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级教师职务推荐评审教育教学工作实绩评分表 | ||||||||
序号: 姓名: 申报学科: | ||||||||
项 目 | 满分 | 名 称 | 分值 | 评分 | 说 明 | |||
教育教学 | 25分 | 班主任工作 | 任现职以来 | 每年2分 | 同时兼职的以最高项计分,不重复计分副班主任、副组长不计分。 | |||
校级优秀班主任 | 每年3分 | |||||||
团队、行政工作 | 近 5(4)年来 | 每年2分 | ||||||
任教研、年级、专业组长 | 近 5(4)年来 | 每年1分 | ||||||
学年度考核 | 20分 | 学年度考核 | 合格 | 每年2分 | 近 5(4)年考核,基本合格不给分。 | |||
优秀 | 每年4分 | |||||||
学科名优教师 | 15分 | 教坛新秀 | 省级 | 15分 | 本奖项须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奖的有效。获多项奖项的,以最高一项计分,不重复计分。 | |||
市级 | 10分 | |||||||
县(市)区级 | 5分 | |||||||
名教师 | 市级 | 15分 | ||||||
县(市)区级 | 10分 | |||||||
学科骨干教师 | 市级 | 12分 | ||||||
县(市)区级 | 8分 | |||||||
荣誉称号 | 20分 | 各级政府颁奖的劳动模范 | 省级 | 20分 | 本项最高累计不超过20分。同一学年获二个奖项的,以最高的一个计分。 省春蚕奖、市王宽诚奖及县级教育等单项奖(如王家扬奖等)分别计10分、7分和3分。 | |||
市级 | 20分 | |||||||
县(市)区级 | 15分 | |||||||
党委、政府颁奖的综合性先进个人 | 市级 | 15分 | ||||||
县(市)区级 | 10分 | |||||||
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等 | 国家级 | 20分 | ||||||
省级 | 15分 | |||||||
市级 | 10分 | |||||||
县(市)区级 | 5分 | |||||||
指导学生获奖 | 5分 | 学科、体艺、科技等竞赛获奖 | 国家级 | 5分 | 一等奖5分、二等、三等奖4分 | |||
省级 | 4分 | 一等奖4分、二等、三等奖3分 | ||||||
市级 | 3分 | 一等奖3分、二等、三等奖2分 | ||||||
其他业绩 | 6分 | 优质课、技术比武获奖 | 县级以上 | 6分 | 省级6分,市 级4分,县级2 分。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科研部门颁奖的有效 | |||
课改、教改评比获个人奖 | 县级以上 | 6分 | ||||||
获高、中级技术等级证书 | 6分 | 获高级证书6分,获中级证书3分限职高专业教师。 | ||||||
支教及边远 | 15分 | 贵州支教 | 一年以上 | 12分 | 贵州支教半年8分。 须有关部门证明。 | |||
县、区内支教 | 每学年 | 6分 | ||||||
在经济欠发达乡镇、片 学校工作 | 每学年 | 3分 | ||||||
合 计 | ||||||||
注:1.本表所有项目仅对申报人员现职任期内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评分,任期外的获奖项目不给分。 | ||||||||
2.指导学生获奖,指申报人员作为与学科相关竞赛的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指定项目比赛中获奖。各项竞赛活动必须由教育部门或教研室举办,或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由相关学会组织举办;指导学生获奖应出具由这些部门颁发的指导教师证书(复印件)或学校出具获奖证明。本项以最高奖评分,不重复计分。 | ||||||||
评分人: | 复核人: | |||||||
中级职务评审考核课堂教学评分表 | ||||||||
参评人员编号 | 申报学科 | 本课节次 | ||||||
讲 课 内 容 | ||||||||
课堂教学评判标准及档次确定 | 好 | 较好 | 一般 | 一般以下 | ||||
教学目标 | 1、教学目标明确 | |||||||
2、教学过程体现目标 | ||||||||
教学内容处理 | 1、正确理解教材、内容处理得当 | |||||||
2、思想教育自然、贴切 | ||||||||
3、注意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 | ||||||||
教学过程设计 | 1、课堂教学结构严密,教学思路清晰 | |||||||
2、课型与教法选择适当 | ||||||||
3、教学密度和容量适宜 | ||||||||
4、教与学的关系处理得当 | ||||||||
教师基本功 | 1、教态自然、亲切,语言流畅、准确 | |||||||
2、板书设计合理,书写规范 | ||||||||
3、组织教学应变能力较强 | ||||||||
4、演示操作规范熟练 | ||||||||
教学效果 | 1、教学任务完成顺利,教学目标较好实现 | |||||||
2、学生主体作用得到发挥 | ||||||||
3、学生反映良好 | ||||||||
总体评价 | 量化总分 | |||||||
注:1、每一个听组成员在课堂教学评定时,先对本表考核内容中的每一栏目进行定性打勾,待全部听课结束后,根据相应比例确定对每个申报人员上课的总体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如给出的为D等,请在总体评价栏简要说明理由。 | ||||||||
2、A、B、C、D四个等级的比例一般按2:5:2:1或2:5:3:0确定。 | ||||||||
3、按等级转换成相应量化总分(保留一位小数)。转换的量化分值为A:9-10分,B:7.5-8.9分,C:6-7.4分,D:5.9分及以下。 | ||||||||
听课人员签名: | ||||||||
职评说课评价表 | ||||||||
说课者 | 学科 | |||||||
说课内容 | 说课日期 | 月 日 午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好 | 较好 | 一般 | 一般以下 | |||
说课内容 | 对所说课题的内容把握准确,对教材理解正确,处理恰当。 | |||||||
逻辑性 (20%) | 对所说的内容逻辑性强,思维清晰,层次分明。 | |||||||
语言表达 (20%) | 说课语言流畅,表达清楚,使用普通话,有感染力。 | |||||||
答辩表现 | 对答辩题理解正确,回答准确,富有教学机智。 | |||||||
总体评价 | 量化总分 | |||||||
学科组: 评价人(签名): | ||||||||
注:1、每一个说课学科组成员在职评说课评价时,先对本表考核内容中的每一栏目进行定性打勾,待全部说课结束后,根据相应比例确定对每个申报人员说课的总体评价,分A、B、C、D四个等级,如给出的为D等,请在总体评价栏简要说明理由。 | ||||||||
2、A、B、C、D四个等级的比例一般按2:5:2:1或2:5:3:0确定。 | ||||||||
3、按等级转换成相应量化总分(保留一位小数)。转换的量化分值为A:9-10分,B:7.5-8.9分,C:6-7.4分,D:5.9分及以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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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 class=' _1'> > | 来源:市教育局人事处 阅读3781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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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2ebca5c01f69e314232941c.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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