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解读

发布时间:2018-11-19 12:39:58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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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解读

有什么样的党内政治生活,就有什么样的党员和党风。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主要平台,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

“补了课、充了电,思想受到洗礼,灵魂受到触动,这是很多党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的感慨。查摆问题,一些人的对照检查材料数易其稿,自我剖析触及痛处;互相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充满辣味,脸红心跳揭短亮丑……教育实践活动让党员经历了一次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发扬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优良传统,探索出新形势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有效途径。

党内生活是锻炼党性、提高思想觉悟的熔炉。如果炉子长期不生火,或者生了火却没有足够的温度,那是炼不出钢来的。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密切相关;一个领导干部强不强、威信高不高,同是否经过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密切相关。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执政党,要不断增强创造力、战斗力、凝聚力,党内生活就必须讲政治、讲原则、讲规矩,决不能搞假大空,不能随意化、平淡化,更不能娱乐化、庸俗化。

这些年,为什么一些地方自由主义、分散主义、好人主义、个人主义盛行,为什么一些单位出现了搞团团伙伙、帮帮派派,搞利益集团、利益交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少了严肃的党内生活。活动收官,要把清朗的政治生态保持下去,就需要继续下大气力解决好影响党内政治生活的各种问题,提高党内生活的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集中统一,决不能表面上喊着和中央保持一致、实际上却没当回事甚至自行其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党内各种重要关系都要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来设定和处理。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使之成为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贵在经常、重在认真、要在细节。每个党员、干部都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在严格的党内生活中,锻造政治品格、坚定做人准则、激发信念精神,我们的党就一定能够成为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

浅析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党内政治生活新要求,释放出一个强烈信号:在全党严肃认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将成为从严治党新常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从严治党的内在要求和客观需要,也是解决党内存在问题的重要途径。而机关党建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党建格局中占有重要位置,这是因为党和国家各级机关是党代表人民执掌政权的领导机构,其地位重要、作用特殊、使命重大,尤其是我们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肩负的责任更大,身上的担子更重,本级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能力水平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影响到能否保障全区食品药品安全,能否保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党的十八大后,特别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来,党内政治生活得到了明显加强,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良好局面,还只是起势,远远没有达到定势。在机关部门,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倾向依然存在。因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从各级机关抓起、从党员领导干部抓起,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成为机关党组织教育管理党员和党员进行党性锻炼的重要平台。

一、充分认识到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途径。马克思主义政党以最富有革命精神和革命品格的工人阶级优秀分子为基本组成。历史业已证明,这样的一支有理想有纪律的队伍,有着其他任何政党都不具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但是,如果个人专断,有令不行,言行不一等不良作风在党内盛行,那么这个党最终就会成为一盘散沙,毫无力量可言。应该承认,当前党的凝聚力有所削弱,党的战斗力有所下降,是与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分不开的。所以,习近平同志指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最根本的是让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

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公信力和话语权的重要途径。毛泽东同志曾将群众比喻为土地、先生和水,将党比喻为种子、学生和鱼。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是我们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党的公信力和话语权的根本保障。如果党内特权现象不断发展,最终沦为一个特殊利益集团,就会失去广大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就必然失去公信力。在丧失了公信力的同时,也就失去了真正意义上的话语权。

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保持党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的重要途径。批评和自我批评,作为党的一个优良作风,是中国共产党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和勃勃生机的政治密码。可以说,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在相当程度上取决于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武器用得怎么样。当下的关键问题是,谁拿起这个武器,就往往被认为是很傻很天真,对个人没有任何好处。因此,构建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保护和激励机制,让广大普通党员干部站出来,敢于同形形色色违反党内政治生活原则和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对于永葆党的生命力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二、清醒认识现今机关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有的同志崇尚表扬与自我表扬,不愿自我剖析,在开展自我批评时浮光掠影,说远不说近,说人不说己;有的奉行多栽花、少摘刺的处世哲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喜欢打太极,好人主义盛行,特别是在民主生活会上不闻炮声,认为自我批评没面子,批评领导丢帽子,批评同级失选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变成表扬与自我表扬,相互批评变成了相互吹捧。

