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纲要--辛亥革命的历史评价

发布时间:2023-03-01 06:02: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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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的历史评价
19111010日,武昌起义的枪声,宣告了清王朝统治的灭亡,并且从此永远结束了延续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古老的中国开始了历史的新纪元。
这次由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是中国历史上划时代的大变革,它再不是以往那种循环式的封建王朝的改朝换代,而是在世界的东方,在中国大地上升起了第一面民主共和国的旗帜。
民族平等、民权自由、民生幸福的呼声在中华大地回荡。空前的民主气象,竞办实业的浪潮,形成了生机勃勃的局面。国体改变了,政体改变了,民主共和的理想就要实现了;辫子剪掉了,服饰改换了;龙旗扔掉了,五色旗飘起来了。中国在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然而,大盗窃国,帝制复辟,中国又陷入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下,有识之士仍在黑暗中摸索。辛亥革命犹如风驰电掣般地胜利了,又昙花一现似的失败了。人们不禁要问:辛亥革命到底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辛亥革命有着怎样的功绩?如何看待辛亥革命的成败得失?
一、 辛亥革命有着怎样的功绩
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成立了亚洲第一个共和国,为中国资本主义现代化提供了政治和经济条件。从这个意义上说,辛亥革命取得胜利了。
1912年元旦,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后,首先仿照美国的共和制度,确立了总统制,成立了临时参议院,并着手制定国会组织法和选举法,1912311日,公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作为正式宪法制定前的国家根本大法。《临时约法》规定,

中华民国的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人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信仰等自由。《临时约法》以美国、法国的“三权分立”“代议政治”原则为指导,规定了参议院、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等各自的权限,确立了“责任内阁”制。《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第一部资产阶级民主宪法,是中国历史上的伟大创举。它彻底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在中国人民面前提出了一个崭新的民主共和体制,为使中国从封建专制政体转轨到近代民主共和政体作了法律上的保障。总统、国会、宪法,这三者是资产阶级共和国的象征。辛亥革命的最重要成果,就是建立起了近代西方式的资产阶级共和国,毅然决然地将中国纳入到民主共和的轨道上来。
为了将中国逐步引入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轨道,孙中山领导的南京临时政府在其存在的短短三个多月中,颁布了一系列除旧布新的法令,进行政治、经济、教育和社会等方面的变革。孙中山不愧为中华民国的缔造者、民主共和政体的创建者、经济现代化的强力推进者和社会风俗的积极变革者。
“自由尽是新风尚”,这是对民国初年中国社会习俗改良的最好的概括。禁缠足、禁鸦片、禁赌博,改称谓,废跪拜,禁止贩卖人口,倡女权,易服饰,倡导自由婚姻,等等,成为一股时代性的社会潮流。191235日的《时报》上,有人发表了以《新陈代谢》为题的文章,其中写道:“共和政体成,专制政体灭;中华民国成,清朝灭;总统成,皇帝灭;新内阁成,旧内阁灭;新官制成,旧官制灭;新教育兴,旧教育灭;枪炮兴,弓矢灭;新礼服兴,翎顶补服灭;剪发兴,辫子灭;盘云髻兴,堕马髻灭;爱国帽兴,瓜皮帽灭;爱华兜兴,女兜灭;天足兴,纤足灭;放足鞋兴,菱鞋灭;阳历兴,阴历灭;鞠躬礼兴,拜跪礼灭;卡片兴,大名刺灭;马路兴,城垣卷栅灭;律师兴,讼师灭;枪毙兴,斩绞灭;舞台名词兴,茶园名词灭;旅馆名词兴,客栈名词灭。
“皇帝倒了,辫子割了”这八个字是目睹了辛亥革命的少年瞿秋白对当时社会变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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