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史记·刺客列传》

发布时间:2019-08-06 15:39:3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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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史记·刺客列传》

【说明】这是一篇类传,依次记载了春秋战国时代曹沫、专诸、豫让、聂政和荆轲等五位著名刺客的事迹。

关于此传的传旨,在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中,只谈到“曹子匕首,鲁获其田,齐明其信;豫让不为二心”,专诸、聂政、荆轲之事不及一语。显然,这不是此传的全部传旨。细味全传,尽管这五人的具体事迹并不相同,其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缘由也因人而异,但是有一点则是共同的,这就是他们都有一种扶弱拯危、不畏强暴、为达到行刺或行劫的目的而置生死于度外的刚烈精神。而这种精神的实质则是“士为知己者死”。所以太史公在本传的赞语中说:“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这也就是太史公对本传传旨的一种集中概括了。当然,如果我们站在今天的立脚点重新审视和关照这五位刺客或劫持者的行迹以及他们行刺或行劫的具体目的,我们完全可以得出一种新的认识,作出一种新的评价,但这新的认识和评价毕竟不是太史公的。太史公是站在他所在的那个时代的立脚点,带着他特有的身世之感和爱憎,来热烈赞歌他所一再称赏的那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刚烈精神的。

本传虽是五人的类传,但能“逐段脱卸,如鳞之次,如羽之压,故论事则一人更胜一人,论文则一节更深一节”(吴见思《史记论文》),所以全篇次第井然,始于曹沫,终于荆轲,中间依次为专诸、豫让和聂政,俨然一部刺客故事集,而统摄全篇的内在思想则是本传的主旨。

载述五人行迹,太史公并没有平均使用笔墨,而是依传主的具体情况和行刺行劫的具体缘由,巧为剪裁和布局。曹沫劫持齐桓公,有管仲缘情理而谏说,桓公权利害而宽容,使曹沫身名两全,所以,故事到这里也就戛然而止,不复枝蔓。专诸刺王僚,前边略有铺叙,但高潮段则由伏甲、具酒、藏刃和王前擘鱼行刺几个精彩细节组成,而以事成身死,其子得封为尾声。豫让刺襄子,故事已近曲折,始终围绕“义不二心”而襄子偏又义之这个矛盾冲突展开,最后以刺衣伏剑结束对传主的记述。聂政刺侠累故事就更曲折一些,前边铺叙聂政避仇市井,仲子具酒奉金情事,又在奉金问题上通过仲子固让、聂政坚谢把“请”和“不许”的矛盾揭示出来,然后再用一段铺叙聂政的心理活动,而以母死归葬收束上文,以感恩图报引起下文,在束上起下的过程中既交代了前段矛盾是如何解决的,又预示了下段行刺活动将怎样展开。“杖剑至韩段”是故事的高潮,写得干净利落而又惊心骇目,令人不忍卒读。后又一波三折,写了聂政姊哭尸为弟扬名的情事,从而深化了传旨。本传最后写荆轲刺秦王,太史公是带着他的全部感情写荆轲其人其事的,为我们刻画出一个十分完整的叙事主人公形象。一开始先用几段文字依次交待荆轲身世籍贯,“好读书击剑”,曾“以术说卫元君”;曾游榆次,“与盖聂论剑”;游邯郸与鲁勾前博。这几段文字,后两段还插入两个精彩的细节描写。这些,不仅对认识荆轲全人是必要的,而且对荆轲传的主体部分起着铺垫作用。之后“荆轲既至燕”一段是故事的过渡。在这一段中既写了荆轲的交游细节和生活细节,又引出了与后来故事的发展密切相关的两个人物,即高渐离和田光先生。从“居顷之”到易水饯行,是故事的发展阶段,诸多情事,以时间先后为序,逐一加以交待和描述,使荆轲其人的形象越来越丰满。其中易水饯行一段的场面描写,为突出荆轲的气质、性格、乃至整个精神风貌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也为故事高潮的到来做好必要的铺垫。“遂至秦”段是故事的高潮,惊心动魄、流传千古的“图穷匕首见”的壮烈场面,就在本段。“舞阳色变振恐”,荆轲“顾笑舞阳”,“倚柱而笑,箕踞而骂”,以及“秦王环柱而走”等等细节,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侧面,把荆轲临危不惧、镇定自若、大义凛然、视死如归的形象质感化地突现出来。其后是故事的结尾。虽系结尾,也有深化传旨的作用。统观所记五人文字,一人长似一人,而以荆轲的文字最长。全传凡五千余字,而荆轲一人就占去三千多字。不仅长,而且故事性最强,即使用现代观念和小说概念去分析衡量,说它是一篇精悍的短篇小说,恐怕也不会有多少争议的。

