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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汇报三篇

  如果这次疫情放过了人类,请人类今后放过野生动物。如果这次疫情被医护人员击败,那么请今后更加善待医护人员。第一文档网为大家带来的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汇报三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汇报一

  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29日发《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暂行办法提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管理措施实施管控。疫情防控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管理、科学规范、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原则。

  武汉市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领导任副指挥长,市委市政府有关单位为成员。武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控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市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武汉市防控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控工作;武汉市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在疫情报告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向所属辖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和疫情发展最新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组织开展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

  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全面排查辖区发热人员,并登记造册,将统计排查情况及时如实报告本区防控指挥部指定的部门。区防控指挥部应当迅速配齐必要设备,组织队伍开展相关防控工作。

  疫情报告实行属地化管理,军队、武警、企业、学校等单位及所属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疫情,应当按规定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零售药店、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对前来购买治疗发热、咳嗽药品的人员,应当登记并详细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劝导患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应当以最快方式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鼓励公众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行监督,发现有疑似人员或密切接触者,应当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指定部门报告。

  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各级政府办公室、公安、卫生健康等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咨询、投诉、求助电话,所有电话24小时值守,并按规定及时处理相关信息。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依照本办法规定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并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在预防与监测方面,暂行办法明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研究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的扩散。

  对从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科学研究的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和医疗保障措施。

  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流动人员管理,对检测发现有疑似症状的人员,实施临时隔离,进行医学观察,必要时移交指定的医疗机构。

  学校、企事业单位及机场、车站、码头、超市等公共场所应当设立体温检测点,对进入人员实行体温检测,检测认定发烧或者不予配合的,应当阻止其进入。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要求,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等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废弃的口罩、防护服等防护物品和医疗废弃物。

  在医疗救治方面,暂行办法规定,要按照“集中病例、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建立完善医疗救治运行机制,将确诊病人集中安排在定点医院救治。

  对确诊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应当按规定采取医学观察、隔离治疗、分类管理等医疗措施。

  各指定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发热门诊和隔离观察室,收治可疑发热病人,实行首诊负责制;对收治的确诊病人或者疑似病人,应当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门公布的诊疗方案进行治疗。

  市防控指挥部指定具有防护条件、符合收治呼吸道传染病病人要求的医院,或通过新建、改建具备上述条件的医院作为定点医院,并指定有条件的医院作为后备医院,做好随时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准备。

  定点医院和后备医院由市防控指挥部统一调配、使用和管理,医疗机构和人员应当服从市防控指挥部统一安排。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对医疗物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分配,畅通运输渠道,理顺分配机制,保障医疗物资供应充足,优先满足医疗救治需要。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确保定点医疗机构24小时接诊,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医疗机构或者有关机构采取医学措施时应当予以配合;拒绝配合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需要接受隔离治疗、医学观察的病人、疑似病人以及密切接触者,在接受医疗救治时,不得侮辱、伤害医务人员和扰乱正常医疗秩序;侮辱、伤害医务人员或扰乱正常医疗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在社会面防控方面,暂行办法规定,市防控指挥部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根据需要实施下列措施并公告:

  (一)禁止大型群众性活动,包括: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大型体育赛事,撞钟、庙会、敬香祈福等民俗活动,展览、展销和人才招聘等;

  (二)暂停影剧院、娱乐场所、网吧、浴室、体育场馆等场所营业;

  (三)关闭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等文博场馆,暂停开放动物园、风景区等场所;

  (四)停止培训机构(含托幼机构)开展线下服务;

  (五)禁止所有农(集)贸市场、超市等各类经营场所销售活禽,暂停宠物商店(医院)营业;

  (六)禁止大规模操办婚丧喜事;

  (七)要求所有人员出入公共场所佩戴口罩;

  (八)其他紧急措施。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和停课等措施并公告。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实施交通管制并公告。

  市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组织对相关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

  鼓励公众减少出行,取消聚餐、聚会,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各类超市、农贸市场、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严格消毒,做好防护措施;必要时可以对养老机构实施封闭管理,对农贸市场实施关闭。

  社区、学校、企业和相关单位应当组织开展老年人群、返校师生及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工作。

  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全面清理重点地带、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清除病媒孳生地。发动社会力量群防群控,切断疫情传播途径。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村民委员会)等组织应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宣传,提高公众防治意识。

  禁止交易、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食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禁止发布销售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广告。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与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有关的违法行为,有权依法举报。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人死亡后,尸体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立即消毒、火化。

