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勤编制

发布时间:2016-07-03 01:39: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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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四十六条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中央纪委法规室回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否在企业兼职?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发布时间:2015-02-04 08:50

  网友“taishan”咨询:

  请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其中“违反国家规定”是指什么规定?事业单位中非参公编制的普通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兼职?事业单位中什么级别以上的领导干部不能在企业中兼职?事业单位中党员是否可以在企业兼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普通人员和领导干部)只在企业中兼任职务而不领取报酬是否可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普通人员和领导干部)在其单位投资或出资的企业中兼职是否可以?   

  中央纪委法规室回复:

  您好!我们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解答,只属于对法律法规适用问题的学理性解答。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第(六)项中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在企业中兼职,除了看其本身是否属于参公管理人员、行政机关任命人员等之外,还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对其在企业中兼职有相关规定,不能一概以编制、级别和是否为党员来划分。比如,《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规定,北京市的公办学校教师在工作日期间不得到校外社会办学机构兼职兼课;不得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师在考核周期内未经所在机构或者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擅自在注册地点以外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进行执业活动的,考核机构应当认定为考核不合格。

此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即使只是兼任职务而不领取报酬,或者在其单位投资或者出资的企业中兼职,也要看其所在地区、行业领域、系统、单位等是否有相关的禁止性规定。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兼职取酬方面的其他具体问题,可以咨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其他相关主管部门。

综上的:1、存在问题主要有什么是违反国家规定:要看工作岗位有没有什么特殊的禁止性规定,如果没有应当是可以经商

2、机关工勤人员包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机关工勤编制通常是指在机关和事业单位内从事驾驶、收发、打字、维修等从事简单工种或辅助工作的人员红字为百度百科,没有找到权威的解释

3、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解读及立法本意目前找不到相关解释。回头寻找论文。

4、公务员禁止,参公事业单位同公务员,普通事业单位参照以上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ceb349a31b765ce040814d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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