太史公“遇一种题,便成一种文字”,本传堪称《史记》全书中“第一种激烈文字”(吴见思《〈史记〉论文》)。从文学的角度看,这篇“最激烈文字”至今有它的巨大审美价值,特别是荆轲其人的传记。

曹刿[guì],一作曹翙。约前745~前663年,春秋时期鲁国(今山东菏泽)人,周文王第六子曹叔振铎之后,著名的军事理论家。鲁庄公十年,齐攻鲁,刿求见请取信于民后战,作战时随从指挥,大败齐师,一鼓作气之典出于此。

专诸,春秋时吴国棠邑(今南京市六合区西北)人,吴公子光(即吴王阖闾)欲杀王僚自立,伍子胥把他推荐给公子光。公元前515年,公子光乘吴内部空虚,与专诸密谋,以宴请吴王僚为名,藏匕首于鱼腹之中进献(鱼肠剑),当场刺杀吴王僚,专诸也被吴王僚的侍卫杀死。公子光自立为王,是为吴王阖闾,乃以专诸之子为卿。专诸是中国古代“四大刺客”(一说五大刺客)之一,鱼肠剑出于专诸刺王僚”。

豫让,姬姓,毕氏。春秋战国时期晋国人,是晋国正卿智伯瑶的家臣。晋出公二十二年(前453年),赵、韩、魏联手在晋阳之战中攻打智氏,智伯瑶兵败身亡。为了给主公智伯瑶报仇,豫让用漆涂身,吞炭使哑,暗伏桥下,谋刺赵襄子未遂,后为赵襄子所捕。临死时,求得赵襄子衣服,拔剑击斩其衣,以示为主复仇,然后伏剑自杀,留下了“士为知己者死,女为悦己者容”的历史典故。

聂政(?—公元前397年),战国时侠客,韩国轵(今河南济源东南)人,以任侠著称,为春秋战国四大刺客之一。聂政年青侠义,因除害杀人偕母及姊荌避祸齐地(今山东境),以屠为业。韩大夫严仲子因与韩相侠累(名傀)廷争结仇,潜逃濮阳,闻政侠名,献巨金为其母庆寿,与政结为好友,求其为己报仇。聂政待母亡故守孝三年后,忆及严仲子知遇之恩,独自一人仗剑入韩都阳翟,以白虹贯日之势,刺杀侠累于阶上,继而格杀侠累侍卫数十人。因怕连累与自己面貌相似的姊姊荌,遂以剑自毁其面,挖眼、剖腹自杀。其姊在韩市寻认弟尸,伏尸痛哭,撞死在聂政尸前(一说因悲伤过度,暴死于聂政尸前)。其事迹见《史记·刺客列传》。

第一段

荊軻者,衛人也。其先乃齊人,徙於衛,衛人謂之慶卿。而之燕,燕人謂之荊卿。

荊卿好讀書擊劍,以術說衛元君,衛元君不用。其後秦伐魏,置東郡,徙衛元君之支屬於野王。

【注释】

1、卫:战国时卫国。庆卿:荆轲之先代为齐人,或本姓庆,故卫人呼为庆卿。卿:当时尊美人家的称呼,犹相尊称“子”。

2、而之燕:后又北往燕国。之:前往。

3、击剑:讲究击刺的剑术。

4、以术说卫元君:即以剑术向卫元君游说。卫元君,卫国第四十一君,在位22年(前251-230)。此时卫国早已沦为魏国的附庸。

5、秦伐魏,置东郡,在秦王政五年。东郡约当今河北、河南、山东三省交界一带地(主要部分为卫国故地)。

6、秦置东郡之明年(前241),又拔魏之朝歌(故城在今河南省淇县东北,时为卫都)卫元君遂徙于野王。此云徙卫元君之支属于野王,其实不仅支属而已。野王即今河南省沁阳县。

【译文】

荆轲是卫国人,他的祖先是齐国人,后来迁移到卫国,卫国人称呼他庆卿。到燕国后,燕国人称呼他荆卿。

荆卿喜爱读书、击剑,凭借着剑术游说卫元君,卫元君没有任用他。此后秦国攻打魏国,设置了东郡,把卫元君的旁支亲属迁移到野王。

第二段

荊軻嘗遊過榆次,與蓋聶論劍,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人或言復召荊卿。蓋聶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使者還報,蓋聶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攝之!”

