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美学特征

发布时间:2018-06-30 19:24:24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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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设计的三大美学特征

关于戏曲服装的特点、特征、特性,在理论界有诸说。但我认为可舞性、装饰性、程式性为戏曲服装的美学特征。

一、可舞性

“可舞”,从字面上看,就是可以舞动的意思,指服装经过特殊的艺术加工后,可以舞动,并且舞得很美。古人云:“长袖善舞”,就包含了这两层意思,说舞者的衣袖很长,利于舞蹈;还能有助于舞者形成优美舞姿。需要指出的是,“长袖善舞”中的“舞”,是特指古代舞蹈(或歌舞),而不是后来的戏曲(以歌舞演故事)中的舞——这两者必须严格区分开来。

那么,“可舞”的深层次涵义是什么呢?戏曲客观实际表明:戏曲表演艺术形态的成熟,是与重视服装作用有关的;演员塑造人物,是一种意象创造,性格、品格、气质的体现,一是主要靠自身的语言、唱腔、形体动作,二就是有赖于服装、化妆等外部因素的辅助和衬托。表演艺术要求服装的是:可以让演员充分借助,以帮助演员表情达意。这样,表演艺术形态一旦成熟,被赋予了表情达意功能的服装,自然也随之成熟并定型,就此密不可分。表演与服装的关系紧密到了什么程度?已紧密到水乳交融、成为了一个艺术整体。演员表演人物,喜、怒、哀、乐在他的面部、语言、唱腔和形体动作上,同时,喜、怒、哀、乐也表现在服装上,服装犹如一张放大了的脸,“可”以被演员“舞”出喜、怒、哀、乐——这就是“可舞性”深刻的内涵!

我们可以对比一下舞蹈和舞剧,它们的舞衣,虽然对表演也很重要,但,负载决没有戏曲表演那么多。它们用的是独特的“舞蹈语汇”,即通过形体表现喜、怒、哀、乐,换句话说,就是:演员的四肢即一张放大的脸。

在戏曲表演基本功里,与服装相关的有水袖功、翎子功、帽翅功、靠旗功、跷功,与化妆有关的有甩发功、髯口功等。在戏曲表演艺术家的手中,服装的大部分都是可以利用来表演的工具;不仅是服装的部件(水袖等),而服装整体则更是如此。臂如:蟒可以“撩”、靠可以“飞”、褶可以“踢”……

那么,服装为什么会成为“可以舞出情感”的工具呢?概括说,这是由于设计构思与工艺体现的巧妙,其中涉及到形式美要素。

艺术学中讲述形式美,通常集中于涵盖一切艺术门类的基本规律。如,形式美概念:客观事物外观形式的美(线、形、色、质等外形因素及其有机组合关系);形式美法则:多样统一、平衡、对比、对称、比例、节奏、宾主、参差、和谐等。在现代的艺术学体系完整构建起来之前,我国历代的艺术家和民间艺人实际上正是符合上述形式美法则,创造了无比璀璨辉煌的民族传统艺术(包括戏曲服装艺术在内)。对于戏曲服装,创造者们从“可以舞出情感”的特殊要求出发,提炼出延伸、宽松、分离、悬垂、颤动、增扩、放射等一系列特殊的形式美要素,正是由于这些形式美要素的共同作用,才使得服装“舞出情感”。

可以说,戏曲服装的可舞性,表现于款式。在七种形式美要素中,除增扩、放射作用于表现气质,其他五种(延伸、宽松、分离、悬垂、颤动),既表现气质,又表情达意,以表情达意为主。

延伸 水袖是衣袖的延伸,形成了“长衣袖”制式,以长为特色。因其长,就利于舞。在表演上被规范出多达数百种舞法(程砚秋先生概括为勾、挑、撑、冲、拨、扬、弹、甩、打、抖等十大类),成为戏曲歌舞化表演中夸张、传神的主要表演语汇之一,强烈地外化角色性格及心理、情绪。化妆上的长甩发、长线尾子与服装上的长衣袖相协调,也极力追求延伸。延伸,实质是角色手势的夸张与放大,是内心世界的视象化。

宽松 蟒、帔、靠、褶和衣类中的长衣,几乎全部是宽松式的服装制式,平面裁剪,不讲究“称身适体”;同时,又都有高开衩,甚至四面开衩(如箭衣)。就大部分戏衣宽松而言,可将戏曲服装概括为“宽松式服装”。宽松,利于蟒的“撩”、“踢”、“抓”等表演动作,川剧生角的褶子开衩特别高,因此能让演员做出“踢褶子”的优美动作,外化内心的激动情绪。

分离 服装的前、后片不缝合,自成一体,仅有“点”上的适当联缀(燕窝绾结于腋下、搂带系结于腰部)。以靠为典型,它在表演上的作用和审美意义,前面已讲过,兹不赘述。

悬垂 绝大部分饰物,不是纯粹装饰;主要目的在于通过夸张、变形手法的处理,使之悬垂(或悬挂),便于自然飘动,利于演员借助它们进行表演。如服装的飘带、鸾带、流苏、珠穗、牵巾、狐尾,化妆上的髯口,大多都被用做表演工具。玉带属于悬挂,是悬垂的另一种形式,经常被用作“端带”的动作造型,表示气质庄重。由于悬垂物多,可以将戏曲服装称为垂直线最多的服装。

