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类别与评选条件
一、学校设立的奖学金,以单项奖为主,综合奖为辅。单项奖学金包括德育优秀奖学金、第一课堂奖学金、第二课堂奖学金、优秀团队奖学金;综合奖为精英奖学金。
二、参加各类奖学金评比的同学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热爱祖国,积极上进,遵守法律和校纪校规;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3、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70%以上;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5、学期内所获得学分不少于规定的学分或学期内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5(学分的规定参照**学院学生学籍管理暂行规定);
6、公寓区内表现测评合格。
三、凡当学年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不具备各类奖学金评奖资格: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包括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在留校察看期内的);
2、无故拖欠学费的。
各类学生奖学金评比实施细则
一、单项奖学金:(一)德育优秀奖学金
1、德育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思想品德高尚,在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的学生。
2、参加评选的学生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评价排序为班级前30%。具体参见思想品德评价办法;(2)关心校风校貌建设,敢于劝阻和制止不文明行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
3、评选办法及金额:
(1)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自愿申请;
(2)评选不分班级专业类别,所占比例不超过学生总人数不超过总人数3%,奖励金额为600元/年。(二)第一课堂奖学金1、学业优秀奖学金
学业优秀奖学金是为了鼓励学习优秀的学生而设置的一项奖学金。其评定参照以下细则:
(1)评价依据:
主要依据学生的学年学业成绩进行评价,考察学生学习的勤奋努力程度、学习质量和水平。学业优秀奖学金根据“学业成绩计算公式计算所得的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评定,分为一、二、三等三个级别。
学业成绩计算公式为:
课程学分绩点和=∑(必修课程绩点×学分)/∑(必修课程学分)×[1+(选修、辅修学分总和)×K]
(其中K为变量,目前暂定0.01)K为课外教育项目学分。
注:(1)素质学分根据学分制管理条例冲抵相关学分,但不计入智育成绩;>>>>内容
加分
类别
专业
本科生
非专业专业
专科生
非专业
1
2
3
1
2
5
//
1/
3/
//
11
44
三级/
四级/
六级/
二级/
三级/
四级3
详见各学院相关细则专业资格证书
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