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住建委关于市住建委关于行政权力下放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建法字[2012]883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8.09
【实施日期】2012.08.2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住建委关于市住建委关于行政权力下放工作的通知
(宁建法字〔2012〕883号)
各区县、园区:
根据宁委办发(2012)38号《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的通知 》的要求,我委将下放13项市级行政审批和85项配套的市级行政处罚。现将下放的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下放行政权力的内容及方式
《南京市市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目录》城市管理类第31项至第128项。下放方式分为归还、授权、委托三类。
二、下放行政权力的范围
(一)归还、授权类下放的行政权力
(119)政府投资城建项目立项审批
(121)政府投资城建项目工程概算、决算审批
由出资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市政府投资的城建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概算、决算审批由市住建委负责审批;园区、区县政府投资的城建项目立项审批、工程概算、决算审批由园区、区县负责审批;市、园区、区县共同投资的城建项目,除市重点工程、跨区工程由市住建委审批外,由出资为主方的相关部门负责审批。
(120)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f96b0c6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b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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