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险制度保护谁?
作者:王韶辉
来源:《新财经》2014年第04期
存款保险制度是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存款利率放开支起的一个保护网。
在利率市场化已有时间表的情况下,存款保险制度如箭在弦上,即将与大众见面。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指出,2014年,我国要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健全金融机构风险处置机制;11日,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表示,存款利率很可能在最近一两年就能够放开,存款保险制度则在今年有望推出;2月初,央行曾表示,目前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基本就绪。
所谓存款保险制度是由符合条件的存款性金融机构集中建立保险机构,各存款机构按一定存款比例向其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的一项措施。存款保险制度是我国金融改革、利率市场化的核心环节,其推出意味着金融市场化改革进入到实质阶段。存款保险制度是为民营银行的设立、存款利率放开张起的一个保护之网,但是其实施的具体策略、制度设计也关系着方方面面的利益得失,需要在实践中摸索前进。
存款保险呼之欲出
自1993年首次提出要建立存款保险基金以来,该制度已酝酿了21年。据世界存款保险协会(IADI)2013年的统计,目前已经有112个国家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在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情况下,国家为银行体系承担了隐形担保,造成道德风险、(银行)大而不能倒等诸多问题。
金融改革的过程是银行等金融体系逐步市场化的过程,其形成的风险需要有一道防火墙与储户存款分隔。有业内人士指出,正因为所有的人都认为中国的银行是政府办的,政府不会让银行“死掉”,造成银行经营风险很大,所以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让银行可以破产就是一个必然趋势。
作为利率市场化的重要步骤,存款保险制度的确立需要银行面对新形势积极实现转型。目前,国有商业银行经营机制尚未完全转变,资产负债结构不合理,风险抵御能力较差,随着存款利率的放开,商业银行受到非常大的冲击,尤其是在当前互联网金融的冲击下,商业银行过去靠息差过“旱涝保收”的日子一去不复返,所有的经营主体都将在同一个水平线上接受客户市场的选择。实行强制性存款保险实际上也是对银行业发展的一种强制性保护,并且有利于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加强央行监管力度,减轻央行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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