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3-16 20:58:52   来源:文档文库   
字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危险房屋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02]25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2.05.02

【实施日期】2002.05.02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XP10

【失效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22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00二年五月二日

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进一步做好全市危旧房改造工作,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危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城市环境为根本出发点,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为目标,根据全市十五计划纲要的总体要求,按照《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要求,结合危改区的具体情况,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居民参与危改的积极性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探索符合当前形势的危改模式和保障措施,多渠道、多方式地搞好全市危改工作。

(二)工作目标:到2005年基本完成城八区现有303万平方米严重损坏和危险房屋的改造任务,重点是旧城区和关厢地区。

(三)基本原则:一是严格按规划办事。坚持以《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北京市区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和《北京旧城25片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为指导,加强旧城区的整体风貌保护,正确处理城市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关系,在危改中保护好历史文化街区的风貌和文物古迹。同时,在危改项目建设中,要坚持市政府规定的工程绿化率不低于20% 的比例,做好历史文化保护区和危改区的绿化工作。二是维护社会稳定。充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广泛听取群众对危改工作的意见。坚持先讲政策、定方案,再拆迁,把加快危改进程与保持社会稳定有机结合起来。三是以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49fbc118662caaedd3383c4bb4cf7ec4afeb6fe.html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危旧房改造工作意见的通知.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