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日报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日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增强企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工作日,需将当日工作内容在管理软件中简要归纳总结,于当日17:30—次日8:00之前上传以供部门主管审查。
第三条 呈报方式:普通员工向部门经理呈报;各部门经理向总经理呈报,部门经理应及时对本部门所呈报工作内容进行跟踪、指导。必要时可口头或电话直接呈报。
第四条 呈报的工作内容须真实、全面、简练。员工及时呈报发现的问题并提出合理建议的,由部门经理酌情提出建议经总经理批准予以奖励;虚假或敷衍了事的,由部门经理直接提出处罚意见,行政中心按意见实施处罚。
第五条 未按上述要求呈报日报的员工,1天未呈报罚款30元,连续3天未呈报罚款200元。
第六条 部门经理应每天阅读并及时处理、回复员工在日报中提出的问题和措施、建议等。
第七条 罚款通知由行政中心编制、总经理审批,财务中心负责从当月工资中扣发。
第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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