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号:
甲 方:
乙 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身份证: 乙方: 身份证:
甲方将位于 的 承包给乙方生产,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
如下协议:
一、承包期: 由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二、承包金: 合计人民币 元整。
三、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时付定金 元, 年 月 前付清余下
元。
四、 在承包期间如有国家、集体个人征收用以上土地,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地面物橄榄等果树补 偿费用由甲乙双方各半平分,土地赔偿费归甲方所有。
五、 在承包期间甲方如有对经营权属予以变动,需与乙方协商后才能变动。
六、 在承包期间乙方不应擅自改变所承包范围内的树种构成,乙方橄榄树如有移植砍伐变动、 需征得甲方同意,否则乙方要赔偿因移植或砍伐引起的所有损失。
七、 在承包期间, 乙方不得擅自将所承包的山林转包他人, 若乙方无意经营, 由甲方无偿收回、 乙方所投费用甲方不予赔偿,双方所签协议终止执行。
八、 在承包期结束后乙方承包期间种植的果树或嫁接的橄榄树均属于甲方所有,甲方如果再承 包他人,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九、 在承包期结束后,此山地地面物及土地归属均归甲方所有(包过所有果树等) 。
十、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及见证方各执壹份,以上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双方需
共同遵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确定。
甲方: | 联系电话: | 见证单位: |
乙方: | 联系电话: | 年月日 |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7936d67cdc789eb172ded630b1c59eef8c79a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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