病例办公室、会议室、宿舍等疫点的终末消毒以及密切接触者集中隔离消毒,具体消毒方法见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终末消毒技术指南(试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居家隔离消毒技术指南(试行)》 3.停工管理(必要时):企业应根据疫情波及的范围、发展趋势和当地人民政府决定,采取临时停工或暂时关闭措施。停工的范围应遵循由小到大的原则。

  工地复工疫情防控方案

  公司所属各单位、项目部: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形势异常严峻,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项目复工期间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做到安全复工,按照中央、国务院关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部署和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公司所属各项目复工与日常管理相关要求部署如下:

  一、复工的原则

  因疫情期间公司所属复工项目跨越多个省份,管理难度极大,各项目部必须及时掌控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严格遵守其管控措施和复工前提条件,任何项目不得违反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擅自复工。

  二、组织管理部署

  所有工地复工前应成立以项目经济责任人为首的现场管理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建立项目防控体系,落实卫生防控人员,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项目部应提前规划复工计划,严格按照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的文件要求,备好防疫物资,编制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提前规划好返工人员按政府规定隔离留观14天的措施,经公司审查符合要求,再报工程所在地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批复同意后方可复工。

  在一级响应未解除前项目部应安排1名项目主要负责人作为专职防疫联络员,保持联络畅通。

  三、工人提前告知管控

  每个项目部必须全面掌控工人春节去向,计划返工时间和所乘交通工具,提前告知暂不接收湖北、温州等地或其他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务工人员。现场不具备隔离条件的项目必须有返工人员测温与信息登记后留观隔离14天的居住场所安排。为缓解工地口罩储备压力,建议一并告知工人返工前尽可能的自备、多备口罩。

  四、施工现场管控措施

  1.所有工地由项目部负责配备一定数量的口罩、测温计、消毒液等疾控用品,其储备量不得少于一周。必须保证复工期间施工现场人员全部带口罩上班,防护用品储备不足的项目不得复工。

  2.所有工地实施全封闭管理,疫情期间只开放一个进、出口,增加门卫人数,24小时轮岗值守,在未复工前除值班、留守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进入工地。在工地入口设立人员登记与体温检查点,核实身份信息,手机号码,落实一人一档登记制度。

  3.对具备现场隔离条件,征得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同意现场隔离返工人员的项目,应妥善将返工人员安置在相对独立的留观区域,并做好隔离留观期间的体温检测与日常生活安排。

  4.工地复工后应每天早中晚3次对进入现场施工的各工种现场人员逐一检测体温并记录,做到所有现场人员体温检测全覆盖。复工后现场除必须的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对人员进出需征得项目部负责人同意。

  5.工地复工后办公区、食堂、宿舍、厕所、道路等人员流动区每天应有不少于2次的消毒,食堂管理建议伙食外购,分散用餐。

  6.全力做好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张贴卫生防疫宣传图文广告,利用微信(QQ)群或电话等多种形式,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确保不漏一人,提高现场工人的自我防控意识,自觉做好自身防护。

  7.各工地疫情防控工作实行专员日报制度,每日必须按项目所在地要求及时如实上报人员统计报表,信息务必准确。每天下午2点前由各项目部上报区域公司工程部,区域公司汇总后报集团公司,直至疫情解除。

  8.集团公司、区域公司工程管理部门每日巡查工地疫情防控情况,对防控不力或擅自复工的项目将采取严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