【注释】

1、榆次:本春秋时晋榆邑,初属魏,战国时属赵,改名榆次。汉置县。即今山西省榆次县。

2、gě聂:生卒年、出生地均不详,是战国末年剑客,曾出现在榆次,但并未确认是否为榆次人。

3、论剑:谈说剑术。

4、怒而目之:因议论不合而怒视之。目之:对荆轲瞪眼。

5、人或言复召荆卿:有人请盖聂重招荆轲来谈。

6、曩(音囊)者:往昔,犹言早先。不称:不合。

7、是宜去,不敢留:这样看,他应该走了,不敢留在这里的。

8、使使往之主人:派人去到荆轲居停的主人(房东)那里。之:至也。

9、已驾而去榆次矣:已经乘车离开榆次了。

10、目摄之:我的眼光已把他收报了。摄:整治,收取。

【译文】

荆轲曾游历路经榆次,与盖聂论剑,盖聂对他怒目而视。荆轲出去以后,有人劝盖聂再把荆轲叫回来。盖聂说:“前不久我和他论剑,他的意见有不当之处,我瞪了他;你们试着前去看看,他应该走了,不敢逗留了。”派使者到荆轲住处询问房东,荆轲已乘车离开榆次。使者回来报告,盖聂说:“本来就该走了,我前不久瞪眼慑服了他!”

第三段

太子及賓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羽聲忼慨,士皆瞋目,發盡上指冠。於是荊軻就車而去,終已不顧。

【注释】

太子:燕王喜之子。秦王政即位,丹质于秦。(质于秦,留秦当抵押品)秦王政十五年,前232年,丹自秦逃归。

白衣冠:凶丧之服。知其难还,故像送丧那样的送他;同时也存在着激励的意义。

易水:也称易河,河流名,发源于河北省易县境内,分南易水、中易水、北易水。

既祖:既已饯行。取道:上路。古代远行,必祭道路之神,将行,饮酒,叫做“祖”。故饯行称祖道。

高渐离:战国末燕人,荆轲的好友 ,擅长击筑,高渐离与荆轲的关系很好。

筑:筑是中国古代传统弦乐器,形似琴,有十三弦,弦下有柱。演奏时,左手按弦的一端,右手执竹尺击弦发音。起源于楚地,其声悲亢而激越,在先秦时广为流传。自宋代以后失传。千百年来,只见记载,未有实物。但1993年,考古学家在长沙河西西汉王后渔阳墓中发现了实物,当时被文物界称之为新中国建国四十余年来乐器考古的首次重大发现。学术界也称这渔阳筑为“天下第一筑”。

变徵之声:相当于管笛的一字调,西乐的F调。此调适于悲歌,故下云“士皆垂泪涕泣”。古代乐器演奏,按音律的高下,分宫、商、角、变徵、徵、羽、变宫七声,就是后世笛色所用的合、四、上、一、尺、工、凡,也就是西乐所用的CDEFGAB七调。

前而为歌:边走向前去边歌唱着。萧萧:形容风的拂动之声。兮:文言助词,相当于啊或呀。

羽声:相当于工字调,西乐的A调,较变徵更高,故其音感更见忼慨。

瞋目:瞪眼。

发尽上指冠:意同怒发冲冠。兼32

就车:登车。

终已不顾:始终头也不回。

【译文】

太子以及知道这件事的宾客,都身穿白衣,头戴白帽来为荆轲送行。到了易水岸边,祭祀完路神,就要上路。这时,高渐离击起了筑乐,荆轲和着曲调唱起歌来,歌声凄厉悲怆,人们听了都流下眼泪,暗暗地抽泣。荆轲又踱上前唱道:“风萧萧啊易水寒,壮士一去啊不复还!”接着乐音又变作慷慨激昂的羽声,人们听得虎目圆瞪,怒发冲冠。于是荆轲登上马车飞驰而去,始终没有回头看一眼。