二是民主决策流于形式。表现在不按章办事,民主决策流于形式,很多领域、很多时候,设计了民主决策,但讨论不充分,民主发扬不够,先定调后讨论等现象十分普遍。甚至有的领导把集体领导当陪衬,把集体讨论当形式,搞个人专断、家长制,把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三是党内生活制度成摆设。主要表现在一些党组织在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上缺乏创新,方式方法过于单一,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枯燥无味,缺乏吸引力和凝聚力。一些机关党组织往往把党内生活制度仅限于三会一课,对党的政治生活制度的理解比较狭隘,本来很好的制度成了摆设。此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落实,一些党员很少在党内生活会上汇报思想,主动接受组织监督,变成了特殊党员

总之,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凝聚力和向心力,同有没有严格的党内生活密切相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是严肃党内生活必须解决好自我批评不够的问题。没有自我批评或者自我批评不深刻,思想就打不开、灵魂就很难触及,批评别人没有底气,别人批评自己更无法接受。要通过自我批评带动批评的开展,做到批评,动真碰硬、触及问题、触动灵魂,洗涤思想、去除污垢;“敢批评,敢于揭短亮丑,敢于自我解剖,敢于解剖别人,敢于同错误和消极现象作斗争;“严批评,坚持原则,严肃纪律,严格要求,严于律己。真正使批评与自我批评成为加强自身建设的锐利武器。

二是必须解决好领导班子内民主不够的问题。在党内生活中,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对广大党员干部都有着重要的影响带动作用。因此,要在领导班子建设中积极发展党内民主,防止只要集中不要民主的独断专行。当然,也要防止只要民主不要集中的自由主义倾向。

三是认真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坚决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强化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促进制度效力和功能作用的发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强化内部监督,增强党员的制度意识,形成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

四是推进机关党内政治生活方式方法创新。在继续坚持和发扬传统政治生活方式的同时,还要适应形势发展需要,不断创新党内组织生活的方式方法。比如,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创新党的组织生活形式,使其更富有时代气息、更有效率、更容易被人接受,以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是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举措的系统化,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供了基本遵循。

继承和发扬了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重要特征。

“坚定理想信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翻看《准则》,一条条具体明晰的要求和规定,继承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人在党内政治生活这个大熔炉中锤炼出的坚强党性、砥砺出的崇高品格,体现了对党的优良传统的一脉相承。

35年前,时任中央纪委常务书记黄克诚在人民日报发表《关于党风问题》一文,其中提到这样一个细节:抗战时期,毛主席用电台指挥工作,嘀嗒、嘀嗒就是毛主席和党中央的声音,全党全军同志都无条件地执行。

为什么仅凭嘀嗒、嘀嗒,就能让全党行动如一人?这是因为,延安时期,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有效的党内思想教育,扭转了长期存在的主观主义、宗派主义、官僚主义等不正之风,全党如同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如同一块坚固的钢铁一样,向党中央看齐,维护中央权威、贯彻中央指令。

开展严肃认真的党内政治生活,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从古田会议首次提出党内生活政治化、科学化,到延安整风建立党内政治生活的制度基础,再到改革开放之初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在长期实践中,我们党逐步形成了以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等为主要内容的党内政治生活基本规范。

历史告诉我们,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的事业就充满生机活力;党内政治生活不正常,党的事业就会遭受挫折。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党总结党内政治生活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于1980年制定了《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该准则既对当时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了解决的办法,又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取得的宝贵经验进行了归纳,其主要原则和规定今天依然适用。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制定和颁布新准则,不是要替代1980年准则,而是要在坚持其主要原则和规定的基础上,针对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新规定。

