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表彰拥军优属拥政

发布时间:2023-03-24 19:56:47   来源:文档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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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表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法规类别】军事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鄂文[2007]78【发布部门】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政府湖北省军区【发布日期】2007.10.17【实施日期】2007.10.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北省军区关于表彰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1017鄂文[2007]78号)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队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深入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群众性双拥活动蓬勃发展,全民国防教育深入扎实,军地相互支持更加有力,优抚安置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军民共建活动成效显著,形成了领导重视、行业支持、群众参与、军地互动的良好格局。新时期双拥工作的伟大实践,不断激发了广大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军民携手、团结协作蔚然成风,涌现出一大批具有时代特色的双拥先进1/9





单位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双拥工作持续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决定:授予武汉市民政局等130个单位为拥军优属先进单位、空军后勤部驻汉办事处等53个单位为拥政爱民先进单位、管志武等236名同志为拥军优属先进个人、孔崇坤等52名同志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称号(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开拓进取,不断创造新经验,取得新业绩。全省广大军民要以先进为榜样,学习他们讲政治、顾大局,自觉维护军政军民团结的高度政治觉悟;学习他们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军队的崇高境界;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自觉为国家和军队分忧、为人民群众造福的高尚品德;学习他们与时俱进,创造性地开展双拥工作的进取精神,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双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

拥军优属先进单位

武汉市武汉市民政局武汉市交通委员会硚口区民政局
江夏区郑店街道办事处江岸区劳动街道办事处黄陂区前川街道办事处江汉区民政局2/9


本文来源:https://www.2haoxitong.net/k/doc/f1da9688a200a6c30c22590102020740bf1ecd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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