第四段

遂至秦,持千金之資幣物,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嘉為先言於秦王曰:“燕王誠振怖大王之威,不敢舉兵以逆軍吏,舉國為內臣,比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樊於期之頭,及獻燕督亢之地圖,函封,燕王拜送于庭,使使以聞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聞之,大喜,乃朝服,設九賓,見燕使者咸陽宮。荊軻奉樊於期頭函,而秦舞陽奉地圖柙,以次進。至陛,秦舞陽色變振恐,群臣怪之。荊軻顧笑舞陽,前謝曰:“北蕃蠻夷之鄙人,未嘗見天子,故振慴。願大王少假借之,使得畢使於前。”秦王謂軻曰:“取舞陽所持地圖。”軻既取圖奏之,秦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袖絕。拔劍,劍長,操其室。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荊軻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羣臣皆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而秦法,羣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召不得上。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乃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以手共搏之。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荊軻也。秦王方環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左右乃曰:“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復擊軻,軻被八創。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於是左右既前殺軻,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論功,賞羣臣及當坐者各有差,而賜夏無且黃金二百溢,曰:“無且愛我,乃以藥囊提荊軻也。”

【注释】

千金之资币物:价值千金的礼物。厚遗:厚赠,就是送很重的贿赂。中庶子:官名。战国时国君、太子、相国的侍从之臣。掌诸侯、卿大夫庶子的教育。商君列传4

为先:替燕使荆轲作预先介绍。

诚振怖大王之威:实在惧怕大王的威严。诚:实也。振:动荡。怖:畏惧。

军吏:指秦王派去的将士。

内臣:内属之臣。比诸侯之列:排在朝秦的诸侯的队伍里。

给贡职如郡县:纳贡应差像直属的郡县一样。

不敢自陈:不敢擅自陈说。

樊於期fán wū jī :(?―前227年),战国末期将领。原为秦国将军,后因伐赵兵败于李牧,畏罪逃往燕国,被燕国太子丹收留。太子丹派荆轲谋刺秦王政时,荆轲请求以樊於期首级与庶地督亢(在河北高碑店一带)地图作为进献秦王的礼物,以利行刺。樊於期获悉,自刎而死。

督亢(gāng):古地名。战国燕的膏腴之地。今河北省涿州市东南有督亢陂,其附近定兴﹑新城(今高碑店市)﹑固安诸县一带平衍之区皆燕之督亢地。

使使以闻大王:特地派了使臣报知大王。使:派遣。使:使臣。

惟大王命之:请大王示下。

九宾:古代外交上最为隆重的礼节,有九个迎宾赞礼的官员司仪施礼,并延引上殿。古代朝会大典设“九宾”。说法不一:1、指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2、指王、侯、公、卿、二千石、六百石下及郎、吏、匈奴、侍子。3、指九位礼宾人员。

“九宾之礼”。这是我国古代最隆重的礼节。它原是周朝天子专门用来接待天下诸侯的重典。周朝有八百个诸侯国,周天子按其亲疏,分别赐给各诸侯王不同的爵位,爵位分公、侯、伯、子、男五等,各诸侯国内的官职又分为三等:卿、大夫、士,诸侯国国君则自称为“孤”。这“公、侯、伯、子、男、孤、卿、大夫、士”合起来称为“九仪”或称“九宾”。周天子朝会“九宾”时所用的礼节,就叫“九宾之礼”。“九宾之礼”是很隆重的:先是从殿内向外依次排列。

见燕使者咸阳宫:在宫廷中接见燕国的使臣。

奉:捧的本字。

以次进:荆轲为正使,在前,秦舞阳为副使,在后,挨着次序前进。[xiá],木笼。秦舞阳(公元前239年或之前-公元前227年或之后),亦作秦武阳,燕国贤将秦开之孙。年少时就犯下杀人案,后被燕太子丹找到。后于公元前227年(此时岁数不详)随荆轲赴咸阳刺秦王,“至陛下,秦舞阳色变振恐,群臣怪之”,荆轲连忙解释,“北蛮夷之鄙人,未尝见天子,故振慑。”后来事败,荆轲被杀,司马迁在《史记》中,并没有交代秦舞阳的下场。