结合新的形势和实践,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

对比前后两版准则的标题,后者只比前者多了四个字:新形势下。言简意赅的四个字,充分体现了《准则》制定的背景和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30多年来,形势任务和党内情况发生了很大变化,党的建设既积累了大量新成果新经验,又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准则》在序言部分用200余字的篇幅对一段时期以来党内政治生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剖析。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准则》的说明中严肃指出,这些问题,严重侵蚀党的思想道德基础,严重破坏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严重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和党的形象,严重影响党和人民事业发展。

熟稔中国政治的人不难发现,《准则》序言中提到的每一个问题,都能在近几年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找到对应的人和事。

党的十八大以来,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从严肃惩处党内的野心家阴谋家、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到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每一项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举措,都剑指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必须结合新的时代特点和新的治党实践,拿出新的办法和规定,解决突出矛盾和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准则》在系统总结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新实践的基础上,提出160多条新的重大观点和重大举措——

坚持党的领导,首先是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

涉及全党全国性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和解释;

实行权力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过程和结果,健全不当用权问责机制;

……

“与1980年准则相比,《准则》体现了管党治党的许多新要求、新特点。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副主任过勇表示,这些内容针对的都是那个年代并不显著,但当下相对突出、亟待解决的问题,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的与时俱进。

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

“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纵览《准则》全文,一个鲜明的特色就是突出了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特别是对高级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

“我们应注意到三个词:‘重点’‘关键’和‘特别’,为什么要从‘重点’到‘关键’到‘特别’呢?就是中国共产党找到了延续党内政治生活的最终源头。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表示,为什么八项规定取得了很大成功?就是因为它是管中央政治局,不是单管普通党员干部。管住了政治局,就能管住普通党员干部,所以我们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同样要由高级干部带头。

欲影正者端其表,欲下廉者先之身。

我们党历来重视抓好高级干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发挥高级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准则》之所以突出高级干部这个关键,从根本上说正是由他们执掌重要权力的特殊地位所决定的,也是由他们发挥示范作用的特殊职责所要求的。

《准则》中领导干部一词出现达53次,高级干部出现达23次,党中央对于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的用意可见一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强调以高级干部为重点,主要考虑是加强党的建设必须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而抓好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组成人员是关键。把这部分人抓好了,能够在全党作出表率,很多事情就好办了

《准则》的主体部分,专门对高级干部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要求,包括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不能态度暧昧”“全党特别是高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不能搞家长制,等等。

此外,《准则》最后还进一步强调,高级干部要清醒认识自己岗位对党和国家的特殊重要性”“做到对党始终忠诚、永不叛党,并提出要制定高级干部贯彻落实本准则的实施意见,指导和督促高级干部在遵守和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上作全党表率。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中央党校教授谢春涛表示,只有高级干部为全党全社会作出示范,带动党风政风民风进一步好转,才能把全面从严治党推向纵深。

2018年,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表率示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党员干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全面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着力推进市委、市政府法治城市建设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司法局基本情况

市司法局是我市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和政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及刑罚执行等重要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要部署,司法行政机关作为为法治建设和司法活动提供服务和保障的部门,在推进依法治市中承担着重要职能,发挥着重要作用。市司法局下设政治处(警务督察处、纪检监察室)、办公室、法制宣传科、公证律师管理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科、安置帮教工作管理科、司法鉴定管理科等8个科室和市法律援助中心、天缘律师事务所、农业综合开发区司法所等3个直属单位,与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核定专项编制39名,实有38名,其中少数民族干警11名(党组成员1名,科级长2名,维吾尔族干警8名。)