  在保障措施方面,暂行办法提出,市、区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防控需要,依法调集人员和征用医疗机构、医疗用品、交通工具、房屋等物资和场所,相关人员和单位应当积极配合。

  市、区财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所需资金,落实患者救治政策。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组织做好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医疗器械、检测试剂等医疗用品的生产、储备和供应工作,保障各类生活必需品的供应。鼓励本地相关企业积极生产,保障物资供应。

  禁止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行为。

  市、区防控指挥部应当做好医护人员、参与防控工作的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妥善安排外地来汉支援的医疗人员和其他防控人员的交通、住宿、饮食等生活保障。

  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捐赠、资助等形式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公布接受捐赠的电话和渠道,负责捐赠物资和资金的使用管理监督,并对捐赠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进行公布。

  鼓励志愿者积极参加防控工作,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为志愿者提供服务,做好防护措施和后勤保障。

  所有志愿者应当服从市、区指挥部的统一管理和调配。

  市、区防控指挥部指定专门机构为公众提供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鼓励有资质的各类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心理疏导和咨询服务。

  有关医疗机构、科研单位应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研究工作,组织技术攻关,提出有效防治措施。

  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汇报二

  新冠肺炎肆虐祖国大地,牵动着每一个国人的心,在疫情一线的医护人员正在“与生命赛跑,与死神决战”,对于基层的疫情防控工作而言,同样容不得半点疏忽和怠慢,病毒的突然袭击就像一次没有提前告知我们的考试,考验着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考验着广大干部的担当作为,也同样考验着人民群众的向心力,可以说,病毒是“出卷人”,你我都是“答卷人”。

  当好“答卷人”,各级党组织要把党旗树立在疫情防控第一线。战斗堡垒坚固不坚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发挥得充分不充分?这场疫情防控的“大考”,正是检验组织建设成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成效的时候。面临病情扩散的严峻形势,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践行初心使命,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属地防控工作责任,激发广大党员抗击疫情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动员各支部组建以支委为“干”,以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为“支”的“党员突击队”,党小组组建“党员志愿队”和“党员示范岗”,划分责任片区,确保党员包片、包户、包人,切实营造“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良好态势,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当好“答卷人”,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临疫情大考,岗位就是站位。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作为“关键少数”的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要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发挥出“关键作用”。党员干部要时刻把疫情防控责任系在心上、担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自觉冲锋在第一线、战斗在最前沿,切实做好人员排查、消毒防疫、值班值守、辟谣维稳等工作,积极发挥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的强大功能,坚决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用牢固过硬的政治素质、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立足长远的全局观念、运筹帷幄的驾驭能力诠释新时代党员干部“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担当奉献精神。

  当好“答卷人”,广大群众要坚定信心、科学防疫、服从安排。“岂曰无衣,与子同袍”,在疫情面前,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中国人。从“16省一省包一市”到近万名医护人员驰援湖北,从84岁高龄逆行南下的钟南山到毅然剪短长发的女医护人员,从拔地而起的“雷神山”“火神山”到第一时间调派直升机空运物资,“中国力量”“中国精神”和“中国速度”振奋人心、震惊世界。“国家有难,全民动员”,广大群众要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摸排、体温登记、交通管制等工作,通过权威渠道了解新型冠状病毒有关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耐心等待春天的来临。

  “莫道浮云终蔽日,严冬过尽绽春蕾”,在这场庚子年初的“大考”里,面对肆无忌惮的新冠状病毒,我们有固若金汤、坚不可摧的战斗堡垒,有坚守岗位、靠前指挥的党员干部,有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的人民群众,这场“战疫”必胜,中国必胜!

  医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结汇报三

  3月18日,县人民医院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汇报会。县政府副县长章乐、卫健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文众、疾控中心主任欧阳乐等领导及县人民医院防控办成员出席。

  会上,县人民医院负责人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作了详细汇报。截止3月18日,县人民医院共收治住院医学观察115人,确诊3例,疑似病例1例,实现了零漏诊、零误诊、零死亡,医务人员零感染。章乐副县长、李文众局长对县人民医院前期的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给予了肯定,特别是在做好全县发热病人排查筛查、医疗救治工作的同时,护士蒋苏婷逆行援鄂的壮举给予了高度赞扬,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努力表示感谢和敬意。

  会上,章乐对县人民医院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了新的希望和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救治“四不”工作,善作善成;二是严格落实发热病人的排查筛查;三是严格落实重点人群的监管,对重点区域返新人员需集中隔离的必须隔离;四是严格落实确诊病例出院的回访追踪;五是严格落实快速诊断和转运;六是严格规范疫情资料的整理;七是严格落实一线医务人员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