陛:帝王宫殿的台阶。

荆轲镇定:故意回头讪笑舞阳。

前谢:走上前去向见怪的群臣谢罪。

北蕃蛮夷:自贬的谦辞。鄙人:鄙野的人,犹言没有见过世面的粗夫。

慴:同“慑”,恐惧害怕。 振慴:震惊恐惧。

少假借之:稍为宽恕他一下。假借有迁就的意义。少,通“稍”

使得毕使于前:让他能够在大王面前完成他的使命。

取图奏之:把地图献给秦王。奏:奉献。

发图:打开地图来看。

图穷而匕首见:地图翻看将完,所藏的匕首露出来了。见,同现。

zhèn:用刀剑等刺。

自引而起,袖绝:自己抽身起立,把袖子挣断了。

剑长,操其室:因剑太长,仅抓住了剑鞘。操:拿,抓在手里。室:剑鞘。

剑坚,故不可立拔:剑紧插在鞘内,牢固得不能立刻拔出来。坚,紧也。故通固。

逐:追赶。

皆愕:都愣住了。愕:惊愕。

卒起不意:事起仓卒,出其不意。同“猝”。仓促,急速。尽失其度:都失去了常态。

秦法:秦国的制度。不得持尺寸之兵:不许携带些许武器。尺寸言其微细。

诸郎中执兵皆陈殿下,非有诏不得上:许多带兵器的侍卫人员都排列在殿陛的下面,没有旨意宣如是不能上殿的。郎中:必郎中令,掌宫殿掖门户,是守卫宫禁的近侍人员。

无以击轲:没有什么武器来抵御荆轲。

以手共搏之:殿上的群臣,大家用空手来殴打荆轲。

侍医:随侍的医官。且音苴。提:投击。

王负剑:提醒秦王之辞,犹言大王,你把剑背在背上啊。因佩剑太长不能立拔,使推至背上则前面短就容易拔出了。

左股:左腿。

废:残废。

引:抽起。擿:古同“掷”,投掷。

创:伤口。

就:成就。

箕踞以骂:蹲坐在地上肆骂。微屈其膝而坐,状正如箕,故叫做箕踞。踞,蹲坐。古人以为这样是倨傲的表现。

以欲生劫之,必得约契以报太子也:与前面的“诚得劫秦王,使悉反诸侯之侵地,若曹沫之与齐桓公则大善矣”相应。因欲生劫秦王,得到秦王反还侵地的诺言来回报燕丹,留了一手,遂致蹉失刺杀秦王的机会,故上云事所以不成者。

前杀轲:上前去把荆轲杀了。

不怡者良久:不舒服了好多时。

论功:考核擒杀刺客之功。同时也追究失职的人。

溢:古同“镒”,古代重量单位。

赏群臣及当坐者各有差:按当赏当罚的情况,分别轻重来处分它。坐,定罪。差音次,等级,差别。

【译文】

一到秦国,荆轲带着价值千金的礼物,厚赠秦王宠幸的臣子中庶子蒙嘉。蒙嘉替他事先在秦王面前美言道:“燕王确实畏惧大王的威势,不敢发兵和大王对抗,情愿让国人做秦国的臣民,和各方诸侯同列,像秦国郡县一样进奉贡品,只求能够奉守先王的宗庙。燕王非常害怕,不敢亲自来向大王陈述,特地斩了樊于期,并献上燕国督亢的地图,都封装在匣子里,燕王又亲自在朝廷送行,派来使者向大王禀告。请大王指示。”

秦王听到这个消息,非常高兴,就穿上了礼服,安排了外交上极为隆重的九宾仪式,在咸阳宫召见燕国的使者。荆轲捧着樊於期的首级,秦舞阳捧着地图匣子,按照正、副使的次序前进,走到殿前台阶下秦舞阳脸色突变,害怕得发抖,大臣们都感到奇怪。

荆轲回头朝秦舞阳笑笑,上前谢罪说:“他是北方荒野之地的粗人,没有见过世面,今日得见天子,所以害怕,希望大王稍加宽容,让他能在大王面前完成使命。”秦王对荆轲说:“递上舞阳拿的地图。”荆轲取过地图献上,秦王展开地图,图卷展到尽头,匕首露出来。荆轲趁机左手抓住秦王的衣袖,右手拿匕首直刺。未近身秦王大惊,自己抽身跳起,衣袖挣断。慌忙抽剑,剑长,只是抓住剑鞘。一时惊慌急迫,剑又套得很紧,所以不能立刻拔出。