二、领导班子履行职责情况情况

(一)履行强化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市司法局党组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为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工作,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及我市反腐勤政相关要求,坚持一岗双责,明确主体责任,划定纪律红线,强化规矩警示,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工作成果。发挥领导职能,狠抓队伍理论学习。以 “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坚持每周五学习制度,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交流分享、编每月一期发《学习文选》、建立QQ群、平台推送等多种途径和形式,组织党员干警认真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开展党建、党的创新理论、法制城市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培训研讨,突出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宪法法律和党纪党规、民族团结和维稳反恐、司法行政业务等方面的内容,着力增强了党员干警的政治定力、党性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本职工作能力。全年组织党员干警集体学习35次,通过办公平台推荐安排自学25篇次,组织参加各类专题学习讲座15次。坚持一岗双责,强化班子自身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工作决定部署、人员调整安排、评先选优等重大事项都主持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坚持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协同配合,明确副职领导的工作职责和范围,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根据市委有关规定和本局工作需要,建议增补党组成员(已获批准落实),研究调整了班子领导分工,对党总支构建进行了适当调整(由3个党支部变为2个),派出新任党务干部参加党建业务培训,选拔任用了两名科级干部,进一步增强和优化了党政班子、党组织和科室的工作力量。2018年,局党组和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有效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明显体现,全局党员干警无一人违纪违法或发生工作事故和严重失误,实现了班子坚强清廉、队伍有力安全。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根据市委要求与安排,组织制定《市司法局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施方案》等月,围绕修身、律己、用权三个专题安排了9次集中学习讨论,4名县级领导干部紧密联系个人思想、工作、生活、作风实际,结合分管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司法行政重点难点工作,真正做到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摆进去,深入学习研讨,在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司法行政创新发展上下功夫。同时在《学习文选》和司法行政网专门开设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宣传,将政策文件、学习研讨、党课荟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学习资料等先关活动要求积极发布更新,发布专题教育动态,拓宽学习路径。积极参加专题教育,自觉接受组织和同志们的指导、帮助和监督,虚心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认真检查对照,深刻剖析反思,共计查找梳理出市司法局党政领导班子在不严不实和履行主体责任等7个方面的53条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明确了努力的方向。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始终把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贯穿在整个文明单位的创建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干部抓民族团结工作的责任制,每周定期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宣教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在干部培养和选拔任用上,充分信任支持、合理使用素质过硬、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警,形成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促进宗教和谐的工作合力,不断巩固我局民族团结工作成果。

(二)拓展领域、狠抓落实、积极推进法治城市建设

1、建立推行个人诉讼保险体系。根据市委制定并下发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部署,推动个人诉讼保险体系在我市的建立和实施。在分别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疆内外高校专家教授进行业务接洽和专题研讨后, 2018618日,市政府与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正式签订了合作协议,标志着全国首例个人诉讼保险制度在我市开始运行。根据我市实际情况,设计制定了个人自主自愿购买(市场化运作)与政府出资为特定人群投保相结合的运行方式。推动市区两级财政解决我市特定人群的投保资金。并按照市委主管领导工作要求,积极开展个人诉讼保险制度一系列推介宣传活动。截至目前,个人自愿购买个人诉讼保险的有39, 受理特定人群的个人诉讼保险案件57件。该制度的推行,为防范和化解诉讼风险,保护群众诉讼权利,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是破解群众信访不信法难题,推进我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的有益尝试,受到自治区党委、政法委领导的高度关注和好评。

2、构建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根据市委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安排,在我市研究制定依法治市考核评估体系。为落实法治城市建设任务和责任,在目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全市法治城市建设工作作出客观的评价。市依法治市办依托市委党校、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法工委、市律师协会成立课题组,以项目时间节点推进工作。通过对内地相关城市和白碱滩区法治城区考核体系的调研论证,初步制定了我市法治城市建设评价体系。目前该体系在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之中。

