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2-25 15:01:05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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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实施方案

绥化市粮食局

按照省政府关于“继续加大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力度,做大做强一批具有新体制、新机制的大企业集团”的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关于组建一批特大型和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开展粮食集约化、产业化经营,进一步促进全省粮食流通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的要求,并把绥化列为四个市在全省率先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的推进目标之一。因此,为了促进全市粮食流通产业的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对粮食企业改革政策规定,结合绥化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绥化是农业大市,盛产玉米、水稻、大豆,是国家重要商品粮基地,也是绿色食品生产基地。虽有较丰富的粮食资源,众多的粮食购销、加工企业,但企业小而散,粮食流通产业集约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还没有形成,整体优势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市场竞争乏力。因此,加大资源整合、资产重组力度,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势在必行。

(一)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是实现粮食流通集约化和产业化经营的重要途径

通过国有粮食企业优质资产的战略重组和各种资源的有效整合,改变全市粮食企业“多而小、小而全、单打独奏”的现状,打造全市粮食“航母”,从而实现粮食流通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通过集团成员单位资源、设施、技术、品牌和加工等优势互补,遵循循环经济理念,走集收购、储存、销售为一体的粮食流通产业化发展之路。

(二)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是提高粮食企业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

组建集团能使生产要素集聚和优化组合、资源合理配置。通过粮食企业组织结构调整,理顺管理体制,建立和完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和制度,有利于形成合理的粮食经济规模,增强企业雄厚的实力和活力,有利于提高全市国有粮食企业乃至全社会粮食流通产业在国内外粮食市场的竞争力。

(三)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是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主渠道作用的重要手段

通过组建具有新体制、新机制的大型粮食企业集团,粮食流通产业走集约化、规模化、产业经营的路子,有利于充分发挥国有粮食企业在市场化中的主渠道作用。集团的成员企业在政府的掌控下,具有较强的带动力,成为政府粮食宏观调控的主要载体,既能承担国家和地方宏观调控的政策性粮食经营任务,又能按照市场的需求搞好粮食贸易,促进区域性粮食顺畅流通。不仅保障农民销售余粮有一个顺畅的渠道,而且为保国家粮食安全也能做出积极的贡献,尽而拉动全市粮食经济乃至市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依托市、区两级国有粮食企业通过以资产为纽带,以品牌、契约为联结的方式逐步整合全市粮食企业有效资源,组建一个集购、储、加、销为一体的绥化区域大型粮食购销企业集团。通过企业优质资产的战略重组和资源的有效整合,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走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粮食流通产业发展之路,做大做强粮食企业,带动和拉动全市粮食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原则。以市、区两级直属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骨干,先行纳入集团,通过股权转让、品牌、契约联结的方式逐步整合全市资产优良的国有粮食企业吸纳到集团中来,也积极引导吸收跨行政区域、跨所界限的强势企业。做到强强联合,优势互补。

(二)坚持依法规范组建,逐步完善运行的原则。以国家和省有关组建集团的法律、法规和粮食企业改革政策文件为依据,规范组建,从程序到内容符合规定。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有效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债权人的权益不受侵。逐步完善集团运行机制,研究和探讨具体的管理模式,妥善处理母子公司的利益关系,保证母子公司各自的独立法人地位。

(三)坚持与企业公司制改革相结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原则。以资产为纽带形成集团公司母子公司体制的子公司必须先行或同步进行公司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创新经营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培育具有新体制、新机制,制度完善的企业集团。

四、粮食企业集团总体框架设计

粮食企业集团总体框架由核心层(集团公司即母公司)、紧密层(集团公司全资及51%以上控股企业,即子公司)、半紧密层(集团公司49 %以下持股公司,即参股公司)和松散层(与集团公司无产关系,是以品牌、契约等形式而联结的企业,即其他成员企业)四个层次组成。