荆轲追赶秦王,秦王绕柱奔跑。大臣们吓得发呆,突然发生意外事变,大家都失去常态。而秦国的法律规定,殿上侍从大臣不允许携带任何兵器;各位侍卫武官也只能拿着武器都依序守卫在殿外,没有皇帝的命令,不准进殿。正当危急时刻,来不及传唤下边的侍卫官兵,因此荆轲能够追赶秦王。仓促之间,惊慌急迫,没有用来攻击荆轲的武器,只能赤手空拳和荆轲搏击。

这时,侍从医官夏无且用他所携带的药袋投击荆轲。正当秦王围着柱子跑,仓猝慌急,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侍从们喊道:“大王,把剑推到背后!”秦王把剑推到背后,才拔出宝剑攻击荆轲,砍断他的左腿。荆轲残废,就举起他的匕首直接投刺秦王,没有击中,却击中了桐柱。秦王接连攻击荆轲,荆轲被刺伤八处。荆轲自知大事不能成功了,就倚在柱子上大笑,张开两腿像簸箕一样坐在地上骂道:“大事之所以没能成功,是因为我想活捉你,迫使你订立归还诸侯们土地的契约回报太子。”这时侍卫们冲上前来杀死荆轲,而秦王也不高兴了好一会儿。后来秦王对群臣论功行赏,处罚也根据情况,分别对待。秦王赏赐夏无且黄金二百镒,说:“无且爱我,以药投荆轲。”

第五段

太史公曰:世言荊軻,其稱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馬生角”也,太過。又言荊軻傷秦王,皆非也。始公孫季功、董生與夏無且遊,具知其事,為餘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

【注释】

世言荆轲:当世流传的荆轲故事。

其称太子丹之命:这些故事中每称道太子丹的命运好像有天助似的。

据记载,燕太子丹曾长期在秦国当质子,没有办法回国。当太子丹向秦王请求归国的时候,秦王发过誓言,说除非出现诸如天上下雨一样落下粟米、马生出犄角以及乌鸦白头等等许多不可能的事情,太子丹才有可能回国。所以现在多用这个词语来代表不可能实现的事。回到故事中,当时据说果然出现了异象,秦王乃不得不放了太子丹。这段话的出处在《论衡校释》卷五《感虚》。当然根据《史记》,太子丹是逃归的。

天命之说,太无凭准,故太史公直断以为太过。

皆非也:总结之辞,就是说天命传说和刺伤秦王都不是实在的。

始公孙季功、董生与夏无且游:从前公孙季功和董生都曾同夏无且交游的。

公孙和董是太史公的朋友,把夏无且所谈的实况告给他,故云为余道之如是。

此其义或成或不成:他们的行义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

立意较然,不欺其志:他们所立的志愿都很明白,而且都没有辱没了志愿。

较:明白。欺:亏待。

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声名流传到后世来,岂是虚妄的么。垂:流传。妄:欺谎。

【译文】

太史公说:社会上谈论荆轲,当说到太子丹的命运时,说什么“天上像下雨一样落下粮食来,马头长出角来!”这太过分了。又说荆轲刺伤了秦王,这都不是事实。当初公孙季功、董生和夏无且交游,都知道这件事,他们告诉我的就像我记载的。从曹沫到荆轲五个人,他们的侠义之举有的成功,有的不成功,但他们的志向意图都很清楚明朗,都没有违背自己的良心,名声流传到后代,这难道是虚妄的吗!

荊軻者,衛人也。其先乃齊人,徙於衛,衛人謂之慶卿。而之燕,燕人謂之荊卿。

荊卿好讀書擊劍,以術說衛元君,衛元君不用。其後秦伐魏,置東郡,徙衛元君之支屬於野王。

荊軻嘗遊過榆次,與蓋聶論劍,蓋聶怒而目之。荊軻出,人或言復召荊卿。蓋聶曰:“曩者吾與論劍有不稱者,吾目之;試往,是宜去,不敢留。”使使往之主人,荊卿則已駕而去榆次矣。使者還報,蓋聶曰:“固去也,吾曩者目攝之!”……