3、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根据我市法治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和统一安排,大力推进法治月,由市司法局党组牵头,组建法治文化建设调研组,对各区、相关单位、企业的法治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评测,研究确定了以树立公民的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为宗旨,突出法治文化宣传在全市文化整体体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的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总体思路。协调市区两级完善全市公共场所法制宣传教育设施,加大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等普法窗口建设力度,充分利用现有宣传资源或阵地,切实增强加强法治、深入开展六五普法各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做好自治区六五普法对我市的考核验收工作。根据自治区依法治区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市20182018年五年来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驻市企业等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的工作机制、保障措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小项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考核检查,突出重点,对我市法治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获得自治区检查考核组的充分肯定。二是进一步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等项法制学习制度,建立县处级干部学法述法和任前法治谈话与考试制度和公职人员学法登记制度。在市委党校建立干部学法培训基地,着力提升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会同市人社局开展科级干部任前学法考试两场16人次,围绕公务员法、宗教事务条例、一反两讲三非等内容对新任科级干部进行了法治考试。2018年,共举办党委中心组学法240次,举办机关干部法制讲座93期,领导干部讲法305人次;三是着力提高法制宣教实效性。利用 “宪法法律宣传月以及各项法律法规颁布实施日,充分利用新兴媒体进行法制教育宣教,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扎实、深入开展。以专题会议、多媒体、板报、内部刊物等形式,创新宣传媒体,引进先进设备,区分宣传主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类法治宣教活动。四是深入开展法治进学校工作,积极推进法制教育向学科教学渗透研究与实践,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律知识竞赛、主题班会、我心中的法治城市演讲征文、案例剖析、模拟法庭等多种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途径和方式,努力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实效性。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市教育局配合,安排市六五普法讲师团在全市各中小学开展法制讲座共60余场次,内容涉及一反两讲三非、未成年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抵御和防范宗教向校园渗透、校园安全等。四个区开展青少年集中法制学习31677828人次,开展主题班会模拟法庭309次。

(二)坚持完善三调联动工作机制,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1、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

紧紧围绕社会难点、热点以及各种节假日、重大时间段的实际要求,开展定期不定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掌握辖区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人头、重点纠纷,要责任到人,实施重点监控,及时掌握矛盾纠纷发生情况,集中力量有效稳控化解。积极参与街道社区综合治理工作,围绕街道社会管理(综治信访维稳)服务中心,加强与街道信访办、维稳中心的工作配合,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联调工作机制,建立对社情民意反映渠道与分析机制,按照网格化管理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对矛盾纠纷等不和谐因素实施全方位、全天候的巡视排查。同时启动每周五零汇报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纳入区局考核项目。在春节斋月等节点时期,在全市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实行第一时间上报制度,即在事件发生的前三个小时之内及时上报,以便整合力量,形成合力,全力调处矛盾纠纷,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和切身利益问题,以上措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8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水平稳步提升,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5313件,同比上升10.1%,涉及当事人11774人,金额2466万余元。调解成功5264件,调解成功率为99%,通过人民调解防止群体性上访9233人。 2、积极开展物调试点工作,加快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

在去年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人民调解工作新领域,创新社会管理机制。今年,自治区司法厅选取我市作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试点地市,探索物业纠纷调解工作的运行。我局领导班子根据我市物业管理福利化保障和商业化管理并行的特点,研究构建了公共法律服务自治组织与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分区承办的工作运行机制。分别在克拉玛依区胜利路、白碱滩区中兴路建立了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建立了各项管理制度,采取三项措施,力保试点顺利进行。截止目前,我市共调解物业纠纷185起,调解成功182起,调解成功率为98% 有效调处化解物业服务管理矛盾纠纷,维护全市民生工程的正常秩序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保持全市社会经济大局的和谐稳定。

(三)深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全市司法所整体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年初,按照司法厅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关要求和目标,我市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和基础设施建设。我们注重引导司法所内外兼修,牢固树立管理意识、健全管理体系、落实管理责任,把管理渗透到司法所建设的各个环节。2018年,我市14个司法所紧紧围绕维护基层稳定的中心工作,积极履行九项工作职能,特别是各地以乡镇(街道)司法所为依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排查活动,全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参与矛盾纠纷排查387场次,宣讲法律6场次,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次。通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防止群体性上访4155人次,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及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克拉玛依区银河路司法所被自治区命名为规范化司法所,2个司法所在创建自治区级五好司法所工作中受到表彰,3个市级规范化司法所,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四)不断强化社区矫正监管制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组织召开了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深入总结成绩经验,深刻分析形势任务,对今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做出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社会团体和合作共建机制效能,利用监狱警察的专业优势特长和信息化网络技术,不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力度,目前全市手机定位系统覆盖率达100%,社区服刑人员定位手机持有率达到90%以上,至今未发生一起脱矫现象。组织开展了2期赴乌苏监狱跟班业务培训,受教育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7人次,深入开展案卷质量自查互查活动,在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日常工作、组织领导及工作台帐等方面认真查摆问题与不足,不断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和业务水平。通过开展3批次78人次的警示教育和80余人次的心理矫治、就业技能培训,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悔罪意识,预防和减少社区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截止11月底,全市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32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59人,解除矫正151人,累计解除556人,目前在册服刑人员193人。其中: 缓刑182人,假释4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

