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付款流程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
信用证付款流程:
1、进出口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
2、进口方申请开证
3、开证行开立信用证并航寄或电讯通知出口方所在地的代理行(即:通知行)
4、通知行通知出口方
5、出口方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后交单议付(即:出口方提交信用证提及的全套单据给通知行或其他银行,该行支付款项)
6、议付行寄单索偿(即:付款给出口方的银行凭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向开证行或其他银行请求偿付货款,付款行付款后获得该全套单据)
7、进口方付款赎单(进口方审核无误后付清全部货款及有关费用,取得全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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