颤动 盔头上的饰物,极讲究可颤动——颤动最能外化心理情绪。珠子、绒球、纱帽翅等,因为是用细小弹簧支撑,极易颤动。在演关羽刮骨疗毒一场戏时,演员神态自若,却让盔头轻轻摇动,令珠子、绒球轻轻颤抖,飒飒作响,外化了角色的痛感;这种艺术真实,出神入化地表现了关羽忍痛刮骨的大勇精神。纱帽翅颤动的学问最大,有双翅颤、单翅颤两类,又分上下颤、前后颤、旋转等三种,能外化角色的多种心理情绪(激动、狂喜、焦虑、彷徨)。《杀驿》中吴承恩处于生死关头的激烈思想斗争,就是通过帽纱翅颤动而表现出来的。另如盔头上的翎子,因其柔韧性强,用于《群英会》之周瑜,随动作而飞舞,表现了一股“骄狂”之气;用于《小宴》之吕布,通过双翎一上一下的颤动,传达出他急切盼望美女貂蝉的焦急心情,待到与貂蝉相见时,用手将一根翎子刮向貂蝉下颏,通过这“以翎代手”的调情动作,艺术地表现了吕布的贪色品格和轻浮气质。

关于增扩和放射这两种形式美要素,一是从横向上加宽角色身材,二是从纵向上加高角色体形,都属于表现人物气质的装饰性范畴,留待下面去讲。

现在,我们可以对可舞性做如下总结:可舞性主要表现在服装款式上,由于款式具有内在的“可以舞出情感”的一系列形式美要素,服装的静态美与动态美有机融合,使服装成为了服从表演、有利表演的重要工具。鉴于戏曲服装以上述独特形式塑造戏曲人物外部形象,所以,可舞性成为戏曲服装的显著美学特征、第一美学特征。

对于延伸、宽松、分离、悬垂、颤动、增扩、放射等七种形式美要素,为便于记忆,还可以进一步高度概括为这样七个字:长、松、离、垂、颤、宽、高。

二、装饰性

“装饰性”是美学词汇。美学辞典释义云:装饰性,主要指实用艺术中的艺术成分。它通过造型艺术的一些技巧和手段,使实用艺术品具有一定的审美价值。

“装饰性”既包含了装饰图纹,又包含了装饰图纹的依附物(载体),所以,“装饰性”是一个涵义很宽的整体性概念。

作为实用艺术范畴的戏曲服装,其“装饰性”表现在四个方面:款式、装扮、纹样、色彩。鉴于这四个方面的装饰性内容在第二章中都有所涉及,所以,不必再具体讲,只需要做一种综合性的阐述。

戏曲服装装饰性的审美价值,有下列三点:

1、突出神韵 戏曲表演艺术以优美的程式动作与程式造型,塑造了极具神韵(本质特征鲜明生动)的戏曲人物形象。要求服装及化妆紧密配合,以突出人物的神韵。为此,戏曲服装上致力于服装的装饰性。

1)宽袍阔袖尽显精神意蕴之美:戏衣的宽袍阔袖,在款式上确立了极强的装饰性。蟒庄重威严,靠壮丽威武,帔潇洒明快,褶大方质朴,用于不同阶层的正面人物时,均展示了一种超脱生活、超越自然形体的精神美,展示了人的精神力量。端庄、大方、含蓄、质朴是中华民族气质的神韵;戏曲服装在款式整体上具有的浓郁装饰性,正是这一神韵的集中体现。

2)盔靴胖袄衬托形象高大魁梧:盔头讲究高,靴底讲究厚,这是装饰性的另一种重要表现,具有“拔高”人物的形式美感;作为内用辅助物的胖袄,一方面是为“撑起”宽袍之所需,而更主要是垫宽肩部,具有“增扩”人物的形式美感。纵向和横向的装饰性,把人物的外部形象衬托得高大魁梧,从而更加强烈地突出了民族气质的“神韵”。

2、整体和谐 在服装的装扮上,在服装与化妆的关系上,体现了人物外部造型装饰性的统一美、和谐美。

1)服饰组合装饰性强:戏衣的完美艺术形式是靠“装扮”出来的,依赖一定的服饰组合和特殊的装扮技艺。例如箭衣需要“拾”,“拾”出修长挺拔的英武之气;靠要“扎”,“扎”出扩张放射的威武之气;抱衣需要“束”(即以绦绳束胸),“束”出灵巧轻盈的潇洒之气。

2)服装和化妆都一致强调纹样装饰,施于服装的刺绣纹样,施于面部的油彩纹样,都强调夸张化,色彩艳丽,对比强烈。服装与化妆浑然一体(同时也与砌末和整个舞台上的装饰纹样达到戏曲舞台的整体统一)。