(一)粮食企业集团

粮食企业集团是以资产为主要纽带的母子公司为主体,以章程为粮食企业集团共同行为准则,由四个层次企业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不具有法人资格。其管理机构、宗旨和职权为:

1、集团机构

企业集团设理事会,作为企业集团的协商机构,决定企业集团活动有关事宜。事会设事长1人、副事长2常务执行理事4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和产业发展部两个内部管理机构。

2、集团宗旨

集团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接受省、市粮食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服务和协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总体发展战略目标,主动服务于现代农业发展和国家、省政府粮食宏观调控大局。充分发挥集团成员企业的优势,促进资产优化配置、资源有效整合,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能力,创造最佳效益。引领和带动全市粮食流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3、集团职权

⑴确定集团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方向和发展规划;

⑵制订策划各成员企业联合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计划、经营方式和实施方案;

⑶协商处理集团成员之间的关系,处理有关需集团处理的重大事项;

⑷审议批准成员企业的加入和退出;

⑸制订、修改企业集团章程

(二)粮食企业集团公司

鉴于暂不具备从现有国有粮食企业中选育一户实力较强的企业做为集团核心企业的实际,拟定由绥化市粮食局、北林区粮食局出资联合组建一个集团有限公司,做为集团的核心企业。该集团公司总部办公地点设在北林区粮食局。

基本框架为:

1、机构设置

⑴领导机构。集团公司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权、议事规则等由股东会以《公司法》的规定和实际需要研究制定的集团公司章程执行。集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即“三会一层”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的领导体制。

董事会:拟由7人组成,设董事长(企业法人代表)1人、副董事长2人、董事4人。董事会是集团公司的决策机构。

监事会:拟由5人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监事会副主席2人、监事2人。监事会下设若干个监事小组,即由市粮食局、北林区粮食局委托到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监事会负责人组成。监事会是集团公司的监督机构。

经理层:设总经理1人(由董事长兼)、副总经理2人,经理层是集团公司的执行机构。

⑵管理机构。集团公司内设三个管理机构:

综合业务部:负责办公、人事、保卫等项综合业务管理。

产业发展部:负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规划、制订经营战略和经营策略;为重大经营决策提供依据;研发新产品;开发粮食流通渠道;贯彻执行粮食政策;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进行调控等项业务。

财务审计部:认真履行财务和审计机构及人员的专业职能;负责收粮资金的筹措和监督资金使用;指导成员企业规范进行经济核算;分析和评价企业经营成以及集团公司交办的其它工作。

2、管理模式

集团公司除按照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依法经营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外,重点对集团成员企业进行有效管理。既要充分发挥集团的整体优势,又要竭尽调动成员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采取以“集权、分权适度”为原则,以“资产运营监督中心、经营决策调控中心、绩效考核评价中心”为主要功能,对重大事项统一管理,各成员企业分别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即有统有分的管理模式。

(三)集团成员企业构成

集团成员企业包括紧密层、半紧密层、松散型三个层次企业,暂为27户,各自都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五、实施步骤

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大体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筹划阶段:主要工作事项是成立组建集团办公室,进行调研论证,谋划组建集团的思路、设计框架,形成组建集团初步方案。

(二)组建阶段:确定加入集团企业名单、选育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产权制度改革不到位成员企业进行资产评估、财务审计、验资、工商注册,召开成企业大会,制定章程成立组织机构、选举配备主要管理人员等事项。

(三)挂牌运营阶段:召开企业集团成立大会,举行挂牌仪式,建章建制总结验、材料立卷归档等。

六、组织领导

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顺利如期完成组建任务,必须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由粮食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支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合力推进。为此,市政府成立组建区域性大型粮食企业集团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粮食局。全面负责集团组建工作,协调、支持、办理组建集团的相关手续和落实国家和省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税收、投资、信贷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组 长:副组长:成员

办公室:主任:副主任:成员: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bfeeeebb9d528ea80c779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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