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发布时间:2017-04-10 来源:文档文库
小
中
大
字号:
建筑企业经营管理模式
一、总公司对分公司,分公司对项目部的管理模式,包括业务管理、经济管理以及绩效考核方式等。
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条分公司的设立
1、申办分公司要具备的以下条件: (1)必须设立固定的工作办公场所。
(2)必须选好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懂工程建设管理,具有良好从业素质的人员担当分公司负责人。 (3)必须设有专(兼)职财务人员。
(4)分公司必须配备能开展施工队伍。分公司为公司人员办理养老保险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2、分公司的审批
(1)分公司具备以上条件后,由总公司派员进行实地审核,上报总公司批准。 (2)分公司的设立,需经总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股东大会讨论批准。 (3)设立分公司一律以地级市为区域范围,一个区域内只设立一家分公司,且同一区域内的工程,结算口径也一律相同。并按公司规定交纳承包保证金和用印保证金。
(4)分公司自行负责分公司的注册备案等工作,总公司负责提供注册备案所需的相关资料。 第二条分公司的管理
1、分公司要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
管理制度开展业务。
2、总公司给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须缴纳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对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类章,否则总公司处以5000-50000元的严厉处罚或撤消分公司的经营权。
3、分公司承担承包期间发生的全部经营成本,包括:开办费、交易席位费、工程项目费用开支、所有税费、分公司日常开支和上缴总公司的管理费,以及分公司经营有关而发生的等所有费用。
4、分公司所承接项目费用发票和税金统一在总公司所在地开具和交纳。 5、分公司在承揽项目时,必须自己组织队伍,总工应由总公司进行资格确认和授权,如临时需要借用总公司人员,必须征得总公司同意,并按公司规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费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内部人员自行协商,否则总公司可随时撤消分公司资格或给予严厉的经济处罚。
6、总公司提供公司资质证书、人员上岗证件、执照以及其他的相关资信资料,以便分公司用以办理注册备案及投标过程中使用,借用期限为2个星期,最多1个月。
7、分公司在承揽业务时,招投标项目由分公司自行组织编制投标文件,并以总公司的名义参加投标,不得以分公司名义签订服务合同,订立合同必须盖公司的合同专用章。
8、总公司对分公司的工作质量考核按总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因出现的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用工经济纠纷赔偿,由分公司承担,如给总公司造成重大影响的,总公司将撤销分公司的经营权。分公司借用总公司人员组成的项目部,不论何种原因受到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除按总公司相关
规章制度对分公司及项目部进行处罚外,分公司还应对相关借用人员个人进行经济补偿。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总公司汇报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况,包括所项目的工作进展情况和财务报表。外地可用传真、电子邮件和总公司网站等形式上报总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纪守法,按章纳税,要按照总公司的规定,根据分公司收入按比例及时向总公司上缴管理费,分公司年产值达不到承包目标的,总公司可随时取消分公司经营权。
11、分公司以总公司名义承接业务,所承接项目资金必须进入总公司财务,凭总公司发票收取费用。严禁私自收取费用,如发现私自收款的,查实后按10倍罚款,罚款金额归总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签订的合同,在合同规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结束前总公司财务账上未有体现该工程费用收取情况记载的,总公司有权按规定向分公司收取该工程的管理费。
工程项目部管理细则
总则
施工项目管理是企业增加效益和创立信誉的源头,是企业生存发展的根本基础,也是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提高项目部的管理水平,增强企业效益、质量、安全、环保和工期意识,增强竞争能力,强化职工投入产出观念,最大限度地获取工程项目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项目管理是以施工为对象,以项目效益评估和责任目标为依据,以获取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目的,有效地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根据公司企业目标:“重安全质量,
创优质工程,保工期诚信,树企业形象”的精神。我项目部结合自身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行政管理
3、项目重大问题的研究,特别是招投标、分包工程大额资金流向,企业经营方针,工资分配方案等,必须由经理办公会、支委会集体研究决定,严禁个人说了算,以保证决策的正确和有效实施。
