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创业公共服务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人社办发[2014]26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日期】2014.12.04
【实施日期】2014.12.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全省创业公共服务的意见
(川人社办发〔2014〕269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创新带动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强全省创业公共服务工作,健全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效,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深化创业领域改革,不断完善创业体制机制,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落实创业扶持政策,为大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劳动者提供均等的创业公共服务,提高创业比例、创业成功率和存活率。
二、工作任务
(一)推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业服务是公共就业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共就业服务的延伸和发展。各市(州)要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体系。创建国家级、省级创业型城市,要在市、县就业服务管理机构设立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在人力资源市场设立创业服务窗口,在街道(乡镇)、社区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配备至少1名专(兼)职人员开展创业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739f7b9e3bd960590c69ec3d5bbfd0a7856d53b.html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