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毒工作督查制度
为及时、全面了解我乡各单位、村、学校禁毒各项工作的开展情况,切实加强对我乡禁毒工作的督促、指导,以确保我乡禁毒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结合我乡禁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主体
乡禁毒工作督查组全体成员是我乡禁毒工作督查的主体,负责禁毒工作的指导,具有督促职责和权利。
二、乡直各单位、部门,各村,各学校的禁毒工作受督查组的指导、督促。
乡直各成员单位、村委会、各学校有义务配合、支持督查组的指导、督促。
督查组定期、不定期对乡直各单位、村委会的禁毒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根据实际督查情况,向乡党委、政府书面作出客观、公正的督查情况汇报。
禁毒工作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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