3、褒善贬恶 根据戏曲人物善恶分明的特点,服装上特别注重装饰性的倾向性,在装饰纹样、色彩上寄寓褒贬,褒善贬恶;褒善用装饰,贬恶也用装饰。同情善良人物苏三,让她穿的罪衣裤是鲜艳、洁净的,面庞是俊美、秀丽的,连刑具也是银的、有纹饰的。贬斥丑恶人物高衙内,让他敞穿满绣红、粉花朵的绿褶子,同样是纹样装饰,却鲜明显示了浮艳堆砌,让人一眼就洞穿这种丑类的卑劣品格。装饰性中渗透着艺术家进步的倾向性。龚和德说得好:“装饰性是为了区别生活的自然形态,是为了美,但只有同生活的真实性、同艺术家对生活的正确评价即进步的倾向性相结合,才是一种真正的美,才能真正满足观众的美感要求。这是中国戏曲的一个好传统。”

三、程式性

大家可能已注意到这样一个特殊现象:我们在讲述每一种服装时,都附带涉及它是由什么人穿的——这与服装学上的叙述方式有着根本区别;讲款式品种,必须同时联系穿用对象,这就是戏曲服装表述上所特有的“款式程式并举法”。它标志着我们对程式性所应有的高度重视。

什么是程式?

“程”,本来是我国古代度量名称,又是古代容量名称。“程”这个词汇很早就被转义而用于意识形态领域。《荀子·致仕》中云:“程者,物之准也。”这就是说,“程”即是事物的准则,具有度量客观事物和树立行为规则的含义。“程”与“式”联用(标准的法式),即含有规范化的涵义,最早用于古代文学艺术。

程式作为一种规范化的表现形式,用于古典诗词,就是“格律”;用于古典绘画,就是由工具而引申转义的“笔墨程式”;用于古典戏剧,则直呼“戏曲程式”。因戏曲是编、导、表、音、美等诸构成要素组成的综合艺术,故各部分都有程式的特称,在表演上称“行当表演规制”,在音乐上有“声腔规制”和“锣鼓经”,在舞台美术的服装上就叫做“穿戴规制”。

程式在戏曲中普遍、广泛的运用,这就构成了戏曲的重要艺术成份,因此就具有了程式性。程式性是中国戏曲的整体美学特征之一,同时也是戏曲服装的重要美学特征。

戏曲服装程式性内涵,可概括为下列四点:

1、从类型出发到个性表现的程式 服装中应用最普遍、广泛的蟒、帔、靠、褶等四大系列,从应用角度上看,是类型化服装。蟒是帝王将相等高贵身份人物用于隆重场合的礼服,帔是帝王及后妃、官臣豪绅及其眷属用于闲居场合的常服,靠是正规军或非正规军男、女武将用于战斗场合的戎服,褶是中、下层社会人物用于普通场合的便服。据此,可以说,戏衣中的蟒、帔、靠、褶本是身份与场合结合的特殊的礼服、常服、戎服、便服。这四种类型服装,在表现历史题材的剧目中,覆盖了封建社会上、中、下三个大的社会层面,显示出独特而非凡的艺术概括力。除此,衣类中的长衣和短衣,同样是身份与场合结合的类型服装。

它们的应用,遵循着两个程式法则:

1)从类型出发:即按照表演行当所规定的人物类型,与类型服装相对应,使用相对应的服装种类及其具体品种。

2)在装扮上求个性:即通过不同的服饰组合及其变化去追求个性表现,使人物在规范美感中,充分显示个性美感。所以,戏曲服装的程式就称为从类型出发到个性表现的程式。

2、将古代生活中的舆服制概括为戏曲特定的穿戴规制 历代舆服制对各阶层的人在不同场合下的服饰有着严格的规定,那是封建专制社会强制下的有序化,也可以说是宏观的服饰规范。几千年中,王朝更迭,舆服制随之更变,形成了浩如烟海的不同时代的古代生活服饰,积淀得极为庞杂。戏曲服装艺术在最初也走过生活化的道路,但是在后来,随着表演艺术上行当表演体制的确立,戏曲艺术形态的趋于成熟,戏曲服装也逐渐步入“对生活自然形态进行艺术概括”的轨道,通过长期的探索,不断强化形式美,最终才概括成一套有高度艺术真实的穿戴规制——它只属于戏曲,不属于生活,所以,人们所读阅到的历代服饰图册,根本没有戏曲服饰。

3、程式在稳定中不断发展 正如戏曲表演一样,服装的程式也是既有稳定性,又有随机性;稳定是相对的,而发展变化则是绝对。程式在稳定中不断发展,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尤以审美观念的影响最为显著。在一系列外因的作用下,通过创造者主观努力,为不断塑造人物形象,而不断推动着程式发展;程式的发展是不断追求性格化的过程;新创制的服装优胜劣汰,好的由专用而泛化使用,形成新程式。

4、程式在应用、创造等两个系统中起作用 一般说的“某服装应当用于某人”,既是应用系统中的概念,又是创作系统中的概念。对于演员和箱倌,谙熟服装应用程式(穿戴规制),是为了正确使用;对于设计者,谙熟服装应用程式,才能正确掌握程式性这一艺术成份,进行以程式思维为先导的意象创造。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6f4c8fefd0a79563c1e72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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