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记为民宗旨、转变工作作风

发布时间:2011-11-08 11:03:56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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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记为民宗旨,转变工作作

——读《政道 仇和十年》心得体会

这几天拜读了《政道 仇和十年》,被仇和的一心一意的为民情怀和不怕困难、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所感动。从法治的角度看仇和的一些政道不是我们法官所要学习所能学习的,我们需要学习的是他的那种精神、那种作风,也为我们法官如何办案、如何做人、如何服务界定了明确的方向。近几年,我们接受条条和块块安排的各种教育学习活动很多,但我感觉,在公正、廉洁、为民这三个方面还有许多需要加强、需要提高、需要改正。阅读这本书,使我自己去梳理过去、深刻反思、查找问题、进而转变作风。我深刻地感受到,转变作风的关键在于能否做到公正、廉洁和为民,特别是牢记为民的宗旨,具有突出的很需要意义。

为民是公正办案的根基。作为基层法庭的一名法官,我深知,法官其实不是官。记得有位高院院长在全省法院廉政建设会议上告诫大家:“我们一定要记住,法官不是官,它是一种为人民服务的职业名称。”这是对“法官”二字多么深刻的诠释啊!长期以来,在我们法官队伍中,有不少人,他们缺少艰苦的基层工作锻炼,缺少对广大农村和城市基层现状的了解,不懂得群众的疾苦,不了解群众的感受,不能给当事人起码的尊重。审起案子来往往高高在上,盛气凌人,缺少耐心,不认真分析案件发生的原因,不去了解当地的乡规民俗,不考虑案件审结后的社会效果,案子办得尽管没有问题,但由于不会释法析理,不能让当事人口服心服。案件表面看似公正,但往往起不到公正的效果。致使当事人拿到判决书就上诉,就上访。为民情结的缺失,使法官和当事人之间产生距离感,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相互缺乏必要的信任,给法院的公信力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避免这种情况在自己身上出现,同时要心里装着人民群众,正确运用人民赋予的权力,把的司法活动当做为人民服务的过程,自觉地和群众打成一片,多与群众交流,多与群众沟通,像仇和那样深入群众、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依靠群众,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把法讲明,把理说清,让当事人赢得清楚、输得明白,当事人看法官在为他办事,为他费心,用为民之举、爱民之心去解开当事人心中的疑团,让他们心悦诚服地离开法庭,他们才有可能把我们法官看成是公正的化身。

  为民是法官廉洁自律的前提。法官为民取决于法官价值观的取向,法官做到为民司法是廉洁自律的前提。凡是那些利用手中的权力,向当事人索贿受贿,贪赃枉法,托当事人办私事、要好处的法官,他们心里都没有起码的为民意识,心里根本就没有群众,更谈不上有多少爱民情结。这种人在法官队伍中尽管为数不多,但影响极坏。近几年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教训值得永远铭记。只有象仇和那样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将自己摆在为人民做事的位置,心里始终装着群众,把当事人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把自己接待的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心底为民的自然驱动,会萌生出一种让当事人看得见、体验得到的温暖和亲近。当事人为了尽快地解决自己的纠纷,请客也好,送礼也罢,都是处于无奈之举。如果我们法官多做些换位思考,多想想群众的困难和无奈,不仅请客不到、送礼不要不难做到,更不会去主动索贿受贿。保证法官队伍的廉洁,这次政法队伍建设处活动正当其时。通过阅读,我感觉始终把自己放在公仆的位置上,心里有群众,说话和气,做事就公道,清正廉洁的意识自然而然地就增强了,公正廉洁的形象在为民司法的行动中潜移默化地树立起来了。

  为民是法官价值观的根本取向。法官存在的价值是因为有了人民群众,有人群的地方就会有矛盾和纠纷,没有矛盾和纠纷法官就没有存在的必要。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我们是人民法官,我们的任务是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使命。具体来讲就是打击犯罪,化解纠纷,解决矛盾,协调关系等。司法为民是人民法院的根本宗旨,我们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为民,牢记人民的重托,不辜负人民的期望不是句空话,作为人民法官就是要热情接待每一个当事人,公正办理好每一起案件,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把人民满意作为自己工作的最高目标。为民是公正司法的基础,公正司法是为民的具体要求,为民为廉洁提供了保障,廉洁是为民司法的前提。人民法官的价值观取向是公正、廉洁和为民,但每个法官都务必牢记,只有不断擦亮为民底色,人民法官核心价值观才能有效树立起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78116265901020207409c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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