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发布时间:2019-09-01 23:49:01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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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XX城际铁路(以下简称“X铁路)是全省“X”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和X城市群城际铁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X字型高铁交通圈、加快构建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的重要支撑。根据X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城际铁路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发〔XX号)精神,X铁路项目在X县境内建设里程40.435KM,占地2717.74亩,计划工期48个月。境内征地拆迁涉及X镇、X镇、X街道办事处、X镇、X5镇(街)31个村。该项目X县境内的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由我县组织实施,为确保X铁路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际铁路X段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分管交通的副县长任副组长,政府办、发改局、公安局、财政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审计局、林业局、水务局、旅发委、环保局、煤炭局、规划局、信访局、河务局、供电X分公司、X街道办,X镇、X镇、X镇、X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协调解决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方面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交通局局长兼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具体组织实施X际铁路X县境内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办公室内设综合、征迁保障、财务三个工作组,工作人员从交通系统内部及成员单位抽调,具体职责如下:

(一)综合组:负责办公室工作计划、总结、综合性简报,收集、统计、汇总、上报项目和征迁工作进度情况,检查督办领导小组作出的决定、决议执行及布置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二)征迁保障组: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征地拆迁的政策、法规和补偿标准,组织、协调县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征地拆迁工作,定期召开征地拆迁协调会议,研究解决征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建设环境保障和信访维稳工作。

(三)财务组:依据《会计法》做好专项资金的管理、监督和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专款专用的要求设立征迁资金专户,专款核算,专款管理,负责征迁资金的申请、支出、拨付,监督检查各镇(街)征迁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

二、补偿标准

X铁路X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根据《XX城际铁路项目X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文件精神,并参照《关于X高速公路X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意见》(县X领导小组〔XX号),制定《X际铁路X段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作为X际铁路X段征地拆迁补偿费的计算依据。

三、实施步骤

XX城际铁路X县境内征地拆迁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X35日至315日)

1.县、镇两级要按照X铁路X段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及时召开征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县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征迁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精力集中到征迁工作上来,迅速进入工作状态开展工作。

2.X际铁路X征迁保障办印发关于建设X际铁路项目的通告,由各镇(街)负责张贴到沿线村、组,并将征迁补偿标准发放到征迁户手中。

3.由各镇(街)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组织开展X际铁路项目建设宣传活动,在沿线广泛宣传X际铁路建设的重大意义、有关政策,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二)清点丈量阶段(X316日至510日)

1.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的统一协调下,各镇(街)配合建设单位实施辖区内建设用地的埋桩放线和勘测定界。

2.由各镇(街)负责召集建设用地村组及征迁户及时到场。由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牵头组织项目建设单位、镇(街)、村组及所有人,对征地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面附着物进行丈量清点并分户登记造表。各镇(街)要协调处理清点丈量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快速、高效完成清点丈量工作。

3.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上报X际铁路项目地面附着物及其他构筑物的拆迁登记表(须经项目建设单位、市县征迁工作机构、镇办、村组及所有人共同签字确认),作为兑付补偿费的依据。

(三)补偿费兑付阶段(X320日至520日)

1.地面附着物补偿费:(包括青苗、地上构筑物、明暗坟、房屋)由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依据现场签字确认的登记表,按补偿标准分类计算、汇总、上报市项目征地拆迁及环境保障办公室,复核后分批拨付至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再由X段征迁保障办按直通车方式,直接兑付给受偿户。

2.土地征收补偿费:X铁路X境内的土地征收工作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红线内土地的权属调查、丈量核实、补偿分配,负责解决土地征迁工作中出现的上访或阻工事件。X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红线内建设用地亩数与各镇(街)签订土地征迁协议,相关工作完成后征地款由X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按照协议约定,直接拨付到各镇(街)账户,再由各镇(街)兑付给受偿集体和个人。

3.征迁过程中,如因线内房屋和地面附着物的补偿费用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县物价局价格认定中心进行价值评估,评估结果报请市项目征迁保障办公室核审确认后作为补偿依据。

(四)征地拆迁阶段(X320日至531日)

征地拆迁根据清点丈量、补偿费兑付的工作进度同步进行,按施工单位需要,优先实施施工单位计划先开工的试验段和桥、涵施工范围的征地拆迁。按照市政府要求在X5月底前,达到各施工单位全面开工的条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X际铁路X段沿线各镇(街)要抽调专人并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为征地拆迁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综合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与建设单位、有关部门的无缝衔接,及时研究解决征地拆迁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征地拆迁和环境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落实目标责任。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要将征迁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由各镇(街)分解落实到有关村组,并分级签订目标责任书,使各级工作机构和人员的职责、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限有机结合,形成完整的目标责任管理体系。

(三)建立协作机制。X际铁路X段征迁保障办要与镇(街)保障机构建立联动协作工作机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征迁和环境保障的现场管理。对沿线村组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按照兼顾业主、施工单位、镇(街)和群众四方利益的原则,及时予以协调解决;对不合理的要求,要耐心细致地做好思想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确保X际铁路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四)强化工作督查。X际铁路X段境内建设线路长、单位多、时间紧、任务重,在建设期间,对按时或提前完成征迁任务的镇(街)、村和工作人员,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能按时完成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严重影响工程进度,施工环境差,损害群众利益引起群体越级上访的镇(街)、村及工作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责任。县政府督查室要对项目征迁推进情况实施专项督查并通报工作进展。

(五)优化施工环境。X际铁路X段征迁工作由沿线镇(街)负总责,对施工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早发现、早报告、早协调、早解决。施工现场发生阻工事件时,镇(街)要第一时间协调处置,做到反应快速,有事必到,到必有果。公安部门要加强项目所在地沿线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危害项目建设的违法行为,对阻挠施工、敲诈勒索、煽动群众闹事、破坏工程设施设备及其他违法行为,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确保为项目建设提供优良的施工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a76e4f7443610661ed9ad51f01dc281e43a567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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