(五)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积极做好危安类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结合克拉玛依实际,充分发挥一体化领导的体制优势,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统一部署,推进四个区刑释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工作。目前,独山子区已与辖区7家企业签订协议,共同组建起一个区级的过渡性安置基地,其他各区也在积极筹备基地建设工作。同时,依据司法厅制定的危安类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工作的要求,切实加强危安类刑释人员回归的衔接工作。制定了监所和市、区两级司法局对刑释解教人员基本信息核实、建档、接送及开展帮教的具体措施,并在各节假日、敏感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刑释人员排查摸底和教育帮扶工作。2018年全年,全市回归刑释人员72人(其中危安类刑释人员7人)、解除帮教92人,安置81人,安置率88%,帮教率为100%

(六)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充分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积极提升全市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的水平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1)法律援助服务坚持以执政为民、服务百姓为出发点,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作用,保障社会贫弱残群体的合法权益。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组织机构,在市、区、街道、社区4级法律援助工作站点网格体系的基础上,又在工会、妇联、残联和街道司法所等单位部门拓展延伸,分别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或联络点,形成全市法律援助服务全覆盖、无死角。同时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力度,认真对市、区两级案件卷宗进行了检查,核查上报数据与实际办案量,了解掌握承办律师办案情况。截至11月底,全市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08件(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63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345件),受援人408人次、12348”法律援助热线来电、来访238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21万余元

全面推进律师进社区工作,社区律师每周到社区坐班,为社区居民就近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调处矛盾纠纷、参与社区民主法治建设。使居民足不出户就能够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老百姓非常满意。20186月,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律师进社区(乡、村)去极端化法治宣传教育专项活动,成立律师宣讲团,号召百名律师进社区(乡、村),以一反两讲为主题、去极端化为核心、用好五把钥匙为方法,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大力开展法治宣传、去极端化政策法规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高度评价。2018年,在我市的127个社区(村)中进行了去极端化法律宣讲教育活动,受益听众5078人,其中,市司法局、律协领导总计参与39人次,参与此次法律宣讲活动、解答社区居民法律咨询问题的律师221人次;共解答法律咨询案件964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7件,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9114份;社区律师接待社区居民的各类法律咨询450余人,举办法律讲座81场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案件3件,指导社区制定居民公约61件,开展现场法律宣传咨询活动32次,受教育达5000余人。全年,律师行业共办理诉讼案件1244件,其中刑事136件;民事802件;经济297件;行政9件;办理非诉讼业务55件;担任法律顾问130家;公证行业共办理各类公证9398件,其中国内公证7516件,涉外公证1882件。

2)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市、区两级分别设立对法律工作者进行投诉的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各法律服务所均聘请了行业义务监督员,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完善法律服务诚信体系,推进法律服务诚信建设,加强对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法律服务市场的监督与指导,加大投诉查处力度,规范法律服务秩序,提高服务水平。截止目前,我市无一起法律服务行业投诉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方向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中查摆出的7个方面53条问题,已拟定整改措施,并向党委作专题报告,还将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接受领导和群众指导和监督。2018年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迎接改革发展新机遇和挑战的关键之年,是落实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在市委和市政府和司法厅领导下,认真落实 “不言不实等方面问题的整改措施,振奋精神、求真务实,为开创我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4502b0e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ff.html

《2018《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全文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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