太子及賓客知其事者,皆白衣冠以送之。至易水之上,既祖,取道,高漸離擊築,荊軻和而歌,為變徵之聲,士皆垂淚涕泣。又前而為歌曰:“風蕭蕭兮易水寒,壯士一去兮不復還!”復為羽聲慷慨,士皆瞋目,發盡上指冠。於是荊軻就車而去,終已不顧。

遂至秦,持千金之資幣物,厚遺秦王寵臣中庶子蒙嘉。嘉為先言於秦王曰:“燕王誠振怖大王之威,不敢舉兵以逆軍吏,原舉國為內臣,比諸侯之列,給貢職如郡縣,而得奉守先王之宗廟。恐懼不敢自陳,謹斬樊於期之頭,及獻燕督亢之地圖,函封,燕王拜送於庭,使使以聞大王,唯大王命之。”秦王聞之,大喜,乃朝服,設九賓,見燕使者咸陽宮。荊軻奉樊於期頭函,而秦舞陽奉地圖柙,以次進。至陛,秦舞陽色變振恐,群臣怪之。荊軻顧笑舞陽,前謝曰:“北蕃蠻夷之鄙人,未嘗見天子,故振慴。原大王少假借之,使得畢使於前。”秦王謂軻曰:“取舞陽所持地圖。”軻既取圖奏之,秦王發圖,圖窮而匕首見。因左手把秦王之袖,而右手持匕首揕之。未至身,秦王驚,自引而起,袖絕。拔劍,劍長,操其室。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荊軻逐秦王,秦王環柱而走。群臣皆愕,卒起不意,盡失其度。而秦法,群臣侍殿上者不得持尺寸之兵;諸郎中執兵皆陳殿下,非有詔召不得上。方急時,不及召下兵,以故荊軻乃逐秦王。而卒惶急,無以擊軻,而以手共搏之。是時侍醫夏無且以其所奉藥囊提荊軻也。秦王方環柱走,卒惶急,不知所為,左右乃曰:“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左股。荊軻廢,乃引其匕首以擿秦王,不中,中桐柱。秦王復擊軻,軻被八創。軻自知事不就,倚柱而笑,箕踞以罵曰:“事所以不成者,以欲生劫之,必得約契以報太子也。”於是左右既前殺軻,秦王不怡者良久。已而論功,賞群臣及當坐者各有差,而賜夏無且黃金二百溢,曰:“無且愛我,乃以藥囊提荊軻也。”

於是秦王大怒,益發兵詣趙,詔王翦軍以伐燕。十月而拔薊城。燕王喜、太子丹等盡率其精兵東保於遼東。秦將李信追擊燕王急,代王嘉乃遺燕王喜書曰:“秦所以尤追燕急者,以太子丹故也。今王誠殺丹獻之秦王,秦王必解,而社稷幸得血食。”其後李信追丹,丹匿衍水中,燕王乃使使斬太子丹,欲獻之秦。秦復進兵攻之。後五年,秦卒滅燕,虜燕王喜。

其明年,秦並天下,立號為皇帝。於是秦逐太子丹、荊軻之客,皆亡。高漸離變名姓為人庸保,匿作於宋子。久之,作苦,聞其家堂上客擊築,傍徨不能去。每出言曰:“彼有善有不善。”從者以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竊言是非。”家丈人召使前擊築,一坐稱善,賜酒。而高漸離念久隱畏約無窮時,乃退,出其裝匣中築與其善衣,更容貌而前。舉坐客皆驚,下與抗禮,以為上客。使擊築而歌,客無不流涕而去者。宋子傳客之,聞於秦始皇。秦始皇召見,人有識者,乃曰:“高漸離也。”秦皇帝惜其善擊築,重赦之,乃矐其目。使擊築,未嘗不稱善。稍益近之,高漸離乃以鉛置築中,復進得近,舉築樸秦皇帝,不中。於是遂誅高漸離,終身不復近諸侯之人。

魯句踐已聞荊軻之刺秦王,私曰:“嗟乎,惜哉其不講於刺劍之術也!甚矣吾不知人也!曩者吾叱之,彼乃以我為非人也!”

太史公曰:世言荊軻,其稱太子丹之命,“天雨粟,馬生角”也,太過。又言荊軻傷秦王,皆非也。始公孫季功、董生與夏無且遊,具知其事,為餘道之如是。自曹沫至荊軻五人,此其義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較然,不欺其志,名垂後世,豈妄也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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