4、严格财务纪律:企业一切经济来往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招投标,分包合同留在财务一份;预算受款要定期与财务兑帐,各种资料手续要齐全完整。要把财务管理作为企业的中心环节来抓。坚决取缔账外账,不准截流转移和虚报利润,不准虚做成本和擅自提高成本开支标准,不准私自超发工资奖金。不准在承发包中接受贿赂。
5、严格对经营业务人员的管理
(1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从严治政,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2严格财务制度,坚持项目经理“一只笔”审批制度,不准挪用公家财务,禁止未经批准动用现金、支票或报销账款。
⑶工程款的结算,劳务费的支出,要严格按程序办理,增大透明度,避免弄虚作假,虚报冒领。
⑷在与项目部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交往中,不准借口公事办私事,严格按规定办理。
⑸项目部管理人员,不得接受民工、业务供货单位的吃请,不准在分包的劳务单位安排亲友就业,如有发生每人次罚款100—500元并视其情节轻重,态度好坏,是否调离本项目部。
⑹严禁利用业务关系,以公谋私,接受贿赂的违法行为,如给项目部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人员送交公司纪检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⑺项目部自购材料的采购,应按规定选择三家以上供货方,实行公开竟标,并由项目主管、材料、技术、财务、劳资等共同评审,确定供货方,不准为亲友在工程内推销材料设备及商品。
(8严格控制招待费的使用。项目各部门之间原则上不许招待,对外招待应本着“轻重有别,适度节约”的原则。一切招待事宜,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后,方可招待。
⑼项目部工资分配。必须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项目部《工资核算发放办法》实施,增加透明度并接受职工的监督。
第二节项目部工作
一、项目部作业纪律
1、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热爱工地,树立以工地为家的主人翁思想,关心项目部的发展,团结协作、齐心协力、遵章守纪、规范管理、工程优质、维护形象。
2、项目部全体人员要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3、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要监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更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外出办理私事,一经发现,按旷工处理。
4、中午吃饭,不得饮酒(工作招待例外一经发现,按违反劳动纪律处理,分别给予停工,罚款和纪律处分,饮酒发生的事故后果自负。
5、工作时间内不允许在任何地方睡觉(夜间加班人员除外),发现一次罚款50—100元。
6、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岗或影响他人工作,严禁在工作时间内打扑克、下棋、玩游戏。发现一次,每人罚款10—50元。
7、按时参加项目部举行的各项活动,及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席。未参加的人员每人扣款20元,迟到的扣款5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8、在参加会议时,所有手机不得开启响铃,不准交头接耳,随意走动,并做好详细记录。
9、项目部全体工作人员,要衣着整洁,讲究卫生,在工地内必须戴安全帽,举止文明礼貌,维护良好地企业形象。 二、考勤制度
1、所有项目部人员的考勤一律采取上下班签到制、签退制,任何人不得代签,或补签,如有发现每人次罚款10元。
2、考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按制度管理考勤,不得讲人情,纵容他人弄虚作假,如有发现每人次罚考勤人员50元。
3、项目经理部全体人员必须按项目部规定工作日出勤,每工作日按项目部规定上下班时间为准。(根据工程进展及季节而定
4、因公外出办事或去公司办事,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有效,如未请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三、请销假制度
1、休探亲假,工龄假,婚育假,假期超过三天以上都须提前提交书面请假报告。
2、申请报告,经项目部经理批准同意后,方可休假。
3、公派外出学习、培训,必须及时报告项目经理部,并做好工作交接,否则影响工作,后果自负。
4、凡自学或自费上学人员,如占用工作时间,须提前征得项目部同意,否则一律不予批假。
5、各类事假,必须提前请示,无特殊情况,缺勤中途电话请假或他人代假,一律无效,均视为旷工。
6、项目所有人员请假,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必须进行登记,以便年终进行考核、凡未登记者,视假期时间长短给予30—200元罚款。
7、各类请假须按期限返回,并办理销假手续,不得超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向经理请示,经批准同意后,可按批准日期返回,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奖惩制度 (一)奖励: 1、在社会上助认为乐,见义勇为,给项目部争得荣誉的,根据情况每人次奖励100—500元。
2、积极参与公司举办的各项活动,并获得前三名,为项目部争得荣誉的奖励5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